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新闻客户端 2021-03-22 15:56:31 Show 责编:漆辛夷 RCEP各成员普遍实现了较高的自由化水平。协定生效后,区域内90%以上的货物贸易将最终实现零关税,主要产品是生效立刻降税到零和10年内降税到零。 RCEP协定由序言、20个章节、4个部分的承诺表共56个附件组成,共计超过1.4万页,内容十分庞大,议题覆盖广泛。商务部国际司负责人介绍了RCEP在货物贸易、服务投资领域和其他规则的概况。 (一)关于货物贸易 第一,RCEP各成员普遍实现了较高的自由化水平。协定生效后,区域内90%以上的货物贸易将最终实现零关税,主要产品是生效立刻降税到零和10年内降税到零,有望在较短时间内惠及各国企业和消费者。 从成员间的零关税水平来看。我国对东盟十国、澳大利亚、新西兰承诺的最终零关税税目比例均为90%左右。除老挝、柬埔寨、缅甸3个最不发达国家外,其余东盟成员、澳大利亚、新西兰对我承诺的相应比例均略高于我承诺比例。我对日本、韩国承诺的最终零关税税目比例均为86%,日韩对我承诺的比例则分别为88%、86%。 从企业关注的具体享惠产品来看。以几个东盟主要国家为例,如印尼在原有的中国-东盟自贸协定基础上,就加工水产品、化妆品、塑料、橡胶、箱包服装鞋靴、大理石、玻璃、钢铁制品、发动机、电视、汽车及零部件、摩托车等对我取消关税。马来西亚进一步就加工水产品、可可、棉纱及织物、化纤、不锈钢、部分工业机械设备及零部件、汽车、摩托车等对我开放市场。菲律宾进一步就医药产品、塑料及其制品、化纤及织物、服装、纺织品、鞋、玻璃及其制品、钢铁制品、发动机零件、空调、洗衣机等机电产品、汽车及零部件等给予我零关税待遇。我国也在原有中国-东盟自贸协定基础上,就菠萝罐头、菠萝汁、椰子汁、胡椒、柴油、部分化工品、纸制品、部分汽车部件等对东盟开放市场。如果想要了解各成员的具体降税数据,可以登录自贸区服务网,下载各国货物减让表进行查询,可以直观地看到关注产品的降税幅度和期限。 第二,RCEP在货物贸易领域的另一大亮点是原产地累积规则。如果说RCEP货物关税减让承诺是规划了国家层面的降税安排,那么RCEP原产地累积规则就是对企业层面如何享惠制定了新指南。原产地累积被广泛称为RCEP货物贸易领域最亮眼的成果。 根据原产地累积规则,在确定产品原产资格时,可将各RCEP其他成员国的原产材料累积计算,来满足最终出口产品增值40%的原产地标准,从而更容易享受到优惠关税。相关原产地规则的具体规定和实际操作问题,稍后将会有海关总署的专家为大家详细讲解。 总之,原产地累积规则有利于我进一步扩大出口,有利于促进中间产品贸易,有利于稳定和强化区域供应链,是企业必须要认真掌握的。 第三,在货物贸易便利化方面,RCEP各成员还就海关程序、检验检疫、技术标准等达成了一系列高水平的规则。随着这些便利化规则的落地,RCEP将显著降低域内贸易成本,提升本地区的产品竞争力,逐步发挥贸易创造效应,给企业带来更多商业机遇,也给消费者带来更多选择和实惠。 (二)关于服务贸易和投资 服务贸易和投资同样是RCEP市场准入领域的重点内容,各成员服务贸易和投资开放水平显著高于各自“10+1”协定,显著提升了区域内服务贸易和投资自由化和便利化水平。 1.在服务贸易开放方面,中方服务贸易开放承诺达到了已有自贸协定的最高水平,承诺的服务部门数量在我入世承诺约100个部门的基础上,新增了管理咨询、制造业研发等相关服务、空运等22个部门,并提高了金融、法律、建筑、海运等37个部门的承诺水平。其他RCEP成员国也承诺提供更大市场准入,有些国家还承诺对部分服务部门作出全面开放。从中方重点关注的服务部门来看,RCEP其他各方在建筑、工程、旅游、金融、房地产、运输等部门均承诺较大程度的开放,为我企业“走出去”、扩展区域产业链布局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 2.在投资方面,RCEP投资章对原“东盟10+1自由贸易协定”投资规则进行整合升级,在投资市场准入和投资保护等方面作出了全面、平衡的投资安排,实质上形成了当前亚洲地区规模最大的投资协定,有助于营造更加稳定、开放、便利的区域投资环境,为本区域吸引外资、促进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投资市场准入上,各成员国均采用负面清单模式做出承诺。对我国来说,这是我们首次在国际协定中纳入非服务业投资负面清单,对制造业、农业、林业、渔业、采矿业5个领域作出高水平自由化承诺,大大扩展了清单内涵,提升了投资政策透明度。其他各方也均采用负面清单方式作出较高水平开放承诺。制造业方面,日本、澳大利亚和新西兰除少数敏感领域外,基本全面开放。农、林、渔和采矿业方面,在符合一定条件或要求的情况下,各成员国企业也允许进入彼此市场,上述安排将为各国投资者带来更多的机遇。 负面清单中承诺的开放水平,只能越来越开放、不能再回撤。这是一个强有力的义务,大大提高了市场准入的确定性,有利于增强区域内投资信心,促进区域上下游价值链的融合,完全契合党中央“中国开放的大门越开越大”的承诺。 3.在自然人临时移动方面,为促进各类贸易投资活动,各方承诺对于区域内各国的投资者、公司内部流动人员、合同服务提供者、随行配偶及家属等各类商业人员,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获得一定居留期限,享受签证便利。与以往协定相比,RCEP将承诺适用范围扩展至所有可能跨境流动的自然人类别,总体水平均基本超过各成员国在现有自贸协定中的承诺水平,具有很高的政策透明度。对我国这样的贸易投资大国而言,签证便利、入境居留等长期是企业的重点关切,RCEP高水平自然人流动章的达成将打通区域内有关规则,进一步为我国企业“走出去”和外国人才“引进来”提供更多政策优惠和确定性。 (三)关于各领域规则 RCEP拓展了原有多个“10+1”自贸协定的规则领域,对标国际高水平自贸规则纳入了知识产权、电子商务、贸易救济、竞争、政府采购等议题,作出符合区域特点和需要的规定。 关于知识产权,RCEP涵盖著作权、商标、地理标志、专利、外观设计、遗传资源、传统知识和民间文艺等广泛内容,在兼顾各国不同发展水平的同时,显著提高了区域知识产权保护水平。举个例子,我们通过RCEP谈判,对接国际高标准规则,修改了《著作权法》,使得法院有权责令销毁侵权产品和侵权产品的制造材料和工具,这对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创造更好的营商环境,具有积极意义。关于电子商务,RCEP除规定了电子认证和签名、在线消费者保护、在线个人信息保护、网络安全、跨境电子方式信息传输等条款,我国还首次在符合我国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在自贸协定中纳入数据流动、信息存储等规定。例如,协定规定RCEP成员方应承认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认可电子认证技术,这使得在线合同的签署、电子支付的授权、网络交易的达成得到协定的全面保护和认可,为在本地区电子商务和数字贸易的发展繁荣提供了重要保证。 此外,RCEP纳入贸易救济、竞争、政府采购等方面的具体规定,确保成员国之间开展公平贸易,反对市场垄断,保护消费者权益,并开展政府采购领域的合作。
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
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英語:Regional Comprehensive Economic Partnership,缩写为RCEP)是由东南亚国家联盟十国发起,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等与東盟有自由貿易協定的五国共同参加,共计15个缔约方所构成的高级自由貿易协定。此协议也向其他外部经济体开放,比如中亚国家、南亚及大洋洲其他国家[11]。RCEP旨在通过削减关税及非关税壁垒,建立统一市场的自由贸易协定。经批准生效后,“各成员之间关税减让以立即降至零关税、10年内降至零关税的承诺为主”[12]。 2019年11月4日,谈判完成,但印度中途退出。2020年11月15日,已15个RCEP缔约方正式簽署協定[13]。由此,该协定超越歐盟自由貿易区成為世界上最大自由貿易經濟體系。 截至2021年11月2日,已有6个东盟成员国缔约方和4个非东盟成员国缔约方向东盟秘书长正式提交核准书,标志协定满足生效条件(6个东盟成员国缔约方和3个非东盟成员国缔约方核准),根据协定规定,RCEP将在达到协定生效门槛六十天后的2022年1月1日开始生效。因韩国在2021年12月2日才批准该协定,该协定在韩国的生效日期为2022年2月1日[3][14];因马来西亚在2022年1月17日交存核准书,该协定在马来西亚的生效日期为2022年3月18日[4]。 2022年1月1日,协议正式生效[註 1][15][註 2][註 3],由此该协定超越欧洲联盟,成为目前世界最大的自由贸易协议[16]。 历史[编辑]初期磋商[编辑]2011年11月第十九届东盟峰会上,亚洲已经开始计划另外一个区域型合作。这个区域型合作被称作為东南亚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协定(RCEP)。[17] 2012年8月底,在第四十四届东盟经济部长会议及相关会议上,10个东盟国家和6个伙伴国的经济部长一致同意在2012年底之前开始16国间的自由贸易协定——东南亚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协定(RCEP)谈判工作[18]。2012年11月,在第21届东盟峰会上,各国领导签署了RCEP框架并且宣布谈判开始[19]。 2013年5月,RCEP16个参与国的政府官员在文莱开始基于细节的谈判并且致力于在2015年底之前结束谈判。2013年9月23日至27日,在澳大利亚举行的第二轮RCEP谈判进展顺利[20]。代表团主要专注于商品,服务和投资贸易。根据RCEP指导条款,他们也涉及到经济和科技合作,竞争,知识产权,解决分歧以及其他事务[21]。 2014年1月20日至24日,在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协定第三轮谈判期间,16个参与国大量地交换了意见,希望能在2015年年底前达成结束谈判的目标。谈判议定:(1)继续专注于商品,服务和投资贸易。在商品贸易方面,参与国关于关税程序,免税措施,技术法规、标准与合格评定(STRACAP),卫生与动物检疫措施(SPS)以及海关手续和贸易便利化(CPTF)和原产地规范(ROO)展开了建设性的讨论。在服务业方面,参与国讨论了RCEP服务章程的结构与组成,市场准入的利益方面和一系列特殊的事项。在投资方面,参与国之间交换了投资程序意见以及进一步商议了RCEP投资章程细节方面。(2)为了提前大范围领域事项的谈判,建立了知识产权保护、竞争、经济和技术合作、分歧解决四个工作领域,一些代表在在某些参与国感兴趣的特定领域做了表述。在回合谈判的同时,有两个研讨会展开。马来西亚和日本组织了一场知识产权保护的研讨会,对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各领域事项和知识产权保护如何进一步支持贸易和投资进行了讨论。澳大利亚组织了关于贯穿服务业和投资方面的研讨会。参与国在这些事项上进行了良好的谈判[22][23]。 2014年4月,第四轮RCEP谈判在廣西南寧举行。RCEP谈判计划預計在2015年年末结束[23]。2016年10月,第15轮RCEP谈判在天津舉行,重點是劃定貨物,服務和投資貿易的市場准入,以及原產地規則,知識產權,競爭和電子商務。關於經濟和技術合作的章節已經完成,部長們說,這是一個有希望的發展,可以為會談注入更多的動力,並幫助解決RCEP成員之間的發展差距。2016年10月,RCEP各方部長在菲律賓宿霧市舉行了一次閉會期間部長級會議,審查迄今取得的進展,以及在短期內可能需要採取什麼步驟來完成這項協議。2016年11月,RCEP部长级会议强调了以一揽子解决的方法迅速结束谈判[24]。 关键推进[编辑]历次谈判、磋商
2017年11月14日,RCEP领导人峰会合影,这是五年磋商来首次领导人会议 2017年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谈判进入攻坚阶段。2017年2月21日至3月3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第17轮谈判在日本神户举行,同时举行了货物、服务、投资、知识产权、电子商务、法律与机制问题工作组会议。各方进一步努力,加紧推进货物、服务、投资三大核心领域市场准入问题和各领域案文磋商,推动谈判进入更加实质性的阶段[25]。同年5月2日至12日,第18轮谈判在菲律宾马尼拉举行,各方就货物、服务、投资和规则领域深入磋商。其间举行第三次部长级会间会并发布联合媒体声明重申,将按照《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谈判指导原则与目标》的要求,实现领导人关于迅速结束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谈判的目标。7月17日至28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在印度海德拉巴举行第19轮谈判。各方继续就货物、服务、投资和规则领域展开深入磋商[26]。9月10日,在菲律宾马尼拉举行第五次成员国经贸部长会议,与会部长发布联合媒体声明重申,即迅速地将政治承诺转化为实际行动,必要时扩大授权[27]。10月24日至28日,第20轮谈判在韩国仁川举行,讨论并形成了拟向领导人提交的联合评估报告草案。11月14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领导人会议在菲律宾马尼拉举行,会后发表的联合声明强调,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有助于经济一体化和实现包容性增长,敦促各国代表加紧磋商以早日达成协定。这是五年磋商来首次领导人会议[28][29][30]。 2018年2月5日至9日,各方在印度尼西亚日惹召开第21轮谈判,就货物、服务、投资和相关议题展开磋商[31][32]。4月28日至5月8日,各方在新加坡召开第22轮谈判[33]。7月17日至27日,第23轮磋商在泰国曼谷举行[34]。10月18日至27日,第24轮会谈在新西兰奥克兰举行[35]。 2019年8月3日,各方在中国大陸北京举行RCEP部长级会谈 2019年2月18日至28日,第25轮磋商在印度尼西亚举行[36]。3月2日,各方在柬埔寨举行部长级会谈,并决定加速推进会谈在年底前完成主要磋商[37]。7月3日,第26轮磋商在澳大利亚墨尔本举行[38]。2019年7月22日至31日,第27轮磋商在河南郑州举行[39]。8月2日至3日,各方在北京举行部长级会谈[40]。9月19日至27日,第28轮磋商在越南岘港举行[41]。2019年10月31日之11月3日,第三次RCEP峰会在泰国举行,与此同时也是第35届东盟峰会。11月4日,印度外交部副部长维贾伊·塔库尔·辛格接受彭博社訪問[42]時表示,印度總理莫迪基於保護印度勞工與農民[43],決定暂不加入RCEP[44]。中国大陸和日本对印度予以了挽留,并表示等待印度再次加入[45][46]。同日,RCEP主体談判已经完成,除印度以外的15方均同意RCEP的现有条款[47]。 受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影响,各国交通和经济受到冲击。2020年4月20日至24日,第29轮磋商以视频方式举行[48]。4月30日,各方形成协议草案[49]。5月15日至20日,各方举行第30轮磋商,并以视频方式举行[50]。6月23日,各方部长级会谈也以视频方式举行[51]。各方再次表达了签订协议的强烈意愿,并决定在11月内的RCEP峰会上签署协定。7月9日,各方举行第31轮视频磋商[52]。8月27日,第八届RCEP部长级会议举行[53],期间各方部长签署联合声明[54],对协议磋商进度表示高度评价,并再次欢迎印度加入[55]。10月14日,第11轮部长间会议以视频方式举行[56]。 签署生效[编辑]2020年11月15日,RCEP第四次领导人峰会举行。在2020年东盟轮值国主席、越南政府总理阮春福主持下正式簽署[13],中華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日本首相菅義偉、韩国总统文在寅等其他签署国领导人亦有出席签署仪式[57]。这是自印度退出协议谈判后,剩余15国在没有印度的情况下签署协议[58]。不过RCEP保留了印度对于该协议的谈判进度[59],各RCEP成员也在签署后发表的「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係協定領導人會議共同宣言」中再次呼吁印度重新加入该协议[60][61]。印度政府官员表示,不会重新加入该协议[62]。另据印度《经济时报》在11月17日的报道,印度官员称目前将重点放在与美国和欧盟的经济协定[63]。
2021年11月2日,协定保管机构东盟秘书处发布通知,宣布文莱、柬埔寨、老挝、新加坡、泰国、越南等6个东盟成员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日本、新西兰、澳大利亚等4个非东盟成员国已向东盟秘书长正式提交核准书,满足协定生效条件(6个东盟成员国缔约方和3个非东盟成员国缔约方核准)根据协定规定,RCEP将于2022年1月1日对上述十方开始生效[14],由此该协定超越欧洲联盟,成为目前世界上最大的自由贸易协议[64]。 韩国则因为较晚批准该协定,因此该协定在韩国的生效日期为2022年2月1日[3]。 马来西亚则因为较晚批准该协定,因此该协定在马来西亚的生效日期为2022年3月18日[4]。 2022年5月1日,该协定在中国和缅甸之间生效实施[65]。 RCEP高级会议[编辑]
协定框架[编辑]RCEP共有20個章節以及3個附件,規範了貨物貿易、服務貿易以及其他貿易相關等三個領域。[66][67] 目标[编辑]2020年11月15日,中国商务部表示:RCEP货物贸易零关税产品数整体超90% 与在2012年11月份的RCEP领导关于开始谈判的联合声明和在2012年8月30日在部长级会议签署的谈判指导原则和目标一致。RCEP谈判将以以下几点为目标:
2020年11月15日签署的《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第一章指出,RCEP各缔约方的目标是“共同建立一个现代、全面、高质量以及互惠共赢的经济伙伴关系合作框架,以促进区域贸易和投资增长,并为全球经济发展作出贡献”[69]。 貨物貿易[编辑]RCEP規定各成员將在十年內取消90%以上货物的關稅,其中主要产品在協議生效時关税税至零。[67] RCEP採用「原产地累积原则」,即单一产品可在RCEP成员间累积价值以满足最终出口产品增值40%的原产地标准,从而享受到优惠关税。[67] RCEP達成了貨貿便利化的許多規定,比如海关程序、检验检疫、技术标准等。同時也規範了非关税保護措施,比如实行关税自由化基于优惠的市场准入、特定货物的临时免税入境、取消农业出口补贴、及全面取消数量限制、进出口许可程序管理以及与进出口相关的费用和手续等方面。[67] 根据中国同RCEP各成员的零关税关系为例,目前中国对东盟十国、澳大利亚、新西兰承诺的最终零关税税目比例均为90%左右。除老挝、柬埔寨、缅甸3个最不发达国家之外,其余东盟成员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对中国承诺之相应比例略高于中国承诺之比例。中国对日本、韩国承诺的最终关税税目比例均为86%,日韩两个对中国承诺值比例则分别为88%及86%。RCEP协定生效后,将进一步推动关税比例下降。根据企业关注的具体享惠产品而言。以几个东盟主要国家为例,如印尼在原有的中国-东盟自贸协定基础上,就加工水产品、化妆品、塑料、橡胶、箱包服装鞋靴、大理石、玻璃、钢铁制品、发动机、电视、汽车及零部件、摩托车等对中国取消关税。马来西亚进一步就加工水产品、可可、棉纱及织物、化纤、不锈钢、部分工业机械设备及零部件、汽车、摩托车等对中国开放市场。菲律宾进一步就医药产品、塑料及其制品、化纤及织物、服装、纺织品、鞋、玻璃及其制品、钢铁制品、发动机零件、空调、洗衣机等机电产品、汽车及零部件等给予中国零关税待遇。中国也在原有中国-东盟自贸协定基础上,就菠萝罐头、菠萝汁、椰子汁、胡椒、柴油、部分化工品、纸制品、部分汽车部件等对东盟开放市场。 服务贸易和投资[编辑]RECP規定缔约各方取消服務貿易的各種限制,比如市场准入承诺表、国民待遇原則、最惠国待遇、当地存在、国内法规等规则、採用负面清单方式进行市场准入等。[67] 在金融領域部分,RCEP規定了建立金融體系例外条款、金融监管透明度义务、不得阻止开展业务信息转移或处理。附件亦规定缔约各方可通过磋商方式讨论解决国际性收支问题或可能升级为国际性收支危机的情况。[67]
贸易相关之领域[编辑]
成员[编辑]
RCEP成員國人口及GDP(購買力平價)(世界銀行) RCEP成員國人均GDP(購買力平價)、能源消耗,以及單位能耗GDP(世界銀行) 与其他自由贸易协定的关系[编辑]与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编辑]根据新加坡政府网站的说法,RCEP和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TPP)相似,是亚太地区一个通向自由贸易的可行之路,也会对全球贸易改革提供助力。RCEP和TPP都是宏大的自由贸易区域并且将提高谈判的综合化,因为这个涉及到了很多参与者和区域。RCEP和TPP是区域整合的相互补充且增强的平行双轨。和泛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TPP)不一樣的是,RCEP允許成員國還免除某些貨物的關稅削減,以保護當地個別行業,並給予發展中國家更多的時間來遵守發達國家成員的目標。[11][需要較佳来源] 2017年1月,由於美國總統唐納德·特朗普正式簽署命令退出TPP[89],有意參與TPP的各方對於TPP感到失望,一些TPP成員例如智利、秘鲁开始關注RCEP,将其视为TPP可能的替代品。美国退出TPP后,澳大利亚贸易部长席奥博表示希望中華人民共和国等亚洲国家加入拯救TPP。1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新闻发布会上,有记者多次提问发言人华春莹有关加入TPP的表态,华春莹对加入TPP的可能性和美国退出TPP的行为均不置可否,但重申了对于建立亚太自贸区和加快RCEP协定谈判的支持[90]。 CPTPP与RCEP成员对比[编辑]
与中日韩自由贸易区的关系[编辑]尽管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是以东盟为主要发起者,但此次协议影响到中日韩的经贸关系。早在2012年中国大陸和韩国就正式启动自贸区谈判,并在2015年签署中韩自由贸易区协议、2016年正式生效[91]。受中日关系、日韩关系影响,日本则将精力全部投入到美国为主导的跨太平洋战略经济伙伴关系协议(TPP)[92][93]。美国于2017年1月23日退出该协定后,日本接手主导并将其改组成“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并在2018年3月8日与剩余11国在智利首都圣地亚哥签署该协议。协议于同年12月30日正式生效。 此次RCEP签署,意味着中国大陸与日本、日本与韩国首次,同时也是间接地达成了关税减免协定[94]。2019年4月,中日韩自由贸易区第15轮谈判上,三方一致同意打造“RCEP+”自贸协定,体现在货物贸易领域、服务贸易和投资、规划领域等方面进行进一步磋商。三方表示不会把RCEP达成的协议直接放在中日韩自贸协定中,而会共同分别推进两个协议进程[95]。 各方反应[编辑]中国大陆[编辑]2021年3月8日,商务部部长:中国政府已正式核准RCEP协定 中華人民共和国总理李克强在协定签署后称这是多边主义和自由贸易的胜利[96][97],「這是區域經濟一體化的重要里程碑。该协议表明多邊主義和自由貿易是世界經濟發展和人類发展的正確道路。」[98] 中華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新闻发言人高峰表示,将根据RCEP关于新成员加入的规定和香港发展的实际需要,支持香港尽早加入RCEP[99]。 香港[编辑]香港行政長官林郑月娥表示,作为单独的关税地区和世界贸易组织成员,香港支持《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协定》的宗旨,期望能早日加入[100]。据台湾《中央通讯社》的报道,香港已與東盟,紐西蘭,中國大陸和澳大利亞簽署自由貿易協定[101]。有分析认为香港作為亞洲區域的國際仲裁中心,金融中心與貿易中心可在RECP中起到積極的作用;同时对于重构区域供应链也有积极的作用[102]。 2022年2月23日,据中国中央电视台报道,香港工业贸易署署長盧世雄称,香港特区政府已在2022年1月中旬正式申请加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如果一切顺利,约在18个月后加入[103][104]。 澳門[编辑]澳門同香港一樣本身是自由港,且經濟並不仰賴出口貿易。目前澳門政府並未表態是否加入RCEP。但有分析认为,澳門作為亞洲第一賭城,在服務業具有更加開放的空間[105][106][107][108]。 臺灣[编辑]RCEP于2020年11月15日签署后,中華民國全國工業總會秘書長蔡練生认为RCEP会对台湾的三大传统产业(机械、纺织、工具机)产生冲击性影响,恐加速台灣傳統產業外移[109]。同时認為因为台湾既没有加入「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係協定」(RCEP),也没有加入「跨太平洋夥伴全面進步協定」(CPTPP),台湾恐被進一步“边缘化”[110]。而前民進黨立法委員沈富雄則認為台灣傳統產業在面對RCEP的時候,只有遷廠或者是關廠兩條路可走[111]。 中華民國經濟部部長王美花表示,RCEP對台灣衝擊不大。並表示稱台灣產品十多年來已在RCEP成員市場面對競爭,廠商透過產業調整、多元佈局與提升產品競爭力等策略,已逐步因應調適,在主要東協國家的進口占有率是逐步成長的狀況。同時還指出說要盡快加入CPTPP[112][113]。不過對此台北市市長柯文哲則認為RCEP進不去,加入CPTPP也是大概沒機會[114][115]。 美國[编辑]据路透社报道,在RCEP签署前的2020年11月13日,美国负责日本与韩国事务的副国务卿马尔科·克纳佩呼吁日本和韩国不要顾虑与中国大陸的经贸关系,鼓励日韩雙方在民族宗教、涉及香港和台湾的问题上积极地反对中国大陸[116]。另据11月17日的报道,美國商會歡迎新簽署的(RCEP)帶來的貿易自由化好處,但認為其有缺點,不建议美国政府加入這個新的貿易同盟[117]。 根据《日本经济新闻》的报道,在發表2020年美國總統大選胜选以來的首次經濟演說後,美國總統當選人乔·拜登被在场記者問到是否考慮加入RCEP时称:美國應與其他民主國家結盟,以開始制定規則,「而非讓中國和其他國家決定結局」,同时声称将在2021年1月21宣布新的计划 ,并担忧美國將被遠遠拋在後頭 [118][119]。 美国前国务卿亨利·基辛格在2020年彭博創新經濟論壇开幕致辞中,警告中美双方现阶段的冲突将“堪比第一次世界大战”,并呼吁拜登上任后尽快重建中美对话机制。[120][121][122]。 德國[编辑]据《德国之声》报道,德国联邦外贸协会(BGA)主席伯尔纳(Anton Börner)认为RCEP将不利于德国,并表示:“在这一世界最大的自贸区的其它14个国家,中国企业未来将获得更便利的市场准入,同时意味着德国企业的销售条件相对变差。”他同时认为中国大陸还由此获得机会,在很大程度上决定这一经济区域的贸易规则。[123] 德国执政党基民盟/基社盟联邦议院党团外交政策发言人哈特(Jürgen Hardt)表示,这一协定必须被视为“对欧洲敲响的警钟”,欧盟不能再继续把自贸谈判向后推延,“否则其它国家就会制定标准,让欧洲人落在后面”。但德国经济部长彼得·阿爾特邁爾对RCEP表示欢迎。并认为RCEP是“对自由的和建立在规则基础上的世界贸易的一大重要贡献“。[123] 日本[编辑]据NHK报道,日本首相菅义伟在峰会上呼籲与会有關國家展开合作,以擴大自由和公平的經濟贸易區。同时,他还呼籲印度尽快加入该协议。[124] 另据NHK报道,日本經濟團體聯合會會長中西宏明認爲RCEP的簽署「有助於該地區的貿易和投資擴大,並將帶來進一步的繁榮與穩定,這對於實現自由和開放的國際經濟秩序非常重要。」[125]日本經濟同友會秘書長櫻田謙吾则說:「雖然中美衝突和貿易保護主義傾向給世界經濟蒙上了陰影,但對亞太國家來說,團結起來並提高經濟合作的意義重大。」[125]日本商工會議所主席三村明夫認爲該協定有助於日企在亞洲的供應鏈得到强化,並評價稱「高度肯定」。[125]日本貿易會會長小林健對協議表示肯定,並呼籲日本政府與印度展開對話,推動印度加入協議。[125] 新加坡[编辑]新加坡总理李显龙在RCEP签署后发表的谈话中,认为在多邊主義正失去優勢,以及全球增長放緩的期間,RCEP是全世界邁出的重大一步。并同时认为RCEP的签署有助於強化區域和平及安全[126]。同时对于2020年美国总统大选当选人乔·拜登发表的要组建“民主同盟”一事[118][119],李显龙在2020年彭博創新經濟論壇(Bloomberg New Economy Forum)开幕致辞上指出说:“沒有多少國家願意加入一個會排除其他國家的聯盟,尤其是一個沒有中國的聯盟。”并明言新加坡會拒絕任何以冷戰形式,尋求令各國陷入分裂的嘗試[120][121]。 越南[编辑]2020年11月23日,越南驻南宁总领事:RCEP开启东盟—中国合作发展新时代 越南總理阮春福表示:「RCEP將有利于經濟復甦,並為所有有關國家的企業和人民帶來繁榮。」[98] 韩国[编辑]韩国总统文在寅在RCEP峰会上表示:「该协议向世界展示了自由貿易的重要性,具有重大意義。」并呼吁各国「通過RCEP促進经济交流與合作,以此克服新冠病毒导致的经济衰退。」韓國產業通商資源部则表示該協議的重要意義之一是它將成為韩日间的首個自由貿易協議。[98] 印度尼西亞[编辑]印尼总统佐科表示RCEP「为經濟復甦帶來了新希望」,並呼籲印度加入该协议。[98] 印度[编辑]2020年11月15日,在RCEP签署后,各RCEP成员发表「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係協定領導人會議共同宣言」,其中再次呼吁印度重新加入该协议[60][61]。印度外交部一位高級官員在新聞發布會上表示,印度目前暂时不会加入该协议[98][62]。另据印度《经济时报》在11月17日的报道,印度官员称目前将重点放在与美国和欧盟的经济协定[63]。 目前RCEP对印度加入保持开放。印度可以在任何时候申请重新加入谈判,而RCEP签署方将启动与印度的谈判。[59] 孟加拉国[编辑]已经申请加入RCEP。[127] 註釋[编辑]参见[编辑]
參考文献[编辑]
外部連結[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