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心理學理論

犯罪學(Criminology)在香港算是比較冷門的科目,在學士層面基本上只有香港大學及香港城市大學有開辦相關課程。犯罪學是屬於社會學的一個分支,是以社會角度去研究犯罪的學科,但同時與心理學、法律、人類學等學科息息相關。犯罪學並非犯罪心理學(Criminal Psychology)或法証科學(Forensic Science),而是主要探討犯罪的趨勢(crime wave)、犯罪的原因及影響、如何規管犯罪(crime control)等。那麼,到底人爲什麼會犯罪?

理性選擇(rational choice)vs 刀刃作業(edgework)?

關於犯罪的原因,理性選擇理論(rational choice theory)(Becker, 1968) 能解釋一些罪行的發生,尤其在於盜竊罪。在理性選擇理論中,犯罪被認爲是犯罪者的一個理性選擇,是一個成本與效益的計算(cost-benefit calculation)。犯罪者會考慮該犯法行爲帶來的好處,以及行為背後的危機、替代方案等。因此,當人認爲該犯罪行爲會立即帶來益處,以及長遠而言有著最少的危機,人便會產生犯罪動機。此外,在理性選擇理論中,犯罪同時講求「天時地利人和」。因此,當一個有犯罪動機的人在一個人烟稀少、沒有監管的地方遇到一個適合的對象–可能是一個看似柔弱、手無寸鐵的長者,罪行便很大機會發生。由此可見,理性選擇理論提出了犯罪者其實與正常人無異,並非是有著特別的性格,或被社會化一些犯罪信仰或要求犯罪的文化體系 (Cornish & Clarke, 1986; Kubrin et al., 2009)。跟理性選擇不同,一些文化犯罪學家(cultural criminologists)强調人會被犯罪所帶來的感受 — 由害怕(fear)及快樂(pleasure)所混合而成的刺激(thrill)所吸引,而選擇犯罪 (Katz, 1988) 。在刀刃作業 (Lyng, 1990) 中,人有著自願去冒險(voluntary risk taking)的天性,並會從冒險中得到自我理解(self-realisation),達到自我決定(self-determination)及真實性(authenticity)。而在犯罪行爲中,犯罪者會感受到高强度的情緒,因而會有超現實感(hyper-reality),有著比日常生活更真實的體驗,並感到自己與身邊環境或物件合而爲一。違反法律的行爲背後所帶來的危機被視爲挑戰,令違法者享受這種「挑戰法律」的感覺。

犯罪心理學理論

良好的習慣,是充實生活的基石,可是培養習慣往往知易行難。樹洞香港綜合心理學研究,結集成書,助你為建立理想生活踏出一步。你會學到︰

  1. 習慣背後的心理學以及神經科學
  2. 如何克服缺乏意志力的問題

破窗理論(broken windows theory)

除此以外,破窗理論 (Wilson & Kelling, 1982) 亦提出了犯罪發生的原因。破窗理論强調犯罪的環境,指出如果有一扇窗被打破,附近鄰里的窗戶也很快會被打破,甚至會出現更多不同的罪行,例如偷竊,搶劫等等。由此可見,如果一個環境的秩序已經受到破壞,而且沒有被妥善處理,便容易誘發更多更嚴重的罪行,令該環境的社會秩序變得更差。這個理論其中一個著名的應用是在九十年代初的紐約市。當時的紐約市犯罪率高企,環境差劣,罪案橫生。有見及此,當時的紐約市長 Rudy Giuliani 便引用破窗理論,先由一些輕微罪案例如地鐵逃票等着手,公開地嚴懲逃票的人。隨後,在紐約地鐵內搶劫等的暴力案件減少了76%,紐約市的重大犯罪率亦減少了三分之一,甚至連謀殺率也相應下降。由此可見,一個惡劣的環境同樣會是犯罪的溫床。社會混亂(social disorder)會導致市民相信該社區變得不安全,因此產生恐懼而選擇從社區中脫離。而亦因此,社會控制(social control)同時會被削弱,令更多罪行發生,形成惡性循環。社會混亂導致犯罪,而犯罪亦會導致進一步的犯罪及社會混亂(McKee, 2018)。

緊張理論(strain theories)

緊張理論提出了當人遭遇某些緊張(strain)及壓力源(stressors)的時候,便會選擇犯罪的方式去面對。這些緊張及壓力源包括無法實現自己的目標(例如金錢或地位的目標),失去正面的刺激(例如朋友去世、失去珍貴的財物),或負面刺激的呈現(例如言語和身體虐待)。當人因爲這些經歷而感到悲傷或生氣時,便會依靠犯罪行爲去作爲發泄或報仇的途徑,以逃避或減輕這些緊張及壓力源。例如一個一直被家暴的人可能會選擇殺掉施暴對象,並偷走他的金錢以泄憤及進行報復。此外,緊張可能會促進犯罪的社會學習(social learning)。緊張可能會導致一個人接近其他會強化犯罪行爲、示範犯罪和教導有利於犯罪的信念的人。他們亦可能會與其他罪犯交往以應對他們的緊張 (Cohen, 1955; Cloward & Ohlin, 1960) 。例如,曾被欺凌或受忽視的青年可能會選擇加入幫派以尋求接受(acceptance)和支持。此外,有著某些有利於犯罪的緊張源的人可能會發展出犯罪的動機及信念。例如,經常被虐待的人可能會開始相信暴力是一種合理的,或者至少是可以原諒的應對方式。因而建立犯罪的信念並學習及强化犯罪的行爲。

從心理學看犯罪

那麽,在心理學的角度又是怎樣理解犯罪的動機及行爲的呢?心理學界有一個著名的行為主義(behaviourism)的波波玩偶實驗(Bobo Doll Experiment),講述了觀察式學習(observational learning)會促進攻擊性暴力行爲 (Bandura, 1961)。實驗結果發現,觀察過成人的攻擊性行爲的兒童會更傾向模仿他們從成人身上觀察到的暴力行爲。孩子在觀察過程中學習暴力行爲,到達第三間實驗房間時,在第二間房間中經歷的挫折情緒便會通過模仿暴力行爲後獲得舒緩,因而產生有效連結。隨後,當他們再次碰到相似的情境時就會繼續實行從大人身上學習到的攻擊性行爲,因此建立暴力的行為表現。由此可見,暴力及攻擊性的罪行亦有可能是建基於觀察式學習。當人從身邊環境觀察到攻擊性行爲時,便會合理化該行爲,並加以學習及實踐。這亦解釋了一些暴力罪行(violent crime)的成因。

以上都是一些犯罪學入門的理論知識。除了探討一些比較普遍的問題(例如犯罪的定義),犯罪學亦會深入研究不同的罪行,例如組織犯罪(organised crime)、詐騙、貪污等等。如果你對犯罪背後的理論,以及如何規管犯罪行爲有興趣的話,不妨去接觸更多犯罪學的相關資訊!

References

Bandura, Albert. (1965). Influence of models’ reinforcement contingencies on the acquisition of imitative responses. Journal of Personality and Social Psychology, 1(6), 589-595.

Criminology Theories – Criminal Justice – IResearchNet. Criminal Justice. (n.d.). http://criminal-justice.iresearchnet.com/criminology/theories/#google_vignette.

Cromwell, P., & Olson, J. N. (2004). The reasoning offender: Motives and decision-making strategies. Breaking and entering: Burglars on burglary. Belmont, CA: Wadsworth.

Halsey, M. (2008). Narrating the chase: Edgework and young peoples’ experiences of crime. The critical criminology companion, 105-117.

Katz, J. (1988). Seductions of crime: Moral and sensual attractions in doing evil.

McKee, A. J. (2018, December 14). Broken windows theory. Encyclopedia Britannica. https://www.britannica.com/topic/broken-windows-theory

Strain Theories. obo. (n.d.). https://www.oxfordbibliographies.com/view/document/obo-9780195396607/obo-9780195396607-0005.xml.

Thompson, A. K. (2017, February 9). Cultural Criminology – Crime as ‘Edgework’. ReviseSociology. https://revisesociology.com/2016/09/20/cultural-criminology-crime-as-edgework/.

犯罪心理學理論

犯罪心理學—以心理學來研究犯罪行為的科學

一說起犯罪心理學你會想起甚麼?FBI?人格障礙?變態殺人犯?人性黑暗面?在媒體的塑造下,很多人都開始對犯罪心理學產生興趣。然而犯罪心理學又是否真的如大眾想像的那樣?就讓我們今天一起由學科內容、工作性質以及和其他相似學科比較,了解一下迷人的犯罪心理學。

犯罪心理學研究甚麼?

犯罪心理學是一個研究「與犯罪有關」的「心理現象」的學科。「與犯罪有關」並不單只犯人在犯罪時的心理,還包括犯人在犯罪後、在法庭時、接受懲處時的表現、重犯機會等。「心理現象」則包括動機、行為模式、內在感受、心理障礙等。犯罪心理學在劇集時經常被呈現成一個用來輔助執法人員緝兇的專業學科,事實上犯罪心理學家亦可能會在法庭上作證,為被告人的心理狀態和重犯機會作出專業的判斷。犯罪心理學家亦會參與在懲教過程中,運用自己對犯罪行為的理解去協助罪犯改過自生。

犯罪心理學和社會心理學、認知心理學不同,它是實踐多於理論的心理學範疇。犯罪心理學家通常會用到其他心理學範疇的理論,例如用精神分析學來解釋罪犯的童年經歷如何塑造了他們的性格或者行為模式,或者用社會學習理論(Social Learning Theory)來解釋罪犯如何在過去透過觀察和模仿學習到和犯罪行為相關的技巧、態度等元素,最後引致犯罪行為。由此可見,犯罪心理學的重點並非單純學習心理學的理論,而是如何將這些理論應用在實際環境中。

犯罪心理學家工作

雖然犯罪心理學較為著重理論,犯罪心理學家亦很多時都會參與學術研究工作。研究工作包括翻查文獻、進行科學測試、撰寫論文等。研究工作要求犯罪心理學家對熟悉心理學理論和對數據、統計敏感,與其他心理學的研究工作相近。犯罪心理學家亦可以擔任顧問的工作,用自己對犯罪心理的認識,評估犯罪行為的未來發展或者罪犯的心理狀態。

可能你會驚訝,犯罪心理學家的主要工作不是查案嗎?不少劇集和電影如Criminal Minds、The Silence of the Lambs、Mindhunter都會描述了罪犯側寫(Criminal Profiling)的故事。這些故事通常都講述在FBI的罪犯側寫師如何用案犯現場的線索加上心理學建立罪犯的心理檔案,推論犯人的性格、行為特徵,再推算出犯人的身份或者下次犯案的時間地方等,最後執法人員會成功拘捕疑犯,罪犯側寫儼如一個幫助將罪犯緝拿歸案的魔法。

事實上,心理學家對於罪犯側寫的成效和可靠性都有所保留,由於罪犯側寫有時會依靠經驗、直覺和猜測,有人會批評罪犯側寫為偽科學。研究數據發現只有少於一半的罪犯側寫是由犯罪心理學家完成的,而由於側寫的步驟不一,有些會運用大量數據來建立模型,有些則依靠個人經驗,導致罪犯側寫的成效被受質疑。有研究發現靠統計學進行的側寫工作可以令執法部門的效率高出260%,但依然並不多犯罪心理學家從事以上的工作。在本地大學,更是沒有犯罪心理學的學士或以上課程供有興趣的市民報讀,因罪犯側寫而對犯罪心理學有興趣的讀者可能會感到失望了。(上述研究數據取自https://www.psychologytoday.com/us/blog/real-criminal-minds/201904/is-criminal-profiling-dead-should-it-be,對罪犯側寫有興趣的讀者可自行參考)

犯罪心理學和犯罪學有甚麼分別?

就我所知,本地大學只有設立心理學和犯罪學的課程。然而犯罪學和犯罪心理學所研究的課題並不相同。即使兩者都會研究「為甚麼人會犯罪」的問題,犯罪心理學會更強調個人層面,以性格、創傷、學習等課題為主;犯罪學則會從社會議題出發,例如是種族、貧窮、文化等較宏觀的因素來了解犯罪。就犯罪心理學和法證心理學而言,海外的發展機會會比較大。本地的話,大部分相關工作可能都會由臨床心理學家完成。如上文所言,犯罪心理學包含了不同的心理學範疇,有興趣的讀者可以先研究不同的心理學理論,再學習犯罪心理學自然會得心應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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