凡辦理戶籍遷入登記(含住址變更)單獨成立一戶者(不同一本戶口名簿)
須具備下列書件之一,方可受理登記:1.遷入本人、配偶、直系血親、姻親所有房屋或無償借住他人房屋者,憑房屋所有權狀、最近一期之房屋稅單、最近六個月內之買賣契約書或其他足資證明所有權之證明文件辦理。
(房屋所有權人可不到親臨戶政事務所辦理,只要有正本之上述文件即可)2.遷入租賃他人房屋者,除提憑經法院公證之租賃契約書者外,如提憑未經法院公證之租賃契約書者,應同時檢附出租人之房屋所有權狀、最近一期之房屋稅單、 最近六個月內之買賣契約書或其他足資證明所有權之證明文件辦理。
(如個案情形特殊,賃契約書仍應繳驗正本外,出租人所有權之證明文件得以經房屋所有權人註 記與正本相符並簽章之影本代替。)3.遷入工廠、商店、寺廟、學校、其他公共處所者,憑戶長或主持人或管理人之同意書辦理。4.提憑本人、配偶、直系血親、直系姻親所繳納最近六個月內之水電費或瓦斯費收據辦理。5.有居住之事實而無法提出上列證明文件者,得經警勤區佐警或戶政事務所人員查實後辦理。
桃園戶政 2015/8/ RE: 小朋友遷戶口
一、戶籍法並無明文規定未成年子女遷戶口,須與法定代 理人一同遷徙,另遷戶口亦無時間限制,遷徙係屬事實行為,遷徙登記應依事實認定之。綜上所述,須視國小是否為額滿學校,由學校另行規定之,建議請撥冗 向該校作確認較為妥當。
(但實際上,璇媽所在之戶籍地要求一定要有法定代理人一遷徒,即未成年子女不可成為"戶長")
(1)若須連同父或母一併遷入單獨成立一戶,應提憑房屋所有權狀
(或最近一期已完稅之房屋稅單或最近6個月內之房屋買賣契約書或其他足資證明房屋所有權之證明文件)、法定代理人之國民身分證、印章(一方若無暇辦理者,須附同意書)及遷出地戶口名簿。
(2) 若無須連同父或母一併遷入或自立一戶,只須您及配偶雙方之身分證、印章、原遷出地戶口名簿及遷入地之戶口名簿來所辦理遷入,倘若父母如不克前來,可出具委 託書委託他人辦理,委託他人者受委託人請攜帶身分證、印章及委託人之身分證、印章前來本所申辦(以上之證明文件須繳驗正本,驗畢歸還)。
整理如下:
辦理獨立戶口的話,需要準備的文件如下:
則需要遷移方的戶口名簿
身分證和印章(若父母一方不克前往,需填委託書)
去年(五月份)的房屋稅單正本 or 房屋所有權狀
(然後直接到戶政事務所,由於現在都有電腦連線,不需要回到原本戶籍地點辦理遷出的動作。如果要辦理遷入的動作,則必須到該地戶政事務所辦理。換證規費每張50元,遷徙登記須同時初(換)領戶口名簿,規費每份30元。2015.)
民眾如辦理遷徙(住變)、結(離)婚等身分證記載事項有變更之戶籍登記項目時,需另繳交相片1張更換身分證。(領有身份證者)
如果本人沒有辦法辦理遷入的動作,可委託他人辦理.記得上該戶政事務所下載委託書.
其他注意事項:
戶籍遷出遷入注意事項
如果一個戶籍超過三個獨立戶口。就必須簽一份切結書,戶政事務所也會派人到家裡做訪查,確認你是否真正住在哪裡,而不是為了某種特殊目的,如選擇學校或、選舉或者其他考量。
另外,如果是為了申請生育補助,每個縣市的標準都不一樣。
目前一些資料,遷戶籍之後,大部分都要住滿至少一年以上。也有少部分要求住滿半年以上。
所以,如果目前有懷孕的媽媽,這一點可能也要問清楚。
請自行參考各縣市政府生育補助/生育津貼
如果是為了小孩就學問題,就必須辦理獨立戶口。如2013年的嘉義市民生國中新聞為例,因為民生國中新生 登記嚴重超額,所以校方依規定順位錄取,在學區內有獨立戶口者的順位會比寄居在學區內者還要高。但仍依各校規定為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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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兒、幼兒的各類津貼~
國小學童近百分百鈣攝取不足(骨鬆危機從此開始)
愉快的性格,是成功的靈魂!
兩種老公,兩種人生。
遷戶口分兩種,一種是遷到他人戶內,一種是自己獨立一戶。
如果是為了小孩學區而遷戶口,只把小孩遷到他人戶內,
而小孩和該戶戶長沒有親屬關係的話,小孩在該戶的稱謂就是寄居,
有些熱門學校如果稱謂是寄居,順位會在後面可能會排不到,
這時就需要家長和小孩獨立一戶(未成年人不可自己成立一戶)。
如果是為了補助(如租屋補助)而需要在同一地址另立一戶,
稱為同址分戶,辦理方式同獨立一戶。
以上兩種遷戶籍的辦理方式如下:
*直接到遷入地的戶政辦理即可,不用到原戶籍地的戶政辦遷出。
遷到他人戶內應備文件:
1.遷戶者身分證(還沒領身分證就不用)
2.身分證上的照片如果超過2年應附最近兩年內兩吋大頭照1張(或光碟片)
3.遷入地戶口名簿正本最新版
戶口名簿查詢
上面的網址可以查詢戶口名簿是否為最新一份。
4.原戶口名簿(非必備)
未帶者,遷完戶口後由原戶長抽空至任一戶所換發。
委託代辦:(遷徙者滿20歲)除以上文件另外應備
5.委託人(遷徙者)出具之委託書(委託書應親自簽名蓋章)
6.委託人印章
7.代辦人(受委託人)身分證及印章(或簽名)
*如果遷戶的人是未成年人(未滿20歲):
*應由父母雙方共同辦理,例外:單親或單方行使親權。
一方不到應附他方同意書(經他方簽章)。
或父母共同委託他人辦理(父母在委託書上簽章)
*未成年人如已有身分證,應一併換發身分證。
委託書、同意書下載
獨立一戶應備文件:
除身分證、照片、原戶口名簿外,
應附遷入地址的下列文件擇一:
A.房屋所有權狀正本
B.最近一期房屋稅完稅單正本(有蓋繳費章戳或收據)
1. 繳費期間,線上繳費者雖無繳費章戳,但可於網路查詢已繳納者亦可,
2. 繳費期間過後,無法於網路查詢繳費情形,應附房屋稅繳納憑證正本(稅務局寄發或補發)。
3. 5月份適逢房屋稅繳納期間,可以拿最近兩期稅單辦理。
C.本人、直系血姻親、配偶最近6個月內水、電、瓦斯收據(有繳費章戳或繳納憑證)正本。
D.最近三個月內建物謄本+屋主同意書
遷入本人所有房屋免屋主同意書。
E.一年內稅籍證明正本(義務人為屋主)+屋主同意書+最近(屋主)六個月水電瓦斯收據正本。
設籍地為租屋,該屋又沒有權狀也沒有房屋稅單時適用。
全戶遷徙時:
全戶遷徙且為獨立一戶時(非入他人戶),
由戶長當申請人,免戶內人口委託書,
戶內有未成年人也不需法定代理人同意書。
除獨立設籍文件外,應攜帶全戶有身分證者之全部身分證,
應更新照片者之照片(或光碟)
戶長亦可委託他人代辦,
代辦人除攜帶上述文件外,
應附戶長委託書、印章及代辦人身分證。
內政部戶政司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