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00.00]邓丽君 - 月亮代表我的心 邓丽君 - 月亮代表我的心
《月亮代表我的心》是一首华语流行音乐经典歌曲,孙仪作词、翁清溪作曲。最先录唱这首歌曲的是陈芬兰,收录在她1973年5月发行的专辑《梦乡》当中。1977年经邓丽君重新演绎后,此曲广为流传,并成为华人社会乃至全球传唱度最高的中文歌曲之一。这首歌后来有日语、韩语、印尼语、越南语、英语、法语版及俄语等语言的填词版本。 作为邓丽君的代表作,此曲被无数中外歌手翻唱,并被用作众多影视作品当中。2010年华语金曲奖评选《30年华语经典歌曲》,〈月亮代表我的心〉名列第一名[1][2],代表着这首歌曲在全球华人心中无可取代的地位。 歌曲简介[编辑]翁清溪在三十多岁时曾远赴美国波士顿伯克利音乐学院留学和学习音乐,这段期间他经常在校园附近的公园里寻求创作灵感,若有启发随即顺手写下心得。待翁清溪回到台湾之后,他会挑选出觉得不错的曲子交给好友作词家孙仪,由孙仪填上歌词后,即完成整首歌曲。原先〈月亮代表我的心〉是翁清溪觉得不好而准备丢弃的曲子,但孙仪在许多待废的作品中无意间发现了它,孙仪惊觉这是首好歌,将它留下并为它填上了词,这歌曲才得以出现在世人面前。1972年,两人将这首歌曲卖断给丽歌唱片。 陈芬兰版本[编辑]1973年丽歌唱片旗下歌手陈芬兰、刘冠霖两人都在自己专辑收录了〈月亮代表我的心〉这首歌,陈芬兰的专辑《梦乡》于1973年5月发行,刘冠霖的专辑《月亮代表我的心》在同年11月发行。陈芬兰在当时已经是丽歌唱片的大牌歌星,她录完这张专辑就出国念书,并未留在台湾宣传这张唱片,而〈月亮代表我的心〉也不是她这张专辑的主打歌;不过由于陈芬兰在东南亚地区已打开市场,因此这首歌曲在东南亚一带已有知名度。正值二八年华的刘冠霖是丽歌唱片的新人,丽歌唱片选择〈月亮代表我的心〉做为她同名专辑的主打歌曲,并安排她上电视节目宣传歌曲,所以当时台湾流行传唱的都是刘冠霖的版本。长期以来,陈芬兰和刘冠霖两人谁是这首歌曲的首唱者,说法一直众说纷纭;幸好,翁清溪在2004年9月接受访问时表示,这首歌是他交由陈芬兰首先录唱。 邓丽君版本[编辑]陈芬兰和刘冠霖的〈月亮代表我的心〉在1973年先后发表,当时这首歌曲在东南亚地区和台湾地区已颇为流行。但让〈月亮代表我的心〉重新再走红一次的,是1977年由邓丽君重新诠释的版本;邓丽君不只将这首歌唱红,还成为经典[3][4]。在〈月亮代表我的心〉之前,邓丽君已经唱红多首代表作,1972年的〈南海姑娘〉和〈千言万语〉以及1973年的〈路边的野花不要采〉等经典歌曲。邓丽君的〈月亮代表我的心〉收录在她《岛国之情歌第四集-香港之恋》专辑中,由香港宝丽金发行,同专辑里还有〈小村之恋〉和〈香港之夜〉等脍炙人口的歌曲[5]。〈月亮代表我的心〉经过邓丽君重新诠释之后红遍全球华人世界,它俨然已经和邓丽君划上等号,成为她的代表作,无论其它后辈歌手再怎么翻唱,也无法取代或超越她的版本,时至今日,大家都把邓丽君当成这首歌曲的原主唱了。 其他版本[编辑]〈月亮代表我的心〉在乐坛上被重新翻唱的次数已无法一一细数,除了被收录在各家歌手的专辑中之外,这首歌曲亦是许多歌手在演唱会上必唱的曲目之一,如张国荣、梅艳芳和刘德华等都在演唱会上表演过此曲。台湾已故民歌手潘安邦在邓丽君逝世十周年时,特地在自己演唱会上献唱多首邓丽君歌曲,其中就包含〈月亮代表我的心〉。据潘安邦表示,他以前听邓丽君轻轻地唱歌,一直以为她唱得很轻松,这次练唱时才发觉要唱好她的歌其实很难。他特别提到〈月亮代表我的心〉,这首歌中有一个很高的音,其他人唱不上去,可能就会把整首歌降调来唱,但那样的话歌曲中的韵味就没有了[6]。 〈月亮代表我的心〉翻唱者除了华语歌手,也常被非华语系的歌手所翻唱,如西洋古典音乐界歌手海莉·薇思特拉(Hayley Westenra)和凯瑟琳·詹金斯(Katherine Jenkins)就先后在自己专辑中收录过此曲[7][8]。以及夏川里美所翻唱的日语版本〈永远の月〉、洪真英的韩语版本〈기다리는 마음〉(等待的心)[9]。 2010年12月由全球华语音乐工作者之协作推广机构《国际华语音乐联盟》经三年筹备的“华语金曲奖”在广州影音展揭晓,〈月亮代表我的心〉在“30年30歌”高居第一名[10]。 2021年11月18日阿信因电视剧《华灯初上》所需,重新诠释此首歌曲来作为主题曲,并由相信音乐来发布MV。[11] 著作权之争[编辑]〈月亮代表我的心〉在民国69年(1980年)已被丽歌唱片向中华民国内政部登记为著作权人。翁清溪在2003年率先提起诉讼,要求丽歌唱片归还包含〈月亮代表我的心〉在内共百余首歌曲的著作权。这场官司缠讼长达七年,判决在2010年揭晓,翁清溪取回包含〈月亮代表我的心〉在内共157首歌曲的著作财产权;以后任何人想要翻唱〈月亮代表我的心〉等歌,必须经由他的同意授权下才能重唱。2012年8月翁清溪过世之后,他生前所有著作权益已由遗孀陈丽花继承[12][13]。 民国98年(2009年)爆发丽歌唱片控告港商违反《著作权法》案,同年3月23日台北地检署传唤孙仪到庭作证;此时孙仪才发现〈月亮代表我的心〉已被丽歌唱片登记为著作权人,遂向法院提起诉讼争取著作权。一审判决孙仪胜诉,丽歌唱片提起上诉;二审改判丽歌唱片拥有该曲著作权,孙仪提起上诉。最终,2012年11月30日中华民国最高法院三审判决,孙仪败诉定谳[14][15][16]。 参考资料[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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