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職災 公司會被查嗎?

由於職災的補償採「無過失責任主義」,即便雇主對於職災的發生沒有過失,勞工仍然可以依勞保條例及勞基法請求補償。
另一方面,勞工即使有疏失,除非是違法的行為,否則也不妨害其勞保與勞基法的請求補償權利。
如果雇主對於職災的發生有過失,勞工除了前面的勞保及勞基法補償之外,還可以依民法的侵權行為向雇主提起民事賠償要求。

另外,依民法第192條規定:「不法侵害他人致死者,對於支出醫療及增加生活上需要之費用或殯葬費之人,亦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民法第193條規定:「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或健康者,對於被害人因此喪失或減少勞動能力或增加生活上之需要時,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民法第194條規定:「不法侵害他人致死者,被害人之父、母、子、女及配偶,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
民法第195條規定:「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其名譽被侵害者,並得請求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

符合上述條件者,均可對雇主提出民事賠償。

至於雇主的刑事責任,勞基法中對於雇主沒有盡到職災補償責任的罰則,只是課予行政罰緩而已。
但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規定:
「事業單位工作場所發生職業災害,雇主應即採取必要之急救、搶救等措施,並會同勞工代表實施調查、分析及作成紀錄。
事業單位勞動場所發生下列職業災害之一者,雇主應於八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
一、發生死亡災害。
二、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三人以上。
三、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一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
四、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公告之災害。
勞動檢查機構接獲前項報告後,應就工作場所發生死亡或重傷之災害派員檢查。
事業單位發生第二項之災害,除必要之急救、搶救外,雇主非經司法機關或勞動檢查機構許可,不得移動或破壞現場。」
以及依據第40條至43條,依據不同情況,將有一年以下至三年的不同刑責。

若是因因僱主過失而導致職災之勞工,另可依刑法第276條,「因過失致人於死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二千元以下罰金。
從事業務之人,因業務上之過失犯前項之罪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得併科三千元以下罰金。」,向雇主提起刑事訴訟。

在台中的案例中,台電公司由於在一周內發生兩件三人死亡的重大職業災害,顯然輕忽職業安全管理,依法開罰最高新台幣30萬元與15萬元,並確認其是否有違法之處,若有違法,將立刻從嚴處以停工及罰鍰處分。

※重要提醒:
不管是否為雇主的錯誤,都可以依法申請賠償,然而,若是由於雇主違法,那將會有另外的刑責。
本文係依據當時有效之法律及相關實務見解做成,但因為法律可能增刪修減,實務見解亦有可能改變或不再適用,且各案事實存有差異,故本文僅供參考。如您有法律問題,建議仍應依據各案具體事實,進行專業諮詢。

勞保被保險人遭遇傷害或住院診療正在治療中者,因不能工作導致無法取得原有薪資,從不能工作的第4日起,可請領傷病給付(門診或在家療養期間均不在給付範圍)。傷病給付又分為「普通傷病給付」以及「職災傷病給付」,職災傷病給付的給付比例較高,但需要雇用單位在申請書上用章,如果雇主不願用印,勞保局也說明了解套辦法!

勞保普通傷病給付金額以被保險人住院診療當月起前6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的50%計算,從住院不能工作的第4日起發給,每半個月給付1次,以6個月為限。傷病事故前參加勞保的年資已滿1年者,可增加給付6個月,前後合計共為1年。

若是職災給付,給付金額是遭受傷害或罹患職業病當月起前6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的70%計算,同樣自不能工作的第4日起發給,每半個月給付1次;如果經過1年尚未痊癒,給付金額減為平均月投保薪資的50%,但以1年為限,前後合計共發給2年。

申請職災傷病給付需請投保單位蓋妥單位章、負責人章、經辦人章、被保險人章。不過,許多勞工卻向勞保局反映,「老闆無法幫我填傷病給付申請書」,擔憂無法請領職災給付。

勞保局表示,如遇投保單位因事由尚未明確而不願蓋章證明時,勞工朋友或其家屬仍可以檢具相關文件,自行向勞保局提出申請,職業災害保險給付權益不會受影響。

另外,發生職災的勞工還可以向全民健保醫事服務機構申請診療,就醫時不用繳交健保規定的部分負擔醫療費用;也享有住院期間30日內膳食費半數的補助。

若是勞工是在國內因緊急職業傷病至非全民健保特約醫院或診所診療,或在國外遭遇職業傷病必須於當地診療時,可以經由其所屬投保單位向勞保局申請核退醫療費用。

若是勞保醫療給付不足,但有繼續治療的必要時,治療費用由雇主負責補償;另外,勞工治療、休養期間,雇主應給予公傷病假,期間也不可視為缺勤,影響勞工年終考核獎金發放與加薪機會。

民眾一定要謹記這些勞保保障,才不會身體受了傷、損失了錢,還全部都拿不回來。除此之外,也可以自己做好意外險、醫療險的規畫,讓自己除勞保之外還能更全面轉嫁風險。

本文獲「好險網」授權轉載,原文:申請勞保給付被雇主刁難 勞保局教一招解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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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開始我們先來了解一下 有哪些情況算是職災?

工作時被貨物砸傷、操作機器受傷、過勞罹患職業病等情況都可以算是職災;此外,上下班途中發生意外、到員工餐廳吃飯食物中毒…等狀況,只要是與私人行為無關、沒有違法或違反交通規則,且符合職災審查(//www.bli.gov.tw/sub.aspx?a=y34dx7RjjCI%3D),就可以視為職災喔!

工作中可視為職災的狀況:

更多狀況範例請見職業災害認定函釋

勞工保險職災4大給付

工作期間加保的勞工保險,除了提供勞工生育、老年保障,針對傷病、喪亡也有相關給付喔

※看勞保局官網職災勞工相關給付、補助介紹

再來,我們利用葵sir的例子來進一步認識遭遇職災應該怎麼做,並一一向大家介紹上述的四大勞保職災給付。

[案例背景設定] 葵sir不小心被工廠的機器給割傷了手臂,事故發生前6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為30,300元,勞保年資累計有7年

第一步:以「職災勞工」身分就醫,後續請領 勞保職災醫療給付

如果傷勢很嚴重,葵sir應先緊急就醫,待病情緩和後再申請職災醫療給付。如果傷勢還好,葵sir就可以選擇是否要先處理好職災醫療書單再就醫。

勞保職災醫療給付有兩點補助:

1. 免繳健保部分負擔費用 (由勞保局支付)

2. 若有住院,住院30天內的膳食費用減半 (另一半由勞保局支付)

※職災醫療給付詳細資訊

※自104年起,職災醫療書單可從勞保局官網(下載)列印,但還是得經過投保單位蓋章喔

第二步:依照傷病情形,針對符合請領資格的勞保給付提出申請

[情況1] 葵sir職災期間無法工作,導致薪資損失→第4天起可申請 勞保職災傷病給付

<案例> 假設葵sir共住院了30天,他可領:
勞保職災傷病給付=前6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X70%X(住院天數-3)/30=30,300元X70%X(30-3)/30=19,089元

※勞保職災傷病給付電腦試算 

[情況2] 葵sir的傷勢嚴重,被認定為永久失能→可申請 勞保失能給付

失能給付共有兩種,要視失能程度是否達「終身無工作能力」來決定請領方式

→經評估為「終身無工作能力」的人,請領「失能年金給付」。

→「未達終身無工作能力」的人,請領「失能一次金」。

<案例> 假設葵sir的失能程度尚未達終身無工作能力,失能等級屬於「腕關節生理運動範圍喪失二分之一以上」,則給付日數為160日(失能給付標準//www.bli.gov.tw/sub.aspx?a=oXZULLLXU9U%3d),由於此傷病為職災,因此給付還會加給50%。他可領:

勞保失能一次金=失能前6個月平均日投保薪資X給付日數X(1+加給比例)=(30,300元/30日)X160日X(1+50%)=242,400元

※勞保失能一次金電腦試算

※勞保失能年金電腦試算 

※勞保失能給付詳細資訊

[情況3] 葵sir不幸因職災過世→遺屬可申請 勞保本人死亡給付

在勞保加保期間過世,可申請勞保本人死亡給付,其中又分為三項:

1.喪葬津貼:由支出殯葬費者請領。給付金額:要看遺屬有沒有領遺屬津貼或遺屬年金來算。(參考下圖)

※遺屬如有保勞保,也可看是否符合勞保家屬死亡給付請領資格,但本人死亡給付和家屬死亡給付兩者僅能選一個領喔!

→勞保家屬死亡給付介紹

2.遺屬津貼:過世者在98/1/1前就曾參加勞保,遺有(1)配偶及子女、(2)父母、(3)祖父母、(4)受被保險人生前扶養之孫子女、(5)受扶養之兄弟、姊妹,可由最高順位請領。(前順位者不符合資格,可由後順位者請領)。給付金額:一次發給前6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X40個月

3.遺屬年金:符合資格的遺屬可請領。遺屬請領順序與條件如下:(前順位者不符合資格,可由後順位者請領)。給付金額:依被保險人之保險年資合計每滿一年,按其平均月投保薪資之 1.55%計算,發生職災致死亡者,除發給年金外,另加發 10 個月職災死亡補償一次金。

※計算後金額若少於3,000元者,發給3,000元(最低保障)

※遺屬加計:同一順序遺屬有 2 人以上時,每多 1 人加發25%,最多加計50%

<案例> 若葵sir因職災不幸過世(假設年資為7年,平均月投保薪資為30,300元),家中還有老婆和正在上小學的一個女兒,因為他是98/1/1後才工作加入勞保,因此不符合遺屬津貼請領資格,但老婆可領遺屬年金,女兒也符合資格所以可加發25%,留下的兩位親人每月可領:遺屬年金=最高60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X保險年資X1.55%X(1+加給比例) =30,300元X7X1.55%X(1+25%)=4,110元

且葵sir是因職災死亡,家人可再領:職災死亡補償一次金=事故當月起前6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X10個月=30,300元X10個月=303,000元 

另外,支出殯葬費者也可申請喪葬津貼,發給5個月,其可領:喪葬津貼=事故當月起前6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X5個月=30,300元X5個月=151,500元 

※勞保喪葬津貼與遺屬津貼電腦試算

※勞保遺屬年金電腦試算  

※勞保本人死亡給付詳細資訊

上面提到的四大職災給付中,請領失能給付時可能會有以下衝突的情況發生:

如果領取的失能給付是屬「終身無工作能力」等級的一次金或年金,領取後勞保就會由勞保局逕予退保,之後就不能再領取傷病、死亡等給付。如果領取「未達終身無工作能力」的失能給付,後續可以繼續工作當然可以繼續加保,仍然是勞保被保險人就享有勞保相關給付喔!

勞保與傷病、醫療相關的給付保障這一塊較為複雜,因此民眾對於不懂的、有疑慮的地方都歡迎提出來問小葵,不用害羞喔~小葵會盡力幫助大家解惑的!

也歡迎大家到「勞工保險局FB粉絲團」走走,粉絲團上也有很多小葵精心整理的資訊,希望大家能多多認識、瞭解自身權益唷

職災申請會影響公司嗎?

勞工因遭遇職業災害而致死亡、殘廢、傷害或疾病,其在醫療中不能工作時,雇主應按原領工資數額予以補償,為勞動基準法第五十九條第二款所明定,故勞工因職業災害而至傷害或疾病,不論傷害大小,所罹患疾病亦不以勞工保險條例規定為限,祇需其在醫療中不能工作時,雇主均應補償其工資所施,此與同條第一款規定雇主補償勞工必要之醫療費用,明文以 ...

通勤職災要通報嗎?

故勞工於上、下班通勤中發生之交通事故不屬上述提供勞務之場所,雇主尚無須依該法第37條第2項規定,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惟勞工倘係於執行職務(例如送貨過程中)發生交通事故,則仍應依規定通報

負責人可以申請職災嗎?

2 申請職災傷病給付需請投保單位蓋妥單位章、負責人章、經辦章、被保險章。. 不過,許多勞工卻向勞保局反映,「老闆無法幫我填傷病給付申請書」,擔憂無法請領職災給付。.

職災算意外嗎?

工作時被貨物砸傷、操作機器受傷、過勞罹患職業病等情況都可以算是職災;此外,上下班途中發生意外、到員工餐廳吃飯食物中毒…等狀況,只要是與私人行為無關、沒有違法或違反交通規則,且符合職災審查(//www.bli.gov.tw/sub.aspx?a=y34dx7RjjCI%3D),就可以視為職災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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