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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基準法權益簡介
前言
勞動基準法之內涵 一、勞動契約
二、工資
三、工時
四、加班費
五、例假及休息日
六、休假
七、週休二日出勤工作
八、特別休假
九、請假
十、女工
十一、職業災害補償
十二、工作年資
十三、契約之終止事由
十四、資遣費
十五、退休金
勞動基準法疑義洽詢管道 如有相關疑義,可向當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詳細地址、電話如下):
勞基法一天上班幾小時?在雇主徵得勞工同意的前提下,每日工作時數不超過12小時,每月不超過46小時。 經工會/ 勞資會議同意:延長工作時間得採3 個月總量管控,但1 個月內不得超過54 小時,每3 個月不得超過138 小時。 如果員工人數超過30 人,還要記得呈報給當地主管機關備查哦!
間隔多久可以上班?國內疫情仍嚴峻,不少事業單位實施減班休息,勞工確診也影響企業人力,勞動部表示,依勞基法第34條第2項規定,製造業、批發業、綜合零售業及倉儲業輪班人員,自9月30日止,連續休息時間可由11小時縮減至8小時。
勞基法一個月休幾天?即使是「月休8天」,在不計國定假日的前提下,一年例假日及休息日僅96天,距離法定的104天,還少了8天。
休息多久可以上班?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也指出,在新法適用下,一般非輪班制工作,每日正常工時8小時,也就是一日有16小時的休息時間,而即使加班,上限是4小時,一天最高工時是12小時,到隔天上班至少有12小時休息間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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