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 業務 所得 與 薪資 所得 之 區分

文:黃蓮瑛(認證法律人)

、陳璽仲(認證法律人) 基本人權‧政府 / 課稅 ‧ 7 0
刊登:2021-03-26 ‧ 最後更新:2021-06-18

案例

又到了每年5月的報稅季,A是一位在廣告公司上班的小資族,正在研究稅法上有什麼規定可以讓自己以最優惠的方式繳納所得稅。某天,A與一位擔任事務所合夥人的會計師朋友B討論如何報稅,發現B居然可以將事務所的租金當作費用扣除所得,但是自己卻只能按定額扣除20萬元。究竟A與B所適用的稅法規定有什麼不同呢?

本文

什麼是「薪資所得」和「執行業務所得」?(見圖1)

執行 業務 所得 與 薪資 所得 之 區分
圖1 什麼是「薪資所得」和「執行業務所得」?
資料來源:黃蓮瑛、陳璽仲 / 繪圖:Yen

薪資所得
簡單來說,只要是員工薪資以及勞工提供勞務所獲得的所得,都算是薪資所得,包含薪水、工資、津貼、獎金、紅利以及各種補助費等[1]。

執行業務所得
指具有特殊專長的專業人士,例如律師、會計師、建築師等,依靠自己的專業能力提供服務所賺取的收入,減掉執行業務的成本、必要費用,就是執行業務所得[2]。

「薪資所得」與「執行業務所得」的重要差異
這兩種都是常見的綜合所得稅種類,但差別在申報綜合所得稅時,要如何計算扣減的額度:

執行業務所得可以扣除必要的費用,例如事務所的房租、雇用助理的薪水等等,也就是可以扣掉實際的成本、費用,但納稅人必須要設置帳簿並保留相關憑證[3]。

薪資所得雖然不要求納稅人設置帳簿及保留憑證,但薪資所得原則上只能扣除「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例外則是納稅人有以下三種符合所得稅法第14條所規定的必要費用:職業專用服裝費、進修訓練費、職業上工具支出,如果這些項目的合計金額已經超過特別扣除額,也可以選擇不要扣除特別扣除額,檢附相關證明扣除實際支出的費用[4]。

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又是什麼?

什麼是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
「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是指納稅人在計算當年度應課稅的所得時,可以在薪資所得類別中特別扣除一筆固定的金額。自2018年起,金額為每人每年20萬元[5]。

為什麼會有這個制度?

課稅基礎應該依照納稅人的所得淨額
在量能課稅原則的要求下,計算每位納稅人應課稅的所得時,都應該扣除各納稅人當年的必要支出,畢竟收入多不代表實際所得多,實際依照納稅人當年度所得淨額的多寡課稅,才能達到公平分擔稅捐責任的效果。

核算納稅人必要支出的困境
然而,我國每年申報薪資所得的納稅人高達數百萬戶 ,遠多於申報執行業務所得的納稅人。以國稅局的人力資源情況不可能逐一審查,況且如果要求每位納稅人都必須設置個人帳簿且保存所有相關憑證,核實扣除,也會造成納稅人過大的困擾[6]。

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的好處
為了平衡量能課稅的要求與行政效率,稅法上設計了「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的制度。讓薪資所得的納稅人報稅時可以直接扣除一定的額度,也就是預設會有20萬元的必要支出,就不必為了報稅而每天記帳,也不必時時擔心有沒有保存好憑證,國稅局也可以用比較有效率的方式完成繁重的稽徵任務!

薪資所得者只能扣掉特別扣除額嗎?能以實際必要費用計算嗎?
雖然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有它的便利之處,但如果硬性規定執行業務的人可以核實扣必要費用,薪資所得的人一概不行,已經違反憲法的平等權[7]。考量到薪資所得的人支出的費用可能多於20萬特別扣除額,因此,也讓薪資所得者可以選擇檢附單據,就職業專用服裝費、進修訓練費、職業上工具支出這三種費用,核實扣除[8]。

結論
本案例中,會計師B運用專業為客戶提供服務所收取的報酬,屬於執行業務所得,可以扣除必要費用,例如事務所租金。但是B必須依照稅法規定設置帳簿並保留憑證,讓國稅局人員查核。
而廣告公司發給A的工資屬於薪資所得,原則上不能扣除實際發生的必要費用,只能扣除最高20萬元的「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但A可以省去設置帳簿與保存憑證的麻煩。如果A認為自己支出的必要費用超過20萬元,也可以選擇不扣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改選列舉扣除,就職業專用服裝費、進修訓練費、職業上工具支出這三種費用支出,檢附證明核實扣除。

註腳

  1. 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3類第4款:「個人之綜合所得總額,以其全年下列各類所得合併計算之:……第三類:薪資所得:凡公、教、軍、警、公私事業職工薪資及提供勞務者之所得:……四、第一款薪資收入包括:薪金、俸給、工資、津貼、歲費、獎金、紅利及各種補助費。但為雇主之目的,執行職務而支領之差旅費、日支費及加班費不超過規定標準者,及依第四條規定免稅之項目,不在此限。」
  2. 所得稅法第11條第1項:「本法稱執行業務者,係指律師、會計師、建築師、技師、醫師、藥師、助產士、著作人、經紀人、代書人、工匠、表演人及其他以技藝自力營生者。」
    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2類第1段:「個人之綜合所得總額,以其全年下列各類所得合併計算之:……第二類:執行業務所得:凡執行業務者之業務或演技收入,減除業務所房租或折舊、業務上使用器材設備之折舊及修理費,或收取代價提供顧客使用之藥品、材料等之成本、業務上雇用人員之薪資、執行業務之旅費及其他直接必要費用後之餘額為所得額。」
  3. 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2類第2段:「個人之綜合所得總額,以其全年下列各類所得合併計算之:……第二類:執行業務所得:……執行業務者至少應設置日記帳一種,詳細記載其業務收支項目;業務支出,應取得確實憑證。帳簿及憑證最少應保存五年;帳簿、憑證之設置、取得、保管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財政部定之。」
  4. 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3類第1款:「個人之綜合所得總額,以其全年下列各類所得合併計算之:……第三類:薪資所得:凡公、教、軍、警、公私事業職工薪資及提供勞務者之所得:一、薪資所得之計算,以在職務上或工作上取得之各種薪資收入,減除第十七條第一項第二款第三目之2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後之餘額為所得額,餘額為負數者,以零計算。但與提供勞務直接相關且由所得人負擔之下列必要費用合計金額超過該扣除額者,得檢附相關證明文件核實自薪資收入中減除該必要費用,以其餘額為所得額:
    (一)職業專用服裝費:職業所必需穿著之特殊服裝或表演專用服裝,其購置、租用、清潔及維護費用。每人全年減除金額以其從事該職業薪資收入總額之百分之三為限。
    (二)進修訓練費:參加符合規定之機構開設職務上、工作上或依法令要求所需特定技能或專業知識相關課程之訓練費用。每人全年減除金額以其薪資收入總額之百分之三為限。
    (三)職業上工具支出:購置專供職務上或工作上使用書籍、期刊及工具之支出。但其效能非二年內所能耗竭且支出超過一定金額者,應逐年攤提折舊或攤銷費用。每人全年減除金額以其從事該職業薪資收入總額之百分之三為限。」
  5. 所得稅法第17條第1項第2款第3目之2:「按第十四條及前二條規定計得之個人綜合所得總額,減除下列免稅額及扣除額後之餘額,為個人之綜合所得淨額:……二、扣除額:納稅義務人就下列標準扣除額或列舉扣除額擇一減除外,並減除特別扣除額:……(三)特別扣除額:……2.薪資所得特別扣除:納稅義務人、配偶或受扶養親屬之薪資所得,每人每年扣除數額以二十萬元為限。」
  6. 司法院釋字第745號解釋理由書:「查我國每年薪資所得申報戶數已達500萬戶以上,遠多於執行業務所得申報戶數,如主管機關對個案之薪資所得均須逐一認定,其行政成本將過於龐大。若採與必要費用額度相當之定額扣除法,使薪資所得者無須設置個人帳簿或保存相關憑證,即得直接定額扣除其必要費用,主管機關亦無須付出審查之勞費,當可簡化薪資所得者之依從成本及國家之稽徵成本(財政部102年11月4日台財稅字第10200147460號函附件說明參照)。是以系爭規定一及二只採定額扣除,除有減輕薪資所得者稅負之考量外(立法院公報第63卷第95期院會紀錄第27頁參照),係為求降低稅捐稽徵成本,其目的尚屬正當。」
  7. 司法院釋字第745號解釋:「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3類第1款及第2款、同法第17條第1項第2款第3目之2關於薪資所得之計算,僅許薪資所得者就個人薪資收入,減除定額之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而不許薪資所得者於該年度之必要費用超過法定扣除額時,得以列舉或其他方式減除必要費用,於此範圍內,與憲法第7條平等權保障之意旨不符,相關機關應自本解釋公布之日起二年內,依本解釋之意旨,檢討修正所得稅法相關規定。」
    中華民國憲法第7條:「中華民國人民,無分男女、宗教、種族、階級、黨派,在法律上一律平等。」
  8. 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3類第1款:「個人之綜合所得總額,以其全年下列各類所得合併計算之:……第三類:薪資所得:凡公、教、軍、警、公私事業職工薪資及提供勞務者之所得:一、薪資所得之計算,以在職務上或工作上取得之各種薪資收入,減除第十七條第一項第二款第三目之2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後之餘額為所得額,餘額為負數者,以零計算。但與提供勞務直接相關且由所得人負擔之下列必要費用合計金額超過該扣除額者,得檢附相關證明文件核實自薪資收入中減除該必要費用,以其餘額為所得額:
    (一)職業專用服裝費:職業所必需穿著之特殊服裝或表演專用服裝,其購置、租用、清潔及維護費用。每人全年減除金額以其從事該職業薪資收入總額之百分之三為限。
    (二)進修訓練費:參加符合規定之機構開設職務上、工作上或依法令要求所需特定技能或專業知識相關課程之訓練費用。每人全年減除金額以其薪資收入總額之百分之三為限。
    (三)職業上工具支出:購置專供職務上或工作上使用書籍、期刊及工具之支出。但其效能非二年內所能耗竭且支出超過一定金額者,應逐年攤提折舊或攤銷費用。每人全年減除金額以其從事該職業薪資收入總額之百分之三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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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2022-03-03

執行 業務 所得 與 薪資 所得 之 區分

很多自由工作者、兼職工作者、部落客、youtuber等等,在領取外包接案報酬的時候會填勞務報酬單,
上面就會列出所得的類別,例如執行業務所得9A、稿費9B、薪資所得50等,
不同的類別可是會影響你在申報所得稅時能夠免稅的額度。

無論你是外包接案的工作者或是老闆,都需要了解這些稅務上的規定,才能有效幫自己/幫外包對象節稅。

這篇文章市場先生介紹執業所得稅,重點在於怎麼定義執行業務所得範圍、怎麼申報、可以免稅多少,
分為以下幾個部分:

  1. 執行業務所得是什麼?
  2. 執行業務所得、薪資所得有什麼不同?
  3. 執行業務所得 9A、9B 有什麼差異?
  4. 二代健保補充保費是什麼?
  5. 執業所得該如何節稅?
  6. 雇主要注意:執行業務所得、薪資所得,超過一定金額要預先扣繳
  7. 執業所得該怎麼報稅(試算、查詢與申報)?

執行業務所得是什麼?

執行業務所得可以簡稱為執業所得,用最簡單的意思說明,
就是指以專業性勞務或技藝自力營生者的所得,這和薪資所得是不同的項目。

執業所得根據國稅局的定義:執行業務所得為執行業務者將業務收入或演技收入,減除業務上各項費用或成本後的餘額,即稱為執行業務所得。

執行業務根據國稅局定義,包含這些職業:

律師、會計師、建築師、技師、醫師、藥師、助產師(士)、醫事檢驗師(生)、
程式設計師、精算師、不動產估價師、物理治療師、職能治療師、營養師、心理師、
牙體技術師(生)、語言治療師、地政士、記帳士、著作人、經紀人、代書人、表演人、
引水人、節目製作人、商標代理人、專利代理人、仲裁人、記帳及報稅代理人業務人、
書畫家、版畫家、命理卜卦、工匠、公共安全檢查人員、民間公證人及其他以技藝自力營生者。

如果屬於上述這些職業內容的專業工作收入,都屬於職業所得(9A)類別。

而其他也有一些工作內容不在上述範圍的專業收入內,屬於職業所得(9B)類別。

例如現在很熱門的網紅、Youtuber,或一些接案的SOHO族等,如果接到廠商業配合作,在自己還沒有開公司可以開發票給廠商的情況下,這些收入就會被列為執行業務所得。

執行業務所得、薪資所得有什麼不同?

執行業務所得與薪資所得的定義、扣繳稅率都不同,兩者的差異如下:

  • 薪資所得:即為受僱者(有僱傭關係),受競業禁止約束、授受指揮調度。薪資所得的所得代號為50,又可分為固定薪資、不固定薪資。
  • 執行業務所得:即為承攬者(無僱傭關係),簡單來說就是必須自負盈虧/資金風險、收入與費用會有明確劃分。執業所得根據類型又可在分為9A、9B。

執行業務所得 9A、9B 有什麼差異?

執行業務所得中又分為9A、9B兩種不同的項目,
許多人常搞不清楚自己的所得是屬於薪資所得(50)、執行業務所得9A還是9B,底下列表說明:

執行業務所得(9A、9B)與薪資所得(50)的定義&免稅額度:

薪資所得一般是指有僱傭關係,所得可分為固定薪資、非固定薪資,像固定授課的收入或是一次性的鐘點費都可以納入薪資所得(50)來申報。這類所得包括薪金、俸給、工資、津貼、獎金、紅利及各種補助費。

目前108年的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每人每年為20萬元

9A雖然是看職業別的專業收入決定,但9B是看工作內容決定。
比方說你是律師的專業執行業務所得會歸在9A,但如果一位律師去受邀演講,或者寫作出書、邀稿,相關的收入則會算在9B。

9A收入是根據執業種類,有不同的費用比率,可將收入一部分比率認列為費用。9B則是有18萬的免稅額。

具體屬於哪一種,一般多由雇主在申報成本費用(例如勞務報酬單)時,根據雇主在上面填寫的項目決定。有些雇主無法申報的部分則是需要自行申報填寫。因此尤其當你收入屬於9B時,最好先跟雇主確認過對方也是用9B幫你申報

執行業務所得(9A、9B)與薪資所得(50)的定義&免稅額度:

項目 說明
薪資所得(50) ●薪資所得一般是指有僱傭關係,所得可分為固定薪資、非固定薪資,像固定授課的收入或是一次性的鐘點費都可以納入薪資所得(50)來申報。這類所得包括薪金、俸給、工資、津貼、獎金、紅利及各種補助費。
●108年的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每人每年為20萬元
執行業務所得(9A) ●執行業務所得即為非僱傭關係,通常是指建築師、律師、代書、會計師、地政師、專業表演人等執行的收入。
●申報時要再依9A底下的各個不同職業別的代號,對應要扣除的費用率(簡單來說,總收入的一部分可以根據規定比率認列為成本費用,剩下才當成應稅收入),費用率可至國稅局查詢。
執行業務所得(9B) ●執行業務所得即為非僱傭關係,通常是指演講費、論文指導費、稿費、審查費、口試費、版稅、樂譜、作曲、編劇等所得。
●全年免稅限額為18萬元,超過18萬元以上可以附資料核實減除,或直接減除30%的成本費用(非自行出版者),以餘額申報執行業務所得,並且併入綜合所得計算。自行出版的部分則是減除75%的成本費用後,以餘額申報執行業務所得。
資料來源:國稅局 整理:Mr.Market市場先生

市場先生幫你小結:

1. 要先根據你的收入型態來決定,是接案型還是聘僱,來決定是薪資所得還是執行業務所得。

2. 薪資所得(50)扣除額是20萬元,也就是總收入其中20萬免稅,超過部分併入個人綜合所得稅計算。

5. 如果是執業所得,要先根據你的業種、收入狀況來決定是9A還是9B。

6. 9A分成很多種,端看職業別而定。政府針對各種不同職業別有規定好的費用率(例如歌手是45%費用率、營養師是20%、保險經紀人是26%),可以將收入先扣除指定費用率的比率後,剩下的金額就被當成利潤所得需要申報,併入個人綜合所得稅。

7. 9B的限制範圍比較窄,最常見的是稿費、演講費,都屬於這一塊,相對的它也有比較高的免稅額,全年是18萬元扣除額,超過部分併入個人綜合所得稅。

綜合整理如下:

  • 執業所得(9B)的免稅條件最有優勢(多一項免稅額18萬,超出部分稅率10%)
  • 執業所得(9A)則是根據業種而定,沒什麼彈性空間,只要你的行業別在規定的範圍中,該職業專業的執行業務所得就需要根據行業別規定,扣除指定費用率後,剩下的是所得。
  • 薪資所得(50) – 固定薪資 (特別扣除額20萬,併入個人綜合所得稅),這扣除額並不是多的,就跟一般領薪水計算的規則一樣。

關鍵在於盡可能運用免稅額度,考慮優先順序如下:
9B最優惠有一定的免稅額,其次9A則是根據不同行業可以扣除一定比率,最後薪資所得(50)則是有特別扣除額。

而陸續扣完這些免稅額以後,剩下的所得就是併入個人綜合所得稅來計算了,

二代健保補充保費是什麼?

二代健保補充保費是100年修正後的健保法案,目的是提升保費負擔的公平性,以解決健保財務虧損的問題。
二代健保會針對經常性薪資以外的6項所得,另外收取健保補充保費。
補充保費是只要你有高額獎金(全年累計超過四個月投保金額的獎金)、執行業務收入、兼職所得、股利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收入等,
就會被另外再收取2.11%的健保補充保費。

要注意的是,二代健保補充費目前的規則是按”一次”、”一筆”來算,如果單筆超過20000元,就要繳2.11%的二代健保補充費。

二代健保補充保費扣繳規則:

二代健保補充保費扣繳規則

扣繳稅率 2.11%
金額規定 (單筆)2萬(含)以上~1000萬需扣繳2代健保補充保費
課徵資格 底下6種收入要扣繳二代健保補充保費:
●全年累計超過當月投保金額4倍部分的獎金
●兼職薪資所得
●執行業務收入
●股利所得
●利息所得
●租金收入
資料整理:Mr.Market市場先生

執業所得稅該如何節稅?

當你收到款項時,通常發錢、發薪資給你的廠商雇主會讓你填寫勞務報酬單,這個單據上面就會載明你的報酬金額,以及屬於哪一類別,廠商也會根據這報酬單去申報自己的年度營運成本費用。

1. 釐清楚自己的職業別,善用9B扣除額或費用率標準來申報

若是沒有正職工作領非固定薪資的話,很多公司為了方便會將支付給你的費用,
申報為薪資所得(50),但這個項目的免稅額一年只有20萬,而且多的收入可能會併入個人綜合所得稅。

所以需要清楚自己的工作類型,是否在可以免稅上較優惠的範圍內。
例如:你清楚自己的職業別是文字工作者的話,稿費就屬於執業所得9B的範圍中,反而使用9B來扣除免稅額18萬,會比較節稅。

另外,申報執業所得稅9A、9B時,超過2萬(含)會被扣二代健保補充保費,在記帳士公會網站上就有看到一個方法是,拆成單次支付金額較小,
若單筆支付金額小於2萬就可免扣繳稅額(10%)、二代健保補充保費(2.11%),
例如所得是3萬6,拆成2筆給付就沒有二代健保補充保費。(當然這要看雇主怎麼做。)

2. 屬於9A但費用相對規定的費用率更高,可以提供單據憑證

例如你的職業別,費用率是20%,收入100萬時,可以自動把其中20萬當成成本,無須任何證明,剩下80萬是應稅收入。
但如果你手邊有足夠的單據能證明是成本費用,例如有30萬的單據可以證明是產生的費用,那報稅時也可以選擇自行提供單據來申報(較麻煩的作法,但對於成本高的人還是值得)。

3. 成立公司、工作室

對於個人綜合所得稅級距高的人來說,
當金額大到一定程度時,或是你已經開始有更多成本產生時,可以考慮成立公司(有限公司、工作室),
一方面這些收入都併入公司所得做計算,產生的成本費用則是可以用來抵免稅務(成本可以抵營業稅,成本費用可以抵年度的營所稅)。
稅務也會從原本是個人綜合所得稅,變成公司扣除成本後先繳營業稅和營所稅,公司盈餘有股利部分回到個人再併入綜所稅。

經驗上如果你個人綜合所得稅被課到20%以上就可以評估了。
成立公司會有一些基礎費用產生(登記[一次性]、記帳費、辦公室租賃),
可以衡量這些支出與稅務支出做比較再決定。

成立公司的細節也很多,在這裡就不多談了,建議你可以諮詢你的會計師或記帳士。

雇主要注意:執行業務所得、薪資所得,超過一定金額要預先扣繳

所謂的扣繳,並不是指稅率,
而是雇主在付款時必須要先扣下來繳給政府,
等到個人年度報稅時,再根據收入高低、綜合所得稅級距,來決定是否要多課稅或者退稅給你。

例如你被預扣10%的稅,但最後算下來你當年個人綜合所得稅率只有到5%的級距,多收的部分之後就會退回給你。

所以當金額較大時,從雇主那邊拿到的收入都是被扣繳過的。而雇主則是要記得預先把款項扣繳下來,如果不熟悉可以跟自己的記帳士或會計師確認。

執行業務所得、薪資所得扣繳稅率

所得類別與代號 本國人扣繳率
(中華民國境內居住滿183日的本國人、外國人、華僑、大陸人士)
外國人扣繳率
(中華民國境內未居住滿183日的外國人、華僑、大陸人士)
薪資所得(50) 薪資所得以「全月給付總額」,按下列方式擇一扣繳:
●非固定薪資,每月所得額超過84,501元稅率為5% (工讀、鐘點費、三節獎金、年終獎金屬於這類,要注意這是預扣、不是稅率)
●固定薪資:按全月給付總額依薪資所得扣繳辦法之規定扣繳,加班費一般也是算在固定薪資中。
●所得額35,700元(含)以下:6%
●所得額超過35,700元:18%
執行業務所得(9A、9B) 年所得額超過20,000元為10% 所得額超過5,000元為20%
資料來源:國稅局、109年度薪資所得扣繳稅額表 整理:Mr.Market市場先生

薪資所得(50)分成固定薪資、不固定薪資

不固定薪資包含以下類別:

  • 酬勞費
  • 鐘點費
  • 工讀金
  • 補助金
  • 獎金
  • 出席費
  • 生活費
  • 調查費
  • 顧問費
  • 助學金
  • 年終獎金
  • 即席翻譯人員酬勞-口譯費
  • 有開課程或舉辦研習的演講鐘點費
  • 子女教育補助、眷屬喪葬補助等各項補助費
  • 國旅卡休假補助、健康檢查補助、員工生育補助

基本上這不會影響最終你要課多少稅,只會影響你錢是先被扣下來預繳稅,還是等報稅季再來繳稅。

執業所得稅該怎麼報稅(試算、查詢與申報)?

執業所得稅和報綜所稅的方式是類似的,每年5月1號~5月31日報稅,
可以用人工申報(到家裡附近的國稅局申報),或是下載財政部的報稅軟體,
用自然人憑證、健保卡、查詢碼、金融憑證、台灣行動身份識別登入,
可將執業所得併同個人綜合所得稅申報。

  • 對執業者來說:有些是雇主那邊會申報(會自動上傳到報稅資料)、有些是你自己需要申報,你要做的事情就是誠實申報、繳稅。
  • 對雇主來說:則是需要把勞務報酬單等資訊提交,才能將這些支出列為自己的成本。另外要注意有些金額高的需要先幫受雇者預扣繳。

在報稅期間到綜所稅結算申報專區,可以試算查詢與申報綜合所得稅。

快速重點整理:執業所得稅是什麼?

  1. 執行業務所得可以簡稱為執業所得,用最簡單的意思說明,就是指以專業性勞務或技藝自力營生者的所得,這和薪資所得是不同的項目。
  2. 薪資所得是指有僱傭關係,而執行業務所得則為承攬者(無僱傭關係)。
  3. 執行業務所得中又分為9A、9B兩種不同的項目,9A一般是指專業表演人等執行的收入,根據行業不同可按規定比率申報費用,剩下的才當成收入、9B收入則是有18萬免稅額,超出的作為收入。
  4. 如果自己的執行業務在9B範圍中,要盡量多加運用。而9A多是根據行業別決定,較無彈性空間。
  5. 當收入、成本費用、稅金高到一定程度,可以評估是否要成立有限公司或工作室。
  6. 作為老闆要注意,當聘僱人員金額高到一定程度時,發薪時需要先幫他們預扣一部分並代繳稅給政府。

市場先生心得:
9B的免稅額18萬,算是在既有的制度中額外多出可以使用的、不衝突免稅額。如果你的收入符合這範圍,在廠商雇主付款時記得也要跟對方確認,是否有把你的費用列為9B項目。因為有些雇主不熟悉稅制的話,有可能幫你報稅時還是會報成薪資收入(50),這樣就可惜了。
尤其工作內容屬於講師、作家、名人、網紅、部落客、Youtuber、SOHO族等等,在草創期可以多運用這一部分。
當然如果規模做大以後,早晚還是要成立公司和工作室,才會比較節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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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Joy 主編:市場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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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業務所得是什麼意思?

解釋頁 根據所得稅法,以技藝自力營生所得的收入減掉各項成本或費用後的餘額即是執行業務所得。 舉凡會計師、律師、建築師、醫師、藥師、技師、經紀人、歌唱演藝人員、作曲者、編劇者、漫畫家等都屬於執行業務者。

執行業務所得幾%?

1.執行業務者如果是境內居住的個人,扣繳義務人應按給付報酬扣繳10%。 非我國境內居住的個人,則應按給付額扣繳20%。 2.給付稿費、版稅、樂譜、作曲、編劇、漫畫、講演的鐘點費等執行業務報酬,所得人如果是境內居住的個人,按給付額扣繳10%,但是如果每次應扣繳稅額不超過2,000元的話,可以免予扣繳。

勞務所得是什麼?

勞務報酬指通過勞動應得的收入。 勞務報酬所得是指個人獨立提供設計、裝潢、安裝、製圖、化驗、測試、醫療、法律、會計、咨詢、講學、新聞、廣播、翻譯、審稿、書畫、雕刻、影視、錄音、錄像、演出、表演、廣告、展覽、技術服務、介紹服務、經濟服務、代理服務的勞務時取得的所得

什麼是薪資所得?

薪資所得就是在職務上或工作上所取得的各種收入,包括薪金、俸給、工資、津貼、歲費、獎金、紅利、各種補助費和其他的給與(如車馬費等),但為雇主之目的,執行職務而支領之差旅費、日支費及加班費不超過規定標準者,及依所得稅法第4條規定免稅之項目,不在應稅薪資所得範圍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