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條
本法第七條第一項所稱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機械、設備或器具如下: 一、動力衝剪機械。 二、手推刨床。 三、木材加工用圓盤鋸。 四、動力堆高機。 五、研磨機。 六、研磨輪。 七、防爆電氣設備。 八、動力衝剪機械之光電式安全裝置。 九、手推刨床之刃部接觸預防裝置。 十、木材加工用圓盤鋸之反撥預防裝置及鋸齒接觸預防裝置。 十一、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公告者。 製造者、輸入者、供應者或雇主,對於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機械、設備或器具,其構造、性能及防護非符合安全標準者,不得產製運出廠場、輸入、租賃、供應或設置。 前項之安全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製造者或輸入者對於第一項指定之機械、設備或器具,符合前項安全標準者,應於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申報網站登錄,並於其產製或輸入之產品明顯處張貼安全標示,以供識別。但屬於公告列入型式驗證之產品,應依第八條及第九條規定辦理。 前項資訊登錄方式、標示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1.中華民國81 年7 月27 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81)台勞安2 字第23166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86 條 第一章 總 則
動力衝剪機械有哪些?動力衝剪機械。. 木材加工用圓盤鋸。. 動力堆高機。. 防爆電氣設備。. 動力衝剪機械之光電式安全裝置。. 什麼是衝剪機械?以動力驅動之衝壓機械及剪斷機械(以下簡稱衝剪機械),應具有安全護圍、安全模、特定用途之專用衝剪機械或自動衝剪機械(以下簡稱安全護圍等)。 但具有防止滑塊等引起危害之機構者,不在此限。 因作業性質致設置前項安全護圍等有困難者,應至少設有第六條所定安全裝置一種以上。
機械設備安全有哪三要點?快速停止機構:指衝剪機械檢出危險或異常時,能自動停止滑塊、刀具或撞錘(以下簡稱滑塊等)動作之機構。. 緊急停止裝置:指衝剪機械發生危險或異常時,以人為操作而使滑塊等動作緊急停止之裝置。. 可動式接觸預防裝置:指手推刨床之覆蓋可隨加工材之進給而自動開閉之刃部接觸預防裝置。. 哪些機械需要申報網站登錄?勞動部為配合《職業安全衛生法》第7條規定之機械源頭管理及邊境管制,推動自我宣告,對於動力衝剪機械、手推刨床、木材加工用圓盤鋸、動力堆高機等10項機械、設備或器具,採線上申報資訊及線上登錄之網路作業(「機械設備器具安全資訊網」,網址為http://tsmark.osha.gov.tw),已訂於明(104)年1月1日正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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