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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0條第1項、第2項、及勞工健康保護規則第10、11、12條的規定,雇主於僱用勞工時或勞工在職期間,有關健康檢查的實施有以下規定: 對新進勞工實施體格檢查。 對在職勞工應施行下列檢查: 一般健康檢查。 特殊健康檢查。 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為特定對象及特定項目的健康檢查。 新進勞工如果有下列其中一種情形的勞工,可以免實施一般體格檢查: 臨時性或短期性工作,且工作的期間在六個月以內。 其他法規已有體格或健康檢查的規定。 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公告。 檢查距勞工前次檢查未超過以下期限,可免實施體格檢查: 年滿65歲者,每年檢查1次。 40歲以上未滿六65歲者,每3年檢查1次。 未滿40歲者每5年檢查1次。 另外依照第一點規定,在職勞工的「一般健康檢查」費用由雇主負擔;至於新進勞工的「體格檢查」費用,因為法律並沒有相關規定,則是由勞資雙方協商。 你的公司服務有提供員工健檢嗎?小編發現身邊朋友紛紛做起「員工健檢」,這也讓本人想到,坊間很多公司其實都沒有提供員工健檢,但是!根據《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20 條,就有明確規定,員工健康檢查(以下簡稱員工健檢)可是必要的勞工權益之一呢!到底員工健康檢查要怎麼安排?又有哪些細項需要注意呢?懶人包在此,請各位細細查看! 員工健康檢查規定看這裡:勞基法有規定要提供員工健康檢查嗎?
(一)一般員工健康檢查 / 體格檢查- 針對無特殊情況的員工
年滿65歲以上者,每年檢查一次。 一般體格檢查及一般健康檢查項目,規定於勞工健康保護規則的附表8(如上圖片所示),上述健康檢查紀錄至少保存 7 年。 好的~小編知道看到這邊,整個密密麻麻看得頭痛,但是沒關係,小編直接為大家準備一份簡單的表格(資料來源:台北市政府勞動局Facebook),看完包準你什麼都懂啦: (二)特殊健康檢查 - 針對高溫、輻射...等特定工作環境勞工從事職業安全衛生法施行細則第 28 條所列特別危害健康作業, 例如高溫、噪音、游離輻射、異常氣壓、鉛、四烷基鉛、粉塵、有 機溶劑及特定化學物質等作業,雇主須為該等作業勞工實施「特殊 健康檢查」,檢查頻率每年 1 次。 特殊健康檢查項目規定於勞工健康保護規則的附表 9,特殊健康檢查紀錄至少保存 10 年。部份特殊健康 檢查紀錄需保存 30 年以上(勞工健康保護規則第 18 條所列作業,如游 離輻射、粉塵、石綿⋯⋯) (三)特定對象及特定項目健康檢查 - 針對夜間工時長之員工
(四)《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20 條原文
一、一般健康檢查。 員工健檢為法規規定,員工不得拒絕檢查。攝影師:Anamul Rezwan,連結:Pexels前項檢查應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商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認可之醫療機構之醫師為之;檢查紀錄雇主應予保存,並負擔健康檢查費用;實施特殊健康檢查時,雇主應提供勞工作業內容及暴露情形等作業經歷資料予醫療機構。 前二項檢查之對象及其作業經歷、項目、期間、健康管理分級、檢查紀錄與保存期限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規則,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醫療機構對於健康檢查之結果,應通報中央主管機關備查,以作為工作相關疾病預防之必要應用。 但一般健康檢查結果之通報,以指定項目發現異常者為限。第二項醫療機構之認可條件、管理、檢查醫師資格與前項檢查結果之通報內容、方式、期限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勞工對於第一項之檢查,有接受之義務。 勞工健檢跟勞工體檢有什麼不同?
如果到職員工在一定年限內有做過員工健檢,就不需要特別再去做一次員工體檢,因為你就可以用這個之前做過的健檢報告啦👍👍(此處的一定年限可見上面的左邊表格
)所以說,員工健檢不等於員工體檢唷! 勞工健檢的必要性?看到這邊,應該很多雇主或人資會覺得很肚爛,可能或多或少會有這種想法:「你員工身體差乾我屁事啦!」拜託,請趕快收回這大膽的想法!其實說明白了,幫員工健檢最主要的原因就是,要了解有目前的工作環境可能促成「職業傷害(職災)」(延伸閱讀:職災懶人包|職業災害定義、認定表準是什麼?補償有哪些?一次搞懂就看這篇!)。 上班族長期使用鍵盤、滑鼠,可能導致腕道症候群、做工的人因工作環境吵雜,多會發生不可逆的聽力損失,這些都是工作環境造成的職業病及傷害。雇主如有安排員工健檢,不僅能夠掌握員工的健康狀態、安排合適的工作,也能預防員工有過勞的情形發生,以避免涉入法律責任。所以你說員工健檢到底是否有其必要?(抓頭)當然是需要呀❗❗❗❗ 而且,更重要的是,雇主如未安排員工健檢,根據《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45 條,政府可是能罰你 3~15 萬元的罰鍰唷😨😨😨😨 而勞工如果拒絕接受健檢,根據《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46 條規範,則會被處以 3,000 元以下罰鍰。這年頭錢真的不好賺,大家千萬不要和錢錢過不去呀!😂😂 勞工健康檢查費用誰該負擔?
(一)一般員工健康檢查
那到底要支付多少錢呢?從法規上來看,其實政府法規並沒有明文規定,雇主需要負擔多少費用,像坊間健檢中心的「團檢」收費標準,從 3,000 元的精選方案,到破萬元都有,只要檢查項目能滿足附表八的「一般體格檢查、健康檢查項目表」就可以啦!想要懶人包的雇主與 HR
們,則可以參考目前職安署「勞工體格及健康檢查認可醫療機構資訊網」網站中有認可的體檢/健檢機構,會更有保障唷! 有些公司經費較為吃緊,就會規定到職一年以上的員工,才可享有健康檢查。這個部分只要在合法的範圍:「年滿65歲以上者,每年檢查一次;40歲以上未滿65歲,3年檢查一次;未滿40歲者,5年檢查一次」就可,因此也不是違法的唷。 (二)特殊健康檢查
經勞保局審核合格者,會寄發事業單位所屬每個員工「勞工保險預防職業病健康檢查證明單紀錄表」,事業單位在收到該表單後,應告知員工該表單應在翌年 3 月底有效期間內前往勞工特殊體格及健康檢查認可醫療機構受檢,免付特殊健檢費用,掛號費用則由雇主負擔。 勞工保險預防職業病健康檢查申請書及申請名冊請至勞工保險局網站下載,這裡小編就不幫大家一個一個縣市列出啦! 員工健檢要如何給假呢?
臨時工需要做健檢嗎?
勞工健檢費用可列為公司營業費用嗎?
(一)一般新進員工健檢費用
(二)在職勞工的定期健檢費或特定項目健檢
不只健檢合法,人資系統也要合法!
資料來源與補充資料
附檔
更多人資必讀懶人包
員工健檢一定要參加嗎?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0條規定,雇主對在職勞工應定期施行健康檢查,檢查目的係作為雇主適性選配工、健康管理與預防職業病之用,因每位勞工受僱日期不同,且考量事業單位辦理健康檢查之實務需求,該檢查區間得以「年度」為原則採計,即最遲於應檢年度12月31日前完成。
新進員工體檢費用誰出?1.新進員工任職前的體格檢查,法令並未明定其費用是由勞方或資方負擔,故由雙方議定之。 2.另在職勞工一般健康檢查及特殊作業健康檢查費用係由雇主負擔,且健檢勞工有接受之義務,故原則上雇主應予公假讓勞工前往受檢。
新進員工體檢 多久?一、依「勞工健康保護規則」第16條之規定,雇主僱用勞工時,應依規定項目實施一般體格檢查,該檢查未逾第17條規定之定期檢查期限,經勞工提出證明者得免實施,該定期檢查期限為:未滿40歲者,每5年1次;年滿40歲未滿65歲者,每3年1次;年滿65歲以上者,每年1次。
新進勞工可以拿以前的體檢報告來繳交嗎? 一定要正本嗎?2.目前尚無強制規範繳交給雇主保存的報告必須為正本,但為求報告之正確 與真實性,如為影本,雇主仍應與勞工共同確認其與正本無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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