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 人 到 台湾 工作

向台湾扩张的公司可能会发现获得工作签证具有挑战性,因为台湾允许的行业和职业对从远洋渔业到制造业的所有领域都有具体规定。此外,员工在工作期间需要工作签证和外国人居留证才能在台湾合法居住。

台湾工作签证种类

台湾提供多种签证,包括:

  • 访客签证: 访客签证适用于想暂时进入台湾的外国人。它可以是单次入境或多次入境,有效期为三个月至一年。
  • 打工度假签证: 这种安排使外国国民在 18 到 30 年从某些国家留在台湾短期工作或学习的能力。签证有效期为 12 月,并允许该人在该国居住 180 天。
  • 居民签证: 希望在台湾居住六个月以上的外国公民需要居留签证。如果他们的直系亲属是台湾公民或在该国的赞助雇主处找到工作,他们可以获得此签证。它的有效期为三个月,通常是单次入境。
  • 企业家签证: 为培育更多创新创业,台湾增设此签证 2015. 经济部投资委员会将审查候选人的资格、资金、教育或专利。

获得台湾工作签证的要求

在台湾申请工作签证时,有一些必需的文件,包括:

  • 填写并签署的申请表
  • 两张过去六个月内拍摄的白底护照照片
  • 护照有效期至少六个月以上,空白页不少于三页
  • 最近三个月出具的健康证明
  • 任何基于职业的额外文件
  • 工作许可证(每个员工必须获得工作许可证才能获得签证)

请记住,台湾当局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要求提供更多文件。所有记录应为英文或中文,并必须由官方翻译人员翻译并经台湾驻外使馆认证。

申请过程

您的员工有两种不同的流程来获得台湾工作签证——如果他们在另一个国家,则在台湾外交使团;如果他们目前居住在台湾,则在领事事务局 (BOCA)。在您代表您的员工获得工作许可后,他们必须通过这两种方式之一申请工作签证。但是,在国外申请工作签证比较复杂,因为该过程包括这些步骤:

  • 填写申请表
  • 上交所有必需的文件
  • 亲自到台湾外交使团提交所有内容 30 完成在线申请的天数
  • 等待处理,然后领取护照
  • 在当地的移民局服务中心申请居留许可 15 天

如雇员已持旅游签证在台工作,可申请将旅游签证转为居民工作签证。他们必须在您获得工作许可后,并且至少在访问签证到期前八天向台湾领事事务局申请。雇员获得签证后,需要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台湾居留许可。 15 天。

开始 2022 年 8 月 2 日,所有工作许可申请都必须通过台湾政府的劳动力发展署门户网站在线提交。

其他重要考虑因素

作为雇主,您还需要为申请流程准备某些文件。需要您公司的最新所得税申报表和代表的身份证明文件(例如护照)的副本来赞助工作许可证。其他所需文件包括:

  • 登记证、商业登记证和其他许可证
  • 投资委员会的外国投资批准函
  • 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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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 Globalization Partners不提供在该特定地点处理工作签证或许可证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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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民國111年2月24日
主要資料來源:勞動部、教育部、交通部、外交部、內政部、國家發展委員會

針對雇主聘僱外國人在臺就業,或外國人欲來臺尋職,本文依據證件類別及職業身分摘要說明,並於文末宣導聘僱合法外國人之審查方式。

一、外國人在臺工作證件

(一) 工作許可

在大多數的情況下,雇主欲聘僱外國人在臺工作,須與外國人簽訂聘僱契約,並準備相關文件申請聘僱外國專業人員工作許可,也可委託仲介代辦,工作許可屆滿前可再申請展延。另外,自由藝術工作者、外國專業人才成年子女、外國學生則可自行申請工作許可,不必透過雇主申請。以下依據各身分職業,統整說明資訊及線上申請平臺:

透過雇主申請

職業身分 說明 許可期間 線上申請平臺
外國專業人士 外國專業人士包含以下工作,詳細申辦資格請點擊連結查看:
1. 專門性或技術性工作
2. 補習班專任外語教師
3. 短期補習班專門知識或技術外國教師 (數位內容產業)
4. 僑外投資事業主管工作、僑外投資事業部分工時主管工作
5. 運動教練、運動員
6. 藝術及演藝工作
7. 履約人員
3年,符合<外國特定專業人才>最長5年 勞動部<外國專業人員工作許可申辦網>
學校教師 從事各級學校教學工作,包含:大學校院、大專校院外國語文中心、技專校院、外國僑民學校、高中職及國中小學。 教育部<各級學校申請外籍教師聘僱許可線上申請系統>
移工 從事家庭看護幫傭、機構看護、製造營造、海洋漁撈、農務屠宰、雙語翻譯及廚師等工作,詳情請參閱<移工工作資格及規定>。 3年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移工申請案件網路線上申辦系統>
船員 商船、工作船及其他經交通部特許船舶之船員。 1年 交通部<MTNet航港單一窗口服務平臺>

👉 在聘僱許可獲准後,須申請<居留簽證>、<外僑居留證>及<重入國許可>,外國籍船員則不在此限。

  • 外國人入境:先至「我國駐外代表處」申辦工作簽證,入境後再向「內政部移民署」辦理外僑居留證。
  • 外國人入境:持有效簽證者,至「內政部移民署」辦理外僑居留證。持免簽證者,先向「外交部」換發簽證後,再向「內政部移民署」辦理外僑居留證。

👉 外國籍船員須於上船服務前辦妥<任職簽證>、<中華民國船員服務手冊>及<中華海員總工會會員證>。

外國人自行申請

符合以下⾝分職業,可⾃⾏向勞動部申請⼯作許可,不必透過雇主:

職業身分 說明 許可期間 線上申請平臺
自由藝術工作者 從事表演藝術、出版事業、電影及流行音樂、工藝類之藝術工作者,並具備相關工作經驗、曾入圍或獲得國際獎項、或在其領域有特殊表現者,請點擊<自由藝術工作者>查看資格規範。 3年 勞動部<外國專業人員工作許可申辦網>
外國專業人才成年子女 外國專業人才經內政部移民署許可永久居留者,其成年子女居留日數符合規定,可申請工作許可,從事工作類別無限制,請點擊<外國專業人才成年子女>查看資格規範。 無期限
學生工讀 來臺就讀之僑生、港澳生及外國留學生,入學後即可申請工作許可,從事工作類別無限制。若是來臺學習語言課程之外國留學生,則須滿1年以上才可申請。請點擊<學生工讀>查看資格規範。 6個月

(二) 就業金卡

就業金卡為結合「工作許可」、「居留簽證」、「外僑居留證」及「重入國許可」等4證合1的證件,符合條件之港澳及外籍專業人士(不含中國大陸籍)可「自行申請」、「由雇主申請」或「委託代辦」,可於入境前或入境後申辦,以下為摘要說明,詳情可參閱<什麼是臺灣就業金卡?>:

項目 就業金卡
簡介 持卡人在證件有效期間內,可自由尋職、就職及轉職,不受限於一定雇主。並享有所得稅減免、直接加入健保、子女及配偶可依親居留、直系尊親屬探親簽證最長1年等權益。
申請條件 須符合<9大領域>特殊專長之⼀,請點擊連結查看資格規範:建築設計、文化藝術、經濟、教育、金融、法律、國防、科技、體育。
有效期間 申請者依需求自行選擇1~3年,期滿得重新申請。
申請方式 <線上申辦>,申辦時間約60天。完成線上申請流程後,境外申請者須至我國駐外使領館、代表處或辦事處辦理「護照繳驗」,詳情請參閱<一頁式申請流程>。
領證方式 👉 外國人入境:於<申辦平臺>下載及列印「中華民國就業金卡境外核准證明」,持該證明及護照入境,並於入境後30天內至指定之「內政部移民署」領取。
👉 外國人入境:於<申辦平臺>下載及列印「繳款電子收據」,持該收據及護照,至指定之「內政部移民署」領取。

(三) 尋職簽證

外國人才欲來臺尋找工作,可於入境前申請尋職簽證,每年限額1千名

項目 說明
申請條件
(3擇1)
1. 具工作經驗者:近6個月內平均薪資或報酬,高於新臺幣47,971元
2. 畢業1年內且無工作經驗者:提供畢業於<教育部公告之世界頂尖大學學校>之證明。
3. 經外交部會商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者。
簽證效期 3個月,可多次出入境,停留期限最長180天
應備文件  簽證申請表 (線上填寫並列印出來)
 尋職簽證申請檢核表
 2吋彩色照片2張
 護照正本及影本
 薪資證明或學經歷證明  (依申請條件提供)
 財力證明:新台幣10萬元以上或等值之財力
 醫療保險證明:在臺停留期間之醫療及全額住院保險證明
 無犯罪紀錄證明
 尋職計畫
 其他駐外館處視個案要求提供
申請方式 檢附各項應備文件及簽證規費,向<中華民國駐外館處>提出申請。

(四) 其他相關資訊

  • 針對部分國家的青年,政府提供度假打工簽證,可參閱外交部<度假打工(青年交流)簽證>。
  • 僑外生畢業後欲留臺工作,適用工作評點新制,可參閱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畢業僑外生留臺工作>。
  • 欲在臺創業之外國團隊,可參閱投審會<創業家簽證>。

站外連結之參考文章:
>>外國人才【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國111年2⽉】
>>工作許可/尋職簽證【資料來源:國家發展委員會 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資訊專頁,民國111年1月】
>>移工工作資格及規定【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民國111年1月】
>>外籍人士來臺尋職申請停留簽證手續說明【資料來源:外交部,民國110年10月】


二、聘僱外國人須知

如上述所言,雇主欲聘僱外國人,須向主管機關申請聘僱該名外國人之工作許可,不過持有居留證之外籍配偶、外籍學生以及領有就業金卡者,則不在此限。為協助雇主合法聘僱外國人,以下針對應聘者為「外籍配偶」及「外籍學生」,統整聘僱時應檢查的事項,也可以參閱臺北市政府勞動局<居留證查詢專區>:

確認事項 確認內容
查驗外國人身分證件 居留證正本 (取得我國國籍者)
 身分證正本 (取得我國國籍者)
 戶口名簿正本 (確認「外籍配偶」與本國人結婚之事實)
 學生證(確認「外籍學生」就讀事實)
核對證件與本人是否相符 確認證件為該外國人所有
確認證件照片為應徵者本人
核對居留證資料 確認居留證有效期限
外籍配偶」居留事由為「依親-夫」或「依親-妻」,居留證上有「「持證人工作不須申請工作許可」之字樣。
外籍學生」居留事由為「就學-學校名稱」,並須查驗其「工作許可函」有效期間。
※ 除寒暑假之外,「外籍學生」每週工作不得超過20小時
線上查詢居留證 至內政部移民署<居留證資料查詢>,輸入「統一證號」、「核發日期」、「居留期限」及「居留證流水號」。

站外連結之參考文章:
>>居留證查詢網【資料來源:內政部移民署,民國111年1月】
>>居留證資料查詢【資料來源:臺北市政府勞動局,民國109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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