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1條3項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吊銷其駕駛執照:

一、利用汽車犯罪,經判決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

二、抗拒執行交通勤務之警察或依法令執行交通稽查人員之稽查或有第六十條第一項之情形,因而引起傷害或死亡。

三、撞傷正在執行勤務中之警察或依法令執行指揮交通及交通稽查任務人員。

四、違反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三十三條之管制規則,因而肇事致人死亡。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有前項第二款、第三款情形之一者,並處新臺幣九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及施以道路交通安全講習;汽車駕駛人於五年內違反前項第二款、第三款規定二次以上者,並處新臺幣十五萬元罰鍰及施以道路交通安全講習。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違反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三十三條之管制規則,因而肇事致人受傷者,記違規點數三點;致人重傷者,吊扣其駕駛執照三個月至六個月。

第一項第一款情形,在判決確定前,得視情形暫扣其駕駛執照,禁止其駕駛。

檢視現行法規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 民國 99 年 05 月 05 日 非現行法規
檢視現行法條 第 61 條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吊銷其駕駛執照:
一、利用汽車犯罪,經判決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
二、抗拒執行交通勤務之警察或依法令執行交通稽查人員之稽查,因而引
    起傷害或死亡。
三、撞傷正執行交通勤務中之警察。
四、違反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三十三條之管制規則,因而肇事致人死亡
    。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有前項第二款、第三款情形之一者,並處新臺幣三
萬元以上六萬元以下罰鍰。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違反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三十三條之管制規則,
因而肇事致人受傷者,記違規點數三點;致人重傷者,吊扣其駕駛執照三
個月至六個月。
第一項第一款情形,在判決確定前,得視情形暫扣其駕駛執照,禁止其駕
駛。

第六十一條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吊銷其駕駛執照:
一、利用汽車犯罪,經判決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
二、抗拒執行交通勤務之警察或依法令執行交通稽查人員之稽查或有第六
    十條第一項之情形,因而引起傷害或死亡。
三、撞傷正在執行勤務中之警察或依法令執行指揮交通及交通稽查任務人
    員。
四、違反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三十三條之管制規則,因而肇事致人死亡
    。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有前項第二款、第三款情形之一者,並處新臺幣九
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及施以道路交通安全講習;汽車駕駛人於五年
內違反前項第二款、第三款規定二次以上者,並處新臺幣十五萬元罰鍰及
施以道路交通安全講習。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違反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三十三條之管制規則,
因而肇事致人受傷者,記違規點數三點;致人重傷者,吊扣其駕駛執照三
個月至六個月。
第一項第一款情形,在判決確定前,得視情形暫扣其駕駛執照,禁止其駕
駛。

第六十三條

汽車駕駛人有下列各款所列條款之一者,除依原條款處罰鍰外,並予記點
:
一、有第三十三條第一項、第二項、第三十八條第一項、第四十條、第四
    十五條、第四十七條第一款至第三款、第四十八條、第四十九條或第
    六十條第二項第一款、第二款情形之一者,各記違規點數一點。
二、有第二十九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四款、第二十九條之二第一項、第二
    項、第四項、第三十條第一項第一款、第二款情形之一者,各記違規
    點數二點。
三、有第四十三條、第五十三條或第五十三條之一情形之一者,各記違規
    點數三點。
依前項各條款,已受吊扣或吊銷駕駛執照處分者,不予記點。
汽車駕駛人在六個月內,違規記點共達六點以上者,吊扣駕駛執照一個月
;一年內經吊扣駕駛執照二次,再違反第一項各款所列條款之一者,吊銷
其駕駛執照。

第六十八條

汽車駕駛人,因違反本條例及道路交通安全規則之規定,受吊銷駕駛執照
處分時,吊銷其執有各級車類之駕駛執照。
領有汽車駕駛執照之汽車駕駛人,除駕駛聯結車、大客車、大貨車外之非
其駕駛執照種類之車輛,違反本條例及道路交通安全規則之規定,應受吊
扣駕駛執照情形時,無因而肇事致人受傷或重傷者,記違規點數五點。但
一年內違規點數共達六點以上或再次應受吊扣駕駛執照情形者,併依原違
反本條例應受吊扣駕駛執照處分規定,吊扣其駕駛執照。

【燒倉房的怪癖】

前陣子看了之前的一部韓國電影《燃燒烈愛》,後來在找相關討論時,才發現是由村上春樹的短篇小說〈燒倉房〉改編。

以村上的風格來說,這部短篇小說的隱喻算是比較明顯的。雖然最後還是留下懸念,但讀者大都能猜到,故事的最後可能是發生了什麼事。

所以發生了什麼呢?來看看這部〈燒倉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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燒倉房 / 村上春樹

三年前,我和她在一個熟人的婚禮上相遇,要好起來。年紀我和她幾乎相差一輪,她20,我31。但這不算什麼大問題。當時我傷腦筋的事除此之外多的是。老實說,也沒工夫一一考慮什麼年齡之類。她一開始就壓根兒沒把年齡放在心上。我已結婚,這也不在話下。什麼年齡、家庭、收入,在她看來,都和腳的尺寸聲音的高低指甲的形狀一樣,純屬先天產物。總之,不是考慮便能有對策那種性質的東西。

她一邊跟一位有名的某某老師學默劇,一邊為了生計當廣告模特。不過,因她嫌麻煩,時常把代理人交待的工作一推了之,所以收入實在微乎其微。不足部分似乎主要靠幾個男人好意接濟。當然具體情況我不清楚,只是根據她的語氣猜想大概如此。

話雖這麼說,可我並非暗示她為錢而同男人睡覺什麼的。偶爾或許有類似情況。即使真有,也不是本質性問題。本質上恐怕單純得多。也正是這種無遮無掩不拘一格的單純吸引了某一類型的人。在她的單純面前,他們不由想把自己心中盤根錯節的感情投放到她身上去。解釋固然解釋不好,總之我想是這麼回事。依她的說法,她是在這種單純的支撐下生活的。

當然,如此效用不可能永遠持續下去。這同「剝橘皮」是同一道理。
就講一下「剝橘皮」好了。

最初認識她時,她告訴我她在學默劇。

我「哦」了一聲,沒怎麼吃驚。最近的女孩都在搞什麼名堂。而且看上去她也不像是一心一意磨練自己才能的那種類型。

而後她開始「剝橘皮」。如字面所示,「剝橘皮」就是剝橘子的皮。她左邊有個小山般滿滿裝著橘子的玻璃盆,右邊應該裝橘皮的盆—這是假設,其實什麼也沒有。她拿起一個想像中的橘子,慢慢剝皮,一瓣一瓣放入口中把渣吐出。吃罷一個,把渣歸攏一起用橘皮包好放入右邊的盆。如此反復不止。用語言說來,自然算不了什麼事。然而實際在眼前看十分、二十分鐘—我和她在酒吧高臺前閒聊時間裡她一直邊說邊幾乎下意識地如此「剝橘皮」—我漸漸覺得現實感被從自己周圍吮吸掉。這實在是一種莫名其妙的心情。過去艾科曼在被送上以色列法庭時,有人建議最合適的刑法是將其關進密封室後一點點將空氣抽去。究竟遭遇怎樣的死法,詳情我不清楚,只是驀然記起這麼回事。

「你好像滿有才能嘛。」我說。
「哎喲,這還不簡單,哪裡談得上才能!總之不是以為這裡有橘子,而只要忘掉這裡沒橘子就行了嘛,非常簡單。」
「簡直是說禪。」
我因此中意了她。

我和她也不是常常見面。一般每月一回,頂多兩回。我打電話給她,約她出去玩。我們一起吃飯,或去酒吧喝酒,很起勁地說話。我聽她說,她聽我說。儘管兩人之間幾乎不存在共同話題,但這無所謂。可以說,我們已經算是朋友了。吃喝錢當然全由我付。有時她也打電話給我,基本是她沒錢餓肚子的時候。那時候她的確吃很多,多得叫人難以置信。

和她一起,我得以徹底放鬆下來。什麼不情願幹的工作啦,什麼弄不出頭緒的雞毛蒜皮小事啦,什麼莫名其妙之人的莫名其妙的思想啦,得以統統忘卻腦後。她像是有這麼一種本事。她所說的話沒有什麼正正經經的含義,有時我甚至只是哼哈作答而幾乎沒聽。而每當側耳傾聽,便仿佛在望遠方的流雲,有一股悠悠然的溫馨。

我有跟她說了不少。從私人事情到泛泛之論,都可以暢所欲言。或者她也可能同我一樣半聽不聽而僅僅隨口符合。果真如此我也不在乎。我希求的是某種心緒,至少不是理解和同情。

兩年前的春天她父親心臟病死了,一筆稍微湊整的現金歸她所有。至少據她說來是這樣。她說想用這筆錢去北非一段時間。何苦去北非我不清楚,正好我認識一個在阿爾及利亞駐京使館工作的女孩,遂介紹給她。於是她去了阿爾及利亞。也是因勢之所趨,我到機場送她。她只拎一個塞有替換衣服的寒傖的波士頓旅行包。外表看去,覺得她與其說去北非,不如說是回北非。

「真的返回日本?」我開玩笑問道。
「當然返回呀!」她說。

三個月後她返回日本。比走時還瘦了三公斤,曬得黑漆漆的,並領回一個新戀人,說兩人是在阿爾及利亞一家餐館相識的。阿爾及利亞日本人不多,兩人很快親密起來,不久成了戀人。據我所知,此人對她是第一個較為正規的戀人。

他二十七八歲,高個子,衣著得體,說話斯斯文文。表情雖不夠豐富,但長相基本算是漂亮那類,給人的感覺也不壞。手大,指很長。

所以瞭解這麼詳細,是因為我去機場接兩人來著。突然有電報從貝魯特打來,上面只有日期和飛機航班。意思像是要我接機。飛機一落地—其實由於天氣不好飛機誤點四小時之久,我在咖啡屋看了四本週刊—兩人便從艙門挽手走出,儼然一對和和美美的小夫妻。她將男方介紹給我。我們幾乎條件反射地握手。一如在外國長期生活之人,他握得很有力。之後我們走進餐館。她說她橫豎得吃蓋澆飯,我和他喝啤酒。

他說他在搞貿易。什麼貿易卻沒說。至於是不大喜歡談自己的工作,還是怕談七來只能使我無聊故而客氣不談,情由我不得而知。不過老實說,對於貿易我也不是很想聽,就沒特意打聽。由於沒什麼好談的,他講起貝魯特治安情況和突尼斯的上水道。看來他對北非到中東的局勢相當熟悉。

吃罷蓋澆飯,她大大打個哈欠,說困了,樣子簡直像當場就能睡著似的。忘說了,她的毛病就是不管什麼場所都困。她提出用計程車送我回家,我說電車快自己坐電車回去。搞不清自己是為什麼特意來的機場。

「能見到你真高興。」他懷有歉意似的對我說。
「幸會幸會。」我也回道。

其後同他見了幾次。每當我在哪裡同她邂逅,旁邊肯定有他。我和她約會,他甚至開車把她送到約會地點。他開一輛通體閃光的銀色德國賽車。對車我幾乎一無所知,具體無法介紹,只覺得很像費裡尼黑白電影中的車,不是普通工薪人員所能擁有的。

「肯定錢多得不得了。」一次我試探她。
「是的。」她不大感興趣似的說,「肯定是的,或許。」
「搞貿易能賺那麼多?」
「搞貿易?」
「他那麼說的,說是搞貿易工作。」
「那麼就是那樣的吧。不過……我可不太清楚的。因為看上去他也不像怎麼做事的樣子,總是見人,打電話。」

這簡直成了菲茨傑拉德的《了不起的蓋茨比》,我想。做什麼不知意,反正就是有錢,謎一樣的小夥子。

十月間一個周日下午,她打來電話。妻一清早就去親戚家了,只我自己在家。那是個天氣晴好的愜意的周日,我邊望院子裡樟樹邊吃蘋果。僅那一天我就吃了七個蘋果。我不時有這種情況,想吃蘋果想得發瘋。也許是一種什麼預兆。

「就在離你家不遠的地方,兩個人馬上去你那裡玩好麼?」她說。
「兩個人?」我反問。
「我和他呀。」
「可以,當然可以。」我回答。
「那好,30分鐘後到。」言畢,她掛斷電話。

我在沙發上發了一會呆,去浴室沖淋浴刮鬍子。等身體風乾時間摳了摳耳朵。也思忖是不是該理一下房間,終於還是作罷。因為統統理好妥當時間不夠用,而若不能統統理好妥當就莫如乾脆不動為好。房間裡,書籍雜誌信件唱片鉛筆毛衣到處扔得亂七八糟,但並不覺得怎麼不乾淨。剛結束一件工作,沒心思做什麼。我坐在沙發上,又看著樟樹吃個蘋果。

兩點多時兩人來了。房間傳來賽車刹車聲。出門一看,見那輛有印象的銀色賽車停在路上。她從車窗探出臉招手。我把車領到後院停車位那裡。

「來了。」她笑吟吟地說。她穿一件薄得足已窺清楚乳峰形狀的短衫,下面一條橄欖綠超短裙。

他穿一件藏青色輕便西服,覺得與以前見面時印象多少有所不同—至少是因為他長出兩天左右的鬍鬚。雖說沒刮鬍鬚,但在他全然沒有邋遢感,不過陰翳約略變濃一點罷了。下了車,他馬上摘下太陽鏡,塞進胸袋。

「您正休息突然打擾,實在抱歉。」他說。「哪裡,無所謂。每天都算休息,再說正一個人閑得無聊呢。」我應道。
「飯食帶來了。」說著,他從車座後面拿出一個大白紙袋。
「飯食?」
「也沒什麼東西。只是覺得星期天突然來訪,還是帶點吃的合適。」他說。
「那太謝謝了。從早上起就光吃蘋果了。」

進了門,我們把食物攤在桌子上。東西相當可觀:烤牛肉三明治、沙拉、熏鮭魚、藍漿果冰淇淋,而且量也足夠。她把東西移往盤子時間裡,我從冰箱取出白葡萄酒拔出軟塞。儼然小型宴會。

「好了,好吧,肚子餓壞了。」以久饑腸轆轆的她說。

我們嚼三明治,吃沙拉,抓熏鮭魚。葡萄酒喝光後,又從冰箱拿啤酒來喝。我家冰箱惟獨啤酒總是塞得滿滿的。一個朋友開一家小公司,應酬用的啤酒券剩下來就低價格分給我。

他怎麼喝臉都毫不改色。我也算是相當能喝啤酒的。她也陪著喝了幾瓶。結果不到一個小時空啤酒罐就成排成行擺滿桌面。喝得相當可以。她從唱片架上挑出幾張,放在自動轉換唱片的唱機上。邁爾斯·迪巴思的《空氣精靈》傳到耳畔。

「自動轉換唱片的唱機—你還真有近來少見的東西。」他說。

我解釋說自己是自動轉換唱機迷。告訴他物色好的這類唱機相當不易。他彬彬有禮儀地聽著,邊聽邊附和。

談了一會唱機後,他沉默片刻。然後說:「有煙草葉,不吸點兒?」

我有點猶豫。因為一個月前我剛戒煙,正是微妙時期,我不清楚這時吸大麻葉對戒煙有怎樣的作用。但終歸還是決定吸了。他從紙袋底部掏出包在錫紙裡的黑煙葉,放在捲煙紙上迅速卷起,邊角那兒用舌頭舔了舔。隨即用打火機點燃,深深吸幾口確認火著好後轉給我。大麻葉品質實在是好。好半天我們一聲不響,一人一口輪流吸著。邁爾斯·迪巴思終了,換上約翰·施特勞斯的圓舞曲集。搭配莫名其妙,不過不壞。

吸罷一支,她說困了。原本睡眠不足,又喝了三瓶啤酒吸了大麻的緣故,她確實說困就困。我把她領上二樓,讓她在床上躺下。她說想借T恤。我把T恤遞給她。她三兩下脫去衣服只剩內衣,從頭頂一下子套進T恤躺下。我問冷不冷時,她已經噝噝睡了過去。我搖頭下樓。

客廳裡她的戀人已卷好第二支大麻。小子真是厲害。說起來我也很想鑽到她旁邊猛猛睡上一覺。卻又不能。我們吸第二支大麻。約翰·施特勞斯的圓舞曲仍在繼續。不知為何,我竟想起小學文藝匯演上演的劇來。我演得是手套店裡的老伯,小狐狸來店找老伯買手套。但小狐狸帶來的錢不夠。

「那可不夠買手套噢。」我說。角色有店不地道。
「可我媽媽冷得不得了,都紅紅的凍裂了。求求您了。」小狐狸說。
「不成,不行啊。攢夠錢再來。那樣……」
「……時常燒倉房。」他說。
「失禮?」我正有點心不在焉,恍惚自己聽錯了。
「時常燒倉房。」他重複道。

我看著他。他用指尖摩挲打火機花紋,爾後將大麻狠狠吸入肺裡憋10秒鐘,再徐徐吐出。煙圈宛如actoplasm(心靈科學上假設由靈媒釋放出的一種物質)從他口這飄散出來。他把大麻轉遞給我。

「東西很不錯吧?」他問。
我點頭。
「從印度帶來的,只選特別好的。吸這玩藝兒,會莫名其妙想起好些事來。而且都是光和氣味方面的。記憶的質……」說到這裡,他悠悠停了一會,尋找確切字眼似的輕打幾個響指。「好像整個變了。你不這麼認為?」
「那麼認為。」我說。我也恰好想起文藝匯演時舞臺的嘈雜和做背景用的厚紙板上塗的顏料味兒。
「想聽你講講倉房。」我說。

他看我一眼。臉上依然是沒有堪稱表情的表情。
「講可以麼?」他問。
「當然。」
「其實很簡單。澆上汽油,扔上擦燃的火柴,看它忽地起火—這就完事了。燒完15分鐘都花不上。」
「那麼,」我銜住煙在口,竟找不出下一個詞來。「幹嗎燒倉房呢?」
「反常?」
「不明白。你燒倉房,我不燒倉房。可以說這裡有顯而易見的差別。作為我,較之是否反常,更想弄清這差別是怎麼個東西。再說,倉房是你先說出口的。」
「是啊,」他說,「的確如你所說。對了,可有拉比·沙卡爾的唱片?」
沒有,我說。

他愣怔了一會。其意識仿佛拉不斷扯不開的橡膠泥。抑或拉不斷扯不開是我的意識也未可知。

「大約兩個月燒一處倉房。」他說,繼而打個響指,「我覺得這個進度最合適不過。當然我指的是對我來說。」
我不置可否地點下頭。進度?
「燒自家倉房不成?」我問。
他以費解的眼神看我的臉。「我何苦非燒自家倉房不可呢?你為什麼以為我會有幾處倉房?」
「那麼就是說,」我說,「是燒別人的倉房嘍?」
「是的,」他應道,「當然是的,別人的倉房。所以一句話,這是犯罪行為。如你我在這裡吸大門,同屬犯罪行為。」
我臂肘拄在椅子扶手上不做聲。

「就是說,我是擅自放火燒所以的別人的倉房。當然選擇不至於發展成嚴重火災 來燒。畢竟我並非存心捅出一場火災。作為我,僅僅是想燒倉房。」
我點下頭,碾死吸短的大麻。「可一旦給逮住就是問題喲。到底是放火,弄不好可能吃刑罰的。」

「哪裡逮得住!」他很自若地說,「潑上汽油,擦燃火柴,轉身就跑,從遠處用望遠鏡慢慢欣賞。根本逮不住。何況燒的不過是小得不成樣子的倉房,員警沒那麼輕易出動。」

其言或許不差,我想。再說,任何人都不至於想道如此衣冠楚楚的開外國車的小夥子會到處燒人家倉房。

「這事她可知道?」我指著二樓問。
「一無所知。說實話,這事除你,沒對任何人講過。畢竟不是可以對誰都講的那類事。」
「為什麼講給我聽呢?」

他筆直伸出左手指,蹭了蹭自己的臉頰,發出長鬍鬚沙沙作響那種乾澀的聲音,如小蟲子爬在繃得緊緊的薄紙上。「你是寫小說的,可能對人的行動模式之類懷有興趣,我想。並且猜想小說家那種人在對某一事物做出判斷之前能夠先原封不動地加以賞玩。如果賞玩措辭不合適,說全盤接受也未嘗不可。所以講給了你。也很想講的,作為我。」
我點頭。但坦率地說,我還真不曉得如何算是全盤接受。

「這麼說也許奇怪,」他在我面前攤開雙手,又慢慢合在一起,「我覺得世上好像有很多很多倉房,都在等我點火去燒。海邊孤零零的倉房,田地中間的倉房……反正各種各樣的倉房。只消15分鐘就燒得一乾二淨,簡直像壓根兒不存在那玩藝兒。誰都不傷心。只是—消失而已,忽地。」
「但倉房是不是已沒用,該由你判斷吧?」
「我不做什麼判斷。那東西等人去燒,我只是接受下來罷了。明白?僅僅是接受那裡存在的東西。和下雨一樣。下雨,河水上漲,有什麼被沖跑—雨難道做什麼判斷?跟你說,我並非專門想幹有違道德的事。我也還是擁護道德規範的。那對人的存在乃是誒廠重要的力量。沒有道德規範,人就無法存在。而我覺得所謂道德規範,恐怕指的是同時存在的一種均衡。」

「同時存在?」
「就是說,我在這裡,又在這裡。我在東京,同時又在突尼斯。予以譴責的是我,加以寬恕的是我。打比方就是這樣,就是有這麼一種均衡。如果沒有這種均衡,我想我們就會散架,徹底七零八落。正因為有它,我們的同時存在才成為可能。」
「那就是說,你燒倉房屬於符合道德規範的行為。不過,道德規範最好還是忘掉。在這裡它不是本質性的。我想說的是:世界上有許許多多那樣的倉房。我有我的倉房,你有你的倉房,不騙你。世界上大致所以地方我都去了,所以事都經歷了。好幾次差點兒沒命。非我自吹自擂。不過算了,不說了。平時我不怎麼開口,可一喝酒就喋喋不休。」

我們像要要驅暑降溫似的,就那樣一動不動沉默良久。我不知說什麼好。感覺上就好像坐在列車上觀望窗外連連出現又連連消失的奇妙風景。身體鬆弛,把握不准細部動作。但可以作為觀念真切感覺出我身體的存在。的確未嘗不可以稱之為同時存在。一個我在思考,一個我在凝視思考的我。時間極為精確地燒錄著多重節奏。

「喝啤酒?」稍頃,我問。
「謝謝,那就不客氣了?」

我從廚房拿來四罐啤酒,卡門貝乾酪也一起拿來。我們各喝兩罐啤酒,吃著乾酪。

「上次燒倉房是什麼時候?」我試著問。
「是啊,」他輕輕握著空啤酒罐略一沉吟,「夏天,八月末。」
「下次什麼時候燒呢?」
「不知道,又不是排了日程表往日曆上做記號等著。心血來潮就去燒。」
「可並不是想燒的時候就正好有合適的倉房吧?」
「那當然。」他沉靜地說,「所以,要事先選好適合燒的才行。」
「做庫存記錄嘍?」
「是那麼回事。」
「再問一點好麼?」
「請。」
「下次燒的倉房已經定了?」
他眉間聚起皺紋,然後「噝」一聲從鼻孔深吸口氣。「是啊,已經定了。」

我再沒說什麼,一小口一小口啜著剩下的啤酒。
「那倉房好得很,好久沒碰上這麼值得燒的倉房了。其實今天也是來做事先調查的。」
「那就是說離這兒不遠嘍?」
「就在附近。」他說。
於是倉房談道此為止。

五點,他叫起戀人,就突然來訪表示歉意。雖然啤酒喝得相當夠量,臉色卻絲毫沒變。他從後院開出賽車。

「倉房的事當心點!」分手時我說。
「是啊。」他說,「反正就這附近。」
「倉房?什麼倉房?」她問。
「男人間的話。」他說。
「得得。」她道。
隨即兩人消失。

我返回客廳,倒在沙發上。茶几上所以東西都零亂不堪。我拾起掉第的雙排扣風衣,蒙在頭上沉沉睡了過去。

醒來時房間一片漆黑。七點。

藍幽幽的夜色和大麻嗆人的煙味壅蔽著房間。夜色黑得很不均勻,不均勻得出奇。我倒在沙發上不動,試圖接著回想文藝匯演時那場戲,卻已記不真切。小狐狸莫非把手套弄到手了?

我從沙發起身,開窗調換房間空氣。之後去廚房煮咖啡喝了。

翌日我去書店買一本我所在街區的地圖回來。兩萬分之一的白色地圖,連小胡同都標在上面。我手拿地圖在我家周圍一帶繞來轉去,用鉛筆往有倉庫的位置打X。三天走了方圓四公里,無一遺漏。我家位於郊區,四周還有很多農舍,所以倉房也不在少數:一共16處。

他要燒的倉房必是其中一處。根據他說「就在附近」時的語氣,我堅信不至於離我家遠出多少。

我對16處倉房的現狀一一仔細查看一遍。首先把離住宅太近或緊挨塑膠棚的除外。其次把裡邊堆放農具以至農藥等物尚可充分利用的也去掉。因我想他決不想燒什麼農具農藥。

結果只剩五處,五處該燒的倉房,或者是說五處燒也無妨的倉房—15分鐘即可燒垮也無人為之遺憾的倉房。至於他要燒其中哪一處我則難以確定。因為再往下只是喜好問題。但作為我仍想知道五處之中他選何處。

我攤開地圖,留下五處倉房,其餘把X號擦掉。準備好直角規、曲線規和分線規,出門圍五處倉房轉一圈,設定折身回家的最短路線。道路爬坡沿河,曲曲彎彎,因此這項作業頗費工夫。最後測定路線距離為7.2公里。反復測量了幾次,可以說幾乎沒有誤差。

翌晨六時,我穿上運動服,登上輕便鞋,沿此路線跑去。反正每天早晨都跑6公里,增加1公里也沒什麼痛苦。風景不壞。雖說途中有兩個鐵路道口,但很少停下等車。

出門首先繞著附近的大學運動場兜了一圈,接著沿河邊沒人走動的土路跑3公里。中途遇第一處倉房。然後穿過樹林,爬徐緩的坡路。又遇一處倉房。稍往前有一座賽馬用的馬廄。馬看見火也許多少會嘶鬧。但如此而已,別無實際損害。

第三處倉房和第四處倉房酷似又老又醜的雙胞胎,相距也不過200米。哪個都那麼陳舊那麼髒汙,甚至叫人覺得要燒索性一起燒掉算了。

最後一處倉房在鐵道口旁邊,位於6公里處。已完全被棄置不管。朝鐵路那邊釘已塊百事可樂鐵皮招牌。建築物—我不知能否稱其為建築物—幾乎已開始解體。的確如他所說,看上去果真像在靜等誰來點上一把火。

我在最後一處倉房前稍站一會,做幾次深呼吸,之後穿過鐵道口回家。跑步所需時間為31分30秒。跑完沖淋浴吃早餐。吃完歪在沙發聽一張唱片,聽完開始工作。

一個月時間裡每天早上我都跑這同一路線。然後倉房沒燒。

我不時掠過一念:他會不會叫我燒倉房呢?就是說,他往我腦袋裡輸入燒倉房這一圖像,之後像往自行車打氣一樣使之迅速膨脹。不錯,有時我的確心想,與其靜等他燒,莫如自己擦火柴燒乾淨來得痛快。畢竟只是個破破爛爛的小倉房。

但這恐怕還是我想過頭了。作為實際問題,我並沒有燒什麼倉房。無論我腦袋裡火燒倉房圖像如何擴張,我都不是實際給倉房放火那一類型的人。燒倉房的不是我,是他。也可能他換了該燒的倉房。或者過於繁忙而找不出燒倉房時間亦未可知。她那邊也杳無音信。

十二月來臨,秋天完結,早晨的空氣開始砭人肌膚了。倉房依然故我。白色的霜落在倉房頂上。冬季的鳥們在冰冷的樹林裡啪啦啪啦傳出很大的振翅聲。世界照舊運轉不休。

再次見到他,已是去年的十二月中旬了,耶誕節前夕。到處都在放聖誕讚歌。我上街給各種各樣的人買各種各樣的聖誕禮物。在乃木阪一帶走時,發現了他的車。無疑是他那輛銀色賽車。品川編號,左車頭燈旁邊有道輕傷。車停在一家咖啡館停車場內。當然車沒以前見過那麼神氣活現閃閃發光。也許我神經過敏,銀色看上去多少有些黯然。不過很可能是我的錯覺。我有一種把自己記憶篡改得于子有利的傾向。我果斷走入咖啡館。

咖啡館裡黑麻麻的,一股濃郁的咖啡味兒。幾乎停不到人語,巴羅克音樂靜靜流淌。我很快找到了他。他一個人靠窗邊坐著喝牛奶咖啡。儘管房間熱得足以使眼鏡完全變白,但他仍穿開司米斜紋呢大衣,圍巾也沒解下。

我略一遲疑,決定還是打招呼。但沒有說在外面發現他的車—無論如何我是偶然進入這家咖啡館,偶然見到他的。

「坐坐可以?」我問。
「當然。請。」他說。

隨後我們不鹹不淡聊起閒話。聊不起來。原本就沒什麼共同話題,加之他好像在考慮別但是們。雖說如此,又不像對我和他同坐覺得不便。他提起突尼斯的港口,講在那裡如何捉蝦。不是出於應酬地講,講得滿認真。然而話如此細涓滲入沙地倏然中止,再無下文。

他揚手叫來男侍,要了第二杯奶油咖啡。
「對了,倉房的事怎麼樣了?」我一咬牙問道。

他唇角泌出一絲笑意,「啊,你倒還記得,」說著,他從衣袋掏出手帕,擦下嘴角又裝回去,「當然燒了,燒得一乾二淨,一如講定的那樣。」

「就在我家附近?」
「是的,真就在附近。」
「什麼時候?」
「上次去你家大約10天後。」

我告訴他自己把倉房位置標進地圖,每天都在那前面轉圈跑步。「所以不可能看漏。」我說。
「真夠周密的。」他一副開心的樣子,「周密,合乎邏輯,但肯定看漏了。那種情況是一定。由於過於切近而疏忽看漏。」
「不大明白。」
他重新打好領帶,覷了眼表。「太近了。」他說,「可我這就得走了。這個下次再慢慢談好麼?對不起,叫人等著呢。」
我沒理由勸阻他。他站起身,把煙和打火機放進衣袋。

「對了,那以後可見她了?」他問。
「沒有,沒見。你呢?」
「也沒見。聯繫不上。宿舍房間沒有,電話打不通,默劇班她也一直沒去。」
「說不定一忽兒去了哪裡,以前有過幾次的。」

他雙手插衣袋站著,定定注視桌面。「身無分文,又一個半月之久!在維持生存這方面她腦袋可是不太夠用的喲!」他在衣袋裡打幾個響指。「我十分清楚,她的的確確身無分文。像樣的朋友也沒有。通訊錄上倒是排得滿滿的,那只不過是人名罷了。那孩子沒有靠得住的朋友。不過她信賴你來著。這不是什麼社交辭令。我想你對她屬於特殊存在。我都有點嫉妒,真的。以前我這人幾乎沒嫉妒過誰。」他輕嘆口氣,再次覷了眼表,「我得走了,在哪裡再見面吧!」

我點下頭,話竟未順利出口。總是這樣。在這小子面前語句難以道出。

其後我給她打了好多次電話。電話因未付電話費已被切斷。我不由擔心起來,去宿舍找她。她房間的門關得嚴嚴的,直達郵件成捆插在信箱裡。哪裡也不見到管理人,連她是否仍住在這裡都無從確認。我從手冊撕下一頁,寫個留言條:「請跟我聯繫」,寫下名字投進信箱。但沒有聯繫。

第二次去那宿舍時,門已掛上別的入居者名牌。敲門也沒人出來。管理人依然不見影。
於是我放棄努力。事情差不多過去一年了。

她消失了。

每天早上我仍在五處倉房前跑步。我家周圍的倉房依然一個也沒被燒掉。也沒聽說哪裡倉房給燒了。又一個十二月轉來,冬鳥從頭頂掠過。我的年齡繼續遞增。

夜色昏黑中,我不時考慮將被燒毀的倉房。

第61條第3項罰多少?

汽車行駛於高速公路、快速公路或設站管制之道路,不遵使用限制、禁止、行車管制及管理事項之管制規則而有下列行為者,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千元以上六千元以下鍰: 一、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速限或低於規定之最低速限。 二、未保持安全距離。 、未依規定行駛車道。

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多少錢?

汽車駕駛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一萬二千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 一、未領有駕駛執照駕駛小型車或機車。 二、領有機車駕駛執照,駕駛小型車。 三、使用偽造、變造或矇領之駕駛執照駕駛小型車或機車。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是什麼法?

1.查「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乃係「經立法院通過,總統公布」(憲法第72條)之「法律」(依中標 第2條,法律得定名為、律、條例或通則),故按前開地制第30條第1項之規定,系爭自治條例之 內容倘與居「法律」位階之「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牴觸者,應屬無效。

60條2項3款有記點嗎?

第33第1、第2項、第38第1、第40、第45、第47第一至第三款、第48 、 第49第60條第2項第、第二款情形之一者,各違規數1第29第1第一至第四,第292第1、第2項、第4,第30第1第一、第二款情形之一事者,各違規2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