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現行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被繼承人遺產總額為3 000萬只遺有配偶及成年子女1名則該遺產之淨額應為____元

依現行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被繼承人遺產總額為3 000萬只遺有配偶及成年子女1名則該遺產之淨額應為____元

1F

葉子雨 小一上 (2020/07/18)

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7條第1項、第17條之11項規定,下列各款,應自遺產總額中扣除,免徵遺產稅:

  1. 被繼承人遺有配偶者,自遺產總額中扣除493萬元。

  2. 繼承人為直系血親卑親屬者,每人得自遺產總額中扣除50萬元。其有未滿20歲者,並得按其年齡距屆滿20歲之年數,每年加扣50萬元。但親等近者拋棄繼承由次親等卑親屬繼承者,扣除之數額以拋棄繼承前原得扣除之數額為限。

    所以是493+50=543萬元。

檢舉

2F

Yieping Wu 高一上 (2022/02/13)

樓上有誤導喔,現行稅法的子女扣除額是50萬,你說的第17條稅法在子女扣除額是40萬、而不是50萬喔!

檢舉

依現行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被繼承人遺產總額為3 000萬只遺有配偶及成年子女1名則該遺產之淨額應為____元

3F

豆 小一上 (2022/07/26)

依財政部110年11月24日台財稅字第11004670210號公告
1、配偶扣除額:493萬元。
2、直系血親卑親屬扣除額:每人50萬元。其有未成年者,並得按其
年齡距屆滿成年之年數,每年加扣50萬元。
493+50=54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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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各款,應自遺產總額中扣除,免徵遺產稅:

一、被繼承人遺有配偶者,自遺產總額中扣除四百萬元。

二、繼承人為直系血親卑親屬者,每人得自遺產總額中扣除四十萬元。其有未成年者,並得按其年齡距屆滿成年之年數,每年加扣四十萬元。但親等近者拋棄繼承由次親等卑親屬繼承者,扣除之數額以拋棄繼承前原得扣除之數額為限。

三、被繼承人遺有父母者,每人得自遺產總額中扣除一百萬元。

四、前三款所定之人如為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之重度以上身心障礙者,或精神衛生法規定之嚴重病人,每人得再加扣五百萬元。

五、被繼承人遺有受其扶養之兄弟姊妹、祖父母者,每人得自遺產總額中扣除四十萬元;其兄弟姊妹中有未成年者,並得按其年齡距屆滿成年之年數,每年加扣四十萬元。

六、遺產中作農業使用之農業用地及其地上農作物,由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承受者,扣除其土地及地上農作物價值之全數。承受人自承受之日起五年內,未將該土地繼續作農業使用且未在有關機關所令期限內恢復作農業使用,或雖在有關機關所令期限內已恢復作農業使用而再有未作農業使用情事者,應追繳應納稅賦。但如因該承受人死亡、該承受土地被徵收或依法變更為非農業用地者,不在此限。

七、被繼承人死亡前六年至九年內,繼承之財產已納遺產稅者,按年遞減扣除百分之八十、百分之六十、百分之四十及百分之二十。

八、被繼承人死亡前,依法應納之各項稅捐、罰鍰及罰金。

九、被繼承人死亡前,未償之債務,具有確實之證明者。

十、被繼承人之喪葬費用,以一百萬元計算。

十一、執行遺囑及管理遺產之直接必要費用。

被繼承人如為經常居住中華民國境外之中華民國國民,或非中華民國國民者,不適用前項第一款至第七款之規定;前項第八款至第十一款規定之扣除,以在中華民國境內發生者為限;繼承人中拋棄繼承權者,不適用前項第一款至第五款規定之扣除。

標題:

人身保險稅法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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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現行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被繼承人遺產總額為3 000萬只遺有配偶及成年子女1名則該遺產之淨額應為____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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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現行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被繼承人遺產總額為3000萬,只遺有 配偶及成年子女一名,則該遺產之淨額應為? 答案是:1620萬 為什麼阿?我想不透...

最佳解答:

按照答案推論,其免稅額與扣除額都是以繼承發生日(死亡日)在 98 年 1 月 22 日以前計算的。 課稅遺產淨額 = 遺產總額 - 免稅額 - 扣除額 。 遺產總額3,000萬 減免稅額779萬 減配偶扣除額445萬 減直系血親卑親屬扣除額45萬 減喪葬費扣除額111萬 =遺產淨額1,620萬

其他解答:8081B933AEEFE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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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領亡妻錢辦喪事 父挨兒告判刑定讞

屏東地院法官雖理解林男提款的目的 : ,是為了支付亡妻醫療及喪葬費,但他的行為未經其他有遺產繼承權的親人同意,且已損 : 害郵局管理儲戶儲金正確性,依此判刑2月、得易科罰金定讞。 : : 法界人士說,林男的財產若比妻子少,可依民法規定主張「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 : 林妻扣除平均分配後所剩遺產,由林男及2名子女均分。 : : 林男財產若高過妻子,可直接主張均分遺產。

[新聞] 領亡妻錢辦喪事 父挨兒告判刑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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