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 公司 於 x1 年 1 月 1 日 與 客戶 簽訂 兩 項 智慧 財產權 x 及 y 之 授權 合約 依 合約 規定 y 授權 之 控制 於 x1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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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甲公司於 X1 年 1 月 1 日與乙公司簽訂技術授權合約,授權乙公司使用甲公司之某項技術,合約期限 為 10 年,不得展延。甲公司於 X5 年 1 月 1 日以現金$800,000 吸收合併乙公司。當日乙公司可辨認淨資產之公允價值分別為:與甲公司所簽訂之技術授權合約$90,000、其他可辨認資產$1,180,000 及負債$640,000。該技術授權之合約條件對甲公司而言較市場條件不利,不利之金額為$30,000。合約規定任一方欲提前解約時,須支付他方$20,000 解約金,且甲公司於收購日前並未針對此不利狀況認列任何資產或負債。下列有關甲公司 X5 年 1 月 1 日之會計處理,何者正確?
(A)應認列「再取回之權利-技術授權」$90,000
(B)應認列技術授權合約結清損失$20,000
(C)企業合併之移轉對價為$800,000
(D)應認列之合併商譽為$150,000
(E)應認列或有負債$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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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劉家宏 幼兒園下 (2019/07/28)

再取回權利        90000
資產                   1,180,000

合約結清損失    20,000

商譽                   150,000

       負債                      640,000

       現金                      800,000

  • 查單字:關

問題詳情

23 甲公司於 X1 年 1 月 1 日與乙公司簽訂技術授權合約,授權乙公司使用甲公司之某項技術,合約期限為 10 年,不得展延。甲公司於 X5 年 1 月 1 日以現金$800,000 吸收合併乙公司。當日乙公司可辨認淨資產之公允價值分別為:與甲公司所簽訂之技術授權合約$90,000、其他可辨認資產$1,180,000 及負債$640,000。該技術授權之合約條件對甲公司而言較市場條件不利,不利之金額為$30,000。合約規定任一方欲提前解約時,須支付他方$20,000 解約金,且甲公司於收購日前並未針對此不利狀況認列任何資產或負債。下列有關甲公司 X5 年 1 月 1 日之會計處理,何者正確?
(A)應認列「再取回之權利-技術授權」$90,000
(B)應認列技術授權合約結清損失$20,000
(C)企業合併之移轉對價為$800,000
(D)應認列之合併商譽為$150,000
(E)應認列或有負債$10,000

參考答案

答案:A,B,D
難度:非常困難0
統計:A(0),B(0),C(0),D(0),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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淨空法師:【魔不是青面獠牙,會顯得甜甜蜜蜜,讓你見到他,就不想離開他】
甲 公司 於 x1 年 1 月 1 日 與 客戶 簽訂 兩 項 智慧 財產權 x 及 y 之 授權 合約 依 合約 規定 y 授權 之 控制 於 x1 年
【名稱】
甲 公司 於 x1 年 1 月 1 日 與 客戶 簽訂 兩 項 智慧 財產權 x 及 y 之 授權 合約 依 合約 規定 y 授權 之 控制 於 x1 年


智慧財產權法申論題庫彙編『64單元』

■▼各年度考題■▼

111年(3)110年(5)109年(4)。108年(5)。107年(4)。106年(5)105年(4)104年(5)103年(3)。102年(4)
。101年(3)。100年(3)。99年(2)。98年(3)。97年(2)。96年(2)。95年(2)。94年(1)。93年(1)。92年(2)。91年(1)

(1) 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三等考試
。檢察事務官偵查實務組
。111年。110年。109年。108年。107年。106年
。105年。104年。103年。102年。101年。100年。99年
。98年。97年。96年。95年。94年。93年。92年。91年
(2) 公務人員升官等薦任考試。智慧財產行政 。110年。108年
。106年。104年。102年。100年。98年。96年
(3) 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智慧財產行政 。111年。110年。109年。108年。107年。106年。105年
。104年。103年。102年。101年。99年。98年。97年。95年
(4) 公務人員特種考試一般警察人員考試
。警察法制人員
。111年。110年。109年。108年。107年。106年
。105年。104年。103年。102年。101年。100年
(5) 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經濟部專利商標審查人員三等考試
。商標審查
。92年
(6)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律師 。110年。109年。108年。107年。106年。105年。10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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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3)

11101。(4)111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一般警察人員三等考試。警察法制人員

111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一般警察人員考試試題30540
【考試別】一般警察人員考試【等別】三等考試【類科組別】警察法制人員【科目】智慧財產權法【考試時間】2小時

一、商標權人甲所註冊之商標係為「文字及圖案」之商標,並已向智慧財產局註冊。而相對人乙係使用與商標權人甲相同之「文字」作為其所經營公司的標章,且與商標權人甲所註冊商標之商品與服務類別近似。請問乙是否侵害甲之商標權?(35分)

二、甲電玩遊戲直播主於網路直播其對乙公司遊戲 X 的攻略過程,其間並應 網路觀看者丙之要求,臨時唱了丁公司製作的歌曲 Y 中的一小段,而丙 並將過程予以錄製。請分別說明甲、乙、丙、丁在著作權法之法律關係?(40分)

三、甲為發明專利案 A之專利權人,該發明專利案 A 係援引日本公司乙所 擁有之日本發明專利權 B 為其優先權案。而相對人丙向日本公司乙進口 物品 C 至我國,該 C 物係使用與日本發明專利權 B 相同技術所完成。請問甲乙間之專利法律關係。(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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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2。(3)111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智慧財產行政

111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試題33370
【類科】智慧財產行政【科目】智慧財產法規(包括專利法、商標法及著作權法)【考試時間】2小時

一、甲保健食品公司推出鈣質補充飲品,並以「皎白」為標識,向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申請及獲准商標註冊,指定使用於「補充一般飲食或對健康有益的膳食補充品」。乙美妝公司以「白皙皙」為註冊商標產銷美妝產品,為了擴展熟齡客戶,乙另闢保健品生產線,以「皎白」為商品名稱推出蛋白質美肌飲品。請問:(以下子題,各自獨立)
(一)甲主張,乙之蛋白質美肌飲品標示「皎白」,構成商標權之侵害。乙則抗辯,蛋白質美肌飲品與鈣質補充飲品並非同一或類似之商品;「皎白」僅為商品名稱,該標示乃對自己商品名稱本身之說明。除此之外,蛋白質美肌飲品之瓶身同時標示乙的「白皙皙」註冊商標,因此,「皎白」不是作為商品來源之標示,非商標使用行為及不構成商標權侵害。何者主張有理?(25分)
(二)甲之「皎白」鈣質補充飲品在熟齡市場廣受歡迎,丙飲品公司擬製造仿冒之「皎白」鈣質補充飲品,尚未推出商品而於標籤及包裝容器製造之際,即由甲查獲。丙是否構成商標權侵害及有何責任?針對丙之行為,2022年5月商標法修正(尚未生效施行)前、後之規定及內容有何差異?(15分)

二、美國影視公司推出之「C’mon Let’s Dance」卡通節目,在國際間廣受歡 迎。甲取得關於「C’mon Let’s Dance」在臺之所有權利,擬於北臺灣興 建「C’mon Let’s Dance」主題樂園,將館場設施及所有館場內之室內裝 潢設計圖交由乙營造公司施工。乙擅自將主題樂園附設咖啡廳之室內裝潢設計圖交予丙,由其依此室內設計圖施工及開設「C’mon Let’s Dance」 餐廳。另有丁,依據甲完工營運之「C’mon Let’s Dance」主題樂園,拍 照紀錄館場內外之設施與佈置細節後,自行在南臺灣建造復刻版的「Dancing & Dancing」主題樂園,販賣部除了銷售主題樂園外觀之平面拼 圖外,亦有銷售「C’mon Let’s Dance」卡通片主角「約翰」及「瑪麗」之立體公仔及玩偶。請問:乙、丙及丁之行為是否構成著作權之侵害?(30分)

三、甲製藥公司研發及完成 A 醫藥組成物發明,以「一種用於治療急性肺炎 之A 醫藥組合物,包含以亞倫多酸活性成份重量計,70 毫克之選自由亞 倫多酸、其醫藥上可接受鹽類或酯類及上述之混合物所構成群組之雙膦酸化物,其中該組合物係呈每週一次的單位劑量錠劑」之請求項內容,提出及獲准發明專利權(下稱「A 專利權」)。其後,甲主張乙製藥公司 所銷售之肺炎治療 B 藥物,落入 A 專利權範圍,因而提起侵權訴訟。乙 於侵權訴訟中抗辯,A 醫藥組成物於專利申請日之前,已有「以每日劑 量 10 毫克亞倫多酸鹽進行投藥」之習知療法、「改以亞倫多酸鹽 40 毫克之劑量投藥」之科學文獻,因而 A 專利權有無效事由。請問:(30分)
(一)乙認為 A 專利權應無效,其主張之無效事由為何?專利法對此之規定 及立法目的為何?
(二)針對乙主張 A 專利權無效,甲有無可能向經濟部智慧財產局(下稱 智慧局)為任何作為,以消弭無效事由?智慧局核准該作為之法律效果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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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3。(1)111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三等考試。檢察事務官偵查實務組

111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考試試題10870
【考試別】司法人員【等別】三等考試【類科組】檢察事務官偵查實務組【科目】智慧財產權法【考試時間】2小時

一、甲受僱於乙網路行銷公司,負責協助客戶公司進行廣告行銷、編輯及社群媒體維護貼文等工作。甲從網路上搜尋到丙網紅自行拍攝取景,並於丙之公開部落格「美食天下」刊登,印有浮水印且標示有「版權所有」的兩張餐廳美食照片,在未經丙同意與授權之情形下,下載後再以裁切方式移除浮水印,上傳至負責行銷之建案社群媒體,並標註「#來自臺灣的攻擊」、「#吃個美食再賞屋」、「#有美食的家」、「#網路行銷我最行」等文字。丙得知後提出告訴。甲辯稱,其目的是為了搭配當時各社群網站發起分享美食或美景支持臺灣,抗議世界衛生組織的主題標籤活動,且兩張照片下方皆有標示出處載明「圖片來源:美食天下」,為著作權合理使用,非有侵權之意。試問依我國著作權法:
(一)甲之行為,該當何民刑事責任?(25分)
(二)乙之行為,該當何刑事責任?(10分)

二、甲於民國(下同)104年6月15日以「老洪記及圖」商標,指定使用於「火鍋店、涮涮鍋店、居酒屋、咖啡屋、茶藝館」之類別,向經濟部智慧財產局(下稱智慧局)申請註冊,經智慧局核准商標。該商標圖樣為略經設計之紅色粗體中文「老洪記」,並搭配右方略小紅色圓圈內有印章字體中文「川味鍋物」所組成。乙知悉後忿忿不平,主張乙自 102年1月起經營「洪記麻辣鴛鴦火鍋店」,儘管未註冊商標,但屢獲報章雜誌報導推薦,頗有知名度。甲曾協助乙處理洪記麻辣鴛鴦火鍋店利潤分配事宜,並協助店內公關宣傳工作,對店內業務相當熟悉。詎料因細故翻臉後,甲竟然自行開設火鍋店,並搶註商標。試問,根據我國商標法,乙得為何主張?(30分)

三、甲於乙公司擔任籃球鞋開發團隊鞋面技術資深工程師,與公司簽有保密協議。基於其職位,甲可接觸乙公司為其客戶設計各式籃球鞋樣品及圖資。甲因友人丙多次懇求,以照相手機拍攝尚未發表上市,儲存於開發設計中心之限定版籃球鞋照片多張供其私人觀賞。丙後將該等照片以通訊軟體傳送給友人丁、戊、己一同欣賞,甲知情並叮囑丁、戊、己勿再外傳且看完要刪除。試問:根據我國營業秘密法,甲之行為是否構成營業秘密之侵害?(3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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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年(5)

11001。(4)110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一般警察人員三等考試。警察法制人員

110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一般警察人員考試試題
【考試別】一般警察人員考試【等別】三等考試【類科組別】警察法制人員【科目】智慧財產權法【考試時間】2小時

一、甲於民國106年10月開始於網路上架設平台取名「500 萬購屋網」,主要提供售價新臺幣 500 萬元以下之不動產交易平台。該平台推出後數月便已廣受消費者好評與青睞。逐年累計可觀的點閱率與營業額。甲遂決定以「500 萬購屋網」為商標,指定使用於第36 類之不動產買賣服務,向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申請商標註冊,申請日為民國109年8月1日。該案經核准審定,並於 110年6月1日公告註冊。甲嗣於坊間看到乙開設名為「五百萬」的仲介公司,乙的鄰居指稱乙自民國108年10月營業迄今。甲擬依商標法對乙提起民事侵權之訴。甲與乙可各有何主張?(35分)

二、甲決定參加新北巿議員選舉,擬以「愛拼才會贏」做為競選歌曲,為此甲購買多片由原唱乙錄製的 CD,置於宣傳車上播放;更打算印製大量佛教 的金剛般若波羅蜜經(即金剛經),擺在競選服務處供選民取用。依你之見,甲的行為是否構成著作權之侵害?甲得否主張合理使用?(30分)

三、甲於民國109年2月1日完成了一項發明 A,並在備齊申請文件後於 109年12月1日向經濟部智慧財產局(以下簡稱「智慧局」)提出發明專利申請案。智慧局應甲之申請於 110年5月1日公開其 A 申請案。甲 嗣於 6月中旬後發現乙於巿場上販售與 A 相同之產品。試問甲應如何對 乙行使其專利法上的權利?(3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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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2。(3)110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智慧財產行政

110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試題33570
【類科】智慧財產行政【科目】智慧財產法規(包括專利法、商標法及著作權法)【考試時間】2小時

一、甲公司於乙商標權人申請註冊 A 商標前,已善意使用相同商標於同一商 品。甲公司於乙註冊取得 A 商標的商標權後與乙簽定授權契約,由乙授 權甲公司使用 A 商標。其後,甲公司與乙的授權契約因雙方出現嫌隙而終止,乙禁止甲公司繼續使用 A 商標。試問此時甲公司可否主張商標法第36條第1項第3款的「善意先使用」抗辯?(30分)

二、甲撰寫並出版「現代法律常識」一書(以下簡稱「M 著作」),此書共 300 頁,分為 10 章,每章的最後 2 頁為摘要,條列了該章的重點。
(一)A 學校為一所市立特殊教育學校,該校未得甲的同意便製作了總共50本 M 著作的點字書,提供該校的視覺障礙學生使用。甲認為 A 學 校侵害其著作財產權,依著作權法起訴請求 A 學校賠償損害,但 A 學 校主張其製作點字書的行為,不受甲的著作財產權效力所拘束。試問A 學校的抗辯是否有理由?(15分)
(二)B 學校為一所普通高中,該校為提升公民課程的教學成效,今年印製 了 500 本公民課程補充教材,每本教材的最後 20 頁集結了 M 著作各章的 2 頁摘要。由於 B 學校在印製前並未取得甲的同意,因此甲認為 B 學校侵害其著作財產權,依著作權法起訴請求 B 學校賠償損害,但 B 學校主張該校是在合理範圍內使用甲的著作。試問 B 學校的抗辯是 否有理由?(20分)

三、甲起訴主張,其於民國106年8月間出資聘請乙從事研發工作,約定研發後專利申請權及專利權由甲取得,但乙研發成功後竟於民國106年11月將研發成果向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申請 A 發明專利,並經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於民國107年4月15日公告。試問目前甲可否括專利法為舉發而享有擬制申請日的優勢?請說明理由。若不可以,則甲可否提起民事給付訴訟請求乙將 A 發明專利移轉登記與甲?(3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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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3。(2)110年公務人員升官等薦任考試。智慧財產行政

110年公務、關務人員升官等考試試題13760
【等級】薦任【類(科)別】智慧財產行政【科目】智慧財產法規(包括專利法、商標法與著作權法)【考試時間】2小時

一、A 公司長期專精於 WIRECUT 線切割技術之開發,於業界素有聲名。甲 任職於 A 公司期間,參與 A 公司 WIRECUT 線切割技術的精進計畫, 並被指派開發「WIRECUT 線切割軟體系統」。「WIRECUT 線切割軟體 系統」為甲任職期間所開發完成之軟體。而甲與 A 公司簽署員工協議書 記載:「甲於任職期間所開發之軟體,其智慧財產權歸公司所有。」嗣後甲離職後,未經 A 公司同意,於離職後 3個月擅自更改「WIRECUT 線切割軟體系統」,並號稱為「WIRECUT 線切割軟體系統」2.0 版,逕向 A 公司客戶販賣「WIRECUT 線切割軟體系統」2.0 版,致 A 公司受有損 害。請附理由回答以下問題:
(一)A 公司欲保護所開發「WIRECUT 線切割軟體系統」之創新,請問可以規劃那些智慧財產權保護?其保護標的與保護期間有何區別?(10分)
(二)「WIRECUT 線切割軟體系統」是否為「於職務上完成之著作」?其 著作財產權歸屬 A 公司或甲?(15分)
(三)「WIRECUT 線切割軟體系統」2.0 版是否仍有獨立著作權保護?(15分)

二、針對現行專利舉發制度規定,回答以下問題:
(一)舉發制度目的與法律效果為何?現行舉發人的資格?有無包括專利權人?(15分)
(二)允許舉發人於提出舉發案件得補提理由之目的?108年專利法修正後,針對舉發人補提理由或證據專利權人答辯有何限制與限制之理由?逾期提出或答辯之法律效果?(15分)

三、甲主張乙公司註冊「黑金剛」商標,指定使用於當時商標法施行細則所定商品及服務分類表第33 類之各種酒(啤酒除外)商品,已成為「陳年特級高粱酒」之通用名稱,而依商標法規定向智慧財產局(以下簡稱智慧局)申請廢止,經智慧局駁回申請,且經經濟部駁回訴願。甲不服訴願決定,而提出行政訴訟。經法院審查甲所提供證據,認定:「『黑金剛』是指坊間消費者指稱乙公司生產之第一代陳年高粱酒」。請附理由回答以下題目:
(一)何謂商標通用化?商標通用化之法律效果?(15分)
(二)依照目前實務見解,本件商標是否符合通用化之要件?(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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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4。(1)110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三等考試。檢察事務官偵查實務組

110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考試試題10870
【考試別】司法人員【等別】三等考試【類科組】檢察事務官偵查實務組【科目】智慧財產權法【考試時間】2小時

一、針對以下 3個商標申請案,主管機關應予核駁或核准之審定?請詳述理由。
(一)「BUTIMOND」為著名的註冊商標,指定使用於珠寶、珠寶飾品及 珠寶盒。A 公司經營食品、飲料外送業,申請註冊「BUTIMOND」, 指定使用於餐點運送服務。(15分)
(二)B 公司從事國際貿易業務,申請註冊「BLACK MARKET」,指定 使用於代理進出口及代理國內外廠商各種產品的報價、經銷業務的服務。(10分)
(三)生產、販賣多種酒類商品的 C 公司,計畫於明年1月開始販賣多款 使用本土葡萄釀造的氣泡酒,因此申請註冊「香冰檳」,指定使用於氣泡酒。(10分)

二、大學生甲、乙、丙同住一宿舍寢室,甲熱愛音樂創作,日前隨手在紙上完成一曲譜,名為「稻香序曲」。甲以吉他彈奏此曲,並以手機的錄音軟體錄製彈奏的聲音,期待未來有發表「稻香序曲」的機會。
(一)乙是吉他社的社員,某日看到甲書桌上放著「稻香序曲」的曲譜,未得甲的同意便以手機拍照存檔。2個月後,乙於吉他社期末發表會上彈奏「稻香序曲」,並向數十位與會的師生和來賓謊稱,「稻香序曲」是他不久前完成的作品。請問:乙是否侵害甲的著作權?(25分)
(二)丙建立了個人網站,平時熱衷於在其網站分享資訊並與他人互動。某日丙未經甲的同意便把玩甲放在寢室的手機,發現其中有甲錄製的「稻香序曲」錄音檔。丙將此錄音檔存入自己的電腦又將其上傳至個人網站,讓網友隨意點選、聆聽。請問:丙是否侵害甲的著作財產權?(10分)

三、X 公司研發、生產、販賣各種牙科材料。A 營業秘密、B 營業秘密及 C 營業秘密,分別為關於「牙科用樹酯」、「牙科黏合劑」、「牙科印模」配方與製程的研發成果。
(一)甲為 X 公司研發部的資深研究員,在該公司實驗室從事研發工作多 年,最近完成了 A 營業秘密的研發工作。請問:A 營業秘密歸何人 所有?(10分)
(二)乙長年擔任 X 公司的行銷部經理,但對牙科材料的研發頗感興趣。經 公司同意後,乙於非上班時段利用該公司的實驗室進行研究,日前完成了 B 營業秘密的研發工作。請問:B 營業秘密歸何人所有?X 公司 得否使用 B 營業秘密?(10分)
(三)X 公司以新臺幣 800 萬元聘請某大學化學系退休教授丙研發牙科材料, 但雙方並未就研發成果的歸屬加以約定。丙近日順利完成了 C 營業秘 密的研發工作。請問:C 營業秘密歸何人所有?X 公司得否使用 C 營業秘密?(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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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5。(6)110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律師考試第二試

110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官考試110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律師考試第二試試題30270
【類科】律師(選試智慧財產法)、司法官及律師(選試智慧財產法)【科目】智慧財產法【考試時間】2小時

一、甲為某大學教授,從事運動工學研究,累積長期的研究經驗,終於研發出某技術並應用在跑鞋 X,於民國(下同)108年3月1日,接受某運動媒體獨家訪問,訪問中甲暢談跑鞋 X 的技術內容,並向記者分析該 技術的要點與操作構想,並有意將該技術發表於該媒體所經營之運動期刊。一個月後,108年4月1日,前述跑鞋 X之技術內容全數刊登於該 運動期刊。為確保跑鞋 X 於市場之利基,甲遂於108年9月2日就跑鞋 X 之發明內容向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申請物品發明專利。不料,乙於108年5月15日,就相同之跑鞋發明,向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申請物品專利。乙就專利申請案雖已申請提早公開,但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於109年7月1日始予公開。試附具理由回答下列問題?
(一)何謂專利法之「早期公開制度」?(10分)
(二)在相關新穎性審查方面,依專利法規定,乙於108年5月15日的專利申請案,得否作為甲於同年9月2日專利申請案核駁依據?(15分)
(三)單就新穎性而言,暫不考慮專利發明適格性及其他專利要件,本案應由何者取得專利權?(15分)

二、甲以「整體美容」申請註冊商標,指定使用於美容護膚等各式保養品之經銷服務。於經銷實體店面開幕期間,為吸引人潮,甲自 Z 國購買 數組在國內已註冊之A 品牌美肌護膚套組作為抽獎之用。甲於開幕期 間發送廣告文宣以宣傳銷售之產品,並於廣告單上載明「消費滿5千元即可參加抽獎,頭獎是 A 品牌美肌護膚套組,價值2萬元。」此外,甲亦懸掛橫幅布條,印有「抽 A 品牌美肌護膚套組」。試問:
(一)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是否應核准「整體美容」商標註冊申請案,並說明理由。(15分)
(二)A 品牌在臺灣之代理商乙主張,甲之廣告行為未經乙同意,已侵害 A 品牌之商標權,要求甲立刻回收廣告文宣與橫幅布條,並不得再發送該廣告文宣。乙之主張是否有理由?(15分)

三、甲為平面設計師,經營陶瓷餐具公司,5年前曾繪製1隻「七彩臺灣獼猴」的圖樣,圖中的獼猴樣貌雖近似於真實世界的獼猴,但有紅橙黃綠藍靛紫的毛色。甲認為獼猴活力旺盛,因此「七彩臺灣獼猴」的寓意為「重獲新生」。甲將「七彩臺灣獼猴」圖印製於其公司販賣的陶瓷餐具,5年來於國內賣出數千套,並獲得設計獎。乙亦為平面設計師,經營陶瓷茶具公司,半年來販賣印有「六彩獼猴」的茶具組數百套。紅黃綠藍靛紫六色的「六彩獼猴」圖樣,與「七彩臺灣獼猴」的圖樣皆以仰視圖呈現,且獼猴的基本體態構圖、整體輪廓線條轉折方式、勾繪猴毛的方法等布局構造,甚至上色方法,幾近相似。甲認為乙抄襲其「七彩臺灣獼猴」,遂提起告訴。乙則否認其有抄襲的行為,認為臺灣獼猴與世界上其他品種獼猴的樣貌差異不大,因此獼猴的樣貌係一自然界的事實,「七彩臺灣獼猴」圖樣不過是甲將獼猴的樣貌描繪於紙上,充其量僅為美術思想,並不符合著作權法所保護之著作要件。試問:乙的行為是否侵害甲的著作權?(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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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年(4)

10901。(4)109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一般警察人員三等考試。警察法制人員

109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一般警察人員考試試題30530
【考試別】一般警察人員考試【等別】三等考試【類科別】警察法制人員【科目】智慧財產權法【考試時間】2小時

一、甲喜愛追劇,向乙購買其所製造銷售的追劇電視盒,利用該電視盒,甲只要接上網路並點選電視盒內提供的連結,就可以很方便地欣賞各種影片。丙電視公司發現其所製播的新劇,也在該電視盒提供的影片內,乃向警察局舉報查獲後,警方發現乙的電視盒構造非常簡單,只是提供一些連結,甚至連電腦程式都沒有,乙係擅自將各種電影、日劇、韓劇、國內戲劇等,未經同意而重製後直接放在其所架設的網站上,並提供連結給使用者點選後即可觀賞。丙乃對乙提出訴訟。試問:乙的行為是否構成那些著作權的侵害?(40分)

二、甲為一國際知名服飾企業,其商標X不僅於各國廣為註冊,在我國亦取得商標註冊。嗣後甲發現乙在臺灣使用X-shop的名稱開設運動器材店,而且還取得X-shop.com.tw的網域名稱註冊,試問在商標法上,甲可以對乙為如何之主張?(40分)

三、甲完成一物品發明,甲自認不僅符合新型專利要件,也符合發明專利要件,乃同時分別提出新型專利與發明專利之申請,並於先取得新型專利後,將該新型專利授權乙實施,嗣後甲獲得專利專責機關通知,其發明專利即將審查通過,並通知申請人限期擇一。試問甲選擇發明專利或新型專利,對於甲和乙之影響分別為何?(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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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02。(3)109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智慧財產行政

109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試題33970
【類科】智慧財產行政【科目】智慧財產法規(包括專利法、商標法及著作權法)【考試時間】2小時

一、試區辨我國著作權法司法實務所肯認之「構想與表達合併原則」與「必要場景原則」。(20分)

二、甲為A公司之研發工程師,於其職務期間,研發出X發明。後因甲離職,為B公司所僱用,且未經A公司之同意,將X發明之技術內容洩漏於B公司。而B公司就X發明向經濟部智慧財產局(下同)申請物品之發明專利Y,獲准並已登記。請附具法律理由,回答下列問題:
(一)A公司為確保其對於X發明之歸屬權,有何行政救濟?(15分)
(二)B公司為避免A公司因行政救濟而取回X發明之歸屬權,決定以專利Y不具進步性為由,向智慧財產局提起另案舉發,是否適法?(15分)

三、甲與乙共同成立A公司,乙為A公司之負責人。由甲設計A公司之商標T,經約定,商標T歸屬於甲,由甲「非專屬授權」予A公司,此時商標T並未註冊。後因故甲離開A公司,成立工作室,使用商標T以銷售C商品,並以商標T的內容註冊網域名稱。其後,乙知甲工作室成立,為排阻甲的市場計畫,乙以個人名義就商標T,向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申請商標註冊,指定用於C商品與類似商品,獲准註冊。乙遂以甲以商標T銷售C商品之事實,有致相關消費者混淆誤認之虞,向法院對甲提起商標侵權訴訟,請求甲下架所有銷售之C商品,並自行申請註銷相關網域名稱。試問甲就註冊商標T可否提起商標法之無效抗辯?(25分)

四、甲為軟體開發商,近來開發出文書處理軟體X,該軟體為著作權法所保護之著作。甲亦銷售軟體X之重製物,消費者付費後,可自行下載軟體一次至單一電腦。若為軟體備份之需要,亦得再下載軟體一次。因此,一般而言,消費者購入軟體X之重製物時,得於同一電腦下載軟體二次,一為主重製物,啟動文書處理功能,另一為以備份為目的之重製物。乙為中古軟體銷售商,遂向軟體X之消費者收購備份重製物,再以光碟之形式出售給他人。甲知乙之銷售行為,遂以乙侵害其就軟體X所享有之散布權為由,對乙提起著作權侵權訴訟,訴訟中,乙則對之主張權利耗盡抗辯,試問乙之抗辯是否有理由?(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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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03。(1)109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三等考試。檢察事務官偵查實務組

109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考試試題10770
【考試別】司法人員【等別】三等考試【類科組】檢察事務官偵查實務組【科目】智慧財產權法【考試時間】2小時

一、A原任職於X公司,民國(下同)102年5月2日自X公司離職後任職於大陸地區Y公司。A於同年5月,利用休假時間,與任職於X公司的好友B討論有那些可能危害產品品質之生產流程確認項目,並向其表示希望能提供X公司之作法供參考。B於102年6月3日,未經授權,利用X公司之電腦,以電子郵件夾帶X公司之「64.5導入0.5mm玻璃實驗單」(下稱實驗單)與「品保程序文件」電子檔案,寄至A所使用之Y公司電子信箱。X公司主張實驗單與品保程序文件均為X公司之營業秘密,因而起訴控告A與B侵害X公司之營業秘密,訴訟審理中,雙方有如下主張:X公司主張實驗單為營業秘密,提出相關事證如下:公司電腦文件設有管制措施,文件依其秘密性高低列不同機密等級;實驗單文件所置的CF廠共用槽,是透過公司電腦開啟時的帳號、密碼來管制;公司在大門設有門禁管制作實體區域的管制。A、B則主張實驗單非營業秘密,提出相關事證如下:「實驗單」文件本身未有機密標示;CF廠的共用槽,未設定密碼。試問:(每小題15分,共30分)
(一)請依雙方提出事證,判斷X公司對於實驗單是否已採取合理保護措施保護?
(二)假設法院判定「品保程序文件」為X公司之營業秘密。試問A應負擔何種刑事責任?

二、A公司製造並銷售機上盒,並在機上盒上廣告,註記「第四台全頻道永久免月租、全部免費看」、「熱門院線片馬上看」等文字。A公司所製造與銷售之機上盒有內建程式,該程式可提供公眾匯集未經授權之影音著作網路位址,使購買人得以觀賞未經授權之視聽著作。又除A公司自行販售機上盒外,A公司並交由實體賣場B販售機上盒,B販售半年,經視聽著作集管團體通知有民眾使用所販賣之A公司機上盒觀看未經授權之影片後,仍繼續販售。請依我國著作權法規定分析A、B應負相關民刑事責任。
(一)民國108年著作權法修正前後,對A公司製造並銷售機上盒之行為有何規範?依新修正之著作權法,A公司應負何種民刑事責任?(20分)
(二)依新修正著作權法規定,實體零售商販賣未安裝程式之機上盒應負擔之刑事責任?(15分)

三、A公司為某一著名商標CHEERS之文字商標權人。B公司,為一連鎖藥妝公司,為慶祝其30週年慶,自民國(下同)109年6月3日起至同年7月3日止舉辦活動,以所購買A公司之使用CHEERS商標之正版商品為抽獎贈品(下稱贈品),並於全國所營分店之廣告看板、旗幟、布條、貼紙、立牌、懸掛式看板、商品型錄及公司網頁、臉書粉絲團,出現CHEERS商標與贈品照片,並均有標註B公司商標「PAUYA」,且各看板或廣告型錄上有標示「PAUYA時尚週年慶」、「PAUYA30th時尚週年慶」等字樣,並佐以「立即抽經典CHEERS包」。假設A與B雙方對於CHEERS商標為著名商標並無疑義。A主張B辦理抽獎活動行為與活動宣傳行為侵害CHEERS商標權。試問:
(一)何謂商標之使用?B辦理抽獎活動行為與活動宣傳行為是否構成我國商標之使用?(20分)
(二)何謂商業交易習慣之使用?B公司主張使用CHEERS商標與贈品照片之行為,係為說明購買正版商品用於抽獎活動,符合商標之合理使用是否有理由?(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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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04。(6)109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律師考試第二試

109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官考試109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律師考試第二試試題30270
【類科】律師(選試智慧財產法)、司法官及律師(選試智慧財產法)【科目】智慧財產法【考試時間】2小時

一、大學生甲利用假期撰寫名為「怪探」的小說,其主角為一中年偵探,係一亦正亦邪的角色,一方面心思縝密、屢破奇案,但「怪探」的許多橋段充斥色情暴力的描述。甲逐次將共計 10 章的「怪探」上傳至其個人網站,與網友分享。其後,乙公司未得甲同意,擅自將甲網站上的「怪探」集結成冊後出版,著作人仍標明為甲。甲致電乙,認為乙侵害其著作財產權,但乙未予理會,並於公司網站指稱,「怪探」充斥著色情暴力的內容,妨害公共秩序、善良風俗,因此不受著作權法保護。請問:「怪探」一書是否為受著作權法保護之著作?乙公司之主張有無理由?(30分)

二、甲於民國(下同)106年6月9日申請,經經濟部智慧財產局(下稱「智慧局」)准予新型專利,並於同年8月16日公告,嗣甲發現市面乙販售之A 產品有侵害其新型專利之情形,擬對乙提起專利侵權之民事訴訟。 甲另於同年11月1日向智慧局申請該新型專利技術報告,經該局檢索比對結果,作成新型專利技術報告(下稱「技術報告」),其比對結果為不具新穎性。試附具理由回答下列問題:
(一)甲就該不具有新穎性之技術報告,得否依行政爭訟程序請求救濟?(10分)
(二)設若甲於起訴前並未提示技術報告向乙警告,於起訴時亦未向法院提出上開技術報告,則甲是否仍得向法院起訴請求乙負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責任,以行使其新型專利權?(15分)
(三)設若乙以上開技術報告所援引相同之證據,另案向智慧局提出舉發,主張該新型專利不具新穎性,新型專利權應予撤銷。詎智慧局審查結果,認上開相同之證據不足以證明甲之新型專利不具新穎性,而為舉發不成立之審定。乙不服,經訴願程序後,循序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主張於該舉發案,智慧局應受先前技術報告檢索比對結果之拘束(即系爭新型專利不具新穎性),其所作舉發不成立之審定,已變更該技術報告理由見解,於法有違,故應予撤銷。乙之主張是否有理由?(15分)

三、甲以「Kelly house」註冊商標,指定使用於服飾經銷,於民國(下同) 105年4月間,經經濟部智慧財產局(下稱「智慧局」)核准後,使用該商標經營販售各式服飾至今。於 108年2月間,甲發現乙以「凱莉の屋」註冊商標的申請案已於 108年1月間獲准註冊,乙亦指定使用於服飾經銷。甲因此向智慧局提起異議,主張「凱莉の屋」與其所註冊之「Kelly house」有致相關消費者混淆誤認之虞,違反商標法規定之不得註冊之事 由。又甲以侵害「Kelly house」註冊商標為由,對乙提起侵權訴訟,乙 抗辯其自 100年間即已使用「凱莉の屋」經銷販售少女服飾,主張其屬善意使用,故縱其所註冊之「凱莉の屋」遭智慧局撤銷,仍得繼續以「凱莉の屋」經銷販售少女服飾。試附理由論述甲與乙之主張是否有理由?(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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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年(5)

10801。(3)108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智慧財產行政

108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試題23070
【類科】智慧財產行政【科目】智慧財產法規(包括專利法、商標法及著作權法)考試時間】2小時

一、甲主張:伊為清潔肌膚設計專利(下稱A專利)之專利權人,A專利所揭露之「清潔肌膚」設計,外形上呈長柱狀本體,前殼朝前端形成一收束造形,並於端頭一側設有一圓飾塊及一片體凸出,前後殼為光滑外表面,中段之圓柱體環設有複數形飾條;其用途係用於肌膚去粉刺、祛痘及導入營養液。因乙公司未經其同意而自民國(下同)108年3月4日起迄今銷售外觀及造型皆與A專利相同之系爭產品 B,實已侵害 A 專利,且 A 專利亦無撤銷事由。為此,就乙侵害設計專利權而請求損害賠償。乙則抗辯:系爭產品 B之外觀及造型與 A 專利之設計相似,自 105年起已於網路上公開販售,且該產品為我國設計專利證書 D0000000之設計物,其於系爭專利申請日前已公告。為此,A 專利有撤銷事由,並聲明:原告之訴駁回。試問:如何判斷 A 專利之創作性要件是否具備及其設計專利權範圍為何?(35分)

二、甲明知日本乙公司生產之A 胃藥,經丙公司於民國106年間經衛生福利部許可並輸入,其中文名稱:「保胃安」,亦經丙向經濟部智慧財產局(下稱智慧局)申請商標註冊,智慧局認其具有識別性,核准註冊商標在案。丙取得商標專用權後,在臺銷售。嗣後丙發現甲未經丙同意,由新加坡進口 A 胃藥 3000 盒,販賣給臺北市及新北市地區藥局。試問:甲是否侵害丙公司之商標權?(30分)

三、甲係甲所屬乙唱片錄音帶有限公司發行「國台語歌詞集」所錄製音樂帶中 A 歌詞之著作財產權人,B 歌詞係乙為著作財產權人,並另由取得合法授權之丙多媒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即伴唱帶公司)發行該等音樂之伴唱帶,以供 KTV 業利用。丁係經營 KTV 業者,從丙處取得該伴唱帶,提供前開伴唱帶給顧客點唱。甲及乙主張:丁未得甲、乙授權即「公開演出」其享有音樂著作權之伴唱帶,而伴唱帶視聽著作係音樂著作之衍生著作而非共同著作,且該視聽著作未經音樂著作財產權人「明示授權」,伴唱帶製作業者不得再授權予 KTV 業者利用。丁經營 KTV,就其享有音樂著作權之伴唱帶提供顧客點唱之行為,係為該音樂著作之公開演出,未經伊之授權,係侵害伊之著作權,丁應負損害賠償責任。丁則抗辯:伴唱帶為視聽著作,乃原音樂著作權人與伴唱帶公司之「共同著作」,而非「衍生著作」,伴唱帶公司發行伴唱帶應解為係原音樂著作權人選定伴唱帶製作公司為該共同著作之代表人,行使該伴唱帶之著作財產權,包括授權他人利用該共同著作。而丙所播映者係有合法授權之伴唱帶,且原音樂著作權人既已向伴唱帶製作公司收取版稅(權利金),則係默示同意由伴唱帶公司發行伴唱帶出售予 KTV 業者。又 KTV業者播映伴唱帶,僅為「公開上映」,而非「公開演出」,蓋實際演出者為點唱之消費者,因此,丁自無庸付費予原音樂著作權人。試問:本題所爭執之伴唱帶是否為原音樂著作權人與伴唱帶公司之視聽著作之「共同著作」?另從著作權契約目的解釋觀點,甲、乙與丁間有關授權契約關係及著作權侵害之爭執與其各自主張及抗辯,何者有理由?(3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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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02。(4)108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一般警察人員三等考試。警察法制人員

108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一般警察人員考試試題30630
【考試別】一般警察人員考試【等別】三等考試【類科別】警察法制人員【科目】智慧財產權法【考試時間】2小時

一、甲推出一款新的「機上盒」產品,透過該機上盒內建電腦程式與網路連結,該機上盒可以連結未經授權之著作供使用者於電視機上觀賞影音節目。為了搶攻市場,甲在報紙以夾頁廣告方式大量宣傳,該廣告單上記載「一次購買、永久免費觀賞」、「影劇應有盡有」、「免月租、全頻道完整享有」等文字用語。乙受該廣告吸引而向甲購買一台前述機上盒,乙將該機上盒安裝於家裡電視後,確實觀賞到相當多的節目、影片等影音內容,其中包含多部未經合法授權之國內外影集與電影等。請問:
(一)甲製造與銷售機上盒之行為是否構成著作權之侵害?若有,有何罪責?(25分)
(二)乙購買機上盒並安裝使用之行為,是否構成著作權之侵害?若有,有何罪責?(10分)

二、某乙為知名手機品牌公司,於我國獲准「Aplus」商標註冊(下稱「系爭商標」),指定使用於行動電話、掌上型電子通訊設備等物品之保護套商品。乙公司就前述保護套商品之市價為每個大約新臺幣(下同)1,000~1,500 元,且乙公司就該商品從不打折促銷。今有某甲在網站上向某賣家以每個 100 元之價格,購入印有系爭商標「Aplus」文字之手機保護殼 50個(下稱「系爭商品」),並透過網際網路在拍賣網站上以某甲的帳號名義,刊登以每個 150 元之價格,販售系爭商品之銷售訊息。請問:某甲是否侵害某乙之「Aplus」商標權?若有,有何罪責?(35分)

三、某甲於我國擁有一製造方法之發明專利權(下稱「系爭專利」),今某甲發現某乙所生產銷售之A 產品與系爭專利直接製成之物相同,某甲擬對某乙主張侵害系爭專利之專利權。請問:依我國現行專利法規定,方法發明專利權實施行為態樣如何認定?又現行專利法對於某甲之主張,在舉證上有何特別規定?(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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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03。(1)108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三等考試。檢察事務官偵查實務組

108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考試試題10770
【考試別】司法人員【等別】三等考試【類科組】檢察事務官偵查實務組【科目】智慧財產權法【考試時間】2小時

一、甲於民國107年7月17日以「髮香香設計字」商標,指定使用於「肥皂、香料、精油、化粧品、髮水」之商品,向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申請註冊,並經核准於 108年3月5日公告。乙主張其所有且註冊在先之「香香」系列商標,雖未指定使用於上開商品,但經乙長期使用行銷於米果類食品而為著名商標,且有多角化經營之情形,而甲之「髮香香設計字」商標,相較於乙之「香香」系列商標,有使消費者混淆誤認之可能,請附理由說明:
(一)乙在 108年7月1日始發現此情形,得否主張撤銷「髮香香設計字」商標?(10分)
(二)乙主張「髮香香設計字」商標之註冊,有違商標法第30條第1項第10、11款之情形而不得註冊,請依各款規定論述是否有理由?(30分)參考條文:商標法第30條第1項:「商標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註冊:……十、相同或近似於他人同一或類似商品或服務之註冊商標或申請在先之商標,有致相關消費者混淆誤認之虞者。但經該註冊商標或申請在先之商標所有人同意申請,且非顯屬不當者,不在此限。十一、相同或近似於他人著名商標或標章,有致相關公眾混淆誤認之虞,或有減損著名商標或標章之識別性或信譽之虞者。但得該商標或標章之所有人同意申請註冊者,不在此限。……」

二、甲為眼科醫師,專精於青光眼之治療,為使一般大眾易於了解有關青光眼之成因、類型、症狀、自我檢查、醫療檢查、治療方式、預防保健等相關醫學知識,於民國100年3月間,將其所撰寫有關青光眼之治療、預防等系列文章,輔以圖片、照片並經編排後,上傳至診所網站。甲主張其於 100年6 至 10月間發現,臺北萬青醫院網站刊載「青光眼」一文,係將甲醫生診所網站中關於「成因」、「症狀」、「預防與保健」等內容擅自重製並改作,請附理由說明:
(一)萬青醫院辯稱有關青光眼之成因、症狀及預防與保健等內容,係一般醫學常識,無著作權之保護可言,是否有理由?(10分)
(二)萬青醫院辯稱於網站上刊載「青光眼」一文,係衛教文章,為合理使用,是否有理由?(15分)
(三)甲主張萬青醫院亦侵害其著作人格權,是否有理由?(10分)

三、甲於民國104年8月19日至 105年12月5日間,擔任金峰科技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下稱金峰公司)之工程師。金峰公司為管制工程進度,製作有工程管制表,甲未經金峰公司同意,於 105年11月17日在金峰公司辦公室內,使用 LINE 通訊軟體翻拍製表日為 105年4月8日之工程管制表,發送予金峰公司之同業光明電信工程行。請附理由說明:
(一)金峰公司在何種條件下,得對甲依營業秘密法提起侵害營業秘密罪之告訴?(10分)
(二)金峰公司可否對甲提起刑法妨害工商秘密罪之告訴?(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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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04。(6)108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律師考試第二試

108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官考試、108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律師考試第二試試題30270
【類科】律師(選試智慧財產法)、司法官及律師(選試智慧財產法)【科目】智慧財產法【考試時間】2小時

一、甲主張 A 公司所註冊指定使用於「中藥品」商品之文字商標「康 O」(創意性商標,先天識別性甚強),無正當事由迄未使用已滿 3年,違反商標法第63條第1項第2款規定,應予廢止註冊。商標權人 A 公司乃提出下列 3年內使用之證據,以證明有商標之使用。請附具理由回答下列問題:
(一)A 公司提出賣給藥局的估價單記載之中藥品名上有「康 O」二字者,均加註"康 O"記號,並有補強證據送貨收據、統一發票等證明確有銷貨之事實;甲則抗辯稱:估價單屬私文書,為購買憑證之收據性質,屬於交易之內部文書,並無向藥局行銷商品之行為。請說明何者有理由?(15分)
(二)A 公司因指定商品「中藥品」之銷量不佳,乃在作為贈品之環保袋上加附系爭商標,令消費者得以認識其欲促銷之中藥商品,主張有使用系爭商標。甲則抗辯因該贈品並非中藥品,故非屬商標之使用。請說明何者有理由?(10分)
(三)A 公司在他人所有商標之中藥品(如 O 牛運功散等中藥商品)外包裝上除原藥品商標外,再於明顯地方以油印附加系爭商標於上,而販售之,主張有以系爭商標販賣中藥品。甲則抗辯 A之行為係提供藥品零售服務,而非系爭商標指定商品之使用。請說明何者有理由?(15分)

二、甲建置部落格,分享其心情故事,於「關於我」的欄位中,甲表明「本部落格內所有文章、照片,均為本人創作,著作權所有,請勿隨意下載重製」,並記載自己的 email 信箱,任何人均得免費自由瀏覽其部落格,亦可留言。甲於民國104年元旦假期前往澎湖旅遊,拍攝一系列照片,將之張貼於自己的部落格內。之後,某大學學生乙為撰寫關於澎湖漁民捕魚活動歷史的學期報告,遂將甲的部落格內其中 1 張雙心石滬的 X 照片下載,置於報告內,其報告全文共 5 萬字、照片共有 30 張(含甲的雙心石滬 X 照片 1 張),其後乙取得 A+的高分。嗣甲發現乙的學期報告及其內雙心石滬照片,即向智慧財產法院提起民事訴訟,主張乙侵害其著作財產權,乙則抗辯該照片不符合著作保護要件,不受著作權法保護。試附具理由回答下列問題:
(一)甲就其雙心石滬的 X 照片是否享有著作權?(10分)
(二)如 X 照片享有著作權,乙應如何抗辯,始免於侵害著作權之法律責任?(20分)

三、甲為 A 光學鏡頭製造公司(下稱 A 公司)的行銷單位業務員。與 A 公司訂立僱傭契約,其中有條款關於研發成果歸屬,約定甲於 A 公司任職期間之所有發明,均自動歸屬於 A 公司,甲不得有異議。由於甲於任職A 公司前,具有光學科技研究的博士學位與研究經驗,鑑於市場對智慧型手機之防震數位鏡頭的需求頗殷,遂自行研發 X 型防震數位鏡頭之生產技術。研發期間,甲曾利用或參考 A 公司的資料庫與現存光學鏡頭製造技術,並常就光學技術的技術問題諮詢 A 公司之研發部門。甲完成 X型防震數位鏡頭之生產技術後,並未通知 A 公司,竟自行向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申請發明專利,三年後獲授予專利之審定並公告。後因甲有資金之需要,將 X 型防震數位鏡頭之方法專利權讓與於乙,並業已向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完成專利權之讓與登記。乙取得該專利後,大量生產 X 型防震數位鏡頭,於市場上銷售。試附理由回答下列問題:
(一)該發明之專利權歸屬於何者?設若 A 公司得知乙產銷 X 型防震數位鏡頭之情事,欲以甲非 X 型防震數位鏡頭相關方法專利案之發明專利申請權人,舉發該方法專利,並依專利法第35條規定請求救濟,其是否有理由?(20分)
(二)A 公司未經乙之同意,亦於市場產銷 X 型防震數位鏡頭。乙得否對 A公司主張專利權侵害而請求損害賠償?(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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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05。(2)108年公務人員升官等薦任考試。智慧財產行政

108年公務人員升官等考試試題22660
【等級】薦任【類(科)別】智慧財產行政【科目】智慧財產法規(包括專利法、商標法與著作權法)【考試時間】2小時

一、甲公司擁有 A 發明專利權,A 專利目前尚屬於保護期間中。甲公司因另有事業規劃而無暇於 A 專利之利用,故而計畫將 A 專利授權他人實施。乙公司對於 A 專利抱持相當興趣,幾經與甲公司協商後,決定取得 A專利之授權,授權類型為專屬授權,二者並達成協議、正式締結授權契約。(每小題 10分,共 30分)
(一)上開專屬授權契約締結後,甲公司發現其仍有實施 A 專利技術的必要,且認為因其為專利權人當然能夠實施 A 專利,故而直接實施 A專利技術至其產品生產。乙公司發現甲公司之A 專利實施行為後,對甲公司提起侵權訴訟,請求甲公司停止 A 專利之實施並請求損害賠償。請問:乙公司之侵權主張有無理由,該主張是否會因系爭授權契約有無至專利專責機關登記而影響乙所主張之法律效果?
(二)假設甲、乙二公司簽訂專屬授權契約後,並未至專利專責機關辦理登記。丙公司於查閱專利登記簿後,發現甲公司擁有其事業發展所需之A 專利,故而向甲公司提出 A 專利之讓與要約,且表示願意支付高額價金。甲公司認為有利可圖遂同意丙公司提出之專利讓與要約,二間公司因此締結專利權讓與契約,丙公司並立即請求甲公司陪同至專利專責機關辦理登記。請問:乙公司得否以其與甲公司間之專屬授權契約締結日期早於甲、丙二公司之專利權讓與契約,主張丙公司應繼受其與甲公司之間所締結的專屬授權契約?
(三)假設甲、乙公司締結專屬授權契約後,並未至專利專責機關辦理登記。第三人丁未取得甲、乙公司之同意,即擅自實施 A 專利,乙公司發現丁侵害 A 專利權後,遂對丁提起訴訟,請求丁停止 A 專利之實施並請求損害賠償。請問:乙公司之侵權主張有無理由?丁得否主張乙並非專利登記簿上之專屬被授權人,故無權對其提起訴訟?倘若系爭專屬授權契約已登記於專利登記簿,是否會影響乙之訴訟主張?

二、甲公司所擁有之A 商標享有相當名氣,而被認定為著名商標,其主要使用於 X 商品。Y 商品與 X 商品不僅不構成類似,從一般消費者之角度來看,亦不認為甲公司會進入 Y 商品領域,從事商品之製造、銷售。(每小題 20分,共 40分)
(一)乙公司發現甲公司尚未將其 A 商標申請註冊指定使用於 Y 商品,認為有機可乘,遂向商標專責機關申請商標註冊,希望將與 A 商標高度近似之A★商標註冊於 Y 商品上。請問:商標專責機關是否應核准乙公司之註冊申請?其結論是否會因 A 商標為註冊商標(指定使用於 X商品)或未註冊商標(實際使用於 X 商品),而有不同?
(二)丙公司發現甲公司尚未將其 A 商標申請註冊指定使用於 Y 商品,認為有機可乘,遂直接製造附有與 A 商標高度近似之A★商標之Y 商品並銷售,甲公司認為丙公司之行為已經侵害其商標權,遂對丙公司提起訴訟,請求停止丙公司之商標使用行為及損害賠償。請問:甲公司可否依據商標法起訴為上開請求?其結論是否會因 A 商標為註冊商標(指定使用於 X 商品)或未註冊商標(實際使用於 X 商品),而有不同?

三、甲於美國完成學業後,回國就任教職,並將於美國求學過程中購買之書籍,攜帶回國,其中包括 A 書。回國擔任教職後,甲陸續於國內購買書籍,其中包括 B 書。其後,甲發現美國最近出版的 C 書,對於其研究領域相當具有啟發性,為提供研究室學生之用,遂自 Amazon 訂購 5 冊 C書,寄送至臺灣後,分發給研究室之學生。(每小題 15分,共 30分)
(一)其後,A 書、B 書陸續發行新版,甲於 A 書、B 書發行新版後,隨即購入新版,並將舊版 A 書及 B 書上網拍賣。請問,甲於網上拍賣 A書、B 書之行為,是否合法?理由為何?
(二)甲購買美國C 書之行為,是否侵害 C 書著作權人之輸入權?理由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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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年(4)

10701。(4)107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一般警察人員三等考試。警察法制人員

107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一般警察人員考試試題30630
【考試別】一般警察人員考試【等別】三等考試【類科別】警察法制人員【科目】智慧財產權法【考試時間】2小時

一、民國104年甲製作「頑皮熊」之立體玩偶,分銷各處。105年經警察查獲,甲製作販售之「頑皮熊」玩偶涉嫌侵害乙所有之「小熊寶寶」圖形商標,其為全球著名之卡通人物。經合法起訴後,法院審理時,就「小熊寶寶」與「頑皮熊」玩偶進行勘驗,經過分析解構方式為細節比對,發現兩者各有相似與相異之處,並不完全相似;交由專家鑑定,則認為兩者在整體概念及感覺上相近,且「頑皮熊」並無新的創意表現。請問:
(一)「頑皮熊」玩偶是否涉及抄襲「小熊寶寶」?(15分)
(二)「小熊寶寶」如為自然熊形態予以卡通化,是否為受保護之著作?甲主張「頑皮熊」玩偶係改作自「小熊寶寶」而為受保護之著作,是否有理由?(15分)
(三)甲的行為如涉及改作,其刑事責任為何?如涉及重製,其刑事責任為何?(10分)

二、發明專利有違反專利法第26條規定者,應為不予專利之審定,因此申請專利時應符合專利法第26條之規定。請附理由回答下列問題:
(一)申請專利時,應如何揭露發明,以符合專利法第26條第1項之規定?(10分)
(二)申請專利時,請求項應如何撰寫,以符合專利法第26條第2項記載明確之規定?(10分)
(三)申請專利時,專利請求項之獨立項記載之文字,如果使用「比重稍大」、「遠大於」、「低溫」、「高溫」等用語,是否符合專利法第26條第2項之規定?(10分)

三、乙所有之「著名商標」,如表 1 雙「C」反向交疊圖案,其商標權仍在有效期間。甲為 A公司負責人,自 105年2月2日自中國大陸購入表 2之手提包後持有,該手提包背帶上掛有「HALLOWEEN 及南瓜圖樣」橘色吊牌,手提包上有表 2「掉漆實心鎖扣」之圖案,甲取得手提包後於 A公司內陳列並意圖販售,但尚未有銷售行為。試回答下列問題:
(一)表 2 商品是否構成消費者對表 1 商品之混淆誤認?(10分)
(二)法院如確認上述行為為商標之使用,且認為有構成消費者之混淆誤認,甲應負擔那些商標權侵害之民刑事責任?如認為無消費者之混淆誤認,甲之陳列行為是否應負商標權侵害之民刑事責任?(10分)
(三)甲主張陳列產品具有詼諧之娛樂性質為「商標之戲謔仿作」,是否有理由?(10分)

甲 公司 於 x1 年 1 月 1 日 與 客戶 簽訂 兩 項 智慧 財產權 x 及 y 之 授權 合約 依 合約 規定 y 授權 之 控制 於 x1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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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02。(3)107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智慧財產行政

107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試題33070
【類科】智慧財產行政【科目】智慧財產法規(包括專利法、商標法及著作權法)【考試時間】2小時

一、化學肥料普遍使用於蔬菜的栽種過程,造成市面上的蔬菜經常帶有可能會危害健康的過量硝酸鹽,因此各國研究此一問題的農業專家,多年來陸續發明了多項降低蔬菜硝酸鹽的方法。其後,甲經實驗發現,不同於先前的方法,若控制特定化學元素和微量元素等養分的供給,則可減少化學肥料的使用,同時將蔬菜的硝酸鹽含量控制在一定數值之下。甲以其研究成果取得「培育低硝酸鹽蔬菜方法」的方法專利之後,發現乙於一電子商務網站的線上商店,販賣低硝酸鹽蔬菜。甲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主張乙販賣的低硝酸鹽蔬菜,在栽培過程中必然侵害其「培育低硝酸鹽蔬菜方法」的方法專利。試問:此案的舉證責任應如何分配?應由甲證明乙的蔬菜栽培過程已侵害其方法專利,或由乙證明其栽培過程並未侵害甲的方法專利?請依專利法規定詳細說明。(30分)

二、就商標合理使用而言,請回答下列問題:
(一)我國司法實務肯認描述性合理使用及指示性合理使用等兩種類型。請說明此兩種商標合理使用的意義。(20分)
(二)A公司為「QRS」商標的商標權人,商標指定使用於照相器材腳架。B公司為「CDG」商標的商標權人,商標指定使用於智慧型手機和照相器材腳架。A公司於販賣其相機用三腳架時,包裝盒正面標示「QRS」商標,反面除標示A公司的相關資訊外,另有以下的商品說明:「本商品除了適用於數位相機之外,也適用於CDG智慧型手機」。B公司提起商標權侵害訴訟,主張A公司未得其同意即於商品說明中使用「CDG」商標,侵害其商標權,A公司提出抗辯,主張其商品說明乃是合理使用「CDG」商標。試問:A公司使用「CDG」商標的行為,是否為商標的合理使用?若為商標合理使用,屬於何種類型?(15分)

三、A公司製造、販賣遊戲主機及帶有防盜拷碼的遊戲光碟片。將光碟片置入遊戲主機執行時,遊戲主機會比對遊戲光碟片是否有防盜拷碼,若無防盜拷碼,遊戲主機將無法讀取遊戲光碟的軟體而無法執行。請依著作權法規定,回答下列問題:
(一)何謂防盜拷措施?A公司遊戲光碟片的防盜拷碼,係防盜拷措施或是著作?(15分)
(二)甲向A公司購買1000台遊戲主機並植入改機零件,藉以規避A公司遊戲主機的防盜拷功能,並於1個月內陸續售出所有植入改機零件的遊戲主機。請問:甲有無刑事責任?(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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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03。(1)107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三等考試。檢察事務官偵查實務組

107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考試試題10870
【考試別】司法人員【等別】三等考試【類科組】檢察事務官偵查實務組【科目】智慧財產權法【考試時間】2小時

一、(一)甲診所欲以「完美臉型」字樣作為商標申請註冊,指定使用於醫美服務,請問:若您是經濟部智慧財產局之商標審查人員,您的審定結果為何?(10分)
(二)乙公司以「Banana*Love」圖樣向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申請商標註冊,指定使用於「滑鼠、軟碟片、電腦用搖桿、電子筆、電腦鍵盤、螢幕觸控筆」等電腦應用產品,及「文具、辦公室用品、噴墨印表機用紙、電腦程式紀錄用紙卡」等週邊商品,經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審查後,核准審定為註冊商標。詎世界品牌排名第一,主要以生產筆記型電腦為業之英商 Banana 電腦公司,主張「Banana*Love」商標,與該公司著名但尚未在臺灣註冊之「BANANA」、「banana」商標圖樣近似,會引起消費者混淆誤認,向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提起異議,請求撤銷「Banana*Love」商標之註冊。請問:
1.若您是經濟部智慧財產局之商標異議審查人員,您的審定結果為何?(10分)
2.若 Banana公司之「BANANA」、「banana」商標已在臺灣取得註冊,而於乙公司使用「Banana*Love」商標圖樣三年後,發現其實際使用之商標圖樣為「Banana」,則 Banana公司應如何主張權利?(15分)

二、甲為 A公司之實際負責人,乙為該公司之技術人員,負責維修機具及客服業務。甲向不知名廠商購入之「C-820 高清播放器」即俗稱之機上盒,並由乙負責販賣及維修。A公司於其公司網頁上宣傳以新臺幣(下同)2000 元購入 A公司機上盒之消費者,透過所購買機上盒內建之「TV 電視」、「VOD」之功能及系統,連接至伺服器 analitics.568tv.hk,伺服器再媒介給 A公司的收視用戶,即可彼此對傳、公開傳輸網路影音資料,進行 P2P 下載,以此方式收看電視公司節目。A公司並按月收取購買機上盒之消費者 430 元之服務費。嗣電視公司發現 A公司所販售機上盒內之電視節目並未經電視公司授權,憤而向警方提起告訴。甲辯稱其只是單純販賣機上盒,並不知機上盒所內建之功能及系統,且 A公司亦沒有機房,乙則辯稱其僅係機上盒有問題時會幫收視用戶維修,就像維修電腦一樣,並未侵害電視公司之著作權。請問甲、乙之抗辯是否有理由?如無理由,則甲、乙係構成何罪?(35分)

三、甲自民國(下同)97年10月20日起至 101年11月30日期間任職乙公司,擔任研發部主管一職,任職期間簽署勞動契約與競業限制切結書,且依乙公司之員工守則第4 點及勞動契約第26條,對於其任職期間所知悉或持有乙公司或乙公司客戶之營業秘密,負有保密義務,另依競業限制切結書,甲於離職一年內,不得服務於從事與乙公司直接競爭之行業或相關合作廠商工作。試問:
(一)員工守則第4 點可否作為甲負有保密義務之約定?(10分)
(二)甲於離職後之102年1月1日至與乙公司經營相同之銷售光學膜機器設備業務的丙公司任職,但甲抗辯丙公司才剛成立,而乙公司之市占率為市場第一,丙公司並非乙公司之直接競爭對手,且甲係擔任丙公司之業務經理,因此並未違反競業限制切結書之規定,是否有理由?(10分)
(三)甲於 102年3月22日、5月21日、6月30日、9月15日、11月20日多次將乙公司享有著作權及營業秘密之「雙面成形機整機圖」設計圖 CAD 檔,寄送予丁公司之戊,請問:(10分)
1.乙公司要如何證明上開設計圖為乙公司之營業秘密?
2.甲抗辯上開設計圖係其於任職乙公司時所繪製,甲為上開設計圖之著作權人,自無違反乙公司營業秘密之可能,有無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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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04。(6)107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律師考試第二試

107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律師考試第二試試題30650
【類科】律師(選試智慧財產法)【科目】智慧財產法【考試時間】2小時

一、A 公司與 B 公司同為國際知名之製造筆記型電腦產品之國內系統廠商,在筆電市場上二者為競爭關係,近來 B 公司發現 A 公司 X 發明專利案(以中文本提出,申請日為民國(下同)101年7月16日,同時申請實體審查),A 公司於 103年5月1日提出申請專利範圍修正,並獲得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核准專利在案。公告日為 103年7月16日,該案公告之申請專利範圍共有二項請求項(即請求項 1 及請求項 2);B 公司更進一步發現該 X 發明專利案有主張國內優先權,其國內優先權之基礎案為 X0發明專利案(申請日為 100年7月16日),且該 X 發明專利案請求項 1之發明內容相同於 X0 發明專利案所揭露之發明內容(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認可其優先權日),但該 X 發明專利案請求項 2之發明內容不同於 X0 發明專利案所揭露之發明內容(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未認可其優先權日)。B 公司認為經濟部智慧財產局不應核准 A 公司之X 發明專利案,於是擬對 X 發明專利案提起舉發事件。請回答下列問題:
(一)如擬對 X 發明專利案申請專利範圍,各針對請求項 1 及請求項 2 逐項提起舉發,應以何日期前已公開之刊物作為舉發證據始具證據能力,並請分別說明理由。(15分)
(二)請依本案事實,試說明得對 X 發明專利權客體提起舉發之事由有那些?(15分)

二、A 是經銷商,常在國外尋找新穎具創意性的產品引進國內銷售。A 有次認識國外廠商 B,並對 B 產製的商品大感興趣,尤其 B 在國外取得註冊的 X 商標,具創意性極高的圖形意匠,令人印象深刻,當下簽約買了2,000 件標有 X 商標的商品回國。回國後,雖發現有另一商家 C 在網路上販賣相同的 X 商標商品,但訂價比他原想販售的價格高出許多,A 以較低的價格和提供快速的送貨服務,很快在網路竄起而且銷路奇佳,陸續從國外買進 X 商標商品在國內販售長達 1年。有一天,A 接到 C 的存證信函,自稱是 Y 商標權人,指稱 A 販賣之X 商標商品行為構成侵害Y 商標權。
A 即委請律師查證 C之Y 商標剛在 1個月前才註冊公告,申請日是在 A於網路行銷熱賣不久之後,而且與 X 商標幾乎完全一致,A 認為該項商品明明是外國B 廠商的產品,X 商標又是 B 在外國註冊和先使用的商標,C 主張 Y 商標權而且只有他可以在國內販賣,十分不合理。試問:
(一)從商標法所規定商標不得註冊之情形,A 是否得撤銷 C 在我國Y 商標之註冊?理由為何?(15分)
(二)商標法得撤銷他人註冊商標之異議、評定二者程序有何不同?(15分)
(三)假設 C 申請 Y 商標註冊已取得 B之同意,在本案中是否會有不同之結果?理由為何?(10分)

三、甲撰寫「著作權法概論」一書(下稱 A 書)完成後,於民國(下同)99年10月1日自行出版,嗣後甲在某書局發現乙於 101年5月20日所出版之「簡易著作權」一書(下稱 B 書)與 A 書內容並無任何差異。甲於翌日即寄發存證信函予乙,要求乙儘速將 B 書下架,並出面處理賠償及授權等事宜,乙則無任何回覆。甲耐心等候多時,但見 A 書銷售量逐年遞減,遂於 104年6月24日向智慧財產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試問:
(一)判斷著作財產權受侵害之要件為何?(10分)
(二)甲在著作權法上有何民事請求權?(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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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年(5)

10601。(4)106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一般警察人員三等考試。警察法制人員

106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一般警察人員考試試題30630
【考試別】一般警察人員考試【等別】三等考試【類科別】警察法制人員【科目】智慧財產權法【考試時間】2小時

一、申請人某甲於民國105年11月30日提出A設計專利之申請。試答:
(一)審查機關因認為A設計與先前技術屬「相同或近似」,而認定為無創作性,並據以核駁,試問其處分是否有理?(15分)
(二)A設計於民國105年10月30日,基於某甲之疏忽,而不慎刊登於公開刊物,審查機關據以核駁,試問其處分是否有理?(15分)

二、某甲為我國註冊商標「A及圖」(以下稱系爭商標)的商標權人,指定使用於「……太陽餅、鳳梨酥……」商品,權利期間至民國112年3月16日。據某甲所述,其製作之太陽餅及鳳梨酥廣受媒體報導且銷售成績斐然,為相關消費者所熟知,足證系爭商標確實為著名商標。某乙明知某甲之商標已註冊公告,但仍以「A義式烘焙工坊」向新竹縣政府申請設立商號,並於106年1月1日核准設立,販售太陽餅及鳳梨酥,另亦自106年2月1日起,以「A義式烘焙工坊」作為臉書社群網站帳號名稱,其所販賣之商品包裝上皆標明「A義式烘焙工坊」,且並未就「A」部分特別標註或作不同設計。試問某乙是否已侵害某甲的商標權?(35分)

三、某甲擔任某私立大學專任教授,教授課程為電影藝術欣賞與創作解析(下稱該課程)。某甲在網路上下載熱門影片5部,上傳至某電子儲存空間,並於某網站申請取得帳號後,以該帳號在該網站建立連結,提供選修該課程的學生免費下載。試問:
(一)某甲有何刑責?(20分)
(二)警方查獲時,發現某甲提供的連結,除了警方為了蒐證查緝目的而予以下載外,尚未有任何人下載,某甲是否有刑責?(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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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02。(3)106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智慧財產行政

106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試題22970
【類科】智慧財產行政【科目】智慧財產法規(包括專利法、商標法及著作權法)【考試時間】2小時

一、A 為網路影評紅人,購買許多 DVD 正版電影影片,在網路上推出「30分鐘看電影」服務。A 透過軟體將電影的重要內容片段進行剪輯,配上自己的評論,將每部電影製作成 30分鐘左右的影片後,上傳至自己的部落格供公眾點閱;A 並與廣告商合作,在影片開頭置入廣告商的廣告。A 的部落格受到觀眾的高度關注,於系爭影片推出後,由於 A 對於原電影給予極負面之評價,甚至引起大多數粉絲觀眾抵制拒看原電影。試問,A 的行為有無違反著作權法?(40分)

二、A 明知 NN 為著名運動品牌商標,其各式運動球鞋、衣服、背袋配件等商品,為相關事業及一般消費大眾所熟知。但 A 為推展其於網路拍賣網站上銷售運動相關服飾、配件等商品,乃使用 NN 文字再加上「FAKE」(贋品之意)字眼,使用由英文組成「NN FAKE」之創意設計於其所批發的運動服飾上,A 並於拍賣網站上刊登「惡搞NN 印花慢跑排汗上衣」,以每件 1500-2500 元不等之價格銷售。B 某日在網路上看見 A 銷售之運動排汗衣時,誤以為是 NN 運動品牌所推出之新創意設計商品,而邀集同學們一起網購。試問,A之行為是否侵害 NN 商標權?(30分)

三、甲任職於知名運動品牌之U 公司的研發團隊,該團隊最近幫公司研發出能有效減少阻力並減低重量之運動鞋鞋底材料,U 公司欲以此申請專利保護,並推出新的運動鞋產品。試問,該新發明之專利申請權、專利權或其他權利義務應如何歸屬?又倘若甲並非受雇於 U 公司之職員,而是自營工作室,由 U 公司出資委託甲開發新鞋底材料之情形下,則該新發明之專利申請權、專利權或其他權利義務歸屬又該如何?(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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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03。(1)106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三等考試。檢察事務官偵查實務組

106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考試試題10770
【考試別】司法人員【等別】三等考試【類科組】檢察事務官偵查實務組【科目】智慧財產權法【考試時間】2小時

一、甲為網路服務提供公司,提供搜尋引擎及關鍵字廣告服務。乙為新設立的電腦軟體設計公司,相關消費者對其服務品質與訂價較不熟悉。乙之業務計畫以網路行銷為主,為提高本身於網路上之能見度,遂向甲購買廣告關鍵字。購入之關鍵字是以電腦軟體設計公司丙的商標為其內容。丙發現當相關消費者利用甲之搜尋引擎鍵入丙之商標時,除呈現搜尋結果外,於搜尋結果右側專區出現乙公司的網路資訊與網站連結。點選進入前述乙的網站後,亦發現相關消費者當不致誤會乙為丙,或二者間有合作從屬關係。然而,可確定者,若非前述關鍵字服務的購買,相關消費者依甲之搜尋引擎的運作,無法輕易得知乙之網站資訊。丙不甘商標為乙利用,遂對甲提起商標權侵害之訴訟,試問甲對乙提供以丙商標為內容之關鍵字服務,依我國商標法,是否構成商標權之侵害?(40分)

二、甲為電腦軟體設計與製造商,開發出一款線上遊戲軟體 S,以光碟片的形式於市場上販售。乙向甲購入 10 片光碟,每片載有軟體 S 一份。乙慮及光碟片可能毀損,便自行就軟體 S 製作 10 片備用光碟片。一日,乙決定於網路市集出售前述軟體 S之10片正版光碟與 10 片備用光碟,恰巧分別由丙向乙購買 10 片正版光碟,由丁向乙購買 10 片備用光碟。甲知此事,遂向乙提出著作權侵害之民事訴訟。假設軟體 S 為著作權法所保護之著作。試問依我國著作權法,乙之製作備用光碟與販售光碟等行為是否構成著作財產權之侵害?(30分)

三、甲為乙科技公司之研發工程師,其職務為 3D 印表機之研發。近來研發 X 型的 3D 印表機,目前已完成結構與系統藍圖的設計與功能的測試。X 型 3D 印表機之研發,較之現今市場上所販售之3D 印表機,具有完善的散熱功能,以及更精細的列印層次,突破過去相關產品技術的困境。乙科技公司與甲就其研發成果,素訂有保密合約,令甲未經乙科技公司之同意不得於任何地點向任何人揭露研發成果。乙科技公司亦昭告所有員工與合作廠商,X 型的 3D 印表機的結構與系統藍圖為機密等級的資料,且以指紋辨識方式管理儲存前述結構與系統藍圖的所有資料庫。丙科技公司設立與營業於香港地區,知悉 X 型的 3D 印表機為甲所負責研發,遂欲以新臺幣 2 億元為對價,向甲取得 X 型 3D 印表機的系統與結構藍圖。其後雙方達成合意,甲並已交付系統與結構藍圖予丙科技公司的駐臺灣代表。試問依我國營業秘密法,甲就其前述之行為,該當何刑事責任?請附理由說明之。(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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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04。(6)106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律師考試第二試。律師

106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律師考試第二試試題 30650
【類科】律師(選試智慧財產法)【科目】智慧財產法【考試時間】2小時

一、甲於某日就美髮椅 X之外觀向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申請設計專利,並於三週後再就與美髮椅 X之改良型 X1 與 X2 申請衍生設計專利。經審查,美髮椅 X、X1 與 X2 均獲核准審定並公告。然而,因甲之疏失,未於第三年的年費補繳期限屆滿前繳納年費,致美髮椅 X 的設計專利消滅,且甲亦未申請回復專利權。一日,甲與乙就美髮椅 X1的設計專利,依協議的授權範圍,訂立專屬授權契約,由乙產銷美髮椅 X1。該專屬授權經查未向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為授權之登記。且原本授權磋商時,甲有意將美髮椅 X2 設計專利同時納入授權,但為乙所拒絕。後因融資的需要,甲讓與美髮椅 X1與 X2 相關設計專利予丙,並業已依專利法完成專利讓與之登記。丙得知乙產銷美髮椅 X1之事實,遂欲以乙侵害其美髮椅 X1之設計專利為由,起訴請求停止乙關於美髮椅 X1之產銷,試附具理由回答下列問題:
(一)美髮椅 X之設計專利因年費未繳而消滅,美髮椅 X1 與 X2 的設計專利效力為何?(10分)
(二)依專利法規定,丙主張美髮椅 X1 設計專利侵權而請求停止美髮椅 X1 的產銷,是否有理由?(20分)

二、告訴人 A 為新加坡商「鮪魚企業有限公司」,其擁有服飾品牌「Tuna」,專走高級服飾路線,並向我國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取得「Tuna」商標註冊,指定使用於第25 類衣服。A 授權 B 在臺灣生產製造。A 與 B 約定於授權期間屆滿後,B 得於 6個月之內清理庫存。雙方授權期間屆滿之後,B 因財務困難,在 6個月內將全數庫存以秤斤賣的方式全數出售給甲。該批庫存之衣領縫線略有瑕疵,商標繡花位置亦稍有偏移。A 與 B授權期間屆滿後 1年,A之員工發現甲在夜市以 3 件 500 元的低價販賣上述瑕疵品庫存。A之員工在同一夜市中,發現另一攤販乙販售「Tuna」品牌衣服。經查乙所販賣者並非由A自行製造或授權製造之商品,而是從中國大陸知名網購網站上購買進口。追查後發現,在上述 A、B 間之授權期間屆滿之後,B 未經 A之同意,即於中國大陸申請「Tuna」商標註冊獲准,乙所販賣之該批衣服即係由 B 在中國大陸生產製造。商標權人 A 認為甲、乙係販賣仿冒品,故依商標法第97條規定提出刑事告訴。請依商標法回答下列問題:
(一)甲之行為是否構成商標權侵害?(20分)
(二)乙之行為是否構成商標權侵害?(20分)

三、甲於臺中市草悟道文創商圈上經營一家僅有十個座位的小咖啡店,由於甲對於廣播電台流行排行榜歌曲音樂非常喜好,更是隨時掌握它們的播送頻道動態。為娛樂自己,在為客人手工沖泡製作咖啡之時,也利用一套高音質效果的個人音響收聽各音樂廣播電台的單曲。由於常來店裡消費的客人大部分都是熟客,大家都會互相聊天也順便享受一下甲隨手播放的電台音樂歌曲。突然某日在咖啡店的營業時段中,唱片公司的稽查人員上門來向甲要求支付權利金,否則要求甲應立刻停止播放。甲試圖解釋他的音響是擺設在吧檯角落播放給自己聽的,但現場陪同的律師指摘甲的行為業已涉嫌侵害唱片公司之錄音著作權,應依法取得授權並且支付使用權利金,否則將面臨訴訟問題。試問甲播放電台音樂的行為是否侵害唱片公司之錄音著作之著作財產權?(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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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05。(2)106年公務人員升官等薦任考試。智慧財產行政

106年公務人員升官等考試試題
【等級】薦任【類(科)別】智慧財產行政【科目】智慧財產法規(包括專利法、商標法與著作權法)【考試時間】2小時

一、甲為知名日語教學老師,為方便數位學習,自行製作初級日語會話教學影片 20 集,分別上傳至其教學網站,令修習日語者付費學習。為確保付費學習機制,甲設計線上帳戶管制,使用者必須建立帳號及密碼,方能付費使用。另外,甲亦於其教學網站設計線上觀賞管制,縱有帳號及密碼,使用者未經付費,仍不得於網站上觀賞教學影片。乙為外語教學補習班的負責人,為增加該補習班的知名度,並吸引更多的修習者前往上課,自行以工具軟體,進入甲的教學網站,突破甲所設計的帳戶管理及付費觀賞機制,直接將前述 20 集教學影片連結且嵌合於補習班網站,供大眾免費線上觀賞。甲知此情,便向乙提起著作權侵權之訴訟。若甲自行製作之初級日語會話教學影片為著作權所保護,請問乙之行為是否侵害甲之著作財產權與相關權利?其理由為何?(25分)

二、甲為運動服品牌商,業於我國與 M 國註冊有商標 X,指定於運動服飾相關商品。甲開發出一款運動排汗衣 S,使用註冊商標 X 以為行銷。但運動排汗衣 S 於我國與 M國製造的材質略有不同,我國生產與行銷的運動排汗衣具有較佳的排汗效果,並有除臭與防紫外線的功能,而 M 國產銷的 S 運動排汗衣則排汗效果相對不佳,常使運動者,特別是長跑者,有汗濕不適的感覺,同時亦不具除臭與防紫外線的功能。乙為我國貿易商,見運動排汗衣 S 於 M 國之單件售價,較我國為低。遂向甲於 M 國的代理商購買 1,000 件運動排汗衣 S,進口至我國市場銷售。請問就甲於我國註冊之商標 X 而言,依我國商標法,乙之進口與銷售行為是否構成商標權之侵害?(25分)

三、甲於 2017年1月1日研發出 A 發明,甲為確認 A 發明之功效,同年3月1日公開試驗 A 發明的功能,致使 A 發明之結構與功能為同業所共知。乙於 2017年5月1日獨立研發出相同的 A 發明,7月1日向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申請專利,並申請於 8月1日公開申請案。其後,甲完成 A 發明的測試後,遂於 2017年11月30日向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申請專利。試問就本題之事實而言,甲與乙分別就 A 發明所申請之專利,依我國專利法是否具備新穎性?(25分)

四、試論我國著作權法下著作合理使用之法律效果與判斷因素。(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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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年(4)

10501。(4)105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一般警察人員三等考試。警察法制人員

105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一般警察人員考試試題30630
【考試別】一般警察人員考試【等別】三等考試【類科別】警察法制人員【科目】智慧財產權法【考試時間】2小時

一、甲公司為一法國經營化妝保養品之公司,自 1986年起將圖一的兩個商標使用於保養化妝品及芳療產品上,並於 2005年在法國獲准註冊為商標,指定使用於「清潔劑調製、精油、化妝品、美髮水、衛生用品、香料、醫療護理用品和美容產品」。甲公司於 2012年8月間因與臺灣之乙公司洽談由乙公司在臺代銷產品事宜,曾將其「SANOFLORE」品牌產品之文件、價目表及樣品等寄送予乙公司,但嗣因協商不成而未在臺銷售。詎乙公司於 2012年11月 1日以「SANOFLORE」商標(圖二),指定使用於「染髮劑、非產製過程工業用清潔劑、燙髮液、茶浴包、沈香、香精油、護膚保養品」商品,向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申請註冊,於 2013年5月 1日獲准註冊。
2014年1月間甲公司擬在臺銷售其產品時,始發現乙公司已將「SANOFLORE」註冊為商標,請敘述甲公司可如何請求救濟?(35分)

甲 公司 於 x1 年 1 月 1 日 與 客戶 簽訂 兩 項 智慧 財產權 x 及 y 之 授權 合約 依 合約 規定 y 授權 之 控制 於 x1 年

二、甲與乙合開 A 清潔公司,開發清潔公司管理系統程式一套。甲為董事長,乙為監察人。甲並無電腦軟體、資訊科技之知識,但就清潔交易具有專業。甲參考市場價格、工作項目、顧客需求、費用、營業稅、毛利等參數,依據 A 公司利潤設計出公式後,交由具有電腦資訊能力的乙創作程式碼。乙每月自 A 公司受領 5,000 元,除開發該程式以外,尚須處理公司一切有關電腦資訊方面事務,如維修電腦等,有薪資所得扣繳憑單,休假則依據年資計算天數,但無勞健保。嗣後乙離開公司,由於乙於該程式中設有定時鎖定機制,屆期即自動鎖定,無法使用。甲乃將該程式之備份重製於公司伺服器重新啟動,為營業上利用。乙認該電腦程式為其獨立創作,享有著作權,甲之行為違反著作權法第91條第1項,A 公司犯同法第101條第1項擅自以重製方法侵害他人著作財產權之罪嫌。請問乙得否告訴?(35分)

三、發明專利權範圍之界定應以何作為基準?解釋申請專利範圍時得參酌那些證據?該解釋是一個法律問題或事實認定問題?在訴訟時若兩造當事人對解釋範圍有爭執,法官可否依職權判斷?又在侵權判斷時,在比對解釋後之系爭專利申請範圍與被控侵權產品,判斷該產品是否落入系爭專利範圍是法律問題或事實認定問題?(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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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02。(3)105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智慧財產行政

105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試題 23270
【類科】智慧財產行政【科目】智慧財產法規(包括專利法、商標法及著作權法)【考試時間】2小時

一、就我國專利法的國際優先權制度,回答以下問題:
(一)建立國際優先權制度的目的為何?(10分)
(二)發明專利案申請人主張國際優先權的條件為何?須於何時主張?應聲明的事項為何?試說明專利法的相關規定。(10分)
(三)A 國非世界貿易組織會員,且該國與我國並未相互承認優先權。發明家甲為 A 國國民,獲得日本政府長期居留的許可,長年旅居日本,並於東京設立醫療器材公司。試問:甲得否按我國專利法於申請發明專利時主張國際優先權?(10分)

二、A 係一日本公司,製造以植物萃取物為原料的化粧品,2010年A 於臺灣註冊「陽光戀人」商標,指定使用於化粧品。B 為 2011年設立的臺灣公司,亦製造以植物萃取物為原料的化粧品,B 十分喜愛「陽光戀人」商標,多次向 A 洽談讓與或授權使用「陽光戀人」商標事宜未果。經 B 調查得知,自「陽光戀人」商標註冊迄今(2016年7月),在臺灣無法購得「陽光戀人」化粧品,亦即 A 並未於零售市場使用此商標,遂按商標法提出廢止「陽光戀人」商標的註冊,欲於廢止後重新申請註冊「陽光戀人」商標。A 於廢止程序中主張,臺灣一般消費者雖無法購得「陽光戀人」化粧品,但 2010年「陽光戀人」註冊後,A 即與臺灣公司 C 簽訂契約,約定由 C 負責銷售「陽光戀人」化粧品,並於 2012年自日本出口一批價值約 2 萬元新臺幣的「陽光戀人」化粧品至臺灣,現存放於 C 的倉庫,同時A 向商標專責機關提交其與 C 的契約、進出口文件及商品存放於 C 倉庫的證明,強調其確有使用該商標,但由於 C 尚未完成行銷計畫,因此商品尚未進入零售市場。
(一)商標法中與本案相關的廢止事由為何?(10分)
(二)商標專責機關處理廢止申請的程序為何?(10分)
(三)商標專責機關應否廢止 A 的「陽光戀人」商標的註冊?(15分)

三、著名歌手甲於演唱會中演唱了 10 首流行歌曲,10 首歌曲皆由創作大師吳教授填詞及譜曲。歌迷乙於甲演唱時利用智慧型手機的錄音功能錄下了 10 首歌曲,之後利用家中的設備,燒錄 50 張內含 10 首歌曲的 CD,並將 50 張 CD 以每張新臺幣 30 元的價格賣給丙。其後,丙將 50 張 CD 以每張新臺幣 50 元賣給丁,而丁又以每日新臺幣 5元的租金,分別租給不特定人。請問:
(一)乙是否侵害甲的著作財產權?(15分)
(二)丙是否侵害甲的著作財產權?(10分)
(三)丁是否侵害甲的著作財產權?(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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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03。(1)105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三等考試。檢察事務官偵查實務組

105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考試試題10570
【考試別】司法人員【等別】三等考試【類科組】檢察事務官偵查實務組【科目】智慧財產權法【考試時間】2小時

一、甲向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註冊,於民國(以下同)100年間取得「小婦人及圖」商標專用權,指定使用於「小吃餐廳」服務及「水餃、牛肉麵、酸辣麵」等商品,甲隨後在北中南之六都設點經營餐飲業。嗣後甲發現,乙在臺中大里區以「小婦人水餃」之名經營餐飲業,於鄰里間小有名氣,甲因而於 101年底委請律師發函,要求乙停止商標之侵害行為。乙認為其自 65年起即開始營業,置之不理並繼續營業,且於 103年間在臺中烏日高鐵站新設「小婦人水餃」之店面;除此之外,乙亦授權丙使用「小婦人水餃」,在烏日以外之其他高鐵站新設店面。請從商標法相關規定之規範意旨與法律性質,分析乙之行為、丙取得授權後經營「小婦人水餃」之行為,是否構成商標權之侵害?(40分)

二、某大樓住戶甲號召社區鄰里,每日清晨五點在社區旁的小公園跳社交舞健身。為增添跳舞氣氛,甲自備 CD 播放器,播放其合法購入在家聆聽之「金曲歌手經典老歌五百首」。請問:甲之前揭行為,涉及那些種類之著作?並說明該著作之內涵。是否對著作權人之權利構成侵害?並說明該等權利之內涵。(30分)

三、甲為線上遊戲發行公司,乙為行銷副總監,負責甲所有數位產品之推展與行銷業務。民國(以下同)104年9月1日乙提出辭職申請書,並於 9月30日離職。乙於提出辭職申請書之前,已就甲新年度之線上遊戲「威戰天下」,完成產品定位、行銷計畫及市場策略之規劃,並拍板確定「威戰天下」之發行日為 105年1月15日。乙離職後旋即轉赴甲之競爭對手丙線上遊戲發行公司,擔任亞太地區行銷總監一職,104年11月1日丙於各大媒體宣傳,將於 105年1月10日推出新的線上遊戲「百戰世界」。設乙、丙有侵害甲之營業秘密,請依智慧財產相關法律規定,說明乙、丙有何民刑事責任?甲為確保「威戰天下」之銷售優勢,可能採取之救濟程序及主張為何?(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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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04。(6)105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律師考試第二試。律師

105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律師考試第二試試題 30650
【類科】律師(選試智慧財產法)【科目】智慧財產法【考試時間】2小時

一、甲於 103年3月20日向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申請 A 發明專利案,經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檢索審查結果,發現 A 發明專利申請案請求項之技術內容與 103年1月10日向美國申請,同年6月10日公告 B 專利之差異,僅在於依通常知識即能直接置換的技術特徵,且 A 發明專利申請案請求項之技術內容亦為其所屬技術領域中具有通常知識者,依 B 專利與 102年4月10日向日本申請,102年9月25日公告 C 專利組合之技術內容,所能輕易完成。試問:
(一)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得否援引 B 專利之技術內容作為論斷 A 發明專利申請案不具新穎性、擬制喪失新穎性之論據?理由為何?(10分)
(二)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得否援引 B 與 C 專利之技術組合內容作為 A 發明專利申請案不具進步性之論據?理由為何?(15分)
(三)設若 A 發明專利申請案經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審查結果,以 A 專利不具進步性而依專利法第46條第1項規定,為不予專利之審定,甲不服,得否對該不予專利之審定提起訴願?請附理由說明之。(15分)

二、美商 A 公司為生產製造登山用品之廠商,並依我國商標法註冊取得「JKL」商標權,指定使用於旅行袋及運動用品。2014年1月間,A 公司將其商標權非專屬授權給 B 公司使用,惟未為登記。同年8月間,A 公司另將該商標權專屬授權給 C 公司使用,並向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登記在案。嗣後發現 D 公司將印有「JKL」商標字樣之仿冒運動背包於市場上銷售。請附理由說明下列問題:
(一)A 公司與 B 公司分別得對 D 公司主張何種權利?(10分)
(二)C 公司於取得專屬授權並完成登記後,對於 B 公司繼續使用「JKL」商標之行為,提起商標權侵害訴訟,請問 C 公司之請求有無理由?(10分)
(三)若 A 公司參加於臺北舉辦之國際登山用品展,該展覽邀請國內、外客戶參加,A 公司將印製有「JKL」商標之商品擺置於其展覽攤位上,但現場並未有銷售行為。若授權契約未另有約定時,C 公司對 A 公司提起商標權侵害訴訟,請問 C 公司之請求有無理由?(10分)

三、甲創作小說「我們的青春歲月」,乙、丙經甲同意後,聯合將之改寫成電影劇本,希望能找到適合的導演拍成電影。
(一)導演丁閱讀乙、丙的劇本後,深受吸引,希望能將此劇本拍成電影,請說明丁應得何者同意。(10分)
(二)假設丁合法拍攝該部電影,電影上映後,戊將其中片段搭配自己編寫的台詞,用以諷刺時下政治人物,製作完成後,戊將該片段放置於網路上供大眾瀏覽。丁得知後大怒,因為丁認為該部電影本無任何政治色彩,經戊之更改後,將使大眾產生不當之政治連結。就該部電影而言,請說明戊之行為涉及著作權人那些著作權權利內容。(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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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年(5)

10401。(4)104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一般警察人員三等考試。警察法制人員

104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一般警察人員考試試題 30630
【等別】三等一般警察人員考試類
【科別】警察法制人員【科目】智慧財產權法【考試時間】2小時

一、A 製作未經合法授權之音樂歌卡,灌歌至伴唱機後,再將該伴唱機出租予 B 供不特定消費者點唱,由 B 每月支付租金(租金內容包括伴唱機出租、維修、定期提供伴唱機之歌卡更新及租用)。試問 A 及 B 之行為是否構成對音樂著作權人那些權利之侵害?(40分)

二、A 經營一家名為「重量級牛排館」之餐廳,並以「在一牛頭之牛角兩側分別放置與牛角彎曲弧度相同之刀叉,並在牛頭圖樣上方中間放上『重量級』等字樣」之圖文,向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申請註冊商標,指定使用於牛排專賣餐廳、餐廳、飲食店、小吃店等服務。B 為國內著名之「超大塊連鎖牛排館」,有一段時間為促銷其來自日本和牛大份量牛排餐,因此特別請專人設計配合活動所需之宣傳品與海報,不論在宣傳品或海報之設計中皆有「以日本地圖為主,兩側分別加上一般牛角,並在日本地圖下方放上『重量級』等字樣」之圖文。嗣後,A 主張 B 所使用之宣傳品及海報已使用與其商標相同之「重量級」等字樣,已致消費者產生混淆,主張 B 侵害其商標權。試問A 之主張是否有理由?(30分)

三、甲申請並取得製作環保袋所需的材料 A 之專利。其特殊之處在於,利用 A 材料所製之環保袋可承重逾百公斤,明顯高於目前市售之環保袋,由於攜帶方便又耐用,已經造成市場上搶購風潮。某日,甲於逛街時發現乙所刊登之各種環保袋銷售廣告,廣告中明顯出現「使用特殊專利材料 A,為目前市場最耐重、可承受逾百公斤」、「創下我國彈力係數最高」…等語。經查發現,乙廣告中所稱之專利材料 A 是由丙所提供且未經甲之同意或授權。惟乙表示,其目前僅在廣告階段,尚未開始使用材料 A 來生產製作環保袋。但是在乙刊登銷售廣告後,已有多人下單表示願意購買。試問乙之行為有無侵害甲之專利權?(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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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02。(3)10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智慧財產行政

10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試題 23270
【類科】智慧財產行政【科目】智慧財產法規(包括專利法、商標法及著作權法)【考試時間】2小時

一、邇來 MERS(中東呼吸綜合症)疫情在南韓蔓延,引起我國民眾相當的憂慮。設若發現甲公司所研發之專利藥物有克制 MERS 病毒之效,然而該藥物在臺灣並無足夠之數量。請依現行專利法的規定,說明如果在臺灣欲進行該專利藥物之強制授權,應如何進行?(40分)

二、甲為國際知名皮包品牌之商標權人,發現乙所生產之帆布包之表面,是貼附丙所提供的彩色布料,該布料是翻拍自甲皮包之外表,並以彩色印刷機列印出來,使得乙所生產的帆布包外觀上看來與甲名牌包甚為類似。試問乙、丙之行為,是否構成商標之侵害?(30分)

三、一首由甲唱片公司所出的熱門歌曲,乙為該歌曲的音樂著作權人,該歌曲係由丙歌星唱紅。由於該歌曲頗受歡迎,丁開設餐廳,乃購買該音樂 CD 於餐廳內播放,試問從著作權法的角度,甲、乙、丙可以分別對丁的行為有何主張?(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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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03。(1)104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三等考試。檢察事務官偵查實務組

104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考試試題10670
【考試別】司法人員【等別】三等考試【類科組】檢察事務官偵查實務組【科目】智慧財產權法【考試時間】2小時

一、臉書(Facebook)已經成為當今最重要的社群網絡,甲為臉書用戶,某日發現其所拍攝並張貼的好友乙結婚的熱舞影片,被包括網友丙在內的眾多網友瘋狂轉載、分享,甚至連丁電視台都拿來播放,此實為甲與乙始料未及。經查臉書的使用條款規定:「當您以『公開』設定發佈內容或資料時,即代表您允許所有人(包括Facebook 以外的人士)存取或使用該資料,並且將之與您關聯在一起(例如,您的名字和大頭貼照)。您不會在 Facebook 張貼侵犯、違反他人權利或違反法律的內容或任何行動」。請從著作權法以及臉書使用條款的角度,分析說明下列問題:(每小題 20分,共 40分)
(一)這支熱舞影片,甲和乙分別享有什麼權利?
(二)丙和丁在著作權法上涉及什麼行為?這些行為是否構成著作權侵害?

二、甲為外國某 A 知名品牌飲料之商標權人,該商標雖未在我國註冊,但該品牌的飲料歷史悠久,過去亦有業者輸入,在臺灣早具有相當高之知名度。乙為我國廠商,先以相同的 A 商標文字使用在其所銷售之引擎潤滑油、機油等商品,兩年後則向經濟部智慧財產局以相同之 A 商標文字申請商標註冊,指定使用在引擎潤滑油、機油等商品,並於日前通過審查取得商標權。甲得知後對於乙使用相同的 A 商標文字,並以之註冊商標之行為甚不以為然。試問:(每小題 10分,共 30分)
(一)甲是否可以對乙的商標註冊案表示不服?如果可以,其依據為何?
(二)甲是否可以對乙使用該商標的行為主張商標權之侵害?
(三)從公平交易法的角度,甲是否可以對乙申請商標註冊之前與之後的使用行為,主張乙違反公平交易法?

三、甲公司擔心競爭對手乙公司日益強大,乃派其員工丙進入乙公司任職臥底,並取得乙公司研發新產品相關資料,對甲公司的未來發展有相當大的參考價值,丙隨即離職返回甲公司。乙公司嗣後發現丙為甲公司派遣來臥底竊取機密資料,極為生氣,擬對甲公司與丙提出民事與刑事訴訟。試問丙的行為是否構成營業秘密侵害?是否有民事、刑事責任?如果丙構成營業秘密侵害,甲公司的責任如何?(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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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04。(6)104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律師考試第二試。律師

104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律師考試第二試試題30650
【類科】律師(選試智慧財產法)【科目】智慧財產法【考試時間】2小時

一、發明專利權人甲於 103年4月 1日將其所有之A 專利專屬授權予乙,惟未向專利專責機關為授權登記。嗣甲將 A 專利權讓與丙,並於 103年7月 1日向專利專責機關完成讓與登記。103年8月 1日乙以丁侵害 A 專利為由,起訴請求丁負損害賠償責任。丁則抗辯乙未經現在登記專利權人丙之授權,而先前專利權人甲之授權並未向專利專責機關登記,故乙不得基於專利之授權對其主張專利權侵害之損害賠償。試問:
(一)丁之抗辯是否有理由?(10分)
(二)設若丙另就丁上開侵害 A 專利之事實,起訴請求丁銷毀該被控侵權物,如丁就製造被控侵權物部分並無故意或過失,則丙是否仍得請求丁銷毀被控侵權物?(10分)
(三)題示情形,丙得否另以其名義,主張丁侵害其所有之A 專利,起訴請求丁負侵害A 專利之損害賠償責任?(10分)

二、日商 Forever Corporation 為國內、外著名之相機製造商(以下簡稱 A 公司),自1980年創立公司。其相機使用著名之「Forever」商標,行銷全球。A 公司於 1990年向我國經濟部登記「常青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為其在臺灣子公司之名稱,並向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註冊登記「Forever」、「常青」與「長青」商標,指定使用於相機等電子商品,已為國內相關事業及消費者所普遍認知。長青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 B 公司)為中部地區一間代工製造嬰兒食品之公司,並無自有品牌。由於其主要業務為外銷,平日對外均以「Sunny Baby FoodCorporation」為名,其中文公司名稱僅對內與公家機關、國內廠商等行政作業流程中使用。A 公司認為 B 公司侵害其商標權,故提起訴訟,請求停止使用「長青」作為中文名稱特取部分,並請求損害賠償。試問:
(一)B 公司以本件「長青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名稱為營業之行為,是否構成商標之使用?其行為是否侵害 A 公司之「常青」或「長青」商標權?(15分)
(二)B 公司以「長青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為自己公司名稱之行為,是否構成侵害 A 公司之商標權?(15分)

三、甲創作科幻小說「致命危險」,交由乙出版社發行,乙為確保其銷售量,經甲同意找來知名大師丙共同掛名,於書上標示「丙、甲著」。
(一)某劇團欲將該小說改編成歌舞劇,請說明除須得甲之同意外,是否仍應徵得丙之同意。(10分)
(二)承前題,丁為該歌舞劇創作音樂,嗣後丁將歌劇中部分音樂改編成適合戊樂團演奏之樂曲,由戊樂團在各地巡迴演出,並由己將演出錄製成 CD 發行。A 購買該音樂 CD 後,於其開設之書店中播放。試問:A之行為是否侵害丁、戊、己之著作財產權?(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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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05。(2)104年公務人員升官等薦任考試。智慧財產行政

104年公務人員升官等考試試題22640
【等級】薦任【類(科)別】智慧財產行政【科目】智慧財產法規(包括專利法、商標法與著作權法)【考試時間】2小時

一、甲就 A 機器享有我國新型專利權,目前還在專利保護期間內。甲將系爭專利專屬授權予乙公司製造、銷售,雙方在專屬授權合約上並未約定當專利權受侵害時由誰主張權利。乙公司再與丙公司簽訂銷售代理合約書,雙方約定,當消費者向丙公司訂購 A 機器時,即由丙公司下單予乙公司生產製造 A 機器,由乙公司製造完成後,再由丙公司支付價金,並交付予消費者。合約有效期間為 2010年1月 1日至 2014年12月 31日止。在 2013年7月間,消費者丁向丙公司訂購 6 部 A 機器,丙公司乃向乙公司下單請求乙公司製造,乙公司製造完畢交付予丙公司時,丙公司以每部 8,000元之代價支付給乙公司。豈知丁對其訂購之A 機器不滿意,乃解除契約。丙公司將該等機器收藏於倉庫中,嗣後得知戊對該等機器之構造有深入了解,遂將系爭 6 部機器委託戊維修,並改良性能後,以每部 10,000 元販賣他人。丙公司見改良後之機器銷售頗佳,遂委託戊再製造 50 部,同樣以每部 10,000 元販售完畢。試問:丙公司是否侵害甲之專利權?若有,該侵權訴訟應由誰提起?(30分)

二、甲出國去日本玩,帶回於日本市場上合法購得之我國電影「海角七號」DVD 一片。甲自己欣賞之後,擺了一陣子。嗣因賣屋搬遷,就將屋內所有的家具、雜物連同 DVD都賣給房屋之買受人乙。乙將 DVD 出租給丙,獲得租金收益。請問海角七號電影著作財產權人丁得否向乙請求返還租金收益?並禁止其繼續出租?(35分)

三、甲公司為產銷世界知名之精品品牌的公司,自 1985年首創將「水波紋」圖樣(如附圖)作為商標使用於手提包,並於 2003年12月 1日在我國智慧財產局獲准註冊為商標,指定使用於「皮革及人造皮;旅行袋、行李箱、旅行用皮夾、旅行用皮件、皮箱、手提行李箱」。甲公司將水波紋圖樣用於其所產製之水桶包及 Neverfull 包,二者均為其近年來的主銷商品,平均價格約 25,000 元。乙公司亦從事皮包設計及銷售業務,創設 2R 品牌,經由網路及實體通路銷售其商品,販賣價格約在 2,000 至 3,000元間。甲公司發現乙公司所販售的皮包紋路走向與其水波壓紋走向一致、粗細程度亦相近,並於乙公司販賣處查獲 8 件乙公司販售的皮包。爰訴請乙公司按查獲侵權商品之零售單價 500 倍之金額賠償其損害。乙公司則抗辯系爭商標欠缺識別性,且其所販售之皮包外觀並無特別凸顯水波紋飾,又皮包上附有 2R 商標,並非將水波紋作為商標使用,不構成侵權。試問:
(一)該水波紋圖樣是否具有識別性,足以作為表彰皮包商品之標識?(5分)
(二)乙公司是否侵害甲公司之商標權?若是,甲公司請求按查獲侵權商品之零售單價500 倍之金額計算賠償損害,其單價應如何認定?以 500 倍計算是否合理?如過高,如何處理?(30分)

甲 公司 於 x1 年 1 月 1 日 與 客戶 簽訂 兩 項 智慧 財產權 x 及 y 之 授權 合約 依 合約 規定 y 授權 之 控制 於 x1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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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年(3)

10301。(4)103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一般警察人員考試。警察法制人員

103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考試103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一般警察人員考試103年特種考試交通事業鐵路人員考試試題30430
【等別】三等一般警察人員考試【類科】警察法制人員【科目】智慧財產權法【考試時間】2小時

一、甲開發完成 A 技術,向專利專責機關申請發明專利,試問:甲於審查期間,發現其專利申請內容「…單側供應有一第三氣流…」記載有誤,正確內容應為「…雙側供應有一第三氣流…」,故申請更正其專利申請內容,專利專責機關是否可准其更正?請附理由詳細說明。(20分)A 技術經審查後核准註冊,並公告於專利專責機關所發行之專利公報中。乙看到專利公報所載 A 技術之審定書及圖示,認為有助於其現行技術之突破,遂影印保存作為參考。請從專利法及著作權法之規定,詳細評論乙之行為。(20分)

二、甲從國外進口一批大包裝之 A 商標之商品至國內後,加以改裝成小包裝之商品,仍標示 A 商標銷售,在國外註冊之 A 商標權人,是否可主張甲侵害其商標權,請分別依各種情形詳細分析之?(30分)

三、甲為知名搜尋引擎業者,甲計畫與國內各大圖書館合作,在未得原著作權人之同意下,由甲將各圖書館內收藏之書籍全文掃描,惟其全文掃描僅供作方便使用者全文檢索之用,藉以推廣知識,使用者在甲之搜尋引擎輸入欲搜索之關鍵字後,僅會出現符合該關鍵字資料之網頁部分內容,使用者依搜尋結果選定特定網頁後,將會連結至該特定網頁上瀏覽內容。請就我國著作權法之規定,詳細分析甲上述行為,是否構成「合理使用」?(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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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2。(3)103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智慧財產行政

103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試題 23170
【類科】智慧財產行政【科目】智慧財產法規(包括專利法、商標法及著作權法)【考試時間】2小時

一、甲於 103年 3 月 3 日以「A 裝置」(下稱系爭申請專利)向專利專責機關申請新型專利,並同時聲明以其於 102年 6 月 29 日申請之先申請專利主張國內優先權,經專利專責機關進行形式審查。嗣後專利專責機關以系爭申請專利據以主張國內優先權之先申請專利,因甲屆期未繳費領證,故以該先申請專利不得再被據以主張國內優先權為由,為系爭申請專利所主張之國內優先權應不予受理之處分。請評述專利專責機關之處分是否適法?(35分)

二、甲所有「888 購物銀行」並指定使用於「藉由網路提供資訊服務」(申請當時商品、服務分類屬第35 類)申請註冊經核准公告。今乙以「發發發人力銀行」並指定使用於「藉由網路提供人力仲介、求職求才相關資訊服務」(商品、服務分類屬第35類),申請註冊。請詳細分析應否核駁乙的商標註冊申請案。(35分)

三、某甲編寫小學教科書「A」,A 屬依法令應經教育行政機關審定之教科用書,試問:
(1)某乙為供小學老師教學參考,乃編寫 A 書中所附習題之參考資料,但編寫該參考資料必須改作某丙已公開發表之著作,因此,乙通知某丙要改作其著作作為編寫A 書參考資料之用,並願支付合理之使用報酬給丙,但丙不同意,惟乙仍加以改作,事後丙主張乙侵害其著作財產權,試問,乙主張其改作行為構成合理使用,是否有理?(15分)
(2)如某乙未主張其行為構成合理使用,法院得否依職權主動審查?(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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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3。(1)103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三等考試。檢察事務官偵查實務組

103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法務部調查局調查人員、國家安全局國家安全情報人員、海岸巡防人員及移民行政人員考試試題 10770
【考試別】司法人員【等別】三等考試【類科組】檢察事務官偵查實務組【科目】智慧財產權法【考試時間】2小時

一、甲經營美滿不動產股份有限公司,從事不動產仲介等業務,其使用之「happy house及快樂不動產」商標早已於民國 94年間完成註冊,指定使用於「不動產之租售、買賣及租賃之仲介、不動產估價、不動產經營管理、不動產經紀、不動產買賣諮詢顧問、不動產買賣資訊……」等服務上,其中「不動產」不在專用之列。乙則為國內具有龍頭地位之A 房屋公司(下稱 A 公司)加盟店,為與其他 A 公司加盟店有所區別,遂將其公司名稱登記為「快樂不動產仲介經紀有限公司」,營業項目包括不動產買賣業、不動產租賃業、不動產仲介經紀業,惟其店面招牌及名片均以顯著字體使用經設計之A公司及其商標圖案,並未使用「快樂不動產仲介經紀有限公司」,只在其網頁左下角以較小字體標示「快樂不動產仲介經紀有限公司版權所有,翻印必究」。試問乙之行為是否構成對甲商標權之侵害?請依相關法律詳述之。(35分)

二、甲為國內知名飯店業者,其飯店不僅提供各種不同房型之客房共一百二十餘間,且設有室內游泳池、健身房及中、西式餐廳。甲為提升住宿品質並提供住宿旅客接收公共資訊之必要,乃將其飯店所接收到之有線、無線電視台節目,透過中控室之小型分配器及纜線系統,將單一訊號轉換為多條訊號後,再分送到飯店內各房間之電視、健身房及餐廳。試問甲之行為有無構成著作權侵害?並請分析其民事、刑事責任。(35分)

三、A、B 兩家科技公司長期以來為市場上的競爭者。甲為專業技術人員,受僱於 A 公司之研究部門。某日甲於網路上欣喜購得 B 公司所銷售之最新型 X-59 產品,因此投入大量時間與精力,逆向還原分析該產品之成分、設計及結構比例,並以此研究所得之數據為基礎,另行開發出更進階之產品,交由 A 公司於國內生產銷售,導致B 公司之營運遭受重大影響。B 公司遂以不法侵害其營業秘密為由,對甲及 A 公司提起訴訟。請依我國營業秘密法之規定,分析甲及A公司之責任如何?(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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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年(4)

10201。(4)102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一般警察人員考試。警察法制人員

102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考試、102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一般警察人員考試及102年特種考試交通事業鐵路人員考試試題30630
【等別】三等一般警察人員考試【類科】警察法制人員【科目】智慧財產權法【考試時間】2小時

一、甲擁有一知名高級服飾品牌,其於我國註冊取得商標權保護已經有相當長期間,乙見該品牌頗受歡迎,容易被消費者認識,乃以相同之商標申請註冊使用在清潔用品上,於審查期間,乙就開始使用該商標於清潔用品行銷於市面。甲知悉後,擬
(一)阻止乙取得商標權,
(二)禁止乙繼續使用該商標。試問甲對於與可如何分別處理,以確保自身的權益?(40分)

二、甲在網路上申請取得 20G 的雲端使用空間,乃將一部從錄影帶店租來的DVD 新片破解後拷貝上傳到該網路空間,並將存放影片的網址鏈結拷貝後,利用電子郵件傳給網友們。試分析說明甲的行為是否違反著作權法上防盜拷措施之保護規定?甲之行為是否構成那些著作權之侵害?(40分)

三、甲就其發明申請取得一新型專利權,並於公告後向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申請技術報告,惟在技術報告作成之前,甲發現乙未經同意製造相同之專利物品銷售,由於事出緊急,甲乃趕緊委請知名鑑定機構製作侵害鑑定報告,並據以對乙提出專利侵權訴訟,而未提示新型專利技術報告對乙進行警告。試問未提示新型專利技術報告進行警告,對甲之專利侵權訴訟有何影響?(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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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2。(3)102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智慧財產行政

102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試題33270.
【類科】智慧財產行政【科目】智慧財產法規(包括專利法、商標法及著作權法)【考試時間】2小時

一、甲向搜尋服務業者 A 公司購買「XYZ」關鍵字作為行銷其室內設計服務之用。不料,該「XYZ」已經被乙註冊為商標,乙雖然請求 A 公司停止販售該關鍵字,但A公司並未因此停止販售該關鍵字作為廣告。請問:
(一)何謂商標之使用?商標之使用如何認定?新舊法對商標使用之規範有何差異?(20分)
(二)甲購買關鍵字行銷其服務的行為是否侵害乙之商標權?A 公司銷售關鍵字是否侵害乙之商標權?請分別分析之。(20分)

二、A 公司強調整體感官設計,並強化其設計專利之申請,因此在 2013年第一季臺灣設計專利申請案件中獨占鼇頭。我國於2013年1月1日生效之專利法修正亦特別強化設計專利之保護。請問,何謂設計專利?新法對設計專利有何特殊之規定?為何採行此等新規範?請詳述之。(30分)

三、A將B 所創作之文章截取約數千字重製於受政府機關委託,且以其名義所撰寫之教材中,但未註明係使用B之著作,B憤而對A提起訴訟,請問:
(一)A利用B著作未註明出處是否當然構成侵害著作權?其可否主張合理使用?A侵害B的何種權利?(20分)
(二)A 可否主張其係受政府機關委託,故可主張著作權法第44條關於政府機關合理使用他人著作作為抗辯?(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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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3。(1)102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三等考試。檢察事務官偵查實務組

102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考試試題30730
【等別】三等考試【類科】檢察事務官偵查實務組【科目】智慧財產權法【考試時間】2小時

一、甲將具有乙名牌商標名稱及圖案(乙公司合法所有)之成衣若干件,由馬來西亞經高雄港輸入我國,而乙名牌之商標,在我國已申請註冊登記多年,指定使用於成衣等商品。甲將此批輸入之成衣於網路上販賣,其網頁刊登該批成衣圖片,並載明其產品為乙品牌。甲主張此批成衣乃真品平行輸入之商品,且都經過剪標處理,並無引起消費者混同、誤認、欺矇之虞。甲又主張該批成衣乃從「為乙公司合法代工」之馬來西亞工廠收購而得,為過季庫存品,並非仿冒品。經查,甲對剪標之處理方式,是將領口商標標籤,以剪刀自中間部分剪斷,但兩端商標圖案仍留於原處,在成衣左胸部分,則仍留有乙之商標圖案。甲則稱此種剪標處理,係為保護商標權人之商譽。請問:甲之行為是否違法?若違法,應令其負擔何種民事與刑事責任?試申論之。(40分)

二、甲於工作之餘經常從事網路拍賣,因美商 A 公司之文書處理軟體廣受歡迎,在我國售價頗高,為賺取價差,甲先向大陸地區不詳姓名之人購得該合法文書處理軟體光碟100 片,再於拍賣網站上以市價五成之價格,標售該軟體光碟。試問:甲在我國販賣該軟體光碟之行為,是否對A 公司構成著作權之侵害?若構成著作權之侵害,甲之民事與刑事責任為何?(30分)

三、高科技廠商 A 公司之研發部主管甲,於今(102)年5月因競爭對手B 公司高薪挖角,遂離職前往B 公司就任,且不時往返於B 公司設置於中國大陸之工廠,督導生產工作。A 公司對於研發部門之資訊訂有辦法,規定僅有負責研發之人員且列名於管制名單中者,始得接觸研發資料與成果。甲在A 公司任職期間,經常以電腦備份留存負責研發產品之設計圖。甲離職前,A 公司告知甲應銷毀所留存與研發相關之資料。然,甲為延續自己累積之經驗與研究能量,也確信不會將此產品設計圖提供給B 公司,遂私自保留檔案以供自己日後參考之用,並以電子郵件傳送至個人電子信箱,卻因檔案過大,引發A 公司資訊管理部門啟動異常管理機制,進而追蹤查獲此事。請說明本件甲是否有刑事責任?理由為何?(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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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4。(2)102年公務人員升官等薦任考試。智慧財產行政

102年公務人員升官等考試試題22640
【等別(級)】薦任【類科(別)】智慧財產行政【科目】智慧財產法規(包括專利法、商標法與著作權法)【考試時間】2小時

一、專利法第87條第2至4項規定,有下列情事之一,而有強制授權之必要者,專利專責機關得依申請強制授權:
一、增進公益之非營利實施。
二、發明或新型專利權之實施,將不可避免侵害在前之發明或新型專利權,且較該在前之發明或新型專利權具相當經濟意義之重要技術改良。
三、專利權人有限制競爭或不公平競爭之情事,經法院判決或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處分。就半導體技術專利申請強制授權者,以有前項第1款或第3款之情事者為限。專利權經依第2項第1款或第2款規定申請強制授權者,以申請人曾以合理之商業條件在相當期間內仍不能協議授權者為限。試問:(每小題10分,共40分)
(一)是否有強制授權之必要應該如何判斷?
(二)何謂增進公益之非營利實施?在健保系統下的強制授權是否為增進公益之非營利實施?理由為何?
(三)就半導體技術專利申請強制授權,為何以第2項第1款或第3款之情事者為限?請討論其正當性如何?
(四)第4項規定之合理之商業條件在相當期間內應如何認定?並請評論我國實務上的案例見解。

二、樂高(Lego)磚塊是由Harry Page 發明的專利,自1940年代起就取得英國專利,而凸釘之高度及尺寸與磚塊高度之比例會影響其抓力,如果比例太小,磚塊會容易脫落,如果比例太大,獨自遊戲的兒童將不容易拆解磚塊。樂高磚塊的所有特徵都在於實現特定技術功能,凸釘:其高度及尺寸在於提供(抓力),其數量可決定附著之多樣性。側邊:與其他磚塊的側邊形成牆面。空心裙:與其他凸釘連結,達到固著之效果。整體形狀:建築之磚塊形狀;兒童可以掌握之大小。樂高於1996年4月1日向歐洲商標局申請註冊紅色立體磚塊(brick)形狀之商標,指定使用於尼斯商品分類第28類之「遊戲器具及玩具」。歐洲商標局認定該商標已在歐盟取得識別性,而且不是純粹由取得特定技術效果所必要的形狀組成,因此在1999年10月19日許可註冊。Mega Brands 在同年10月21日向歐洲商標局申請將該商標宣告為無效,因為違反歐盟商標規則第7條第1項e 款2目絕對不得註冊之事由。歐洲商標局評定部門於2004年7月30日宣告該商標為無效,因為其純粹由取得特定技術效果所必要的形狀組成。請依據我國商標法第30條第1項第1款規定(商標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註冊:僅為發揮商品或服務之功能所必要者),分析本商標在我國是否可註冊?(15分)

三、商標法第70條規定,未得商標權人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視為侵害商標權:一、明知為他人著名之註冊商標,而使用相同或近似之商標,有致減損該商標之識別性或信譽之虞者。二、明知為他人著名之註冊商標,而以該著名商標中之文字作為自己公司、商號、團體、網域或其他表彰營業主體之名稱,有致相關消費者混淆誤認之虞或減損該商標之識別性或信譽之虞者。三、明知有第68條侵害商標權之虞,而製造、持有、陳列、販賣、輸出或輸入尚未與商品或服務結合之標籤、吊牌、包裝容器或與服務有關之物品。試問為何是「視為」侵害商標權?而不是「為」侵害商標權?是否應該改為「為」侵害商標權?(15分)

四、著作權法第18條規定,著作人死亡或消滅者,關於其著作人格權之保護,視同生存或存續,任何人不得侵害。但依利用行為之性質及程度、社會之變動或其他情事可認為不違反該著作人之意思者,不構成侵害。第93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下罰金:一、侵害第15條至第17條規定之著作人格權者。試問此二條規定之立法目的並請從網路時代觀點討論其正當性。(15分)

五、著作權法第91條規定,擅自以重製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投,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七十五萬元以下罰金(第1項)。意圖銷售或出租而擅自以重製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罰金(第2項)。以重製於光碟之方法犯前項之罪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上五百萬元以下罰金(第3項)。著作僅供個人參考或合理使用者,不構成著作權侵害(第4項)。試問對以光碟非法重製之行為加重處罰的理由為何?請從網路時代觀點討論其正當性。(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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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年(3)

10101。(4)101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一般警察人員考試。警察法制人員

101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考試、101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一般警察人員考試及101年特種考試交通事業鐵路人員考試試題30630
【等別】三等一般警察人員考試【類科】警察法制人員【科目】智慧財產權法【考試時間】2小時

一、甲購得某音樂的正版CD,覺得音樂非常好聽,乃將其音樂轉檔成MP3格式,放在自己的電腦以及手機內,以隨時聆聽,同時也放在其自己的部落格上,供網友可以下載該音樂。請分析說明甲的行為,包括轉檔、儲存在自己的電腦和手機內,以及放在部落格上供網友下載,是否構成對音樂著作權人那些權利的侵害?(30分)

二、甲原任職於乙公司,在職期間完成職務上產品的研發,然而由於甲個性孤僻,在公司內受到其他同事排擠,甲乃憤而離職,並將甫完成的研發成果帶出,且以自己名義申請取得專利。請問依據專利法,乙公司應如何處理以確保自己之權益?(30分)

三、甲見網路交易日趨頻繁,亟思架設一拍賣網站營利,為提高知名度,乃仿知名的網路公司名稱,將英文字母O改為數字0,註冊取得一網域名稱「www.yah00.com.tw」。乙平日有上網交易的習慣,乃加入此一拍賣平台,同時上網拍賣其從夜市購來的仿冒名牌皮包,丙不知乙所售者為仿冒品,購入後始發現其為仿冒品,同時也發現該拍賣網站並非真正一般所熟知的知名網路公司。試從商標法的規定,分析甲和乙的行為,是否違反商標法?(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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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2。(3)101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智慧財產行政

101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試題33070
【類科】智慧財產行政【科目】智慧財產法規(包括專利法、商標法及著作權法)【考試時間】2小時

一、甲擔任A科技研發公司之執行董事,於任職期間以「充電電池之全接觸式極耳構造」、「鋰電池及夾片式的鋰電池極耳收納裝置」向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申請新型專利,經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分別核准公告上述二項專利,請從專利法相關規定分析,上述二項專利權應歸屬甲或A公司所有。(35分)

二、常添加於洗碗精或洗衣劑的檸檬、柑橘氣味,或掩蓋漂白水刺鼻氣味的檸檬或薰衣草氣味,是否能取得商標註冊?請詳附理由說明之。(30分)

三、請詳細分析下列行為可否主張著作權法規定「合理使用」之行為?
(一)就Google搜尋到原圖後將該著作轉化為縮圖加以利用之行為。(15分)
(二)將國內外古今知名人士之個人資料或照片,摘錄至自己所著書內之行為。(10分)
(三)寺廟於所舉辦之齋戒學會上播放「家用版」影片予學生觀賞之行為。(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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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3。(1)101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三等考試。檢察事務官偵查實務組

101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考試試題30420
【等別】三等考試【類科】檢察事務官偵查實務組【科目】智慧財產權法【考試時間】2小時

一、甲影視公司就某一熱門影片取得國外片商授權後,將其製作成DVD光碟片,提供十片給乙錄影帶出租店出租,並約定六個月內所有權仍然保留在甲手上,六個月後所有權則轉讓給乙,同時甲在各DVD影片之外殼包裝上,清楚載明該等影片「非經授權不得出租……」。惟四個月後,由於該影片熱度已過,租用者不多,乙不顧其和甲之約定,將其中五片賣給其他縣市的不知情錄影帶出租業者丙,丙乃以之出租給消費者觀賞。試問乙轉售DVD的行為,以及丙將該影片DVD出租營利的行為,分別是否構成對該影片之著作權侵害?如果甲只是非專屬被授權人,甲是否可以對乙、丙主張著作權侵害?(40分)

二、甲申請取得一物品之發明專利,某日甲在網路上發現乙刊登廣告販售相同的物品,經查乙並非該產品的製造人,乙係向丙訂購該物品拿來網路上販售,然而由於丙還沒有製造完成交貨,乙根本還沒有拿到該產品,而且雖然網路上有丁消費者下單,但乙還沒有回覆確認。試分別說明乙、丙、丁之行為是否構成對甲專利權之侵害?(30分)

三、甲於數年前註冊取得一商標,但一直未使用,嗣後甲發現乙使用相同之商標於類似之商品,乃對乙提起商標侵權訴訟,惟乙抗辯並舉證證明其於甲註冊商標之前就已經使用該商標,同時乙發現甲於註冊後從來沒有使用該商標已達五年之久。試問乙於甲完成商標註冊後使用該商標之行為,是否構成對甲商標權之侵害?乙應如何才有可能取代甲而取得該商標之註冊?(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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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年(3)

10001。(4)100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一般警察人員考試。警察法制人員

100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考試試題30530
【等別】三等一般警察人員考試【類科】警察法制人員【科目】智慧財產權法【考試時間】2小時

一、某甲受僱於乙公司擔任研發部總經理,甲於任職之初與乙簽訂工作契約中,約定甲於任職期間所有發明之權益應歸乙所有,甲於乙公司任職期間,利用公餘時間發明A技術並取得專利權,但甲完成該發明時並未通知乙。今乙公司主張該A技術專利權屬於該公司所有,請分析乙公司之主張是否有理?(30分)

二、某高中熱舞社之同學利用周日期間相約至國父紀念館廣場練習新舞曲,當時遊客甲正在拍攝相關景物,同時亦將某高中練習之情形拍攝入內。事後甲將其在國父紀念館拍攝之影片放置在其個人網站上,供不特定人瀏覽。試問,甲上述行為是否有侵害何人之著作財產權?(25分)

三、某甲係A方法發明專利權人,甲於民國(以下同)94年10月11日,即向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提出發明專利申請,嗣於97年3月3日核准公告。甲主張乙未經其授權、同意下,製造、販賣利用A生產之專利產品,但經乙否認。試問甲應如何舉證證明乙侵害其專利權?(25分)

四、甲公司為慶祝周年慶,購買1000個A商標(A商標為著名商標)之馬克杯送給甲公司之客戶,惟甲公司採購人員購買該馬克杯時買到仿冒A商標之產品。試問:(20分)
(一)甲公司將該仿冒品贈送給其客戶,是否侵害A商標權人之商標權?
(二)A商標之商標權人要求甲公司銷毀該仿冒之1000個杯子,法院決定時應考量何種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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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2。(1)100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三等考試。檢察事務官偵查實務組

100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考試試題30520
【等別】三等考試【類科】檢察事務官偵查實務組【科目】智慧財產權法【考試時間】2小時

一、甲教授未經授權,將乙教授之教學投影片(PPT)檔上載個人網頁,供學生瀏覽及下載,並於所任教之多校課堂上教學使用,經乙教授訴請司法機關偵辦。甲教授主張其行為符合著作權法第46條規定為學校授課需要得重製他人已公開發表之著作、同法第52條規定為教學之目的,可合理使用他人之著作。甲教授之主張不為法院所採,請依我國著作權法,分析甲教授之刑事責任。(25 分)

二、甲向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註冊,取得「月島及圖形」商標專用權,指定使用於咖啡、可可、茶葉、咖啡豆等商品;甲並開設「月島咖啡館」。後來,乙向甲頂讓「月島咖啡館」,經營簡餐、火鍋、咖啡、冷熱飲等項目,雙方簽訂商標使用協議書,約定乙每個月支付使用費5000 元,可繼續使用「月島及圖形」商標。數月之後,因乙拒付使用費,甲終止授權,並通知乙停止使用「月島及圖形」商標。乙將其招牌改為「新月島咖啡館」,繼續使用於其營業。請分析乙的行為是否構成甲商標權之侵害。(25 分)

三、甲為一名工程師,受聘於A 公司之研發部門,報到時依公司規定簽署了員工契約書,其中包含保密義務、任職期間所產生之智慧財產權歸屬於公司,以及競業禁止條款等。甲由同事告知,公司的慣例是員工任職滿三年後,通常會分配股票或紅利。甲工作認真,表現相當優異,然而工作了四年後,卻仍未有上開股票或紅利以為獎勵,遂心生不滿,離職前將自己參與研發且列為公司密件的資料,由公司電腦檔案中上傳到自己的GMAIL 電子信箱,離職半年後加入B 企業任職,而B 企業即為A公司的競爭對手之一。嗣後A 公司發覺甲之行為洩漏該公司之營業秘密,並提起訴訟。請分析甲之刑事責任。(25 分)

四、甲、乙兩公司為高科技企業,也是商場上的競爭對手,雙方各自擁有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核准公告之發明專利權。某日甲以其所有之A 發明專利權被乙之B 產品侵害為由,請求法院判決B 產品侵害A 專利權,同時聲請定暫時狀態假處分,禁止乙繼續製造及銷售B 產品,並願供擔保以補釋明之不足;然乙抗辯B 產品之技術內容並未落入A 專利權之申請範圍,已向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舉發A 專利權無效應予撤銷,主張法院應待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審定A 專利權之有效性後,始續為審理專利侵害及定暫時狀態假處分之聲請。試問法院審酌定暫時狀態假處分之聲請,甲、乙雙方之主張是否有理由?(2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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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3。(2)100年公務人員升官等薦任考試。智慧財產行政

100年公務人員升官等考試、100年關務人員升官等考試試題 32540
【等別】薦任【類科】智慧財產行政【科目】智慧財產法規(包括專利法、商標法與著作權法)【考試時間】2小時

一、專利法上侵害專利損害賠償計算方式規定為何?試說明並比較其與商標法、著作權法相關規定之異同?(30分)

二、甲、乙、丙與丁四人計劃合夥經營寵物店,全體具名向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提出共有商標申請,並共推丙為代表人,為全體共有人為各項申請程序及收受相關文件。商標申請中甲因病死亡且無繼承人,若依民法規定遺產應歸屬國庫,乙因與其他合夥人經營理念不合,退出合夥,並拋棄其共有商標申請權中之應有部分,丙因甲死亡與乙退出,意興闌珊,逕自向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申請拋棄該商標申請權。試說明依商標法,該商標申請權是否仍存在?如仍存在,目前共有狀態為何?(30分)

三、雕刻大師甲之銅雕作品「一柱擎天」,由於極具特色,且有高藝術價值,為乙美術館所購入收藏,並置於美術館入口前戶外長期展示。丙建商於附近推出建案,名為「美術館特區」,未取得甲或乙美術館同意:(一)拍攝「一柱擎天」之照片作為報紙平面廣告,(二)以原尺寸但水泥材質複製「一柱擎天」置於「美術館特區」中庭,(三)製作小型「一柱擎天」作為贈品送給購屋者作為屋內擺飾,(四)以「一柱擎天」外型申請新式樣專利,(五)以「一柱擎天」外型申請立體商標註冊。雕刻大師甲與乙美術館對於建商之行為憤怒不已,請問就丙上述五行為,甲和乙美術館依法可以有如何之主張?(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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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年(2)

9901。(3)99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智慧財產行政

99 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試題 32970
【類科】智慧財產行政【科目】智慧財產法規(包括專利法、商標法及著作權法)【考試時間】2小時

一、甲有一註冊商標A,指定使用於衣服、帽子等商品,由於聲譽卓著,在國內早已成為相關事業及消費者所普遍認知之商標。試問:(35分)
(一)乙見A商標甚為有名,認為若將之用於自己生產之香水上,必可暢銷,乃擅自將A商標使用於香水上販售,乙是否侵害甲之商標權?
(二)乙將上開香水5瓶送予丙,丙自己保留1瓶,其餘利用其申請之電腦網路帳號於拍賣網站張貼該香水之照片,招攬不特定買家出價與其交易,丙是否侵害甲之商標權?

二、甲於2008年1月間發明的一個「軟性紙喇叭」,擬向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申請專利,試問:(35分)
(一)甲在提出專利申請前,好友乙至甲研究室發現了該發明,回去後隨即複製數個,並將之販售出去,請問依專利法規定甲有何救濟途徑?
(二)乙回去後立即以「軟性紙喇叭」向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申請專利,在取得專利權後,甲始知乙已經以其發明取得專利,請問甲可為如何之處理?

三、甲為旅遊專家,以其經歷編寫並出版了旅遊參考工具書「深度歐洲遊」(全書計10章,200頁),乙休旅股份有限公司未經甲之同意,將甲之書中第5至7章共50頁之全文,分為3個單元登載於乙公司所屬旅遊資訊網站上展示、供人閱覽,但網頁下有載明出處(甲編著之「深度歐洲遊」)。該網站係由乙公司向丙公司租用網站空間,提供資料委託丙公司建置,免費提供給旅遊作家登載旅遊著作,亦免費提供網路使用者進入系爭網站瀏覽,以吸引旅遊業者付費刊登廣告。乙公司與丙公司並在簽訂之網路合約中約定:乙公司提供之資料,應遵守相關智慧財產權之規定,否則應負相關法律責任。且網站建置後,乙公司應自為管理及資料維護。若丙公司在甲通知侵權事宜後旋即要求乙公司遷移系爭網站,請問乙公司、丙公司是否侵害甲之著作權?(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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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02。(1)99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三等考試。檢察事務官偵查實務組

99年第二次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考試試題 30620
【等別】三等考試【類科】檢察事務官偵查實務組【科目】智慧財產權法【考試時間】2小時

一、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594號解釋,認為民國八十二年十二月二十二日修正公布之商標法第77條:「服務標章、證明標章及團體標章除本章另有規定外,依其性質準用本法有關商標之規定」,就關於侵害服務標章處刑罰之規定,準用同法第62條第二款規定,於有關同一商品或類似商品之廣告、標帖、說明書、價目表或其他文書,附加相同或近似於他人註冊商標圖樣而陳列或散布者,處行為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下罰金,符合法律明確性之要求,作出合憲性解釋。九十二年五月二十八日修正公布之商標法第80條規定:「證明標章、團體標章或團體商標除本章另有規定外,依其性質準用本法有關商標之規定」,請針對上開解釋意旨,評析對於仿冒證明標章者,得否依商標法第81條之規定處罰?(40分)

二、(一)書類上常見有「○○第四台公開播映某影片,或○○KTV店公開播映某歌曲供客人歡唱」等語,試問: 著作權法有無「公開播映」之用詞?請附理由說明之。(10分)
(二)KTV業者播放伴唱帶供消費顧客演唱,試問:實施「公開演出」行為者為何人?請附理由說明之。(10分)
(三)某甲經營出租店,向A公司購得○○影帶一卷出租予不特定人,A公司主張並未授權某甲出租,試問:某甲有無違法?(10分)

三、甲公司註冊之「A」商標,指定使用於電腦、通訊器材等商品類別,乙公司負責人張三未得甲公司同意,在其公司所組裝之電腦商品上,使用相同之「A」註冊商標,復以每台新臺幣二千元販賣於不特定之消費大眾,為警查獲並扣得仿冒商標之電腦及廣告文宣一批。檢察官對乙公司及張三以違反商標法罪嫌,提起公訴。試問:
(一)法院就乙公司部分,應如何判決?(5分)
(二)請就「商標之使用」說明張三之行為應如何論處罪刑?(15分)
(三)「A」商標如屬相關事業或消費者所普遍認知之商標,則張三之行為該如何論罪?(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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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年(3)

9801。(3)98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智慧財產行政

98 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試題 32670
【類科】智慧財產行政【科目】智慧財產法規(包括專利法、商標法及著作權法)【考試時間】2小時

一、甲為音樂作曲家,加入乙著作權仲介團體,將其所創作之A 音樂著作財產權交由乙管理。嗣後甲在丙免費提供之網路空間中,開設自己之部落格,除將A 音樂放在部落格外,甲也將友人丁所創作的B 音樂上傳,供人上網聆聽並下載,戊因極為喜愛該兩首音樂,乃下載儲存於自己之電腦硬碟上。結果此事被乙、丁知悉,乙與丁乃分別對甲、丙、戊提出侵權訴訟。請說明甲、丙、戊之行為在著作權法上之意義,並分析是否構成著作權侵害?(40 分)

二、甲有一物品發明,取得包括台灣在內之多國專利。於我國專利保護期間,乙公司為能突破甲之發明,乃於實驗室內製造該專利物品,並反覆實施以得知其技術上之缺失,終於突破甲之技術,乙並以該突破之技術向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申請取得再發明專利。於甲之專利期滿前,乙就先準備好製造之物料與設備,同時做出幾件原型,據以向相關單位申請安全測試,並於甲之專利期滿後就立即製造並銷售該再發明物品。甲知悉後,乃對乙提出專利侵害訴訟,主張乙於甲專利期滿之前,於研發階段、安全測試階段,均已實施甲之專利技術,而構成專利侵害。試問甲之主張是否有理由?乙應如何抗辯?(30 分)

三、據報載,台北有家餐廳把法國空中巴士公司所研發的全世界載客量最高的客機A380機艙移植到屋內,用空巴座椅、找空姐當店長、依各國航線送上異國飛機餐,甚至比照「機上實境」由空姐推小推車兜售免稅品,讓這家機艙餐廳近日暴紅,並引發生產A380 飛機的空中巴士製造商(Airbus)嚴密關切商標是否侵權。據查目前「Airbus」有取得我國商標註冊,但「A380」則尚無商標註冊資料。請分析說明,如果空中巴士製造商自己以「A380」以及機內之特殊裝潢前來我國分別申請商標註冊,是否可以獲准?如果空中巴士製造商未在我國申請商標註冊,而該餐廳以「A380」或是機艙內仿A380 之裝潢申請商標註冊,空中巴士製造商是否有理由可以提出異議?(3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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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02。(1)98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三等考試。檢察事務官偵查實務組

98 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考試試題
【等別】三等考試【類科】檢察事務官偵查實務組【科目】智慧財產權法【考試時間】2小時

一、張三擁有A醫藥品專利,專利權將至民國九十九年一月十日屆滿。林一擬於A醫藥品專利權消滅後製造其學名藥;為如期獲准上市,遂於九十八年六月著手該藥品之製造暨試驗,俾取得申請上市許可證所需之相關數據。試問林一之行為有無侵害張三之專利權?(35分)

二、趙大研發成功治療心血管疾病之生物藥品(取名為A),並順利取得專利權及上市許可。因療效佳、副作用少,又經媒體報導,藥品一經上市,瞬時即於國內外凝聚高知名度。李四覬覦A之盛名,遂以A為名創設一家生物科技公司從事醫藥研發。嗣後,趙大以A申請並取得商標註冊,李四對該註冊商標申請評定。試問李四所得主張之評定事由為何?趙大應如何確保其權利?(30分)

三、美籍教授Lincoln著有“U.S. Patent Law"乙書,出版社甲取得翻譯權後,出資請張三將該書翻譯成中文「美國專利法」,並約定著作財產權歸出版社甲所有。嗣後,Lincoln配合相關立法及實務修改“U.S. Patent Law",發行修訂二版;相較於第一版,其中約有三分之一的內容經過修改。出版社乙取得第二版的翻譯權,並請張三進行翻譯,雙方並未約定著作財產權之歸屬。張三援用第一版的翻譯內容,僅就修改的部分重新翻譯。出版社甲主張出版社乙及張三侵害其著作權。請說明出版社乙及張三之行為是否構成侵害。(3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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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03。(2)98年公務人員升官等薦任考試。智慧財產行政

98 年公務人員、關務人員升官等考試試題 32540
【等別】薦任【類科】智慧財產行政【科目】智慧財產法規(包括專利法、商標法與著作權法)【考試時間】2小時

一、甲以「折疊床」,向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申請新式樣專利。試問:本案應具備何種要件,始可能取得發明專利權?本案經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審查後,認為「折疊床」之形狀,係兩床墊前後端各設有ㄇ字形護欄之床支架及提握柄所組構而成,其造形僅屬習知形狀稍作簡易修飾所成,未見明顯創新變化特徵,亦未能呈現出穎異之視覺效果,而不予專利。請詳述此係欠缺何種新式樣專利要件?(35分)

二、甲明知德國乙公司生產之A胃藥,經丙公司於民國96年間取得行政院衛生署輸入許可,其中文名稱:「保胃康」,亦經丙向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申請商標註冊,取得商標專用權。嗣後甲未經權利人之同意由新加坡進口A胃藥5000盒,販賣給臺北地區之藥房。試問:甲是否侵害丙公司之商標權?請詳加論述之。(35分)

三、甲出版之雜誌「A週刊」於98年1月份刊載名歌星乙之相片,係由其攝影記者運用被攝人物之姿態、佈局與組合,並且運用背景光景的安排所拍攝之攝影著作,丙未徵得甲之同意,擅自刊登系爭相片,甲主張侵害其著作財產權中之重製權及著作人格權。試問:該相片在何種要件下,始受到著作權法之保護?(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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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年(2)

9701。(3)97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智慧財產行政

97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試題32370
【類科】智慧財產行政【科目】智慧財產法規(包括專利法、商標法及著作權法)【考試時間】2小時

一、甲農會有鑒於其區域內所生產之芒果風味獨特,與其他產地之芒果在品質與口感方面均有相當的差別,廣受消費者喜愛。為保護該地區芒果,避免其他種類芒果的競爭,甲農會在現行智慧財產權制度下,可以採取的保護方式有那些?若是甲農會想要運用其特殊的地理環境申請地理標示的保護,請問在台灣該農會應該如何申請?應符合商標法的那些特別規定?(30分)

二、乙公司向日商取得台灣地區授權,將該日商所出版的一般性英日文字典翻譯為中文繁體字出版。嗣後乙公司發現丙公司所出版的電子字典中部分內容與其翻譯之字典類似,且有部分錯別字與其所翻譯之字典相同。丙公司則主張單純地將外文單字或片語翻譯為中文,受限於約定俗成之用語,相同或類似難免,且乙公司所指侵害的部分僅占該電子字典之一小部分,但乙公司仍控告丙公司侵害其著作權。請詳細分析丙公司之行為是否構成侵害乙公司之著作權?丙公司可以主張何種抗辯以對抗乙公司侵害著作權之主張?(35分)

三、丁公司主張:其於2004年8月13日向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提出「發光二極體支架」之新型專利申請案,並取得新型專利。戊公司未經其同意或授權,擅自將侵害其專利之產品於2005年9月20日出售給己公司,侵害其專利權。但戊公司則主張:丁公司於2005年8月2日取得新型專利技術報告,但其於提起訴訟之前,並未提示新型專利技術報告;且戊公司早在2004年2月3日就接獲韓國客戶訂單,依約生產被控侵權之產品專門提供該韓國客戶,為此該公司並於2004年5月向日本業者購買生產該產品之模具,因此其於丁公司申請專利權之前,就已在國內使用,或完成必須之準備,故無侵害丁公司之專利可言。請問,丁公司行使其專利權是否有疏失?能否對戊公司主張侵權?我國專利法對專利權效力之限制規定為何?戊公司之接單與購買模具是否符合新型專利權效力限制之例外規定?戊公司將原本依約僅可銷售給韓國客戶的產品於2005年9月20日轉售給己公司,請問此轉售是否會影響其未侵害丁公司新型專利的抗辯?(3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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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02。(1)97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第二次司法人員三等考試。檢察事務官偵查實務組

97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第二次司法人員考試試題
【等別】三等考試【類科】檢察事務官偵查實務組【科目】智慧財產權法【考試時間】2小時

一、依專利法第104條,新型專利權人行使專利權時應提示新型專利技術報告進行警告,理由為何?再者,新型專利技術報告的審查事項為何?技術報告之法律效果又為何?請一併說明之。(35分)

二、甲註冊取得商標權,該商標係指定使用於第二類油漆等商品;甲註冊後將商標內容予以修改,致與乙所持有指定使用於相同商品之商標構成近似。依現行商標法,甲之使用商標有無違法之虞?(35分)

三、營業場所播放電視或廣播節目給客人觀看或聆聽,應否取得授權?請說明之。(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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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年(2)

9601。(1)96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第二次司法人員三等考試。檢察事務官偵查實務組

96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第二次司法人員考試試題
【等別】三等考試【類科】檢察事務官偵查實務組【科目】智慧財產權法【考試時間】2小時

一、某甲公司以蘇格蘭風之格紋作為商標,並申請商標註冊登記,指定使用於皮件布料等產品,審查人員認為不符合商標法第5條第二項,發出核駁理由先行通知書,申請人再提出其在國外使用與註冊之事實與相關證據,試圖證明其已使用並且在交易上已成為申請人商品之識別標識,即主張其已取得次要意義,依商標法第23條第四項,不適用第23條第一項第一款之規定,所以應准予註冊。請問審查人員應如何處理?(5分)另乙公司設計製造銷售含有與上開某甲相同蘇格蘭風之格紋布料;丙公司則使用該布料作為皮件裏襯並製造販賣皮件;擁有XYZ品牌之丁公司使用該布料圖樣製造格紋手提皮包銷售;戊公司也是以自我品牌行銷之皮件製造商,其ABC之長方形商標,標示於皮件外表,但商標標示處以上開蘇格蘭風格紋圖樣裝飾。某甲公司取得商標權後立即向檢察官告訴上述乙、丙、丁及戊公司侵害其商標之刑事訴訟,請問檢察官應如何處理?(20分)

二、甲製片公司授權乙發行公司將其製作之電影製成DVD發行,乙發行公司發行公播版與家用版兩種版本,兩者內容完全相同,差異之處僅在包裝上:前者印有公播版;後者除印有家用版外,並強調不得公開播放(送)。公播版之價格高過家用版十幾倍。乙發行公司只肯將公播版賣給各級學校圖書館以及其他圖書館,丙私立大學未購買公播版,轉而向乙發行公司之零售商購進家用版,乙發行公司到丙大學圖書館時恰巧發現,學生丁正在圖書館僅供個人使用之視聽設備上播放該DVD欣賞,請問丙及丁有無侵害甲製片公司之電影著作權?(25分)

三、某甲科技公司自行開發國內首部掃瞄器並成功地進入國際市場,掃瞄器的高利潤引起乙投資家對此產業的興趣,遂以高薪聘請某甲公司實際負責開發該掃瞄器的丙、丁,共同創立戊公司,不到一年時間推出相同功能與規格的掃瞄器與之競爭。某甲公司立即對乙、丙及丁提出侵害其營業秘密,以及主張擁有製造生產該掃瞄器之技術所有權,對戊公司提起侵害其所有權之訴。戊公司反告甲公司之掃瞄器侵害其專利權,接到法院通知時甲公司相當錯愕,經查始發現丙、丁在同意乙投資家共同創業,但未正式離開甲公司時,即以乙、丙、丁三人為發明人,申請專利,其後將專利權讓與戊公司。
(1)請問乙、丙或丁有無侵害甲公司之營業秘密?(10分)
(2)請問戊公司有無侵害甲公司主張的掃瞄器技術所有權?(10分)
(3)請問甲公司對戊公司之侵害專利權之訴有何抗辯?(10分)甲公司應如何主張該專利權無效?(5分)甲公司可否主張該專利權為其所有?(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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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02。(2)96年公務人員升官等薦任考試。智慧財產行政

96年公務人員、關務人員升官等考試試題32540
【等別】薦任【類科】智慧財產行政【科目】智慧財產法規(包括專利法、商標法與著作權法)【考試時間】2小時

一、甲以「積體電路晶片上搭載電路板結構之構裝裝置」向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申請發明專利,經該局編號審查,准予專利,並發給發明專利證書在案。惟該案之申請專利範圍卻於事後之行政爭訟時引起爭議,有辯稱:「該裝置之銲球固然在系爭案申請時為晶片封裝的元件之一而被列為申請專利範圍之吉普森(Jepson Type Claim)請求項的前言部分,但其如同晶片、電路板、黏性材料、鋁線及封裝保護層一樣,雖均為既知元件,如其整體組合後有『相乘』的功效增進,可產生突出的技術特徵或顯然的進步,而非為熟習該項技術者所能輕易完成者,即符合專利要件,不因其是否為既知元件而有所損益。」試問:本案爭議之專利要件,係屬何種要件?請詳加說明該專利要件之意義及上述之辯稱有無理由。(35分)

二、本案系爭商標係由左方為「日日旺」、右方為「弭泰廊」之二排並列中文文字所組成,指定使用於軟糖、米果。據爭商標則由左上方為「金明弘」文字、右下方為「日日旺」之左高右低二排中文文字所組成,指定使用於脫水果蔬、糖漬果蔬等商品。經整體觀察後,系爭商標與據以核駁商標二排中文文字有左右二排並列或左高右低排列之不同,系爭商標圖樣之文字「弭泰廊」係置於右方,「日日旺」置於左方,而據以核駁商標圖樣之文字「金明弘」則係置於左方,「日日旺」置於右方之差異。試問:本案系爭商標與據爭商標兩者是否構成混淆誤認之虞?請詳加論述之。(35分)

三、甲於其開設打字印刷行內設置影印機,接受乙委託,影印A書(語文著作),再裝訂成冊,代價為每影印一張0.8元,裝訂80元等之事實,均自承在案。惟甲辯稱其僅高中畢業,學識無多,不知著作權法相關規定,又委託人係附近之大學學生,接受影印之數量甚少,委託人應屬著作權法之合理使用,其受委託亦應屬於合理使用之範疇。試問:甲是否構成著作財產權之侵害?(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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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年(2)

9501。(1)95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三等考試。察事務官偵查實務組

95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考試試題
【等別】三等考試【類科】檢察事務官偵查實務組【科目】智慧財產權法【考試時間】2小時

一、某甲有一植物專利,其專利權之範圍為:(1)一種經基因改造之芒果種子,(2)一種經基因改造之芒果植物,(3)一種經基因改造之芒果。某乙於市場上合法購買該獲得專利之經基因改造芒果,食用後取其種子予以種植,並長成芒果樹及芒果果實,某甲對某乙提出專利侵權之訴,某乙則主張專利法第57條第1項第6款之規定,認為某甲之專利已經耗盡,試問某乙之主張是否有理?(30分)

二、某甲(日商)於我國註冊A商標並指定使用於噴霧染髮劑,並授權某乙於台灣地區銷售,另某丙(日商)則是A商標之首創人並最早將該商標使用於噴霧染髮劑,同時亦行銷世界各主要國家,某丙亦於日本國內取得A商標之商標權,今某丁得到某丙之授權於台灣地區銷售A商標之噴霧染髮劑,某甲與某乙因此對某丁提出侵害其商標權之告訴。但某丁主張某丙於日本取得A商標之商標權遠早於某甲於台灣註冊A商標之日期,且某甲亦明知某丙係A商標首創人之事實,故某丙應有權於台灣地區銷售同一商標品,而某丁既獲得某丙之授權,自屬合法銷售行為,請評析某丁之主張是否有理?(35分)

三、某甲明知A書為乙所著作並擁有著作權,甲所撰寫之B書則擅自抄襲重製A書部分文字內容,並交由不知情之出版社丙出版,因此乙對甲提出侵害著作權之告訴,但甲主張並未侵害乙之著作權,其理由如下:(1)抄襲之部分數量很少,A書全書188頁,B書抄襲部分僅10頁;(2)A書所敘述之內容各國文獻甚多,甲撰寫B書時參考眾多文獻,A書僅其中一部分而已;(3)A書內容僅將各類寶石,依其英文名稱、中文名稱、化學式、晶度、硬度、比重、稀有性及代表產地等次序,加以編列而成,故不具原創性;(4)A書所敘述之內容,國內已有相當多之相關著作,且大多是參考或翻譯國外著作而成,故不具原創性,或其保護程度較低。試問甲之主張是否有理?(3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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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02。(3)95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智慧財產行政

95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試題32230
【類科】智慧財產行政【科目】智慧財產法規(包括專利法、商標法及著作權法)【考試時間】2小時

一、A公司係銷售建材五金之專業公司,公司負責人甲於民國九十四年十二月五日著作編輯完成「二○○五年建築、傢俱、裝潢五金目錄」一書(以下稱「五金目錄」),並將著作財產權讓與A公司,該著作書內之圖表或圖形為甲所繪製,以表達各種五金器材之構造與裝置方式。邇來發現乙所開設之五金行出版「五金大全」一書,其內容第十九頁到第二十六頁有部分圖形與前述之A公司所出版之五金目錄一書,有雷同之情事。試問:A公司五金目錄於何種要件下始得以受到著作權保護?又有關「五金目錄」與「五金大全」,於何種情形,可能構成重製權之侵害?(35分)

二、美商甲公司以「New York」為商標圖樣,指定使用於產製於紐約地區之影音光碟商品。商標專責機關如認為其屬於習知之地理名稱,試問:其不准予註冊之事由為何?倘若甲公司係我國公司,以「New York」為商標圖樣,指定使用於非產製於紐約地區之影音光碟商品時,其不准予註冊事由,是否與前一例之核駁理由相同?(30分)

三、甲眼鏡製造公司,為改進現有眼鏡框之製造技術,特別延請乙擔任研發部門主管,主持「具磁鐵的眼鏡框」之研發工作,並順利完成可以申請專利之「具磁鐵的眼鏡框製造方法」。試問:此種「具磁鐵的眼鏡框製造方法」,除申請發明專利以外,可否申請新型專利?又請詳加比較發明與新型兩者之專利要件有何不同?(3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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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年(1)

9401。(1)94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三等考試。檢察事務官偵查實務組

94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考試試題30510
【等別】三等考試【類科】檢察事務官偵查實務組【科目】智慧財產權法【考試時間】2小時

一、甲係從事「設計以氣球佈置場所」之工作,主張:其設計之「龍形氣球」、「彩虹球柱會場佈置造型」、「七彩拱門佈置」等慶典活動會場之佈置造型享有著作權。惟因乙未經其之同意,意圖營利且基於概括犯意,以甲之上開產品之目錄照片,擅自翻印在乙經營之企業社產品型錄上,提供客戶訂製圖利。試問:
(1)甲應具備那些著作要件,方可取得著作權?(15分)
(2)倘若甲就上開產品享有著作權時,乙可能侵害甲之何種著作財產權?(20分)

二、甲取得「日日安」註冊商標,使用於「中藥材、補血劑」。乙則擬以「月月安」圖樣,使用於其生產之「草藥、補血丸」商品,並申請註冊商標。問:
(1)參酌本案,說明我國商標實務上,審查商標註冊時,判斷有無混淆誤認之虞之參考因素為何?(15分)
(2)上開「月月安」商標申請案與「日日安」商標是否因近似而有構成混淆誤認之虞?(15分)

三、甲公司認為其發明「竹製百葉簾葉片」之特殊製造方法,可利用該方法製造之百葉簾葉片,能耐得住各式氣溫、氣候變化之接觸,藉以克服日照、雨淋、高、低溫度差及風襲等各種自然氣候問題。因此,甲公司以「竹製百葉簾葉片之製造方法」向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申請發明專利。試問:
(1)依專利法規定,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審查本件申請案時,應審查那些發明專利要件?(15分)
(2)倘若該申請案經審查後,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認為其欠缺專利要件,而加以核駁其專利申請時,甲有何行政救濟管道?(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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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年(1)

9301。(1)93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三等考試。檢察事務官偵查實務組

九十三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考試試題30410
【等別】三等考試【類科】檢察事務官偵查實務組【科目】智慧財產權法【考試時間】二小時

一、甲任職於乙公司從事研發工作,於研發時程進行到一半時,甲即離職,不久甲加入丙公司亦擔任研發工作。嗣後乙公司發現丙公司申請取得一專利,其技術內容有一半是乙公司原先之研發成果。經查是甲離職後將其於乙公司未完成之研發帶至丙公司繼續進行並完成。甲對此坦承不諱,惟辯稱乙公司並未與其有競業禁止之約定,是以其所為並不違法。而丙公司則表示事先並不知情,並於得知上情後立即將甲解職,以維持公司聲譽。試問乙公司對甲與丙可分別為如何之主張,以維護其權益?(40分)

二、甲為義大利籍之世界男高音,受邀來台演出,由於場次有限,為讓更多民眾能聆聽其美妙歌聲,協辦廠商乙在來不及事先徵得甲同意下,在劇院外面架起電視牆,同步播出現場之演出。乙嗣後並將側錄之演出內容放在網站上供網友點選觀賞。甲嗣後知悉乙之上述行為,大為不滿,試問乙之行為是否會侵害甲之那些著作權?試分析說明之。(30分)

三、甲電視公司為響應政府發展數位產業之政策,打算將其歷年來所製播之新聞報導,以及政府機關委外製作並於該電視台播送之公益廣告數位化後,建置成影音資料庫,置於網路上以付費之方式提供民眾查詢利用,新聞報導之內容包括該電視台播放之內容,以及訪問學者、專家評論等部分。試問甲公司之行為是否有侵害著作權之虞?試分析說明之。(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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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年(2)

9201。(1)92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三等考試。檢察事務官偵查實務組

九十二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考試試題
【等別】三等考試【類科】檢察事務官偵查實務組【科目】智慧財產權法【考試時間】二小時

一、我國商標法業於今年(民國九十二年)五月二十八日總統令修正公布,並將於今年十一月二十八日施行,修正條文第1條明定「為保障商標權及消費者利益,維護市場公平競爭,促進工商企業正常發展,特制定本法。」其中「維護市場公平競爭」係本次修正所增訂者。試以現行商標法(以民國九十二年五月二十八日之修正前規定)為例,說明商標法對維護市場公平競爭之重要性為何?以及有何具體規範? (35分)

二、我國專利法於今年(民國九十二年)二月六日總統令修正公布,有關新型專利申請案之審查改採形式審查,其立法目的及相關修正內容為何?請說明之。(35分)

三、某期刊徵稿啟事有下列內容:「本刊對來稿有刪改的權利。」以及「來稿經刊登,著作權歸本刊所有。」請依我國著作權法,說明前揭內容是否合法?設若某甲投稿時,並未就前揭徵稿啟事內容提出任何意見,該刊是否即對其稿件有刪改權,並於刊登時取得其著作權?請說明之。(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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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02。(5)92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經濟部專利商標審查人員三等考試‧商標審查

九十二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經濟部專利商標審查人員考試試題30110
【等別】三等考試【科別】商標審查【科目】商標法規(包括商標法、商標法施行細則、商標審查基準)【考試時間】二小時

一、A公司以「Hi網際電視網」商標圖樣申請註冊,指定使用於「電信加值網路之傳輸服務」,並聲明「網際電視網」不在專用之列。試問:
A公司之商標註冊申請案是否符合商標法施行細則第28條第一項「商標圖樣中包含說明性或不具特別顯著性之文字或圖形者,若刪除該部分則失其商標圖樣完整性」之規定而得准予註冊?(20分)
若A公司之商標註冊申請案准予註冊後,B公司以「Hi網路報」商標圖樣申請註冊,指定使用於「新聞及報業發行」,則B公司之商標註冊申請案得否准予註冊?(20分)

二、甲於九十二年三月一日將A商標圖樣之註冊申請書送達商標主管機關,乙之A商標圖樣註冊申請書交郵於九十二年三月六日寄達商標主管機關而郵戳日期則為九十二年三月三日。審查員於審查甲之註冊申請案時發現其申請書上僅記載商品類別而無商品名稱,於是,通知甲補正,甲之補正書於九十二年三月五日送達商標主管機關,審查結果發現甲與乙之指定商品為類似。試問:甲或乙之申請案得准予註冊?(20分)

三、A股份有限公司以「永得」商標圖樣申請註冊,指定使用之商品,非A公司章程上記載之營業項目,亦非營利事業登記證上記載之營業項目內之商品。試問:A公司之申請案得否准予註冊?(20分)

四、商標法第37條第十四款所稱「申請人因與該他人間具有契約、地緣、業務往來或其他關係,知悉他人商標存在者」,究何所指?(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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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年(1)

9101。(1)91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三等考試。檢察事務官偵查實務組

九十一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考試試題
【等別】三等考試【類科】檢察事務官偵查實務組【科目】智慧財產權法【考試時間】二小時

一、權利耗盡原則(Doctrine of Exhaustion)乃係智慧財產權法的基本原則之一。請問何謂權利耗盡原則?國際間有那些學說?我國智慧財產權法規對權利耗盡原則之規定分別為何?試分別說明之。(二十五分)

二、我國已經於民國九十一年一月一日正式加入WTO,也因此對我國著作權法之適用與外國著作之保護有相當的影響,請問於我國加入WTO後,著作權法對外國人與外國人著作的保護有何變化與特殊規定,試說明之。(二十五分)

三、甲擔任外商乙之台灣代理商時,發現乙並未在國內註冊商標,乃在乙已經於台灣使用該商標五年後,將乙商標圖樣之主要部分向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在同類商品申請註冊,並取得商標專用權。而在乙終止與甲的代理關係後,甲乃進而指控乙侵害其商標專用權。請問乙是否有侵害甲之商標專用權?乙可主張何種抗辯?乙可否提出評定,可為如何之主張?試申論之。(二十五分)

四、我國將於民國九十一年十月二十六日起實施的新專利法與國外立法例相同,採取早期公開、遲延審查的制度,請問何謂早期公開、遲延審查制度,我國立法規定如何?試說明之。(二十五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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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註】

1.「*」考選部巳更正測驗題答案。2.本超連結檔以考選部最近公告為依據,提供學習與參考為原則。如有發現待更正部份及您所需未收編之科目,敬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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