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 工作 師 是 什麼

考試簡介

總是深入社會每個需要關懷的角落,給予每個需要幫助的人,一雙溫暖的手,這樣默默在背後付出的究竟是誰呢?答案就是:社會工作師。雖然自民國86年「社工師法」通過以來,在國內社工師的人數年年都有增加,但整體而言現有人力仍舊無法滿足各單位的需求,包括社福機構、教育單位、醫療照護院所等,目前都有高度的人力需求。因此,希望擁有專業技能認證,且具備相關學識或經歷的人,積極加入公職神「社」手的行列,現在正是時候!

考試特色

◎社工師職務市場需求量大

透過電視新聞媒體報導讓更多民眾了解,社會上其實永遠有需要幫助的弱勢族群,等待他人伸出援手,舉凡家庭照護問題、幼兒保健問題、老人扶養問題、婦女安全問題、以及因發生意外而影響正常生活狀況的人們,這些社會弱勢族群的最終依靠,就是必須具備良好EQ能力的社會工作師。過去,「社工師」專業職稱尚未出現前,一般人多半以社工、社工人員或輔導員等名稱,來稱呼這群為社會弱勢團體默默付出奉獻的人。直到「社工師法」正式通過後,「社工師」不僅是愛心與耐心的化身,更成為一種相當重要的專業人員,且必須通過考試認證資格,才能成為一名合格的「社工師」。


◎社工師資格需經重重考試

社工師的資格,目前可分為一般社工師與公職社工師兩大類,欲擔任公職社工師者,需先取得社工師的資格,再報考高考三等,才能取得公職社工師資格。目前,報考高考「公職社工師」前的相關考試包括:社工師專技高考、社工師檢覈考等,而通過高考「公職社工師」的人員,會分配到社會局、勞保局、內政部社會司、衛生署、公立育幼院等相關單位之公務人員體系。而依照職系說明書的介紹,社會行政職系主要是針對下列工作包含社會保險、社會救助、社會福利、社會服務、社區發展、國民就業輔導、人民團體管理、傷殘重建、國民住宅、社會運動、個案工作、社會調查等,從事計畫、研究、擬議、審核、督導及執行等。

待遇與薪資

根據服務年資多寡,平均薪資在3 ~ 3.5萬元左右。若是通過公職人員考試、取得公務人員資格,待遇會更好。

報考須知

報名日期:一年舉辦兩次,第一次約在4 ~ 5月報名,第二次約在11月報名。

考試日期:一年舉辦兩次,第一次約在7 ~ 8月考試,第二次約在11月考試。

報名方式:本考試採網路報名單軌作業,應考人請以電腦登入考選部全球資訊網,網址為www.moex.gov.tw。點選網路報名主站或新站,即可進入網路報名資訊系統入口網站;或以網址register.moex.gov.tw (主站)、register.moex2.nat.gov.tw (新站)直接進行報名,登錄報名資料前請先下載應考須知詳細閱讀,登錄完成後務必下載報名表件及繳款單(或信用卡繳款紀錄),並於規定期限內以掛號郵寄「11602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之1號 考選部專技考試司第三科收」。

報名網址:http://register.moex.gov.tw/

考試地點:分別在臺北、臺中、臺南、高雄、花蓮及臺東6考區同時舉行。(詳細地點登載於寄發之入場證)

報考資格:
自中華民國102年1月1日起,中華民國國民具有下列資格之一者,得應本考試:
(一)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專科以上學校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專科以上學校社會工作相當科、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曾修習社會工作(福利)實習或實地工作,領有畢業證書。所稱社會工作相當科、系、組、所、學位學程係指開設之必修課程包括下列五領域各課程,每一學科至多採計三學分,合計15學科45學分以上,且經考選部審議通過並公告。
(二)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專科以上學校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專科以上學校社會工作相關科、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曾修習社會工作(福利)實習或實地工作,領有畢業證書,且其修習之課程符合前款規定之五領域課程,有證明文件。

社會 工作 師 是 什麼

【社會工作師】專技證照與公職應試資格、社會工作師工作及分發-嘉義學儒函授直營店

  • 活動時間:2022/05/18 00:00 至 長期開放
  • 活動標籤: #公職社會工作師   #社工所   #社會工作師   #社會工作   #社會行政   #社工系  
  • 活動摘要:

    社會工作師,指依社會工作專業知識與技術,協助個人、家庭、團體、社區,促進、發展或恢復其社會功能,謀求其福利的專業工作者。社會工作師以促進人民及社會福祉,協助人民滿足其基本人性需求,關注弱勢族群,實踐社會正義為使命。規劃個人專屬課程就在嘉義學儒05-3101528。

工作性質分發

依社會工作師法第二條規定:「本法所稱社會工作師,指依社會工作專業知識與技術,

協助個人、家庭、團體、社區,促進、發展或恢復其社會功能,謀求其福利的專業工作者。
社會工作師以促進人民及社會福祉,協助人民滿足其基本人性需求,關注弱勢族群,實踐社會正義為使命。」

我國已是民主福利國家,對於社會福利工作勢必更加看重,從民國86年社工師法通過至今,
每年都有舉辦社工師專技高考,以社工師證照制度,來確保社會服務專業品質,
像美國等先進國家都已實施社工專業制度,可見此制度已成為全球趨勢,
台灣至目前為止,具社工師執照者仍無法滿足現在相關單位的需求,
社福機構則面臨到社工師嚴重短缺的情況,有志於社會福利的考生,快點加入社工行列準沒錯。

社會工作師考試資格

 

等別
 
資格條件
社會工作師高考 1.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專科以上學校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專科以上學校社會工作科、系、組、所畢業,領有畢業證書。。

2.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專科以上學校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專科以上學校相當科、系、組、所畢業,領有畢業證書,曾修習社會工作(概論)或社會工作(福利)理論、人類行為(發展)與社會環境、
社會個案工作、社會團體工作、社區組織與(社區)發展或社區工作、社會(工作)研究方法或社會
及行為研究法或社會調查與研究、社會福利概論或社會福利通論、社會福利行政(與立法)
或社會工作管理、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社會工作(福利)實習或實地工作、
社會工作方法或臨床社會工作或醫療社會工作、高等社會工作或高等社會個案工作或
高等社會團體工作或高等社會社區工作或進階社會工作或進階社會個案工作或進階社會團體工作或
進階社會社區工作、社會工作督導、非營利組織(經營)管理或社會服務機構(行政)
管理或方案規劃與評估、社會政策分析或比較社會政策、家庭政策或家庭(福利)服務或家庭社會工作、社會福利(服務)或兒童福利(服務)或青少年福利(服務)或老人福利(服務)或
身心障礙者福利(服務)或婦女福利(服務)等學科至少七科,合計二十學分以上,
每學科至多採計三學分,其中須包括社會工作(福利)實習或實地工作,有證明文件。

3.中華民國九十年七月三十一日前,經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專科以上學校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專科以上學校社會政策與社會工作、青少年兒童福利、兒童福利、社會學、社會教育、社會福利、醫學社會學等科、系、組、所畢業,領有畢業證書。

4.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具有國內公立或立案之私立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大學或獨立學院以上非社會工作相關學系畢業,有國內社會工作實務經驗二年以上,
並領有中央主管機關審查合格之證明文件。

5.中華民國九十五年七月三十一日前,具有國內已設立十年以上之宗教大學或獨立學院之社會工作相關科系畢業,有國內社會工作實務經驗二年以上,並領有中央主管機關審查合格之證明文件。
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一月一日起,中華民國國民具有下列資格之一者,得應本考試:
一、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專科以上學校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專科以上學校社會工作相當科、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曾修習社會工作(福利)實習或實地工作,領有畢業證書。所稱社會工作相當科、系、組、所、學位學程係指開設之必修課程包括下列五領域各課程,每一學科至多採計三學分,
合計十五學科四十五學分以上,且經考選部審議通過並公告:

(一)社會工作概論領域課程二學科:包括
1.社會工作概論。
2.社會福利概論或社會工作倫理。

(二)社會工作直接服務方法領域課程三學科:包括
1.社會個案工作。
2.社會團體工作。
3.社區工作或社區組織與(社區)發展。

(三)人類行為與社會環境領域課程四學科:包括
1.人類行為與社會環境。
2.社會學。
3.心理學。
4.社會心理學。

(四)社會政策立法與行政管理領域課程四學科:包括
1.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
2.社會福利行政。
3.方案設計與評估。
4.社會工作管理或非營利組織管理。

(五)社會工作研究法領域課程二學科:包括
1.社會工作研究法或社會研究法。
2.社會統計。

二、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專科以上學校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專科以上學校社會工作相關科、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曾修習社會工作(福利)實習或實地工作,領有畢業證書,且其修習之課程符合前款規定之五領域課程,有證明文件。
前二項實習或實地工作認定標準由考選部另定之。
具有第一項各款資格之一者,限於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得應本考試。


 
 
 

成績計算考試科目社會工作師

社會工作師成績計算


等別
 
成績計算
社會工作師高考
1.社工師考試及格方式,採科別及格制。
2.應試科目總成績計算,以普通科目成績加專業科目成績合併計算。
(普通科目國文成績X 10%)+(專業科目成績總和/科目數X 所占百分比)。
3.應試科目任一科為0分或專業科目平均成績未滿50分者,均不及格。缺考科目,以0分計算。

 

社會工作師考試科目

社工師證照考與國考社會行政,考科雖然有些許差別,但可同時準備,一方面訓練自己答題演練的機會,
另一方面也許可以在取得證照同時,奪得福利待遇優渥的社會行政,
先考普考,接續社會工作師專技高考,年底時再考地特四等
,一年即可有3次國考+證照的應試機會!


等別
 
應試科目
社會工作師高考
◎1.國文(作文)
◎2.社會工作
◎3.人類行為與社會環境
◎4.社會工作直接服務
◎5.社會工作研究方法
◎6.社會工作管理
◎7.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

 

註:「※」採測驗試題、「◎」採申論式及測驗之混合式試題,其餘採申論題型。
 

社會工作師考試地點


項目
 
考試地點

社會工作師
 
分設臺北、臺中及高雄3考區舉辦。

 

社會工作福利實習

社會工作師考試社會工作(福利)實習或實地工作認定標準
(一)適用對象:自民國102年之後畢業者適用,且實習以課堂外實習為限。
(民國102年之前畢業者,應考人可出具登錄有實習成績之學校成績單。
若確曾修習實習惟成績單上無登錄,民國98年之前畢業者,應由學校出具註明實習成績之實習證明,
民國98年至102年之前畢業者,則應由學校出具註明實習成績及實習內容之實習證明。)

(二)實習項目應符合下列之一:


實習項目
 
學習內容
個案工作
1.建立關係技巧、訪視技巧與會談技巧演練。
2.社會暨心理評估與處置。
3.紀錄撰寫。
4.個案管理及資源運用。
5.社工倫理學習。

 
團體工作
1.團體工作規劃。
2.團體帶領。
3.團體評估及記錄。
4.社工倫理學習。

 
社區工作
1.社區分析—含人口、問題、需求、資源、社會指標等。
2.社區方案設計、執行與評估。
3.社區資源開發與運用。
4.社區組織與社會行動。
5.社工倫理學習。

 
行政管理
1.社會工作研究。
2.方案設計與評估。
3.資源開發與運用。
4.督導、訓練與評鑑。
5.社會政策與立法倡導。
6.社工倫理學習。

 

(三)實習次數與時數:應至少實習二次且合計400小時以上。

(四)實習機構資格條件:
實習機構應聘有專職社會工作師或具社工專業背景之專職社會工作相關人員乙名以上,且具備實習制度之下列各類組織:
1.公立社會福利、勞工、司法、衛生機關(構)。
2.經立案之民間社會福利、勞工、司法、衛生機關(構)。
3.經立案之團體(以章程中之宗旨或任務含社會工作、社會福利相關規定者為主)。
4.公立及私立各大專院校、中學、小學。
5.經中央主管機關評鑑合格之其他機構。

(五)實習督導資格條件:
社會工作師或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工師考試應試資格之社會工作相關人員專業背景,
且至少應有2年以上實務工作或教學經驗。

(六)督導學生人數條件:每位符合資格之機構實習督導,其督導之學生人數以4名為限。方案實習督導之人數以15名為限。

(七)經考選部審議通過之社會工作相當、科、系、組、所、學位學程,由考選部公告。
應考人畢業自未經公告之科、系、組、所、學位學程,需開具社會工作(福利)實習或實地工作證明書之證明。
開具證明之單位除由實習機構之實習督導及負責人簽章以證明實際實習內容及實習時數外,
不同機構實習,請分別開據證明。本證明書仍須由學校依申請人實際情形詳細查核填註,
如有不實,出證者皆應負法律責任。

投考組合分析社會工作師

專技高考社會工作師&普考、地特四等(社會行政)

考試類別

高普考

地方特考

專技高普考

等別

普考

四等

高考

考試類科

社會行政

社會行政

社會工作師

考試日期

每年7月

每年12月

每年8月

普通科目

◎1.國文(作文、公文、測驗)
※2.法學知識與英文(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國文(作文與測驗)

專業科目

※行政法概要

◎社會工作

◎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概要

◎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

◎社會工作概要

◎社會工作管理

社會研究法概要

◎社會工作直接服務

◎人類行為與社會環境

◎社會工作研究方法

【註】:「※」採測驗題型,「◎」採申論與測驗混合題型,其餘採非測驗題型。


專技高考社會工作師&社會福利三等(社會行政)

考試類別

社會福利特考

專技高普考

等別

三等

高考

考試類科

社會行政

社會工作師

考試日期

不定期

每年8月

普通科目

◎1.國文(作文、公文、測驗)
※2.法學知識與英文(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國文(作文與測驗)

專業科目

行政法

◎社會工作

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

◎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

社會工作與社會福利

◎社會工作管理

社會研究法

◎社會工作直接服務

◎人類行為與社會環境

◎社會工作研究方法

【註】:「※」採測驗題型,「◎」採申論與測驗混合題型,其餘採非測驗題型。


社工師工作性質:
(1)行為、社會關係、婚姻、社會適應等問題之社會暨心理評估與處置
(2)各相關社會福利法規所定之保護性服務
(3)對個人、家庭、團體、社區之預防性及支持性服務
(4)社會福利服務資源整合、運用、分配與轉介
(5)社會福利機構或方案之設計、評估、管理、研究發展與教育訓練
(6)人民社會福利權之維護
(7)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或會同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之業務

考取「社會工作師」的好處?

1.取得社會工作師證照者,僅需2年社會工作師事務所實務經驗,
經申請即可通過社會工作師執業的條件。
2.可選擇自行執業,或成為聯合社會工作師事務所的合夥人。
3.通過社會工作師考試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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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 工作 師 是 什麼

親臨門市距離

 
社會 工作 師 是 什麼
雲端看課 首次到貨時,當場與同學一起操作雲端教室,解說功能使用,並確認登入無誤。
教材核對 每次取件時,與同學當場核對教材明細,如有缺漏可立即聯繫客服。
規劃進度 教導同學如何規劃每月進度排課和上課筆記使用。
掌握學習  量身規劃專屬課表,每月取件時,可協助學習進度檢視。
輔考活動 修法講座、模擬考等資訊到班可即時了解與登記,避免忙碌錯過。
國考書籍 到班時也可翻閱新版題庫書籍,針對弱科的補強與加購。
社會 工作 師 是 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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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班 專業課程設計入門+正課+階段複習課+題庫班+總複習,循環學習。
加強班 不受上課據點距離影響,節省通勤時間,課程可快轉倒帶,反覆聽課到聽懂為止。
高分班 國考技巧→入門課→正規課→階段式複習課→題庫班課程→總複習→必勝營→二試(體測/口試)技巧&自傳講座。

高普考|初等考|佐級|地方特考|警察考試(一般)(內軌)|司法考試|國營事業|教師甄試(檢定)|教師資格考|外交特考|身心特考|民航特考|教保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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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動產經紀人|超級函授|金榜函授|高效函授|超級考試王

社工師在做什麼?

社會工作的關鍵目的是運用社會工作專業知能,從事社區成長活動、教育訓練與照顧服務、個人、家庭與團體等問題之社會暨心理評估與處置,兒童、少年、婦女、老人與身心障礙者之收容養護、保護服務與各項福利服務,更生人之保護輔導,對老人、遊民、精神病患提供心理、生理之醫療協助、就業支持服務,性侵害暨家庭暴力防治服務,兒童保育與早期 ...

社工可以考什麼證照?

社會工作師考試科目 社工證照考與國社會行政,科雖然有些許差別,但可同時準備,一方面訓練自己答題演練的機會,另一方面也許可以在取得證照同時,奪得福利待遇優渥的社會行政,先,接續社會工作師專技高考,年底時再考地特四等,一年即可有3次國+證照的應試機會!

如何取得社工師資格?

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一月一日起,中華民國國民具有下列 資格之一者,得應本考試: 1.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專科以上學校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 專科以上學校社會工作相當科、系、組、所、學位學程畢 業,曾修習社會工作(福利)實習或實地工作,領有畢業證 書者。

怎麼成為社工師?

倡議〈社會工作師法〉之初衷 其實,社會工作考試有一定嚴謹程度的規劃,其應考資格明訂,畢業於社工系與相關學系(社會學系、社會福利系)者需修習總計共45學分以上之若干課程以及社會工作實習課程(或實地工作),才能報考。 同時,社工師考試也並不好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