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蘭人台灣血統

因歷史的淵源,台灣成為南島語族原住民、高加索白人荷蘭種,以及東亞蒙古種漢人,分別代表大洋洲、歐洲、亞洲三大不同人種的融合之地,這在世界上可說是絕無僅有,台灣人真的很「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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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九五年左右,日本的骨髓登錄庫才募集了差不多六萬人,就有七成五的日本人可在其中找到HLA(人類白血球抗原)相符合者。相較之下,台灣那時骨髓登錄庫已經將近十萬人,但只有六成台灣人可以找到HLA相符的捐髓者;要等後來台灣的骨髓庫募集了二十多萬人時,成功率才達到七成。

這說明了台灣人種血緣的複雜性與多樣性。台灣的四大族群,若依來台的歷史順序來說,原南島語族的原住民、十七世紀後開始來台的閩南語族、稍後的客家語族,以及一九四九年前後來台過去稱為「外省人」,涵蓋江南、江北漢人甚至滿、蒙、回、藏的混合族群。而自十多年前,開始有新的第五族群,就是東南亞外籍新娘之子,特別是越南。

台灣不僅血緣多樣,長相也具多樣性。例如民進黨大老吳乃仁、吳乃德兄弟就長得完全不同,弟弟是漢人模樣,哥哥則頗像南亞人。

荷蘭人台灣血統

台灣人血緣多樣長相也多樣,如民進黨大老吳乃仁(左)是漢人模樣,哥哥中研院研究員吳乃德(右)則頗像南亞人。(中評社)   

而前立委經濟學者林忠正,如果留小鬍子,穿上阿拉伯白袍,像不像八世紀回教白衣大食的人物?以當今掌權者而言,國民黨祕書長金溥聰是滿族,而總統馬英九的姓氏也令人充滿想像。

馬英九或許是漢朝伏波將軍馬援之後;但如果是新疆馬氏或雲南馬家之後,都應該是回族,不屬漢族。「馬」姓之來源,本來就是「穆罕默德(Mohammed)」之「穆(Mu)」之漢語化。馬英九的「五官俊秀」,也許正因為他有漢人以外的血統。

除了華人政權外,台灣先後被荷蘭人統治三十七年,日本人統治五十一年。因此,常見有些台灣人帶有日本血統,但因長相無啥特殊,故外界常不察,例如總統府祕書長廖了以,媽媽是日本人,所以他的子女非常日本。

荷裔台人知多少?

台灣人中偶爾可見到長相似西方人的鬈髮、紅髮、高鼻等,顯見其祖先有高加索白人血統(如明星湯蘭花),所以除上述五大族群,應加上「高加索白人後裔」這一個第六小族群。以台灣史而言,一六二四年到六二年間據台的荷蘭人,當然是台灣這土地最早也最多的高加索白人。何況當時福爾摩沙島上人口若以二十萬計,一千人的荷蘭人,也算占有○.五%了。所以荷蘭駐台代表胡浩德說:台灣有我的親人。「凡走過的,必留下痕跡」,更何況長達三十七年,而荷裔台人知多少?

反而在一六六二年到一九五○年之間,除極少數像馬偕那樣娶台灣人為妻的傳教士外,台灣女子和西方男子成婚生子的,少之又少。而當年在台灣的荷蘭人,男性遠多於女性,因此,台灣人若帶有荷蘭血統者,來自父系的成分要高於母系;但鄭成功攻台時,確有少數荷蘭女子被迫嫁給漢人。

荷蘭人台灣血統
<約1640年,荷蘭製圖師Johannes Vingboons繪製的臺灣與澎湖群島地圖(收藏於荷蘭海牙國家檔案館)(來源:Wikipedia)。

我們都有紅毛祖先嗎

荷蘭東印度公司於1624年登陸臺灣南部,1642年驅逐占據北部的西班牙人,1661年鄭成功率軍驅逐,1668年荷蘭人完全撤離。總計荷蘭在臺灣歷史中嶄露頭角44年,是臺灣歷史中第1個殖民政權。

令人驚訝的是,臺灣很多民眾擁抱對紅毛祖先的想像,相信自己的眾多祖先中有荷蘭人。這樣的歷史想像不僅僅存在於漢人中,也存在於許多原住民族中。許多民眾會舉出若干體質特徵,說自己的某位親人頭髮顏色較金紅、或眼珠顏色較淡、或鼻樑較高,想要以生物性的證據證實自己體內留有荷蘭人基因。

這種對於紅毛祖先的歷史想像並未隨著時間流逝而轉弱,甚至近20年來更被凸顯,除了滿足臺灣民眾亟欲擁抱異文化的浪漫情懷外,更在國族意識快速變遷的當代,成為一種原生性認同的新標的。

臺灣族群是否普遍有紅毛祖先,或許可由體質人類學加以證實。體質人類學又稱為生物人類學,是人類學的分支,從生物演化的角度,研究人類體質差異與種族概念、靈長目與人類的演化關聯、以及人類物種的起源與擴散過程等。早期體質人類學研究偏重人種間的體質差異,如骨骼上及身體上的測量差異或小變異,藉著這些差異分辨人群的親源關係。

荷蘭人骨骸的真假

臺灣許多地區現在仍有荷蘭統治時期留下的歷史遺跡。1971年,臺南市四草大眾廟首次宣稱發現荷蘭人的骨骸。大眾廟祀奉鄭成功的先鋒營副將陳酉,他在北汕尾島一役殲滅荷蘭兵士三百餘人。清康熙39年建祠表揚他的戰功,尊稱為鎮海元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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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1年,大眾廟慶神祈安建醮,據悉鎮海元帥指示有無主墳叢葬在廟旁,應重新納甕。經挖掘出土許多骨骸,當地人認為有些腿骨特長,可能屬於荷蘭人。臺南文獻會則有委員指認骨骸上有刀劍砍傷痕跡,並有牡蠣殼附著顯示曾浸泡在海水中,很有可能是荷蘭人遺骨。臺南市政府特別樹立「荷蘭人骨骸塚」,紀念戰死異鄉的荷蘭人。如果這批骨骸真的是荷蘭人遺骨,將成為臺灣唯一的荷蘭人生物遺跡。臺南市四草大眾廟附近的荷蘭人骨骸塚位置示意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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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四草大眾廟附近的荷蘭人骨骸塚

過去傳統體質人類學者已藉由研究世界各地人群的骨骸,建立了骨骼的族群分類系統。但四肢骨與軀幹骨容易受到後天環境的影響,無法用來區辨族群。譬如,歐洲人群在過去20年間平均身高增加10公分,則20年前後測得的歐洲人肢骨就無法歸類為同一人群。因此,以腿骨特長做為判定遺骨所屬人群的標準並不恰當。相較之下,頭骨不易受到後天環境影響,在演化過程中不同人群各自累積不同的特性,可藉由它的形態推斷人群。

2002年,藉著廟方清理荷蘭人骨骸塚的同時,科博館獲同意測量頭骨35例,其中男性33例,女性2例,以最容易區辨人群的顱長、顱底長、顱高、顱寬、最大額寬、耳點間寬、星點間寬、鼻高、鼻寬、眶高、眶寬、上頜齒槽弓寬等項目進行測量。

經過主成分分析法及群聚分析法推算這35例頭骨的整體表現,發現較接近亞洲人群的頭骨特徵,與歐洲人群較不相似。又針對35例頭骨進行個別鑑定分析,其中有歐洲人群頭骨特徵的只有2例,其他33例屬於亞洲人群頭骨特徵。其實,不同地區人群中必定有部分個人類似其他地區人群的頭骨,因此這2例頭骨也無法直接判定是歐洲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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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族群的Y染色體類型

近年來,隨著生物技術的快速進展,確認人類遺傳物質中,存在遠較傳統體質調查項目更多的變異類型,並且不會隨著後天環境改變。上個世紀50年代開始,體質人類學者開始引用分子生物技術研究各人群的變異類型,建立全世界人群的遺傳組成分類系統。並且利用族群遺傳學統計方法,追溯各人群的起源與互動歷史,其敏感度與精準度都比傳統體質調查項目佳。

其中,對於Y染色體與粒線體DNA上遺傳物質的研究,更能精確追蹤人群中男性、女性各自的祖源。Y染色體與粒線體DNA的特點是它們不是對偶染色體,減數分裂時不會重組,可清楚追溯各變異類型的來源。另外,經由男、女單系遺傳,在遭遇人口遽減所造成的瓶頸效應時,多態性不易減少,以變異類型推斷人群的起源與遷徙歷程時正確性較高。

若17世紀荷蘭人基因確實遺留至今,探索荷蘭特有的Y染色體類型是否分布在今日臺灣族群間,會是最直接的證據。

據文獻記載,17世紀來臺的荷蘭人大部分是男性,因此遺留的荷蘭男、女不同性別基因中,應該是以男性基因為主。例如,《荷蘭時代臺灣告令集─婚姻與洗禮登記簿》記載,大員市鎮48例異族初婚中,46例是荷蘭男配上臺灣女原住民,只有2例是荷蘭女配上臺灣男原住民。因此,選擇Y染色體進行研究,以配合17世紀時主要以荷蘭男配上臺灣女的族群性別不對等婚姻狀況。若專屬荷蘭男性的Y染色體類型都無法在臺灣發現,研究其他遺傳指標更不可能發現。頭骨研究有許多測量項目,經由研究世界各人群的頭骨,已確定這些測量項目在人群間有差異,並藉此建立人群分類系統。(圖片來源:Roseman, C. C.(2004)PNAS, 101:12824 -12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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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蘭時代臺灣告令集─婚姻與洗禮登記簿》(來源:曹永和文教基金會)

近年來,經由分析數百位臺灣男性原住民的Y染色體,發現各原住民族都帶有極高的O1a類型Y染色體,包括O1a*與O1a2兩亞型,平均頻率82.1%,是世界上最高的分布,其中泰雅族高達99.5%、鄒族88.9%。在單一島嶼上有如此集中的基因型頻率分布,顯示臺灣原住民族應有共同的祖源,並居住在島上很久的時間,沒有跟外界緊密聯繫,惟阿美族除外。

經由分析數百位臺灣漢人的Y染色體,發現漢人的Y染色體多是O3型,包括O3*、O3a4與O3a5三亞型,頻率是67.7%,與祖源地福建、廣東漢人的頻率分布相似。相對地,臺灣原住民族高度分布的O1a類型在漢人間僅占17.5%,顯示當代臺灣原住民族與漢人可藉由Y染色體加以區分,並不相似;也間接證實漢人不僅與原住民族沒有祖源關係,即使曾有通婚,今日也很難顯現出大量基因交流的痕跡,因此仍然保有各自的遺傳獨特性。

荷蘭人祖先的可能性

不過,族群遺傳學的比較基礎,是以人群為單位綜論某人群遺傳組成中外族基因流入的比率。但對於個人而言,尤其是僅檢測單一遺傳指標時,很可能發生有祖先但沒有基因遺留的情形。

也就是說,有荷蘭人基因遺留者一定有荷蘭人祖先,但沒有荷蘭人基因遺留者不一定沒有荷蘭人祖先,有可能在世代繁衍的過程中基因漂流散失。而漂流的程度與人群相對人口數有關,若在臺灣的荷蘭人人口維持一定比率,則荷蘭人基因容易留下來。如果荷蘭人人口沒有增加,而臺灣漢人或原住民族的人口都持續增加,造成荷蘭人的人口比率遞減,荷蘭人基因在代代相傳間漂流散失的機率就增大。

2010年,荷蘭人的Y染色體類型正式公布。在84位荷蘭男性Y染色體中,R1b類型占絕對多數,高達42%。R1b同時是歐洲最主要的Y染色體類型,愛爾蘭男性Y染色體中的80%,英國、法國、西班牙男性中的60%,葡萄牙男性中的50%,德國、丹麥男性中的40%,都屬於這型。而臺灣族群中並未有任何男性帶有R1b類型Y染色體,顯示臺灣族群沒有明顯與歐洲人群有基因交流的證據,也間接顯示17世紀荷蘭人基因並未遺留臺灣。

荷蘭人台灣血統

17世紀荷蘭人基因並未遺留臺灣,是臺灣族群普遍沒有荷蘭人祖先?或者即使有,但荷蘭人基因在代代相傳中漂流散失?這兩種情況都有可能。

荷蘭人領臺僅44年,統治期間來臺人口並不多,與各族群通婚者更少,因此臺灣族群普遍有荷蘭人祖先的可能性原本就不高。荷蘭人領臺距今已近400年,其間並沒有持續的人口移入,漢人人口數則持續增加,尤其是清朝中葉之後,新移入漢人的增加速率遠高於已定居漢人的自然增長。這些新移入漢人明顯沒有荷蘭祖先,移入臺灣後會大幅度稀釋已定居漢人的荷蘭人基因比率,即使早期移入的漢人曾有荷蘭祖先,他們的後代也可能找不到有荷蘭人基因的證據了。R1b是歐洲最主要的Y染色體類型,但臺灣族群中並未有任何男性帶有R1b類型Y染色體。(來源:Wikipedia,全球前殖民地各族群主要的Y染色體單倍群及其依據海岸遷移模型的可能遷移路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