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權登記流程著作權登記 一、依據「著作權登記準則公報」 (具有公信力/由內政部著作權委員會協助完成) 二、著作權登記項目 B. 登記之權利: C.著作財產權不公開登記: 登記流程圖
登記流程說明 一、收文立案: 申請人委託本會認可之著作權代理師至本會辦理存證登記,本會於收到代理師所寄送之存證資料時會立刻收文立案。 二、費用確核: 本會人員將進行該案件之費用是否已繳交或有不足,若確認無誤則將進入初審之作業,反之則將通知代理師補繳後才得以進入初審之作業。 三、初審: 當收文立案後則會進行初步審查之作業,依審查通過及審查未通過分述如下: 四、複審: 當初步審查通過後即會進入複審之階段,依複審審查通過及審查未通過分述如下: 五、登簿、核發存證登記證書: 依本會編碼之方式進行登簿,並開始製作存證登記證書。 六、寄發存證登記證書: 將存證登記證書及收據一併寄送予各代理師。 七、建檔及歸檔: 將該存證登記之資料建檔,並將其資料分成二資料袋及不同地方進行存放歸檔。
文:曾允君(認證法律人) ‧ 智慧財產權 / 著作權 ‧ 7 3
本文 當著作人創作「具備表達形式」且「有人類精神力參與」而「屬文學、科學、藝術或其他學術範圍」的「原始創作」,並且這個創作並不屬於著作權法第9條[1]所列舉的類型時,就應該受著作權法保障而取得著作權[2]。 然而,專利或商標依據專利法及商標法,須經過申請登記的程序,才能獲得相關權利保障,那麼同為智慧財產權的著作,是否也是如此,即為此處要說明的。(見圖1) 圖1 什麼時候算取得著作權? 作者該如何證明擁有著作權?資料來源:曾允君 / 繪圖:Yen 創作保護主義 證明著作人身分 證明著作完成時間 證明是獨立創作而非抄襲 著作人之推定 小結 註腳
網站採用CC授權,內容歡迎轉載分享。 著作權如何申請?申請人委託本會認可之著作權代理師至本會辦理存證登記,本會於收到代理師所寄送之存證資料時會立刻收文立案。. 二、費用確核: ... . 三、初審: ... . 四、複審: ... . 五、登簿、核發存證登記證書: ... . 六、寄發存證登記證書: ... . 七、建檔及歸檔:. 著作權向誰申請?本辦法依著作權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七十九條第五項規定訂定之。 申請製版權登記,應由製版人向著作權專責機關為之。 申請製版權讓與登記,應由受讓人向著作權專責機關為之。 申請製版權信託登記,應由委託人及受託人向著作權專責機關為之。
著作權要申請嗎?要怎麼樣才能取得著作權的保護呢? 目前我國著作權法對於著作的保護,只要符合著作權法對著作保護的要件(請參閱第1篇第2題的說明),於該著作創作完成時起,即受著作權法保護,無須另外進行註冊或登記,一般稱為「創作保護主義」(著作權法第10條規定:「著作人於著作完成時享有著作權。 但本法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如何主張著作權?現行著作權法為便利著作人或著作財產權人之舉證,於第十三條明定,凡於著作原件或已發行之著作重製物上或將著作公開發表時,以通常之方法表示著作人或著作財產權人之本名或眾所周知之別名,或著作之發行日期及地點者,該等表示即產生推定之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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