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沒有證人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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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說好離婚了,一定要找證人嗎?找「證人」要注意什麼呢?

離婚是人生大事,真要離婚,我們還是該確認當事人是否只是拌拌嘴脫口說要離婚(離婚真意),與是否真的打定主意就是想離婚了(離婚意願),所以就需要經由證人證明雙方當事人確有離婚真意與意願


本篇文章重點

離婚沒有證人怎麼辦


記得要請兩位證人在離婚協議書上簽名哦!
一、法律規定
  1. 民法第1050條規定兩願離婚,應以書面為之,有2人以上證人之簽名,並應向戶政機關為離婚之登記」。
  2. 證人應該親見、親聞離婚當事人確有離婚真意:所以如果只是聽到隔壁阿婆說小金跟小榮要離婚,這樣是不行當證人的喔!
  3. 又或者證人可能一個月前的確親見、親聞離婚當事人有離婚真意。但距今一個月前的事,現在雙方當事人可能已動搖離婚念頭,這時候還是要在寫上證人姓名以前,再次向當事人確認離婚意思喔!

(*註:民法第1050條)
【參考最高法院68年台上字第3792號判例】
【參考最高法院99年台上字第1385號判決】
【參考最高法院101年度台上字第1418號判決】

二、注意事項

(一)證人之目的

  1. 離婚一定要兩位證人,依民法規定,離婚需要二名證人於離婚協議書上簽名。
  2. 離婚證人不一定要寫身分證字號和戶籍地址,就算只簽名也是有法律效力,戶政事務所還是會准予辦理。但原則上,會稍微查一下證人是否確有此人,但不影響離婚登記。若完全沒有寫身分證字號,那就不會進行查證。
  3. 離婚證人不一定要蓋章,有簽名的話,可不蓋章。戶政實務上通常會要求證人需簽名,不得僅蓋章。

(二)證人之資格限制

  1. 證人資格限制是「必須是有健全智識且年滿20歲的成年人」,或是「未滿20歲但已結婚的未成年」。(註: 自2022年開始,民法成年年齡下降為18歲)
  2. 離婚證人必須在親見、親聞雙方有離婚真意及意願的狀況下簽名

(三)其他常見問題

  1. 可否自行蓋證人印章:

    「沒有親見、親聞離婚當事人的真意與意願,但戶政事務所也讓我們登記了,這樣不就可以了?」,因為戶政事務所僅作形式審查,所以當下或許還是可以辦理離婚登記,但夫妻一方嗣後可提起確認離婚無效之訴,所以離婚會陷於不確定的法律狀態。
    判決實例:小金與小榮離婚協議離婚時,證人並不在場,僅在二人簽立離婚協議後,才請證人事後簽名,因此法院認為,證人既不知兩造間有無離婚合意,自不能充任證人,判決二人離婚無效。
    【參考臺灣台北地方法院109年度婚字第241號民事判決】

  2. 自行冒簽證人簽名的後果

    若僅因爲貪圖方便而假冒證人簽名,最後可能會成立刑法上的偽造私文書、行使偽造私文書、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可謂是因小失大,千萬不要以身試法。
    判決實例:被告在兩願離婚書上偽造證人署押之行為,又向公務員行使,使其將不實事項登載於戶籍資料,係同時觸犯偽造私文書、行使偽造私文書、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一行為觸犯數罪名,依想像競合犯,從一重之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斷,判處三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
    【參考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0年度簡字第270號刑事判決】

  3. 證人費用:

    坊間有許多職業離婚證人,收費多半在新台幣五百至一千之間,但若日後涉訟,需要對方出庭當證人時,卻有可能找不到人,徒增困擾,因此還是建議找親友或律師擔任為佳。

  4. 找律師當證人的費用:

    北中南雖不盡相同,但按照平均收費來看,一位律師的費用約六千元新台幣。


總編輯/廖國竣律師
副總編輯/王思穎律師
審閱/王博鑫律師
整理/何翊慈律師

有些人可能會避諱當離婚證人,怕沾上晦氣。要離婚的人除了離婚這件事情本身已經夠心煩意亂了,還要花心力找離婚證人。這篇文章就是要協助你,在尋找離婚證人的時候,還要注意兩件事情,才能避免離婚無效喔!

離婚沒有證人怎麼辦

有些人可能會避諱當離婚證人,怕沾上晦氣。要離婚的人除了離婚這件事情本身已經夠心煩意亂了,還要花心力找離婚證人。這篇文章就是要協助你,在尋找離婚證人的時候,還要注意兩件事情,才能避免離婚無效喔!

離婚的程序是什麼?

法律規定的離婚有「協議離婚」以及「裁判離婚」兩種。

裁判離婚是由法院依照訴訟程序達到離婚的結果,如果是夫妻雙方私下談妥離婚條件,好聚好散的離婚,就是民法第1050條規定的「兩願離婚」。兩願離婚,不僅僅是需要夫妻雙方都明確的「想意願」,還需要完成下列事項後,離婚才會生效:

  • 夫妻雙方在「離婚協議書上簽名」。
  • 有二位以上離婚證人,明確了解夫妻雙方確實都想離婚,並在離婚協議書上簽名。
  • 夫妻雙方「一起」到戶政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離婚沒有證人怎麼辦

離婚證人的資格,在民法上沒有明確的要求,原則上戶政機關也只會就離婚協議書作形式上的審查,也就是說,只要在離婚協議書上有夫妻雙方簽名、二位以上離婚證人簽名,戶政機關就會做離婚登記。

問題往往出在登記以後,有一方反悔想上法院說離婚無效,這時候證人是否有符合法律上的條件就變得至關重要。

離婚證人存在的目的,也是考量到離婚畢竟是人生大事,為了確定:

(1)離婚真意:夫妻雙方真心想要離婚而不是鬧鬧小脾氣。

(2)離婚意願:夫妻真的想要結束婚姻關係。

離婚證人必須符合以下兩項條件:

(1)具有完全行為能力之成年人:年滿 20 歲具有健全智識之人。

(2)必須當場見證或是親自聽聞夫妻雙方確實有離婚之意願:離婚證人必須「親自看見或聽見」夫妻雙方真的想要離婚時,且必須是夫、妻、離婚證人都在場的時候。

法院曾經有過判決,因為只有夫或妻其中一方在現場,或是證人只是從第三人口中聽見當事人有離婚意願,並不是親自耳聞而簽名的情況,最後法院判決認定這樣的情況不符合兩願離婚之法定要件而駁回之案例,也就是法院認為夫妻間當初簽訂的離婚協議書,因為離婚證人沒有親見親聞夫妻間有離婚意願但卻在離婚協議書上簽了名,所以離婚協議書是無效的,雙方仍然是夫妻。(參考最高法院 99 年台上 1385 號判決,最高法院 101 年度台上 1418 號判決)

離婚沒有證人怎麼辦

離婚證人是兩願離婚在法律上順利離婚的必要存在,但大家普遍都會覺得找自己認識的人會有不妥、有些人也不願意當離婚證人,怕有晦氣之類的,所以現在有些人專當離婚證人,可以在網路上找尋「離婚證人服務」,但一定要特別注意是否有符合上述的兩項條件,以避免後續有所爭議唷!

萬一婚姻已走到離婚這一步,夫妻雙方也已達成離婚共識時,請記得,離婚證人需為年滿 20 歲之成年人,並確實在場見證或親自由夫妻雙方明白告知離婚意願才符合要件喔!

現在離婚需要證人嗎?

依民法規定,離婚需要二名證人離婚協議書上簽名。

離婚證人找不到怎麼辦?

🎸離婚證人資格簡單,親戚、朋友或路人當證人都可以;如果出於考量不想他人幫忙,在戶政事務所請現場人員幫忙也是一個辦法。 坊間也有少職業離婚證人可以幫忙,但要注意的是,如果之後打訴訟,可能比較難找到該名證人出庭作證,親友或律師擔任離婚證人還是比較有保障,也能降低法院判定離婚無效的風險。

戶政人員可以當離婚證人嗎?

戶政事務所人員可以當證人,但通常不想 我國民法對於結婚、離婚均採登記主義,意即須夫妻共同至戶政事務所辦理登記,才會發生結婚或離婚的效力,而且都需要有兩位證人的簽名。

沒帶戶口名簿可以離婚嗎?

答案是可以的,可以先到戶政先辦理離婚手續。 戶口名簿的換發,之後再請當事人的戶長,拿戶口名簿再去重辦新的就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