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ow 最新消息第13屆金音創作獎入圍名單 【不分類型獎項】 《夢境》/大象體操 (製作人:大象體操) ... Read More 財團法人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第10屆董監事改選,歡迎踴躍參與推薦。 說明: Read More 說明如下: 註銷授權貼證編號(授權編號:110年授演字第864-74號) Read More 重要訊息:ARCO 不予授權之範圍與場所公告本會重申,本會所授權視聽著作公開上映之授權產品,不包括所有任何形式種類之卡拉OK伴唱產品, 為免大眾及利用人誤解,本會原發出之視聽著作授權證明貼標即日起作廢, 政府防疫紓困專區關於我們權利人資訊利用人資訊查詢專區佈告欄外部連結相關連結公司資訊
公司簡介社團法人台灣錄音著作權人協會 Association of Recording Copyright Owners of Taiwan(簡稱ARCO) 成立於民國78年9月,係經內政部核准設立、台北地方法院登記在案之公益法人團體,受錄音著作權人之授權,管理其著作之公開播送權及使用權利金收取事宜。 RIT 財團法人台灣唱片出版事業基金會為本會相關組織, 係國際IFPI在台代表, 詳請點閱 www.rit.org.tw 產品/服務本會除接受國內會員之委託外,並代理國際IFPI所屬全世界1,300家唱片及製作公司旗下廠牌,處理其錄音著作使用授權事宜 公司福利法定項目:勞保、健保、週休二日、陪產檢及陪產假、育嬰假、生理假、特別休假、勞退提撥金、哺乳室 福利制度: 獎金類: 年終獎金、三節獎金 注意!本區全部福利項目可能依不同職缺有所不同,實際職缺福利請依面試時與公司面談結果為準 本公司暫時無職缺 檢舉/反應不實
一、依據106年度教育部校園保護智慧財產權跨部會諮詢小組第1次會議決議及社團法人中華民國錄音著作權人協會106年8月15日中文(106)錄協字第090422號函辦理。 二、考量現行各大專校院因行政及校務或其他校園活動有使用音樂作品之需求,目前學校皆採行「個案」申請授權,易產生同一學校、不同行政單位各自分別處理申請不同授權事宜,分別簽約之情事發生。 三、社團法人中華民國錄音著作權人協會(簡稱:ARCO)為協助各校解決上述情況,提供「包裹式授權」模式,學校可指定校內任一單位作為校方代表與ARCO洽談全年度(學期年度或日曆年度皆可)內所有可能使用到音樂的樣態授權,再由雙方簽訂概括性合約,ARCO依校方所提使用音樂的各種樣態,合併計算後提供優惠授權金額。 四、前述「包裹式授權」模式適用於學校行政或教學目的之音樂使用,惟不含學生及教職員任何私人使用行為。同時授權範圍僅限ARCO所管理之錄音著作及視聽著作,不包含其他團體或非屬ARCO權利人之著作。若各校對於授權模式有任何問題,請洽:ARCO授權組吳彥國主任,電話:(02)27189517分機171。 【公告】社團法人中華民國錄音著作權人協會開放各大專校院使用錄音及視聽著作採「包裹式授權」模式主旨:函轉社團法人中華民國錄音著作權人協會開放各大專校院使用錄音及視聽著作採「包裹式授權」模式1事,詳如說明,請查照。 承攬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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