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涉嫌違反公司法通知書
A:公司法第九條 : 公司應收之股款,股東並未實際繳納,而以申請文件表明收足,或股東雖已繳納而於登記後將股款發還股東,或任由股東收回者,公司負責人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上二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有前項情事時,公司負責人應與各該股東連帶賠償公司或第三人因此所受之損害。 第一項裁判確定後,由檢察機關通知中央主管機關撤銷或廢止其登記。但裁判確定前,已為補正或經主管機關限期補正已補正者,不在此限。 公司之設立或其他登記事項有偽造、變造文書,經裁判確定後,由檢察機關通知中央主管機關撤銷或廢止其登記。 一、公司法修正後第九條第三項但書規定之資金補正程序 關於公司法修正前第九條第四項規定,公司應收之股款,股東並未實際繳納,而以申請文件表明收足,或股東雖已繳納而於登記後將股款發還股東,或任由股東收回者,經法院判決確定後由法院檢察處通知中央主管機關撤銷公司登記。為考量公司已持續經營狀態,如驟以撤銷,對於社會交易相對人及債權人之保障因而嚴重受損,並且亦造成員工之失業等諸問題。 因此,為保障交易相對人及公司員工之權益,已修法增訂第九條第三項但書規定之資金補正程序。按修正後公司法第九條,已將負責人之違法行為與公司之行為予以區別,除第一項規範負責人刑責外,公司登記部分,已於第三項明訂:「第一項裁判確定後,由檢察機關通知中央主管機關撤銷或廢止其登記。但裁判確定前,已為補正或經主管機關限期補正已補正者,不在此限。」公司負責人如有違反公司法第九條規定情事,自應負相關之民事及刑事責任,至於公司登記部分,則可在法院尚未裁判確定前,向各公司登記主管機關申請補正而免於被撤。如以上所述盡快先將公司股款匯回補足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企業處「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1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事實經過: 調查局送公文 公司法案等... 我打給調查員 他說是成立公司時後的資金問題 問題:我成立公司資本額50萬是跟老婆借的.成立公司後沒多久與他爭吵要我把錢還他 於是我把錢還他了 因為生意好沒什麼收入也沒開過發票 會計事務所有常繳納申報 請問這樣會觸犯什麼法律嗎?過去要注意什麼呢 2019年成立 2021 8/16才收到公文 2021年08月18日 04:52:10 2021年08月18日 06:36:17 您好,因為您把資本額抽出還給老婆,調查局可能會認為您設立空殼公司在吸金,可能要注意一下公司除了資本額不實之外,是否還有其他發票不實在的情形。以上回答供您參考,或許可以具體討論再做細緻回答。 2021年08月18日 08:38:31 您好,依照您的敘述可能是違反商業會計法虛設資本額或出資額與登記資本額不符的情況,也無法排除是其他原因涉案。 保險做法是委請律師陪同製作筆錄,或者至少開庭前先與律師諮詢。 本人處理過類似案件,如果需要協助,建議加Line諮詢 2021年08月18日 10:06:15 您好,依您所述可能涉犯公司法第9條關於股款任由股東收回之規定,刑度是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上二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金。建議律師陪同做筆錄或前往說明前諮詢律師。 2021年08月18日 11:36:35 您好,依您所述的事實,目前可能涉及違反公司法第9條驗資不實的規定。 但通常調查局所負責的案件多屬重大經濟及貪瀆案件,因此該案既然是由調查局啟動調查而非警察單位負責,則也有可能涉及其他犯罪事實。 在案情還不明瞭的情況下,建議您委任律師陪同一起前往調查局接受詢問,較能保障權益,並有助於釐清涉及案件之罪名及事實。 其餘相關疑問或案件細節,可以加LINE為初步諮詢,利於案件後續之進行。 2021年08月18日 11:58:37 您好,您可能是因未實際繳納股款,涉違反公司法第9條.商業會計法.偽造文書等罪,若經起訴,可能會遭處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但有機會爭取緩刑;或於偵查程序積極抗辯,爭取不起訴或緩起訴等有利處分。建議至少提供資料與律師具體諮詢,這可能不是在網路上問一問就可以處理的案件,仍應審慎!如有疑問,歡迎聯繫! 2022年03月31日 10:29:37 您好,我是亨達法律事務所的主持律師 謝憲愷律師。 依您的敘述,建議您先將相關文件資料及證據妥善保存,當面與您討論法律上的問題較清楚詳細,可來電02-29868015(亨達法律事務所)或加入@ybm9887u(亨達法律事務所官方Line)與本所預約諮詢時間,也請將詳細資料提供給本所,由我與您完整說明該案件在法律上的專業諮詢、訴訟策略及相關程序,並協助您處理後續面臨的法律問題,以保障權益並爭取您的最佳利益。 事務所有提供前20分鐘的免費法律諮詢服務,歡迎來電預約或線上預約到事務所諮詢。 亨達法律事務所 IG:hengda_16888 亨達法律事務所 Line:@ybm9887u 亨達法律事務所 電話:(02) 2986-8015 亨達法律事務所 臉書: 亨達法律事務所(謝憲愷律師) 亨達法律事務所 地址: 新北市三重區重新路四段97號22樓之2 [國際星鑽大樓] (近捷運三重站2號出口) 亨達法律事務所 謝憲愷主持律師 關心您,祝福您平安喜樂、事事如意。 只有發表此諮詢者可回覆此諮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