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正名運動是指臺灣原住民族向中華民國政府所提出的「正名」要求,其運動最早是由台灣原住民族權利促進會自1984年(民國73年)開始發起的「原住民族正名運動」。其中運動訴求除了要求修改過去基於中華民族為中心的定義而稱之為「山地同胞」的用法外,還包括有恢復傳統人名使用以及恢復部落地方命名等。最後運動在1994年8月1日,經過國民大會修憲後再憲法增修條文終將具有貶義的「山胞」修正為「原住民」。1997年,進一步的將具有集體權屬性「原住民族」一詞寫進憲法裡。
參見[编辑]
- (繁體中文) 原住民正名運動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人權運動↗(勞工運動↗ ·
原住民族運動↗ · 農民運動↗ ·
性別平等運動↗ · 居住權運動) 政治運動↗ · 司法改革運動↗ · 媒體改革運動↗ · 環境運動↗ · 文化保存運動↗ · 學生運動↗ · 食品安全運動↗ · 體育改革運動↗ | |||||||
|
遠在大航海時代,西方海船來到台灣的時候,這裡並非不毛之地,而是擁有南島語系多個民族、具備悠久文化智慧的傳承之地。
[啟動LINE推播] 每日重大新聞通知
然而就在許多移民從中國進入台灣之後,這群台灣原來的主人,卻被冠以「蕃」、「山胞」等帶著歧視及殖民的名稱,日治時代甚至在官方文件出現「生蕃」、「熟蕃」字眼。這樣的情形一直到1984年,開始有人主張要把當時的名稱「山胞」,正名為「原住民」,這是台灣原住民族正名運動的一個開端。
發起正名運動 開啟原民權利推動新頁
三十多年前從事原運的現任原民會主委夷將˙拔路兒表示:「當時我們不但被稱為山胞,而且還分平地山胞、山地山胞,將原住民稱呼為山胞就是將原住民視為要同化的對像,完全不尊重原住民的主體性。」
夷將˙拔路兒向國大代表葉金鳳(左起)楊仁煌、何耀寰等說明目的。(照片翻攝自臺灣原住民族正名25周年主題特展展覽手冊)
於是1984年12月29日,一群原住民知識分子成立「原住民族權利促進會」,掀起原住民擺脫汙名、捍衛權益的第一波浪潮,他們希望透過這個原住民自己決定的名稱,做為自我認同與擺脫汙名的開始,進而要求社會接受原住民族才是這塊土地的主人,並拒絕殖民式的政策。1987年更發布「台灣原住民族權利宣言」,宣示原住民族的地位與權利。1991、1992年開始的幾次修憲運動,原住民族也希望能在修憲中為自己正名,可惜都未能成功。
1994年,民進黨將「原住民族正名與自治」列為憲改議題,隨後當時的李登輝總統參加「原住民文化會議」時,首次以國家元首的位階採用「原住民」公開稱呼。之後國民黨也將「山胞正名為原住民」列為修憲條文草案。1994年7月28日,國民大會三讀通過憲法增修條文,正式將「山胞」改稱「原住民」,這是原住民族正名運動的重大勝利。
各族群代表前往總統府表達抗議遊行之訴求。(照片翻攝自臺灣原住民族正名25周年主題特展展覽手冊)
後來,1997年第四次修憲時,更進一步把「原住民」修改為具有集體權屬性的「原住民族」納入憲法,替後續恢復原住民權益做好準備。為了紀念這一段歷史,政府明訂每年8月1日是「原住民族日」,並且在2005年7月31日,由當時的陳水扁總統在首次舉辦的「原住民族日」活動上正式宣布。
李前總統參加「原住民文化會議」,首次以國家元首的身分採用「原住民」的稱呼。(照片翻攝自臺灣原住民族正名25周年主題特展展覽手冊)
正名25周年 展現台灣多元族群能量
從1994年到2019年,原住民族正名運動已經25載,隨著台灣社會全面民主化及多元化,原住民的權益也日漸得到恢復與保障,將原住民的稱呼從「山胞」正名為「原住民」,不只是文字上的變化,而是要讓這塊土地的人民正視原住民在台灣這塊土地上的正確地位,也歸還給原住民族應有的尊嚴。過去二十多年來,原住民族努力爭取「正名、自治、土地」等權利,正名已經成功,而民族自治和保障土地權的願景仍在努力。
原住民族正名運動的歷史過程,是台灣社會共同的歷史記憶,我們向世人展現了:台灣作為一個多元族群、平等共榮國家的能力。
回首過去爭取正名的歷程,緬懷曾經數百年的原住民族被壓迫歷史,甚至遙想過去數千年在台灣這塊土地上,如此豐富多元而特別的文化,我們更堅定地要讓台灣原住民族擺脫「被決定」的客體,重新恢復「自己做決定」的主體,恢復原住民族作為台灣原來主人的地位和尊嚴。(原住民族委員會廣告)
風傳媒歡迎各界分享發聲,來稿請寄至
:::
張貼日期:2021-07-26
1984年,臺灣原住民族權利促進會(原權會)首先主張以「原住民」取代「山胞」的稱呼,除了期待提升族人自我認同,擺脫汙名化,也希望社會接受原住民族的自稱,而這正是原住民族正名運動的開端。
1991年,原權會為爭取原住民族在憲法上的地位,於4月15日發動第一次抗爭,前往國民大會陽明山中山樓請願,其訴求議題之一就是「山胞」正名為「原住民族」。此次請願雖然沒有獲得國民大會的正面回應,但仍持續推動正名的抗爭;1992年5月21日再度發起「爭取憲法原住民族條款」抗爭行動,近千位族人冒雨遊行至陽明山中山樓,然而國民大會仍未採納正名的訴求。
1994年6月23日,在總統府前發動第三次的「正名權、土地權、自治權」入憲大遊行,37個原住民族團體響應,全國族人及聲援人士 3,000 餘人參加,是歷年來原住民族抗爭活動參加人數最多的一次。同年7月1日李登輝總統接見原住民族抗爭代表,承諾支持正名運動。7月28日國民大會經兩輪表決,一票之差驚險過關,歷經10年的抗爭,「山胞」終於正名為「原住民」,8月1日公布憲法增修條文,「原住民」稱呼正式納入憲法。
為確保原住民族的集體權利,原運團體在1997年6月16日第四次發動「民族、自治、土地權」入憲大遊行,在原住民國大代表全力支持下,將「原住民」正名為具有集體權概念的「原住民族」。
2005 年7月31日原住民族委員會首度舉辦原住民族正名紀念日的活動,陳水扁總統正式宣布8月1日為原住民族日。2016年8月1日蔡英文總統代表政府向原住民族道歉,並推動原住民族歷史正義與轉型正義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