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 在 最小 的 身上

(經文:馬太福音25:31-46)

2020-03-29

做 在 最小 的 身上
/
做 在 最小 的 身上


列位我所敬愛的兄弟姊妹,願恁平安!
耶穌說了一個有關上帝在末世審判世人的比喻,在比喻中很自然地談到上帝審判世人所訂的標準,這個標準並非根據我們在今生所擁有的知識與地位,也不是根據我們在世上所擁有的權勢與財富,而是根據我們是否肯運用我們所擁有的一切,去幫助那些需要幫助的人而決定的。審判的時候,上帝要將人分為兩類──分別以綿羊與山羊為象徵。綿羊型的人能樂意與人分享他們所擁有的,山羊型的人就是不肯將自己所擁有的與人分享。當審判的時候,上帝要像綿羊型的人說:「你們這蒙我父賜福的可以來承受那創世以來為你們所預備的國;因為我餓了,你們給我吃,渴了,你們給我喝;我作客旅,你們留我住;我赤身露體,你們給我穿;我病了,你們看顧我;我在監裏,你們來看我。」綿羊型的人就回答說:「主啊,我們甚麼時候見祢餓了,給祢吃,渴了,給祢喝?甚麼時候見祢作客旅,留祢住,或是赤身露體,給祢穿?又甚麼時候見祢病了,或是在監裏,來看祢呢?」上帝要回答說:「我實在告訴你們,這些事你們既作在我這弟兄中一個最小的身上,就是做在我身上了。」……我就以「作在一個最小的身上,就是作在我身上了」為題,來響應今年總會所訂的教會總主題「相愛連結肢體•生命見證基督」,從五方面與兄弟姊妹分享如何具體地實踐這個比喻所要闡述的真理與教訓。

(一)、要用有行動的愛去關愛有需要的人
這個比喻所給我們第一個提醒:我們要用有行動的愛去關愛有需要的人。今日我們不僅要作對愛有真知灼見的詮釋者,更需要的是肯具體的實踐者。雅各曾說:「若是弟兄或是姊妹,赤身露體,又缺了日用的飲食;你們中間有人對他們說:…『平平安安地去吧!願你們穿得暖,吃得飽』,卻不給他們身體所需用的,這有甚麼益處呢?」(雅2:15-16) 約翰則進一步說:「我們相愛,不要只在言語和舌頭上,總要在行動和誠實上。」(約壹3:18) 總之,我們要轉換自己能將對別人的口頭關愛化為實際行動。為眾人敬佩的德蕾莎修女曾說了一段發人深省的話:「我在孟買有過一次不尋常的經歷。當時那裏正舉行一個有關飢餓問題的大會,我本該出席大會,但我卻迷路了。後來我終於抵達會場,就在會場的門前,我發現一為垂死的人,而會中人士正在那裏熱烈地暢談有關食物與飢餓的問題。我把那垂死的人帶回修會,不久他就死亡,他死於飢餓,而在會堂裡的人則仍在高談闊論,談論如何在15年內生產足夠的糧食、足夠的……、足夠的……,如何解決飢餓的問題,而那飢餓的人卻在高談闊論聲中死亡。你們可否看見箇中的分別?」事實上,我們固然需要能坐而言的討論,但更需要起而行的經驗。有人說:「人生可分為三大階段,第一階段真的相信有聖誕老人,第二階段不再相信有聖誕老人,第三階段自己成為聖誕老人。」值得深思的是你我屬於哪一個階段?第一階段?第二階段?或是第三階段?我們要用有行動的愛去關愛有需要的人,是這個比喻所給我們的第一提醒。

(二)、要先從做得到的事去關愛有需要的人
這個比喻給我們的第二個提醒:我們應當先從做得到的事去關愛有需要的人。比喻中所闡述的愛心行為,並非要我們作大慈善家,而是在日常生活中付出愛心的小小舉動。這個比喻以給飢餓的人一餐飯,給乾渴的人一杯水,善待路過的客人,安慰鼓勵生病的人,探望在監獄的人……來說明一個真理,那就是上帝為我們所定愛心的標準,是我們每個人都能夠做到的。上帝沒有要求我們施捨幾十萬元新台幣,只要求我們每天對所遇見的人給予一點點的幫助、一句鼓勵、安慰的話而已,是我們每個人力所能及的。曾讀過一篇故事,作者描述在30多年前所發生的感人故事,或者你聽了也會對你有所啟發。故事說到有一個小孩提著一簍雞蛋,在回家的路上不小心被絆了一跤,他的周圍立刻聚集了很多看熱鬧的人,雖然這只是個意外事件,但在孩子的心目中實在是不可收拾的局面。「多麼可惜!」一位旁觀者說。「我希望你回家不會挨打!」另一位道。又有一位說:「看他哭得那麼傷心,真替他難過。」人們七嘴八舌地談論著。這時候忽然有一個人從群眾中走出來,說:「我捐五塊錢買蛋。」他轉身向旁邊站著的一個人問:「你願捐多少?」那人也掏出五塊錢。很快地這份關注他人的感情化為實際行動,那個孩子終於又能夠買回等量的雞蛋。我們社會多的是專用嘴巴評論、關心別人的人,但是我們最需要是將這種評論和關心轉化成行動的人。我們應當把握住幫助人的小機會,先從能力所及做得到的事去關愛有需要的人,是這個比喻所給我們的第二個提醒。

(三)、要不以求被讚賞的心去關愛有需要的人
這個比喻所給我們的第三個提醒:我們不應當以求被讚賞的心去關愛有需要的人。在這個比喻那些幫助別人的人,並不是因為他們事先已經知道「凡幫助人的就是幫助了主耶穌」!他們從來沒有想到行善事為了要換取來自上帝加倍的獎賞,他們之所以幫助人是因為他願意幫助人,是自然的、是本能的、是單純愛心的行動,不是要得著人的讚賞。從另一方面來說,那些不肯幫助人的向主說:「主啊,我們甚麼時候見祢餓了,或渴了,或作客旅,或赤身露體,或病了,或在監裏,不伺候祢呢?」所要表達的是:「我們如果知道那些需要幫助的人是主耶穌的化身,我們當然十分樂意地幫忙;我以為他們只是一個極普通、不值得幫助的人罷了!」事實上,今天的社會不正是充滿這樣的人?只要能被感謝、被稱讚、能因此獲得好名聲,他們便樂意慷慨地幫助人,可是這種幫助不是真正的幫助人,只是想獲得別人的讚賞。上帝所讚賞的幫助,並不是那種計較酬報的幫助。主耶穌曾提醒我們:「你們要小心,不可將善事行在人的面前,故意叫他們看見,若是這樣,就不能得你們天父的賞賜了。所以,你施捨的時候,不可在你前面吹號,像那假冒為善的人在會堂裏和街道上所行的,故意要得人的榮耀。我實在告訴你們,他們已經得了他們的賞賜。你施捨的時候,不要叫左手知道右手所做的,要叫你施捨的事行在暗中。你父在暗中察看,必然報答你。」(太6:1-4) 我想你最怕的是接受有些人的幫助,幫助者即刻會「大大吹嚎」他的幫助。其實,這也是主耶穌在這個比喻中所勸阻的行為。我們應當以不為求被讚賞的心去關愛有需要的人,是這個比喻所給我們的第三個提醒。

(四)、要能把握機會去關愛有需要的人
這個比喻所給我們的第四個提醒:我們要能把握機會去關愛有需要的人。事實上,我們從這被判往永刑裡去的人在與主對話中就可以獲得這個信息:「主啊,我們甚麼時候見祢餓了,或渴了,或作客旅,或赤身露體,或病了,或在監裏,不伺候祢呢?」所要表達的是如果再給我一次機會,我一定會去做這些關懷的工作,可惜機會過去有時不會再來。所以箴言上說「你手若有行善的力量,不可推辭,就當向那應得的人施行。你那裏若有現成的,不可對鄰舍說:去吧,明天再來,我必給你。」(箴3:27-28) 耶穌曾講過一個「財主與拉撒路」的比喻,比喻中的財主可以說是世人所認為成功的人,有錢有勢,而乞丐拉撒路的人生自然是世人所認為失敗的人,又窮又病。可是他們死後的境遇卻完全相反。失敗的拉撒路上天堂,成功的財主卻下地獄,為什麼?乞丐拉撒路在窮苦病痛的日子不偷、不搶、不怨天尤人地信靠上帝,所以他上天堂;反觀財主不是做了什麼,而是沒做什麼──沒有行善,而下地獄。在基督信仰中將行善看為得救的標記之一。有句話說:「幫助人的大機會千載難逢,幫助人的小機會卻每天在我們身邊。」我們要能把握機會去關愛有需要的人,這是我們從這個比喻所給我們的第四個提醒。

(五)、要用體諒的心去關愛有需要的人
這個比喻所給我們的第五個提醒:我們要用體諒的心去關愛有需要的人。簡單地說,關愛有需要的人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但是關愛的動機、表達方式則更為重要。有時候我們不小心時,會以優越感的態度去關愛別人,嚴重地傷害到對方的自尊心而不自覺。這種幫助對於對方不但無益,且構成無比的傷害。從主耶穌對他們稱讚所說的話,看出他們在關愛人時所表現的正確態度。主說:「我實在告訴你們,這些事你們既作在我這弟兄中一個最小的身上,就是作在我身上了。」事實上,用謙虛、體諒的心去關愛有需要的人,是這個比喻所給我們的重要提醒。在一本雜誌上曾讀到一篇感人的故事,充分地說明這個道理,也給我們具體的啟發。在一個寒冷的夜裡,一輛公車停了下來,有一位老太太走下車來,慢慢走到路邊的公車站。站在那裏等了一會兒,她就問站在旁邊的男士說:「車子大概快來了吧!」那位男士就問她等哪一路公車,那位老太太說了,男士就奇怪地問:「可是妳剛才不就是從那一路車上下來的嗎?既然妳要搭那一路車,又為什下車呢?」老太太帶著羞怯地說:「你知道,那車上有個跛腳的年輕人,沒有人讓座位給他,假如像我這樣的老年人站起來讓位給他,他一定會很窘。所以我就假裝預備下車,等他走近我的座位時,我就拉鈴起身,他就坐上那座位,一點也不會發窘,至於我,總是會有另一輛公車來載我回家的。」多麼值得我們佩服、效法的一位年長者,我們要以體諒的心去關愛有需要的人,是這個比喻所給我們的第五個提醒。

耶穌藉著這個比喻給我們五方面的提醒:我們要用有行動的愛去關愛有需要的人,要先從做得到的事去關愛有需要的人,要不以求被讚賞的心去關愛有需要的人,要能把握機會去關愛有需要的人,要以體諒的心去關愛有需要的人。當我們去實踐這個真理時,主必然對我們說:「我實在告訴你們,這些事你們既作在我這弟兄中一個最小的身上,就是作在我身上了。」
上帝說:「作在一個最小的身上,就是作在我身上了!」是我們所當銘記、所當實踐的真理。

做 在 最小 的 身上
/
做 在 最小 的 身上


【更多資訊】

【更多資訊】

The Least Of These

Matthew 25:31-46

"Whatever you did for one of the least of these brothers and sisters of mine, you did for me." — Matthew 25:40

We saw him in the city of Chicago near the place where we were staying. His name was John, and he was homeless. His only means of transportation was a wheelchair. No matter how often he was invited to come inside or urged to stay at a shelter, he refused. The only thing he did accept was some change and some leftover food. Some people would label him a loser.

In today's parable the Lord Jesus uses a different name to describe millions of people like John. He calls them "the least of these." The unborn child; the person who is mentally or physically challenged; people who are homeless, or hungry, or refugees; people in prison; people who might never be able to live productive lives— all are among "the least of these." And Jesus does not mean these are lesser people, as if they were not as important as others. He adds that whatever we do for someone in need, we do it for him. As Mother Teresa of Calcutta put it, "When we look into the face of one of them, we see the face of Jesus."

It's not up to us to judge people like John, who was homeless— or anyone else who may face challenges or be at a disadvantage. Our task is simply to reach out and show Jesus' love. Ask the Lord today to open your eyes to see his face in the faces of people who are down and out, disadvantaged, or challenged in other ways. And pray for a willingness to reach out.

Prayer

Lord, help us to realize that whatever we do for people in need, we are doing it for you. Am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