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責任險」保什麼?
產品責任險是保障產品因「設計不當」、「製造錯誤」、「使用說明不當」及「包裝錯誤出現瑕疵」而造成對消費者體傷、身故或財物損失的賠償責任。但是,產品未達預期效果、廠商提供錯誤商品、誇大產品效用及保固責任等,都不屬產品責任險的承保範圍。例如:使用美白商品無效,是無法透過保險要求退費的。
「產品責任險」常見誤解釋疑
誤解1. 這家有保「產品責任險」,所以產品比較有保障!
每個商家都可為自己的商品投保產品責任險,但有投保不等於該商品一定有品質保證,也就是說產品不一定因此比較安全、衛生或品管較好,最多只能說是「出了事有保險公司負責賠償」。
誤解2. 業者投保3000萬,我使用產品出事就可獲賠3000萬!
業者常宣稱的「本產品已投保3000萬元產品責任險」,通常是指「一年內最高的理賠總額上限」,並非對消費者個人的賠償可達3000萬。
假設,廠商投保的金額是:每人傷亡、財損最高賠償200萬元、每一意外事故最高賠償1000萬元、保險期間最高賠償3000萬元。一件產品若同時造成500人受害,便是由這500人平均分配1000萬元理賠金,即每人分得2萬元;若受害者僅1人,則最高賠償200萬。另外,一年內不管理賠幾次,合計理賠總額最高為3000萬元。
注意產品責任險投保證明書是否過期
產品責任險保單為一年期,需每年投保,但是業者懸掛的證明書常未更換。消費者應瞭解業者的產品責任險保單是否每年更新,以保障自己權益。
由於投保產品責任險不等於品質保證,因此消費者還是得謹記「貨比三家」原則,選擇信譽優良廠商,並於選購時注意產品標示。萬一因消費發生傷害,切記保留問題產品,將受傷情形拍照、迅速就醫,並申請醫療診斷書作為向業者申請理賠的依據。
投保產品責任險≠品質保證
產品責任險問答 Q: 何謂『產品責任險』? A: 所謂產品責任保險係對於被保險人因被保險產品之缺陷在保險期間內或「追溯日」之後發生意外事故,致第三人遭受身體傷害或財物損失,依法應由被保險人負損害賠償責任且在保險期間內受賠償請求時,保險公司在保險金額範圍內對被保險人負賠償之責。但保險公司對「追溯日」以前已發生之意外事故或被保險人非在保險期間內所受之賠償請求不負賠償責任。
(1)第三人受有損害,(2)被保險人依法應負賠償責任,(3)第三人向被保險人提出賠償請求,(4)第三人之損害與被保險人之行為有"相當因果關係"。
公共意外險保單中因把被保險人所提供產品所致之賠償責任除外,所以只承保營業場所第三人的人身安全。至於所提供之產品若都為內用,建議可於公共意外險中加保食物中毒批單。如此就可以不必再另外投保產品責任險了。
A: 保險費可以列為費用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