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ow 美國援助,即美援,在廣義說法是指美國政府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開始,對中華民國政府正式提供的貸款和軍事物資等援助。 而狹義說法是指時任中華民國總統兼中國國民黨總裁蔣中正領導的中華民國政府遷移臺灣後,在美国国会通過「共同安全法」(Mutual Security Acts)從1951年10月10日開始到1965年6月30日為止,臺灣島成為美国在亞太地區防堵共產勢力擴張的第一島鏈一環,同西歐、日本、韓國等形成國際中的反共陣營,而在經濟上繼續獲得美國的援助[1]。 歷史背景[编辑]在大蕭條時代中華民國牽連遭受銀價風波,國民政府施行法幣改革以穩定金融物價,時中方多番尋求美國限制銀價及以附加條件之合約形式控制白銀交易,1935年時孔祥熙時便要求施肇基施壓美方購買80,000,000盎司(2,300公噸)白銀[2]。美国财长摩根韬和羅斯福後緊急磋商,決定同意購買50,000,000盎司(1,400公噸)的白銀,同時摩根韜決定再轉變改變美國的白銀政策。1935年12月9日美國財政部宣佈改變在倫敦市場購銀的方式,紐約白銀價格也在40日內從0.65美元/盎司跌至0.45美元/盎司。然而由於此時法幣發行準備金仍主要為白銀,白銀跌價貶值連帶再次動搖到法幣信用,中國從而再度尋求美國協助穩定銀價:摩根韜回覆表示,需要派孔祥熙或宋子文來美國商談,但二人推辭財政困難無法脫身,最終由時上海商業儲蓄銀行總經理陳光甫率領的財政部代表團出訪,於1936年4月初抵達華府——美國出於援助中國抗日的利益考慮,對中國代表團的要求十分積極,順利達成《中美白銀協定》,允諾從中國購買75,000,000盎司(2,100公噸)白銀,而大大加強法幣信用,為日後美援樹立先聲[2]。 邁入二戰時期國民革命軍與日軍作戰時,美國將中美關係定位為「中美兩國並肩對日作戰」[3],透過《租借法案》開始對中華民國進行援助[4]。 1937年-1949年美國對中華民國援助總金額為35.23億美元,其中,15.15億美元為中日戰爭相持階段的援助,佔比為40%;20.07億美元為國共內戰時期的援助,佔比為60%[3]。開始時在對日作戰時所得的美援物資,在同盟國當中屬於最少的:1941年先獲得援助金有2,600萬美元,僅達年度美國對外租借總額的1.7%;1942年的援助比例為1.5%;1943年與1944年都保持在0.4%;到1945年大戰結束前,才提升到11.07億美元,比例為8%[4]。 1948年7月3日,中華民國外交部部長王世杰與美國駐華大使司徒雷登在南京市簽定《中華民國政府與美利堅合眾國政府關於經濟援助之協定》(簡稱《中美經濟援助協定》);同年,行政院設立行政院美援運用委員會,美國則在上海市成立經濟合作總署中國分署(Economic Cooperation Administration, Mission to China)。 1948年12月30日,行政院美援運用委員會台灣辦事處成立。 1949年中華民國政府遷台,行政院美援運用委員會隨之遷往台灣,並且由陳誠擔任主任委員;同年美國停止援助[5],直到韓戰爆發才在1951年繼續。美援計畫由中華民國與美國聘請美國「懷特工程顧問公司」(J. G. White Engineering Co.)擔任審查,懷特公司並派出經理狄寶賽(V.S. De Beausset)於1949年來臺擔任負責人[6][7]。 從1951年到1965年,中華民國大約每年自華府得到大約1億美元的貸款;1951年,因中國共產黨勢力擴張引發韓戰,在這背景下,第一批的美援物資運往台灣。1954年,中華民國與美國簽定《中美共同防禦條約》[7],並且成立了美軍協防台灣司令部(USTDC)以及駐台美軍顧問團(MAAG),駐台美軍開始協防台灣。美援的內容除包括民生物資與軍事戰略物資之外,也包括基礎建設所需的物資,例如建築道路、橋樑、堤壩、電廠及天然資源的開發等[7],德基水庫便是美援貸款之下的產品。另外,美方除實質上的物資援助中華民國之外,各種技術合作與開發亦廣泛的進行;同時,華府亦鼓勵台灣的大學與美國境內的大學進行學術合作與人才交流,更以實際資金來協助中華民國的大學興建校舍。另外,戰後美國對中華民國傾注的大量貸款,解決了當時中華民國外匯資金不足的發展問題。 1957年,美援由原本的贈與性質改為贈與及貸款並行;贈與性質的援助款由主持援外事項的國際合作總署主管,而生產性的經濟開發計畫則由美國設立的開發貸款基金貸款[7]。1959年,美國對中華民國的金援逐漸減少。1962年後,美國認為臺灣的經濟開發程度已高、不再適用防衛資助,美援方式大部分改為貸款;以貸款後的第11年起,分30年無息償還[7]。 1965年7月,華府停止對中華民國的援助貸款。中華民國自從1951年到1965年總計15年間接受美國的經濟支援達14.8億美元[8],還有冷戰時期美国对中華民國的軍事援助約42.2億美元(大多是二戰裁減下的船艦及新開發待驗證的噴射機)。 2004年1月,中華民國政府積欠美方的貸款已全部清償完畢[9]。 由第二次中日戰爭開始對中華民國的支援[编辑]1937年7月中日戰爭爆發,僅僅一個星期後美國就向中華民國提供了5,000萬美元的貸款,當時中方是以每盎司0.45美元的價格把存於美國準備為貸款擔保的6,200萬盎司白銀出售給美國,再用這筆資金購入黃金,將黃金存入美國聯邦儲備銀行來作為擔保。而6,200萬盎司白銀在當時最多不過價值2,800萬美元,所以美國所出貸款明顯高於擔保價而帶有援助性質。在太平洋戰爭爆發後面的四年多時間,美國還有繼續大量收購中華民國持有的白銀,僅在1937年到1938年間就收購了3.12億盎司,總價值1.572億美元。同時美國還放棄了在《中美白銀協定》中要求中方必須保持貨幣準備金的25%是白銀的規定,以放寬對中華民國出售白銀的限制。另美國甚至把舊金山造幣廠已為中方所鑄造好的300萬盎司銀元也一併收購。時報章評論此舉是「既能幫助中國,又不刺激日本,還能避免國會與最高法院麻煩的少數好辦法之一」[10]。 除此之外,美國還分別有過多次「貸款」援助:包括1937年的黃金抵押貸款,再到1938年的桐油借款,1940年的華錫借款、鎢砂借款,最後的則是1941年的金屬借款和平准基金貸款,而借款的條件是隨時間而越來越優惠。累計上述貸款本金總共2.4億美元,中華民國是僅還款半數,剩餘資金相當於變相贈款。而美國在正式參戰後的1942年還向中方提供了5億美元貸款,用以穩定國民政府的戰時財政[10]。 到1941年4月中旬左右蘇日中立條約簽署後蘇聯正式結束援助中華民國對抗日本入侵,美國羅斯福總統即在5月初宣告中華民國被納入《租借法案》(Lend-Lease Act)的適用範圍之內,從而取代蘇聯、成為中華民國對日作戰的主要援助國,從美國手中獲得包括技工、卡車、燃料以及道路修築設備等重要的人員與物資支援,也開啟之後更長而廣泛的合作關係[11]。。 物資和交通支援[编辑]在台灣的投入[编辑]1951-1964年,美國共援助台灣15億美元,佔台灣資本形成40%左右[12]:608。1953年,由於社會安定、美國援助、黃金儲備及關稅增加,預算赤字只佔生產總值6%,1952-1958年通脹率只有6%到7%,薪酬大幅增長[12]:610。 項目[编辑]美援的項目非常龐雜,包括軍事、電力、交通、肥料、水泥、製糖、造紙等,政府機關及公營事業皆是受援單位,其中交通運輸被列為優先發展的項目──包括鐵道、公路、港口、民航的修築與改善,以及電訊的擴等等[7]。此外美援亦提供民營工業的小型貸款,教育計畫及師資訓練、人員進修計畫等[7]。在美援時期,基礎建設工程中平均有74%的總投資額來自於美援,為美援投資項目中所佔比例最高者[7]。 基礎建設[编辑]臺灣電力公司是美援重點資助的機關,位於大甲溪的天輪發電廠是台電第一座獲得美援的大手筆資助之工程,獲得美援支援工程費用、運輸設備及鋼管,於1952年9月21日竣工;第二座美援發電廠是位於台灣東部立霧溪畔的立霧發電廠,獲得美國經濟合作總署撥款資助,於1951年修復原來的發電廠,1954年6月21日第二部機組完工。 其他美援的建設項目包括:霧社水庫、龍澗發電廠、南部火力發電廠、西螺大橋、中橫公路、麥帥公路、石門水庫、民生社區、中興新村、光復新村等[7]。美援更以實際資金來協助臺灣的大學興建校舍,包括國立臺北科技大學第一教學大樓、東海大學、國立成功大學建築系館[13]、臺灣師範大學樂群堂、臺灣大學圖書館、國立臺灣大學農業陳列館等[14]。 農業和糧食[编辑]因為美國的小麥產量很大,美援麵粉自1948年援華法案簽署後即對台灣開始出口。1950年代韓戰爆發,為防止共產主義滲透,美國對臺灣援助了大量麵粉[15]。台灣各地教會透過天主教與基督教兩福利會收到了來自美國的大量救濟物資,使得天主教、基督教在當時被戲稱為麵粉教。[16]。自1951年起,美國透過中國農村復興聯合委員會給台灣帶來了先進農業技術,促進了家畜和農作物的品種改良,奠定了台灣經濟發展的基礎。1953年以後,政府決定不再直接進口麵粉轉而是進口小麥,以扶持農產品加工業。由於國際米價攀升,政府隨之推行「以麵代米」運動,鼓勵農民以少量白米換取更多量的麵粉,經濟提振也收效顯著[17]。政府同時主導成立了台灣區面麥食品推廣執行委員會,對臺灣以稻米為主的飲食習慣帶來了根本性變化。委員會給予營養學家管道,以便於傳播北方人高大的原因即是常吃麵食,小麥相比稻米的營養更高;同時委員會安排師傅巡迴講授展示各類麵食製作方法與技巧,中國北方的麵餅、饅頭和包子等,以及西餐的麵包、餅乾等就是那時起在臺灣流行開來[18][19]。貧苦百姓還會將麵粉袋改作爲内衣内褲,因上面的「中美合作」握手標識,還戲稱為「中美牌」内褲,成爲了台灣的時代縮影[20]。 效果[编辑]1950年代的台灣相當貧窮,美援對台灣社會經濟的發展發揮了舉足輕重的影響[8]。美援直接增加當時的物資供給,平抑物價上漲的潛在壓力,促進了臺灣的整體經濟成長,控制了臺灣二戰後的通貨膨脹,減緩了外匯短缺的困境,並且促進中華民國政府的穩定與再一次的資本形成[8];另外,依照當時中華民國政府的財力,很難迅速重建或擴張有關電力、通訊、道路、港口、水利灌溉等經濟發展的基礎建設,而美援在整個50年代電力固定資本形成毛額中佔了一半,在交通運輸固定資本形成毛額中也佔了4成,對基礎工程建設貢獻很大[8]。 總體而言,由於美援的支持,得以推動以民營中小企業為主的進口替代工業,促進產業轉型,隨著美援使台灣對美國的依賴加重。同時對美國而言也像是投資手段,利用美援培養台灣作為美國的支持者,且台灣在日後經濟起飛富裕,美國便停止國防武器上的援助,改以軍購形式提供。 運用爭議及流言[编辑]
以美國金援成立的「美援運用委員會」成員秘書長王蓬等因不公平運用資金及私下牟利遭監察院懲戒,[21][22][23][24]《自由中國》亦於1957年的社論〈美援運用問題〉針對政府運用美援之效果不彰提出建議[25][26][27]。 有未經證實的傳言說,國民黨政府擅自挪用美援資金,導致美援的資金運作遭到嚴重虧空,且中國國民黨大老孔祥熙、宋子文家族的洗錢行為遭美國國會和聯邦調查局發現,甚至據說美國政府對此十分不滿。然而,以上為杜撰的可能性極高:
China in 1946 reduces the total of postwar "military aid" to China to about $360 million. This total is disputed by the Chinese National Government. According to its calculations, China received $110 million worth of "effective military aid" prior to the 1948 China Aid Act, which, together with the $125 million allocated by that Act, brought the total to $225 million. Whichever figure is correct, the total sum is far less than the "billions" which are popularly assumed to have been squandered to no purpose. “ ”
文化影響[编辑]由於受到國民政府默許, [35] 美式文化成為彼時臺灣知識分子吸收外來思潮最安全、合法、甚至唯一的途徑。 [36] 英語自此被臺灣人視為具有優勢的世界語言, 現代主義思潮隨著美國的文化宣傳被引入,對臺灣文學、藝術、美學觀念的影響延續至今。[35][36] 然而,壟斷、經過挑選的資訊來源也使臺灣人只能藉由受過曲解的、以政治宣傳為目的的途徑理解世界。[36] 民間對美國文化的推崇直到70年代保釣運動開始消退。[35] 美新處[编辑]冷戰時期,為了避免「自由世界」國家接受共產主義的宣傳,美國嘗試向盟國人民推銷美國文化,若干機構以此為目的設立,如在臺灣就設立了6個美國新聞處(USIS)。[35] 與國民黨「剛性」的國家文藝政策不同,美新處的方式更加「軟性」,如發行刊物、舉辦學術交流計畫(傅爾布萊特計畫)、資助文學雜誌,一方面標榜美國的「自由、開放」,一方面宣傳反共思想。[35][36] 臺灣的美新處可以被視為以國家力量統籌運作的跨國結構的一環,與其他地區的美新處多有互相連動。香港美新處成立之「今日世界出版社」吸引著名的港台學者如張愛玲、梁實秋加入其翻譯計畫「今日世界譯叢」,其出版的刊物如《今日世界》(World Today)可見於大學的圖書館,其中大量刊登臺灣作家作品。除此之外,張愛玲也曾在《今日世界》連載小說〈秧歌〉,進而被臺灣讀者認識。[35] 曾輸入臺灣/在台出版的美新處及其資助之出版社發行刊物(待補充)[35]
参考文献[编辑]
外部連結[编辑]
参见[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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