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業應對 各 項 資產所產生之各種風險 至少應包括市場 信用 流動性 作業 及 法律 等 風險 加以 a 辨識 B 衡量 C 報告 D 監控 E 裁量

懸賞詳解

X

國一英文上第一次

20. A:Oh, no! Snakes! B:Hey! They’re my pet snakes, and they’re my good friends, too._______ A:No. They’re scary(可怕的)to me. (A) What are they? (B) Are they your pets? (C) A...

10 x
保險業應對 各 項 資產所產生之各種風險 至少應包括市場 信用 流動性 作業 及 法律 等 風險 加以 a 辨識 B 衡量 C 報告 D 監控 E 裁量

前往解題

5.各類風險之管理機制 5.1 市場風險 5.1.1 市場風險管理原則 市場風險係指資產價值在某段期間因市場價格變動,導致資產可能 發生損失之風險。保險業應針對涉及市場風險之資產部位,訂定適 當之市場風險管理機制,並落實執行;其管理機制至少應包括下列 項目: 1.針對主要資產訂定相關風險控管辦法。 2.市場風險衡量方法(可包括質化或量化之方法)。 3.訂定適當之市場風險限額及其核定層級與超限處理方式。 5.1.2 市場風險之質化衡量 1.可透過文字描述,以表達風險發生之可能性及其影響程度,具體 載明於風險控管辦法內。 2.進行質化風險衡量時,可採適切之數值以表示相對之程度或權重 之半量化分析方式。 5.1.3 市場風險之量化衡量 1.保險業應就資產部位之特性衡量市場風險,建立可行之量化模型 ,以定期計算市場風險,並與風險限額進行比較與監控。 2.市場風險量化模型可包括: (1)統計方法及模型驗證測試。 (2)敏感性分析。 (3)壓力測試。 (4)其他可行之風險量化模型。 3.衡量方法應正確且嚴謹,並應確保使用方法之一致性。 5.1.4 統計方法及模型驗證測試 1.統計方法 (1)對於公司整體或個別投資商品之市場風險衡量,應採統計方法 ,作為公司了解整體市場風險之參考依據。 (2)若欲衡量投資組合之市場風險,建議採用風險值(VaR ; Value at Risk)或條件尾端期望值(CTE;Conditional Tail Expectation)法,可提供公司風險衡量之共通比較基礎 。 (3)使用風險值衡量法所使用之持有期間與信賴水準假設,應考量 投資目的及資產之流動性。 (4)管理市場風險之相關人員應了解市場風險模型之假設與限制, 並具備風險值衡量之專業能力。 2.模型驗證測試 採用統計方法評估市場風險時,應透過回溯測試或其他方法,進 行模型估計準確性之驗證。 5.1.5 敏感性分析 保險業宜衡量投資組合價值對個別風險因子之敏感度,以加強市場 風險控管。 5.1.6 壓力測試 1.保險業應定期或不定期執行壓力測試,以評估因市場過度變動之 潛在異常損失,進而做好應付此類情況之準備。壓力測試之兩個 主要目標: (1)評估潛在最大損失是否超過風險胃納及自有資本吸收損失之能 力; (2)擬定公司為降低風險並保存資本而可能採取之計畫,如辦理避 險、調整投資組合及增加公司所能取得之籌資來源等。 2.壓力測試方式可採歷史情境法或假設情境法,以衡量所涉及之風 險衝擊效果。 (1)歷史情境法係指利用過去某一段時間,市場曾經發生劇烈變動 之情境,評估其對目前資產組合所產生潛在之損益影響。 (2)假設情境法係指執行壓力測試者自行假設資產可能之各種價格 、波動性及相關係數等情境,評估其對目前資產組合所產生潛 在之損益影響。 (3)公司應根據本身投資組合特性,考慮壓力測試之假設內容,選 定適當之測試方式。 5.1.7 外匯風險 保險業應對國外投資資產建構外匯風險管理及避險機制,其內容至 少應包括下列項目: 1.訂定外匯風險的上限及其核算標準; 2.外匯曝險比率的控管機制、外匯曝險比率之計算基礎、外匯曝險 之範圍及其相對應之避險工具及避險策略; 3.訂定定期監控頻率及流程; 4.重大波動時之模擬情境及因應措施; 5.執行極端情境的壓力測試及敏感性分析; 6.外匯價格變動準備金低於一定比率時,應檢討避險策略及提出因 應對策等,若 3 個月內 2 次達沖抵下限(前一年底累積餘額 與自一百零一年至前一年各年之年底累積餘額平均值孰高之 20 %)時,並應提報最近一次董事會。(壽險業適用) 5.2 信用風險 5.2.1 信用風險管理原則 信用風險係指債務人信用遭降級或無法清償、交易對手無法或拒絕 履行義務之風險。保險業應針對涉及信用風險之資產部位,訂定適 當之信用風險管理機制,並落實執行;其管理機制宜包括下列項目 : 1.交易前之信用風險管理。 2.信用分級限額管理。 3.交易後之信用風險管理。 5.2.2 交易前之信用風險管理 1.交易前應審慎評估交易對手、發行者、保證機構等之信用等級, 並確認交易之適法性。 2.涉及複雜結構型商品之投資決策過程,需經由信用風險管理有關 之各層級授權,並有適當之陳報流程與作業內容。 5.2.3 信用分級限額管理 1.訂定信用分級管理制度時,宜考量公司投資資產複雜程度及特性 ,建議可包含以下內容: (1)依交易對手、發行者、保證機構等,設定各級信用限額並分級 管理之。 (2)依國家、區域及產業別等,設定各級信用限額並分級管理之。 2.應定期並於內、外在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時,重新檢視信用限 額。 5.2.4 交易後之信用風險管理 1.定期檢視信用狀況 (1)定期檢視總體信用市場狀況,了解信用市場之趨勢,以期達到 信用風險之預警效果。 (2)定期檢視交易對手、發行者、保證機構、投資部位等之信用狀 況,以充分揭露其風險狀況。 2.各部位信用風險限額控管 (1)信用曝險金額應定期衡量,並與核准之信用風險限額進行比較 與監控。 (2)信用曝險金額衡量之分類可包括:交易對手、發行者、保證機 構、國家、區域別,商品別等。 3.信用風險預警 (1)宜訂定各類信用風險事件之預警制度,與通報作業程序。 (2)針對主要信用風險事件,應有適當之通報程序,進而做好應付 此類情況之準備。 5.2.5 信用加強與信用風險抵減 1.對於信用加強方式,可採行限制新增部位、保證、或增提擔保品 等措施。 2.對於信用風險抵減方式,可採抵銷協議(Netting Agreement) 、購買信用衍生性商品等措施,並確認法律權限之可執行性,以 落實執行既有程序。 3.其他有效降低信用風險之措施。 5.2.6 信用風險之量化衡量 保險業應就資產部位之特性或其他信用部位之交易,視公司需要, 參採下列方式以衡量信用風險: 1.預期信用損失(ECL=EAD x PD x LGD)之估計包含以下三項: (1)信用曝險金額(EAD;Exposure at Default)。 (2)投資部位或交易對手之信用違約率(PD;Probability of Default) 。 (3)投資部位或交易對手之違約損失率(LGD;Loss Given Default) 。 2.未預期信用損失可視需要,採信用損失分配估計方式。 3.信用風險壓力測試。 5.2.7 信用風險壓力測試 1.保險業在訂定信用異常變動因應措施時,宜採用壓力測試模擬, 以衡量異常信用變動對投資組合價值變動之影響,作為擬具因應 措施之依據。 2.壓力測試方式可採歷史情境法或假設情境法以衡量所涉及之風險 衝擊效果。 (1)歷史情境法係指利用過去某一段時間,市場曾經發生劇烈變動 之情境,評估其對目前資產組合所產生潛在之損益影響。 (2)假設情境法係執行壓力測試者自行假設可能之各種情境,評估 其對目前資產組合所產生潛在之損益影響。 (3)公司宜根據本身的投資組合特性,考慮壓力測試之假設內容, 選定適當之測試方式。 5.3 流動性風險 5.3.1 流動性風險管理原則 流動性風險分為「資金流動性風險」及「市場流動性風險」。「資 金流動性風險」係指無法將資產變現或取得足夠資金,以致不能履 行到期責任之風險;「市場流動性風險」係指由於市場深度不足或 失序,處理或抵銷所持部位時面臨市價顯著變動之風險。保險業應 訂定適當之流動性管理機制,並落實執行,其管理機制至少應包括 下列項目: 1.資金流動性風險管理。 2.市場流動性風險管理。 3.異常及緊急狀況資金需求策略。 5.3.2 資金流動性風險管理 1.保險業應依業務特性評估與監控短期現金流量需求,並訂定資金 流動性風險管理機制,以因應未來之資金調度。 2.保險業應設立一獨立於交易單位之資金調度單位,每日現金管理 及持續性現金流量管理,並負責監控各業務單位淨現金流量。 (1)應綜合考量各部門對資金需求之金額與時程,進行資金管理。 (2)資金調度單位需與業務單位及相關部門保持密切聯繫,並針對 個別交易之資金使用狀況,與結算交割相關部門相互溝通。 3.資金流動性除應考慮本國短期資金調度外,亦需考量跨國或跨市 場之資金流量調度。 4.保險業宜採用現金流量模型,以評估及監控公司之中、長期現金 流量變化情形。 5.3.3 市場流動性風險管理 1.保險業應考量市場交易量與其所持部位之相稱性。 2.巨額交易部位對市場價格造成重大影響,應謹慎管理之。 5.3.4 異常及緊急狀況資金需求策略 1.保險業對異常或緊急狀況導致之資金需求,應擬定應變計畫。 2.發現業務單位重大與異常使用現金情形時,資金調度單位應通報 風險管理單位或其他相關單位,必要時應成立危機處理小組,以 處理重大流動性風險。 5.4 作業風險 5.4.1 作業風險管理原則 作業風險係指因內部作業流程、人員及系統之不當或失誤,或因外 部事件造成之直接或間接損失之風險。其內容包括法律風險,但不 包括策略風險及信譽風險。 保險業對於作業風險應訂定適當之風險管理機制,其內容包含但不 限於下列各項: 1.作業風險控管措施。 2.作業風險辨識。 3.作業風險衡量。 4.作業風險管理工具。 5.4.2 作業風險控管措施 1.適當之權責劃分 各項業務活動及營運交易之作業流程應建立適當之權責劃分。 2.授權層級及授權額度 不同型態之業務及交易活動訂定明確之分層負責授權標準,各層 級人員在授權範圍及授權額度內執行各項營運作業。 3.保留交易軌跡 公司應依規定保留各項業務活動及營運交易之文件紀錄或相關資 訊。 4.法令遵循 公司應依法指定法令遵循主管,並由其擬訂法令遵循制度,報經 董事會通過後施行。各相關單位應訂定業務規章,以作為業務進 行之遵循依據,並應定期評估法令遵循執行情形。 5.簽訂契約之風險管理 公司各項對外契約之內容條件,除應事先詳細評估外,並應經公 司之法務單位或法律顧問審閱,再依裁決權限簽核後,始得簽訂 。但若公司訂有分層授權辦法時,則可依該辦法執行。 6.委外作業管理 公司辦理委外作業時,應遵循主管機關頒布之相關規定及公司內 部作業規範辦理。 7.法律糾紛之風險管理 公司或員工因執行職務而成為訴訟或仲裁案件被告時,應即通知 公司之法務單位或法律顧問,俾評估公司應採取之法律行動。 8.法令變動風險之管理 公司應密切注意與所營事業相關法令之訂定與修正,分析其可能 對公司產生之影響,並採取因應措施。 9.非契約權利風險之管理 公司應保護公司有形及無形之資產,就公司之有形資產應完成必 要之登記或法律程序,以確保公司之所有權或其他權利得依法行 使;就公司之無形資產應建立必要機制,確保公司之智慧財產權 不受第三人非法之侵害。若欲授權第三人使用公司之智慧財產權 ,應於授權契約中明定授權之期間、範圍與方式。 10.緊急事故危機處理 公司應建立緊急事件危機處理作業機制及資訊系統損害應變處理 等備援機制,確保重大危機事故發生時,公司仍可繼續運作,持 續提供客戶服務,並將損失影響程度降至最低。 11.營運持續管理 公司應依自身業務之性質、規模及複雜性,訂定適當之營運持續 管理機制,運用合適之系統、資源及流程以維持公司營運持續。 5.4.3 作業風險辨識 作業風險辨識應考量人員、系統、流程或外部事件等主要風險因子 ,以確保商品、企業活動、流程及系統在推出或上線前已完成適當 之作業風險辨識。 5.4.4 作業風險衡量 作業風險衡量主要係為了解作業風險之程度及本質,進而能協助作 業風險回應方案之形成及決定實施之優先順序。而作業風險程度主 要是由發生可能性及影響程度來決定。風險之發生可能性及影響程 度可利用質化或量化方式進行分析。 1.質化分析 質化分析方式主要是利用敘述方式來定義風險程度。完成質化之 發生可能性及影響程度分析後,可透過風險比對步驟得出作業風 險之高低程度並給予不同之風險因應方式。 2.量化分析 當有足夠之作業風險歷史資料,並且有能力將作業風險發生可能 性及影響程度利用數字表達時,宜使用量化之作業風險衡量方式 。 5.4.5 作業風險管理工具 保險業應建置質化或量化之工具來辨識、衡量及管理作業風險,常 用之作業風險管理工具如下,各公司得視需要酌予採用: 1.蒐集作業風險損失資料 保險業可蒐集彙整過去內部或外部損失事件,以作為未來風險評 估之依據。 2.風險及控制自評(RCSA;Risk and Control Self-Assessment) : 風險及控制自評是保險業內部評估關鍵風險、控制設計重點、及 控制缺失之後續因應措施之主要工具。保險業藉由風險及控制自 評程序,內部的營運單位可辨識出其潛在作業風險,進而發展出 管理作業風險之適當程序。 3.關鍵風險指標(KRI ;Key Risk Indicator): 關鍵風險指標是量化作業風險測量指標之ㄧ,代表於特定流程中 之作業風險表現。 5.5 保險風險 保險風險係指經營保險本業於收取保險費後,承擔被保險人移轉之風 險,依約給付理賠款及相關費用時,因非預期之變化造成損失之風險 。 保險業對於保險風險中所涉及之商品設計及定價、核保、再保險、巨 災、理賠及準備金相關風險等,應訂定適當之管理機制,並落實執行 。 5.5.1 商品設計及定價風險(不適用於專業再保險業) 1.商品設計及定價風險管理原則 商品設計及定價風險係指因商品設計內容、所載條款與費率定價 引用資料之不適當、不一致或非預期之改變等因素所造成之風險 。保險業對於商品設計及定價風險應訂定適當之風險管理機制, 並落實執行;其內容可包含但不限於下列項目: (1)評估商品內容之妥適性、合法性及市場競爭力。 (2)檢視商品費率之適足性、合理性及公平性。 (3)檢測行政系統之可行性。 (4)商品設計及定價風險衡量方法。 (5)商品設計及定價風險控管方式。 2.商品設計及定價風險衡量 商品設計及定價風險衡量可按不同類型之商品訂定適當之質化標 準或量化方法予以衡量,以作為保險風險管理之依據,以達成風 險管理之目的。 (1)以質化方式衡量風險時,可透過文字的描述表達風險發生之可 能性及其影響程度,以適當反應風險。 (2)對於可量化之風險,可採統計分析或其他方法進行分析衡量, 並針對不同商品所面臨較敏感之因素,進行相對應之敏感度分 析或情境分析(適用於壽險業)。 3.商品設計及定價風險衡量工具 保險業進行商品設計及定價風險衡量時,可參酌之衡量方法包括 但不限於下列項目: (1)利潤測試(適用於壽險業) 執行利潤測試時,應依據商品類型及特性,配合公司之經營 策略,訂定可接受之利潤目標,藉以檢驗或調整商品之設計 及定價風險。 對於利潤測試過程中所採用之各項精算假設,除須與商品內 容一致外,亦應有相關之精算理論或實際經驗為依據,其訂 定之過程及採用之方法須符合一般公認之精算原則。 利潤測試指標 一般所採用之各種利潤衡量指標,可包括但不限於下列所示 : a.淨利(損)貼現值對保費貼現值之比率(Premium Profit Margin) b.新契約盈餘侵蝕(New Business Strain) c. ROA(Return on Asset) d.損益兩平期間(Break Even Year) e. ROE(Return on Equity) f. IRR(Internal Rate of Return) (2)敏感度分析(適用於壽險業) 保險業可對個別風險因子進行敏感度分析,以利風險評估。 敏感度測試可包括:投資報酬率、死亡率、預定危險發生率 、脫退率及費用率等精算假設。 敏感度較高之風險因子,應作進一步分析。 (3)損失分配模型(適用於產險業) 保險業針對各種同質性之承保風險,可建立損失分配模型, 以評估該承保風險之損失期望值,及不同信賴水準下之可能 損失。 建立損失分配時,可分別考量損失頻率、損失幅度及損失之 相關性。 當承保風險缺乏同質性,或經驗資料不足,尚難建立損失分 配以評估風險時,可尋求再保人或其他外部機構協助,必要 時須加以調整。 4.商品設計及定價風險控管 保險業可針對不同保險商品,依商品特性進行風險控管,其可參 酌之方法包括但不限於下列項目: (1)資產配置計畫(適用於壽險業):應與投資人員就商品特性進 行溝通後,並依其專業評估而制定,對於可能發生之不利情勢 ,應制定適當之應變方案。 (2)風險移轉計畫:採取移轉之方式,將全部或部分之風險轉移。 (3)精算假設:費率釐訂所採用之精算假設可視情況加計適當之安 全係數。 (4)經驗追蹤:商品銷售後可定期分析各項精算假設、進行利潤測 試或經驗損失率分析,藉以檢驗或調整商品內容與費率釐訂。 5.5.2 核保風險 1.核保風險管理原則 核保風險係指保險業因執行保險業務招攬(不適用於專業再保險 業)、承保業務審查、相關費用支出等作業,所產生之非預期損 失風險。保險業對於核保風險應訂定適當之風險管理機制,並落 實執行;其管理機制至少應包含下列項目: (1)核保制度及程序之建立。 (2)核保手冊或準則之制定。 (3)核保風險管理指標之設定。 2.核保制度及程序之建立 保險業經營各項保險業務時,應建立其內部之招攬(不適用於專 業再保險業)、核保等處理制度及程序,其內容至少應包含下列 項目: (1)保險代理人、保險經紀人、保險業務員與保險業之法律關係。 (不適用於專業再保險業) (2)聘用核保人員之資格及權責。 (3)招攬作業(不適用於專業再保險業)、核保作業之處理制度及 程序。 (4)其他經主管機關規定應遵行之事項。 3.核保手冊或準則之制定 為求有效維護承保業務品質及降低潛在核保風險,保險業應就所 經營之各項保險業務,分別制定相關之核保手冊,以資遵循。核 保手冊中,應包括下列項目: (1)承保業務種類及範圍、簽單條件與額度。 (2)拒限保業務之種類及其判核層級與額度。 (3)每一危險單位淨自留額度及分保標準。 (4)訂立各級核保人員分層授權範圍及額度。 4.核保風險管理指標之設定 為有效評估及檢測各項險種核保作業績效,保險業應制定相關管 理指標以供管理階層參考。 5.5.3 再保險風險 1.再保險風險管理原則 再保險風險係指再保險業務往來中,因承擔超出限額之風險而未 安排適當之再保險,或再保險人無法履行義務而導致保費、賠款 或其它費用無法攤回等之風險。其管理機制至少應包含下列項目 : (1)保險業辦理自留及再保險之分出、分入業務時,應依相關法令 規定建立再保險風險管理計畫,並適時檢討修正。 (2)保險業應考量其自留風險之承擔能力,訂定每一危險單位及每 一危險事故之累積限額,並就超出限額之風險透過再保險予以 移轉,以確保其清償能力,維護經營之安全。 (3)以限額再保險或其他以移轉、交換或證券化等方式分散保險危 險之非傳統再保險,應依法令規定辦理。 2.再保險風險管理指標 再保險安排完成後,應定期監控再保險人之信用評等。 3.專業再保險業務分入及定價(適用專業再保險業) (1)辦理分入再保險業務時,應依相關法令規定,於再保險契約訂 定前進行符合顯著風險移轉與否之判斷或簡易測試。 (2)於分入再保險業務定價時,應評估是否具有充分對價,考量再 保險型態、再保險架構、承保範圍、風險性質及損失經驗,以 決定價格及參與成分。 5.5.4 巨災風險 1.巨災風險管理原則 巨災風險係指發生之事故及損失足以造成單一險別或跨險別多個 危險單位損失,且造成之損失總額可能影響公司之信用評等或清 償能力。 2.巨災風險辨識 保險公司應依商品特性辨識各種可能會造成公司重大損失之巨災 事件,此巨災事件可考量地震、颱風洪水等天然災害、空難與重 大交通事故及傳染病等。 3.巨災風險衡量 巨災風險衡量應以風險模型或情境分析等方法進行最大可能損失 評估,評估時應考量巨災風險累積效應(Risk Accumulation) 與相關性。 4.巨災風險管理工具 保險業應以質化或量化之工具來辨識、衡量及管理巨災風險,常 見之管理工具如下,各公司得視需要採用之。 (1)巨災風險損失紀錄:保險業可透過內部巨災損失紀錄,評估若 再發生時可能造成之損失金額。 (2)風險模型:保險業得採用風險模型進行特定巨災風險損失評估 ,惟保險業應能充分了解評估結果所代表之意義。 (3)情境分析:保險業若無法以風險模型進行量化評估時,得以假 設之極端巨災事件情境進行質化評估。 5.風險及控制自評: 產險業應定期檢視在假定之巨災事件或情境下各種保險商品之風 險累積效應與公司風險限額之關連性,並評估公司自有資本是否 滿足巨災風險資本需求。 6.關鍵風險指標:產險業應訂定巨災關鍵風險指標,並持續監控。 5.5.5 理賠風險 1.理賠風險管理原則 理賠風險係指保險業在處理理賠案件過程中,因作業不當或疏失 而產生之風險。 保險業應審慎評估理賠風險並建立適當之理賠處理程序。 2.理賠處理程序 保險業對於理賠作業應訂定內部理賠處理程序,其內容至少應包 含下列項目: (1)聘用理賠人員之資格及權責。 (2)各險理賠作業手冊及理賠作業流程。 (3)各級理賠人員授權範圍、理賠金額授權額度及分層授權核決權 限表。 (4)其他經主管機關規定應遵行之事項。 5.5.6 準備金相關風險 1.準備金相關風險管理原則 準備金相關風險係指針對簽單業務低估負債,造成各種準備金之 提存,不足以支應未來履行義務之風險。 保險業對於保險業務之準備金相關風險應訂定適當之風險管理機 制,並落實執行,其內容至少應包括下列項目: (1)檢視準備金提存之合法性。 (2)訂定適當之準備金提存處理程序。 (3)準備金風險之衡量。 (4)準備金相關風險控管方式。 2.準備金風險之衡量 公司對於各種準備金之量化分析,應依據準備金特性,選取適當 之方法建立可行之風險量化模型,進行準備金之適足性分析,其 分析方法可選取但不限於下列項目: (1)現金流量測試法。 (2)損失率法。 (3)總保費評價法。 (4)隨機分析法(Stochastic Methods;Mack Method 或 Bootstrap Method)。 (5)若無足夠資料可編製損失發展三角表,公司亦可採取變異係數 (Coefficient of Variation)進行風險衡量。 3.準備金相關風險控管 保險業可針對不同之準備金相關風險,依其影響程度、發生機率 之高低及發生之先後順序,進行風險控管,其中可包含但不限於 下列項目: (1)風險移轉計畫:採取移轉之方式,將全部或部分之風險轉移。 (2)準備金增提計畫:對判別為準備金風險超限或準備金不適足時 ,可採取計劃性方式增提準備金。 5.6 資產負債配合風險 5.6.1 資產負債配合風險管理原則 資產負債配合風險係指資產和負債價值變動不一致所致之風險,保 險業應根據所銷售之保險負債風險屬性及複雜程度,訂定適當之資 產負債管理機制,使保險業在可承受之範圍內,形成、執行、監控 和修正資產和負債相關策略,以達成公司預定之財務目標。其內容 可包含但不限於下列項目: 1.資產負債配合風險辨識。 2.資產負債配合風險衡量。 3.資產負債配合風險回應。 5.6.2 資產負債配合風險辨識 資產負債配合風險之辨識應考量下列幾種風險: 1.市場風險:主要指資產市場價格之變動所致之損失。可能來自利 率變動、匯率變動、資產和負債價格變動幅度不一。 2.流動性風險:主要指無足夠現金或流動性資產以滿足現金支出。 3.保險風險:主要指保戶行為致使負債現金流量和資產現金流量無 法配合之情形(壽險業適用)。 5.6.3 資產負債配合風險衡量 保險業在考量經營環境及保險商品之風險屬性及複雜度後,可參酌 但不限於下列之資產負債管理衡量方法: 1.存續期間(Duration)或凸性分析(Convexity) 。 2.風險值或條件尾端期望值。 3.資金流動比率(Liquidity Ratio) 。 4.現金流量管理(Cash Flow Management)。 5.確定情境分析(Deterministic Scenario Testing)。 6.隨機情境分析(Stochastic Scenario Testing) 。 7.壓力測試。 5.7 氣候變遷風險 氣候變遷(相關)風險主要分為「實體風險」及「轉型風險」。「實體 風險」源於氣候變遷所致特定天災事件或氣候模式長期變化造成之直 接或間接之損失;「轉型風險」源於社會受政策法規、低碳排技術和 社會偏好之影響,向低碳經濟轉型的過程。 保險業應辨識及評估氣候變遷風險,並依據其風險特性、影響程度及 公司自身業務性質、規模及複雜性,訂定適當之氣候變遷風險管理機 制。 5.8 其他風險 保險業除應控管經營時所面臨上述各項風險外,對於其他風險如有必 要應依據風險特性及其對公司之影響程度,建立適當之風險控管處理 程序。 其他風險考慮項目可包括信譽風險、策略風險、保戶行為風險及政經 風險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