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有幾個行政區?

台灣現行的行政區規畫共有22縣市,其中光是台灣本島就19個縣市,國土規劃的議題至今仍議論不斷,就連台北市長柯文哲都曾談及國土規畫,批評區域劃分不合理。就有網友對此詢問,「台灣這麼小為什麼要分這麼多縣市?」引發網友熱議。

近日有網友在PTT發文表示,假設將台灣分成北中南三個區域,雖然經費總額不變,可是能夠讓北中南有更好的規劃,例如臺北到新竹,苗栗到雲林含花蓮,嘉義到屏東含台東,也不用選一堆縣市長,設這麼多縣市到底有什麼好處?

台灣有幾個行政區?

▲台灣本島共有19個一級行政區。(圖/翻攝自Google Earth)

對此,不少網友也感同身,紛紛表示自身看法「討論很多次了,不用,但併了會太省錢」、「整個台灣本島分個北中南東就很夠了,能被切成這麼細,真的有夠奇葩」、「地方勢力愛死台灣的地方制度自治事項一堆油水,然一堆約聘雇的智障每個文都要問科長」、「縣市是其次,至少鄉鎮區該重劃,現在交通方便,一個縣裏分那麼多次級做甚麼」、「你這樣要地方派系怎麼活」、「更多首長=更多選舉=更多政治獻金」。

更有網友指出「九州跟台灣差不多大,但是只有七個縣」,不過也有另一派網友對此不認同,「抄日本幹嘛?日本時代人口才多少?日本九州的人口密度比一下,台灣隨便一個小城都是十萬起跳」、「講交通方便的,真的有到過鄉下嗎?我現在的地方去個鄉治騎機車要20min,要是像那些常見的天龍人鄉鎮合併想法,就是硬要併個到他們覺得應該的人口等級,我這邊到新的合併鄉治可能騎機車要40min」。

  中国台湾地区,是指台湾当局实际控制下的台湾省(包括台湾本岛与兰屿、绿岛等附属岛屿及澎湖列岛)以及福建省的金门、马祖、乌丘等岛屿,陆地总面积3.6万平方公里。台澎金马地区行政区划包括:台北、新北、桃园、台中、台南、高雄6个行政管理机构“直辖市”,基隆、新竹市、嘉义市3省辖市,新竹县、苗栗、彰化、南投、云林、嘉义县、屏东、台东、花莲、宜兰、澎湖、金门、连江县(马祖)13个县。

  “直辖市”

  “直辖市”为地方自治团体,直接隶属于台湾地区行政当局,人口聚居达125万人以上,且在政治、经济、文化及都会区域发展上,有特殊需要之地区,得设直辖市。“直辖市”以下分设区、“直辖市”山地原住民区,区、原住民区以下设里,里之下设有邻。

  台北市

  新北市

  桃园市

  台中市

  台南市

  高雄市

  “省辖市”

  “省辖市”“精省”前曾隶于省政府,现今则视业务,分受台湾地区行政当局区域联合服务中心管辖。市。市以下分设区,区以下设里,里之下设有邻。

  基隆市

  新竹市

  嘉义市

  县

  县在1998年精省前曾隶于省政府,现今则视业务,分受台湾地区行政当局区域联合服务中心,县以下分设有乡、镇、“县辖市”。2007年“地方制度法”修正之后,增列县人口达200万人以上,在未升格为“直辖市”前,部分准用“直辖市”编制。过往的台北县和桃园县在升格为“直辖市”(即今新北市和桃园市)前,曾准用有关规定。

  宜兰县

  新竹县

  苗栗县

  彰化县

  南投县

  云林县

  嘉义县

  屏东县

  花莲县

  台东县

  澎湖县

  金门县(“福建省”)

  连江县(“福建省”)

  乡镇市区

  乡镇市区为六种行政区位阶相同或相似的行政区划名词。其中山地乡、乡、镇、县辖市为县下之划分,为地方自治团体,有自己的首长选举、民意机关、自治财源等。法规规定人口聚居达十万人以上未满三十万人,且工商发达、自治财源充裕、交通便利及公共设施完全之地区,得设“县辖市”;而对乡镇则未规定设立标准。区则为“直辖市”或市下之划分,非地方自治团体,行政首长由所属市长指派,不设民意机关。“直辖市”山地原住民区则为“直辖市”之下由山地乡改制之划分为地方自治团体,有自己的首长选举、民意机关、自治财源等。

  目前台湾共有358个乡镇市区;24山地乡、115乡、35镇、14县辖市、164区、6“直辖市”山地原住民区。山地乡、乡以内之划分为村;镇、“县辖市”、区、“直辖市”山地原住民区以内则划分为里。村、里设民选村、里长一名,为台湾最基层之地方选举。村、里之下又划分为邻。

台北市作为台湾的行政中心,在1967年就升格成“直辖市”;高雄市在1979年改制为“直辖市”;新北市、台中市和台南市则在2010年晋升,当时为“五都”,同一年台中县市、台南县市和高雄县市也合并;桃园市2014年也成了“直辖市”。

台北市

辖12区:内湖区、南港区、中正区、万华区、大同区、中山区、松山区、大安区、信义区、文山区、士林区、北投区

新北市

辖29区:板桥区、汐止区、新店区、永和区、中和区、土城区、树林区、三重区、新庄区、芦洲区、瑞芳区、三峡区、莺歌区、淡水区、万里区、金山区、深坑区、石碇区、平溪区、双溪区、贡寮区、坪林区、乌来区、泰山区、林口区、五股区、八里区、三芝区、石门区

桃园市

辖13区:桃园区、中坜区、平镇区、八德区、杨梅区、芦竹区、大溪区、龙潭区、龟山区、大园区、观音区、新屋区、复兴区

台中市

辖29区:中区、东区、南区、西区、北区、北屯区、西屯区、南屯区、太平区、大里区、雾峰区、乌日区、丰原区、后里区、潭子区、大雅区、神冈区、石冈区、东势区、新社区、和平区、大肚区、沙鹿区、龙井区、梧栖区、清水区、大甲区、外埔区、大安区

台南市

辖37区:中西区、东区、南区、北区、安平区、安南区、永康区、归仁区、新化区、左镇区、玉井区、楠西区、南化区、仁德区、关庙区、龙崎区、官田区、麻豆区、佳里区、西港区、七股区、将军区、学甲区、北门区、新营区、后壁区、白河区、东山区、六甲区、下营区、柳营区、盐水区、善化区、大内区、山上区、新市区、安定区

高雄市

辖38区:楠梓区、左营区、鼓山区、三民区、盐埕区、前金区、新兴区、苓雅区、前镇区、旗津区、小港区、凤山区、大寮区、鸟松区、林园区、仁武区、大树区、大社区、冈山区、路竹区、桥头区、梓官区、弥陀区、永安区、燕巢区、阿莲区、茄萣区、湖内区、田寮区、旗山区、美浓区、内门区、杉林区、甲仙区、六龟区、茂林区、桃源区、那玛夏区

省辖市3个

中国台湾地区“省辖市”,与县同级。现行规定,人口聚居达50万人以上未满125万人,且在政治、经济及文化上地位重要之地区,得设市。台湾共设有3个省辖市,均改制于中国台湾地区“地方制度法”制定前,人口均未达到50万人以上标准。

基隆市

辖7区:中正区、信义区、仁爱区、中山区、安乐区、暖暖区、七堵区

新竹市

辖3区:东区、北区、香山区

嘉义市

辖2区:东区、西区

注:区为“直辖市”与“省辖市”下辖的行政单位,以公所为行政机关。在台湾地方制度中,区并非地方自治法人,不设民意机关。区以下设里,里之下设有邻。

县辖市14个

乡、镇、县辖市为县下辖的行政单位,均设置公所及民代表会,其中乡级市为县辖市。依照中国台湾地区“地方制度法”规定,乡镇人口超过15万(后改为10万)经核准成立县辖市。台湾地区县辖市的设置经验,值得中国大陆学习借鉴。

台湾的行政区划范围包含台湾本岛及其附属岛屿和澎湖群岛,起始于荷兰与西班牙统治时期,西班牙人于北台湾曾设有三个省区。现今主要根据中华民国相关法律规定,划分为一省六直辖市(即台湾省、台北市、新北市、桃园市、台中市、台南市、高雄市),其中台湾省下分为11个县、3个市。[1]

台湾现行行政区划

省、直辖市、县、市

台湾省依据《宪法增修条文》为中央政府(行政院)的派出机关。2018年7月1日起,行政院宣布省级机关去任务化,将台湾省政府及台湾省咨议会实质上解散,省制完全虚级化。目前台湾省划分为11个县及3个市,所有县市实质上由行政院直接管辖。

直辖市为地方自治团体,直接隶属于行政院,人口聚居达125万人以上,且在政治、经济、文化及都会区域发展上,有特殊需要之地区,得设直辖市。直辖市以下分设区、直辖市山地原住民区,区、原住民区以下设里,里之下设有邻。

县为地方自治团体,虽划为省之下,但是实际上由中央政府(行政院或其区域联合服务中心)直接管辖。县以下分设有乡、镇、县辖市。2007年地方制度法修正之后,增列县人口达200万人以上,在未升格为直辖市前,部分准用直辖市编制。过往的台北县和桃园县在升格为直辖市(即今新北市和桃园市)前,曾准用有关规定。

市为地方自治团体,与县同级,实际上由中央政府(行政院或其区域联合服务中心)直接管辖。人口聚居达50万人以上未满125万人,且在政治、经济及文化上地位重要地区得设市。市以下分设区,区以下设里,里之下设有邻。

目前台湾有6个直辖市、11个县、3个市,此20行政区域为最高层级之地方自治团体,由人民直选首长与议会。

注:东沙群岛、南沙群岛太平岛、中洲礁由高雄市旗津区中兴里代管。钓鱼台列屿隶属于宜兰县头城镇大溪里,龟山岛隶属于宜兰县头城镇龟山里。

乡镇市区

乡镇市区为六种行政区位阶相同或相似的行政区划名词。其中山地乡、乡、镇、县辖市为县下之划分,为地方自治团体,有自己的首长选举、民意机关、自治财源等。法规规定人口聚居达十万人以上未满三十万人,且工商发达、自治财源充裕、交通便利及公共设施完全之地区,得设县辖市;而对乡镇则未规定设立标准。区则为直辖市或市下之划分,非地方自治团体,行政首长由所属市长指派,不设民意机关。直辖市山地原住民区则为直辖市之下由山地乡改制之划分为地方自治团体,有自己的首长选举、民意机关、自治财源等。

  • 目前台湾共有358个乡镇市区;24山地乡、115乡、35镇、14县辖市、164区、6直辖市山地原住民区。
  • 山地乡、乡以内之划分为村;镇、县辖市、区、直辖市山地原住民区以内则划分为里。村、里设民选村、里长一名,为台湾最基层之地方选举。村、里之下又划分为邻。

行政区列表

行政区划沿革

荷兰与西班牙统治时期

台湾之行政区划在此时期主要为架构在台湾原住民族聚居自然村落之上的部落联盟(如大肚王国、大龟文酋邦、琅峤十八社等)。1624年,荷兰军队进入台湾南部,在大员建立热兰遮城开始其统治。1635年,荷兰东印度公司在台湾南部开始对原住民征服行动后组织年度地方会议(Landdag)以联络原住民部落维持其统治。

1626至1642年间,西班牙帝国亦进入台湾北部建立殖民地。此期间西班牙当局在台湾划分出三个地理区(或称省区),分别为淡水河流域的淡水省区(Tamchui)、宜兰平原的噶玛兰省区(Cabaran)、从花莲立雾溪口至秀姑峦溪口的海岸与纵谷地带的哆啰满省区(Turoboan)[3]。

1642年,荷兰东印度公司发动鸡笼之战从西班牙帝国手中夺取北台湾统治权。此后荷兰当局将台湾划为四个地方会议区,分别为北部地方会议区(Noorden)、南部地方会议区(Zuiden)、淡水地方会议区(Tamsuy)、卑南地方会议区(Pimaba)。此期间亦有人文地理研究将台湾分为福尔摩沙十一郡省但并非实际使用之行政区划。

明郑时期

1661年郑成功攻下台湾,五月占普罗民遮城,改赤崁为东都明京,总名“东都”。设一府二县,立承天府,以新港溪(今盐水溪)为界,溪北属天兴县,溪南属万年县;另设一司为澎湖安抚司。郑成功死后,其子郑经改东都为东宁,并于承天府之上再设东宁总制府。另升天兴县与万年县为州。又于澎湖安抚司外加设南北路两安抚司。

基层行政区划部分,承天府下辖四坊一镇;天兴州下辖十三里,万年州下辖十一里;除王城安平镇外共计四坊二十四里;安抚司下辖四社管辖原住民。

清治时期

1683年,大清帝国将台湾纳入版图划归福建省,并设立台厦道,总管台湾与厦门军事,道署设于厦门。(清朝行政区划体系中,道并非正式行政区层级而属于军区划分,为省的派出机关,其地位在省与府之间,清朝后期权力逐渐增加,《内政年鉴》便视之为正式行政区划)

日治时期

1895年,大日本帝国与大清帝国签订《马关条约》,将“台湾全岛及所有附属各岛屿、澎湖群岛……之城垒、兵器制造所及国有物永远让与日本”。台湾成为大日本帝国之外地,设立台湾总督府管理之。台湾日治时期的行政区划,共计经历十次较大的更动。其中依划分方式大致可分为三个时期,从1895年改隶时将原大清帝国的府改为类似日本内地的县起,陆续在县及厅的数目上增减;之后在1901年把县废除,全台共设20个厅,8年后,缩编为12个厅;到最后1920年改设五州二厅,并且整个行政区层级上与日本内地采取相同制度。

台灣有幾個行政區?

值得注意的是,前面几次区域的变动相当频繁,每次存在时间不长,而1920年的这次区域的划分所持续的时间最长,相当程度地影响战后中华民国政府规划台湾的行政区划。

战后时期

台灣有幾個行政區?

台灣有幾個行政區?

1982~2010年台湾行政区划图(图含金马地区)

1945年8月15日日本投降,中华民国代表同盟国军事占领台湾。1945年8月31日,颁布《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组织大纲》。9月1日,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在重庆市成立临时办公处。9月20日,正式公布《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组织条例》。10月25日,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开始在台湾台北市运作。

台灣行政區有哪些?

北部區域:包括臺北市、新北市、基隆市、新竹市、桃園市、新竹縣及宜蘭縣。 中部區域:包括臺中市、苗栗縣、彰化縣、南投縣及雲林縣。 南部區域:包括高雄市、臺南市、嘉義市、嘉義縣、屏東縣及澎湖縣。 東部區域:包括花蓮縣及臺東縣。

台灣有幾個院轄市?

直轄市是中華民國的第一級行政區劃,與省平級,由行政直轄;根據《地方制度法》的規定,在人口聚居達125萬人以上,且在政治、經濟、文化及都會區域發展上特殊需要之地區置之。 目前共設臺北、新北市、桃園、臺中、臺南、高雄等6,俗稱「六都」。

縣跟市哪個大?

中華民國目前依據《憲法增修條文》及《地方制度法》來規範行政區劃制度。 如按照現行法律定義區劃層級,一級行政區為省、直轄市,二級行政區為,三級行政區為鄉、鎮、、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區,四級行政區為村、里,五級行政區則為鄰。

台北市有幾個行政區?

現今臺北劃分為12個市轄區,分別為北投區、士林區、大同區、中山區、松山區、內湖區、萬華區、中正區、大安區、信義區、南港區與文山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