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 媽 的 異國 婚姻

這世間最幸運的女人大概是那種,從小被父母寵愛,結婚之後受丈夫寵愛,一輩子無憂無慮的人。我覺得,我媽沒有十分幸運,也算得上八分了。

但誰也沒料到,老爸會走得那麼早。

爸過世時五十一歲,原因是心肌梗塞。這件事情很令人震驚,因為爸跟我這種懶人截然不同,是一個能上山能下海的運動健將,登山、游泳、馬拉松,樣樣都來。

老爸是個慈父、好人,他做什麼都是對的,就一件事情我真心無法忍受—他總是在週末的清晨把我們從床上挖出來,用激昂興奮的口吻宣布,「藍天白雲天氣真好,走,我們爬山去!」

爬山這個詞可以用任何同類型運動代替,但對我來說,痛苦的程度沒有差別。

與爸截然不同,我是個懶人、宅女、夜貓子、見光死!我恨山、恨樹、恨自然生態環境、恨沒有水沒有電的地方、恨永遠走不完的臺階、恨所有戶外活動。每到週末時光,我就想與棉被共生死。在我看來,爸就是一個過動兒、運動魔人,健康寶寶。有時候半夜失眠,他換上運動衣就出門跑步去了,一直跑到天亮才回來,得意洋洋地對我炫耀,「我從中和跑到總統府,然後上了政大指南山,繞了一圈才回來,怎麼樣,厲害吧?」

我能說什麼呢?

我說:「你是想向世界證明,你是金頂電池廣告裡的那隻兔子嗎?」

所以我無法想像,這樣一個熱愛運動的傢伙,怎麼會生病?怎麼會死了?意外怎麼說來就來?

對於老爸的人生退場,我們毫無準備。

我還記得他過世的那天早上,騎著摩托車送我去學校上班。

畢業後,我按照當時師資法規定做了一年國中實習教師,那是我短暫教師生涯的開頭,也差不多是結尾,但在當時,包括我在內,誰也沒有想到未來人生如何。

以我個人來說,我覺得,學校老師是一個了不起的工作,光是早起,就差點要了我的老命。但想當老師,早起是必須的。於是每天清早,我精疲力竭,攤在老爸的摩托車後座,睡眼惺忪、雙眼矇矓,含含糊糊地聽他在清晨的涼風裡活力充沛的說話聲。

他說:「時間真快!好像我昨天還在給妳每個學期繳學費呢,怎麼一下子妳就長大了,現在當起老師來了!」語氣裡充滿快慰的歡樂。

我含糊不清地抱怨,「我討厭教書。」

人生中,即使親如母女,也僅僅只是同行一程的旅伴,終將揮手走向各自的人生……

媽再婚了,而我是從Line訊息上得知這個消息的…… 

她就是一匹脫韁野馬,但韁繩那一頭總拴著人。 過去是老爸扯著她避免失控亂跑,父親過世後,我成了我媽的媽。

在無數爭吵和暴跳如雷中,我終於慢慢學會退讓、試著理解她的寂寞與渴望,最後放她自由。

我媽的精神瘋狂,跟我的任性行動其實有很大關係,我們都是不按社會期待和價值觀前進的傢伙。我用一種走得很慢的方式前進,她罵我笨蛋的同時,也說:「現在放棄,妳就毫無價值了。」母親和女兒是不是都是這樣呢?愛恨交織、互相牽扯。

父親的驟然離世,讓全家陷入巨大的傷痛中。她和妹妹很快從父親過世的陰影中走出來……或者說,年輕的她們沒有太多時間悲傷,不得不站起來面對眼前的難關。但媽媽卻嚴重適應不良,丈夫的離去帶走了安全感和信賴的一切,於是她退化成青春期的少女,在一段又一段的感情中尋找存在的價值。十幾年來,她歷經過幾次相親失敗、差點成了介入別人家庭的小三、還在網路上遇過國際詐騙集團,最後靠著自學英文網路交友,竟然喊著要嫁到澳洲去……

這不僅是個勇敢追尋愛情的故事,更是一個家庭在頓失支柱後,媽媽與女兒間,如何各自面對傷痛,從衝突到理解的過程。

作者流暢的文字與豐厚的情感讓親情、愛情、勇氣、生死與選擇等議題,透過看似戲劇化卻真實無比的情節深深震撼人心,讓每個人都能從這個故事中,帶走一點關於自身的思考與共鳴。

▍母女間的相愛相殺,全都活靈活現躍然紙上,跳tone的母親、無奈的女兒,幽默詼諧、精采萬分,讓人讀來欲罷不能。——作家.編劇  劉中薇  感動推薦

【本書特色】

★ 數萬網友淚推的真實故事!臉書、Plurk、巴哈姆特各大社群瘋狂轉傳一年,數百則好評分享! ★ 風傳媒連載點閱累計突破77萬人次! ★ PTT熱門PO文「我媽的異國婚姻」作者,歷經一年爬梳自剖、全新撰寫的母女心事!

作者簡介陳名珉

一九七七年出生,華梵大學中國文學系畢業。寫過幾本書、做過一點事,現為出版社編輯,與兩隻貓一起生活。

插畫許匡匡

畢業於金斯頓大學插畫所,是個動作慢、想得慢,吃飯也很慢的慢吞吞小姐。平時窩在臺北的微型工作室畫畫、寫字,偶爾旅行。喜歡參與各種形式的插畫、藝術合作,著有《慢吞小姐的倫敦插畫生活》與繪本《我是一顆小星星》。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捨棄方便的都市生活去荒山野嶺之地,住在露營車裡生活,放在二、三十歲的年輕人,我或許會羨慕地說:「喔,真是浪漫!」但一個六十多歲的歐巴桑這麼幹,我只能說:「神經病!誰去把她帶回來啊?」

文:陳名珉

我是在沒有準備下收到老媽再婚的消息,雖然心裡早就有數,但事實發生的時候,心情還是複雜的。

訊息透過Line發過來,只有四個字:我結婚了。乾脆俐落,典型我媽的個人特色—在真正重要的事情上,只講結論。

幾分鐘後,她又傳來下一段訊息:寄冬天衣服給我。另外附上了一串英文地址,位置是澳洲珀斯(Perth)附近的一座小鎮。

我對珀斯的認知非常淺薄,Wiki上說它是澳洲西岸的城市,地中海型氣候。Google搜尋出來的城市風景,花木扶疏,整潔美麗。

但按照我媽先前的描述,她住的小鎮地處沙漠之間,距離市區還要開上幾個小時的車程。

說是城鎮,但鎮上人口稀少,只有一間什麼都賣的小超市。她和她的男友「澳洲阿伯」把露營車停在鎮外的露營地裡,接上水電,就是一個家。

我媽對當地的形容,大多都與野生昆蟲或動物有關,譬如說沼澤地裡的蒼蠅長得很肥大,飛起來一片一片,既壯觀又嚇人。

「半夜聽見狼在營地外嚎叫,聲音很近很近。」她說,語氣裡有幾分得意。

聽她敘述,我不覺得浪漫,只覺得荒謬。因為就在一年多以前,她還住在臺北的電梯住宅裡,社區有二十四小時保全,走出大樓三分鐘內就有數間超商、一間超市、一整條街的小吃餐廳,不遠處還有國小、國中、高中和一間大型醫院,公車從她家巷口而過,離捷運站也不遠。

捨棄方便的都市生活去荒山野嶺之地,住在露營車裡生活,放在二、三十歲的年輕人,我或許會羨慕地說:「喔,真是浪漫!」但一個六十多歲的歐巴桑這麼幹,我只能說:「神經病!誰去把她帶回來啊?」

但事實是,作為她的女兒,我也沒辦法把這個歐巴桑帶回來。

事實上,就在幾週前,在她第三次啟程前往澳洲的前一晚,我們才在電話裡火爆大吵了一架。

和你想的絕對不一樣,那場爭吵的主題,並不是我要求她留下來而她堅持要走,是她主動挑起戰火來攻擊我!

大半夜的,她忽然打電話過來,語氣不善地問我:「妳知道為什麼我要嫁到澳洲去嗎?」

在講述我如何回應之前,得先說說我是怎麼樣的一個人。

我曾經是一個作者,學生時代出過幾本小說,大學畢業後拿到教師證書,短暫地在國中和高中裡教過國文,但很快就意識到,站在講臺上講課、督促學生好好讀書的生活,雖然穩定,但不適合我。

我是那種年輕的時候抱著不切實際的夢想,燃燒青春燃燒愛,還燃燒靈魂和燃燒自我,自以為在夢想的道路上奔馳,等到年華老大才忽然發現,原來自己只作了一場大夢的傻蛋。總之,回首當年的決定,雖然從沒後悔離開教職,但也沒料到離開之後,日子會這麼不好過。

一直到三十歲之前,我都一相情願地認為,自己只是「插入方式」不對—不是我不夠好,是適應這個世界的方法不太好—年輕的我,滿以為可以靠出書過日子,但很快發現收入遠遠趕不上支出。於是轉行,做過好些不同的工作,有些賺錢,有些只能勉強餬口,還有些連餬口都很難⋯⋯總之,有很長的一段時間,我都在左支右絀、挖東牆補西牆中度過。

年輕的我可能罹患一種賊心不死的病,每次好不容易經濟穩定、生活安定下來,那顆寫作的心就又會熊熊燃燒。花幾年時間攢一點錢、辭職回家、寫上一、兩本書⋯⋯然後在彈盡援絕時又認命回到職場,成了我的無盡輪迴。

這樣的生活看起來自由,但也非常危險。多數時候,我都活在捉襟見肘、青黃不接的狀況,整天追逐著錢奔跑。

但我總把窘迫視為追逐夢想的浪漫,對於旁人的安定不屑一顧,始終相信自己擁有天分—只是缺了點天時地利的機會—願意用手邊擁有的一切去換取能夠發光發熱的可能,哪怕只有一瞬的徹底燃燒,也毫不在乎。

三十歲前後,人生遭遇重創,墜入谷底。才忽然意識到這些年過得多麼荒唐,也受夠了沒有錢萬萬不能的生活,開始渴望年輕時所不屑的安定。

後來我在某個名頭響亮的半公家單位裡找到一份工作,認命成為一顆螺絲釘,有了一個可以印在名片上的頭銜,過起了朝九晚六的生活。放下關於夢想方面的種種妄想,埋首工作,翻書、整理資料、製作大量表格,按照格式寫簽呈和報告,把時間花在帳單的報銷和應付成天說漂亮話吹牛的主管上。

無論如何,我有了一份工作,每個月有一筆看起來頗過得去的薪水,在支付每一筆開銷的同時,說服自己不要懷疑人生。

和許多上班族一樣,在一整個白天地消耗生命之後,到了晚上,我筋疲力盡、恍恍惚惚回家,就像燃燒後剩下的殘渣。所以,在這種時候,突然接到老媽語帶挑釁的電話質問時,我的反應與其說是錯愕,不如說是迷惑。

我不知道她為什麼質問我遠嫁的理由,因為決定嫁到澳洲的人,是她,又不是我。

爸在五十一歲那年因為心臟病突發過世。他走了以後,老媽守寡十多年。這十幾年來,我是她關係緊密但行動疏離的旅伴。我們吵吵鬧鬧,有時還會上演推推打打的戲碼,但無論如何,一路同行。我看著她從有婦之夫變成單身女性、看著她的生活從混亂逐漸穩定⋯⋯原以為會一路走到底,但她卻突然自己決定改變方向,另外找了個伴,頭也不回地揚長而去,彷彿把我踹開一樣。我不想承認失落,但真的有點不太好受。

別人家的孩子碰到這種事情會怎麼樣?我不知道,也沒有前例可循,但我對她決定再婚很不安。在這個階段,我磨爛嘴皮,進行了沒有八千次也有一萬次的各種說服。


這個故事的主角是我媽,她今年66歲,她這段婚姻還是現在進行式,大概4、5年左右。至於我,快40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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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高一升高二的暑假,媽帶我跟團去紐澳玩了17天。現在回憶起來那段旅行,能想起來的都是些零零星星的片段,譬如說:團費好貴、中餐好難吃,菜都一樣、夏季教師團,老師團員很煩,三句話不離考試成績、澳洲飯店真的提供免費牛奶、好曬好曬、櫻桃好吃、冰淇淋更好吃、路上真的有羊擋路、車程好遠……當然還有一些是影像形的記憶;譬如說,天空很藍很藍,很高很遠,沙灘很細,海水清澈,早晨的空氣乾乾的冷,呼氣成煙……

那是我第一趟外國旅行,第一次體認到原來英文真的是一種語言,可以用來跟人溝通,但我英文一直奇差無比,那種差,已經超越了正常人能夠理解的常理,無論怎麼補習,都沒有辦法提升一點點。

仔細回想起來,整趟旅程我都覺得是「安全範圍內的冒險」,我總是在飯店裡遊蕩,檢查每一樣無聊的小東西,每天晚上喝一杯酒吧的可樂,光是跟服務生點杯可樂就覺得自己踏上了通往月球的一步,興奮得不能自己。

但興奮歸興奮,我很快就累了。17天的旅行結束後,非常想家。我本質上是一個很難在海外生存的台灣小孩,腦中很少有離開台灣的念頭,所以當我媽在回程的飛機上,看著窗外說「真喜歡澳洲,以後想要搬到澳洲來生活」時,我只覺得她是在異想天開亂作夢。

我媽確實是一個經常亂發白日夢的女人。她有一種特別的性格,是那種即使到了這把年紀,很多反應還像小女孩一樣的單純。

這不是說她幼稚,而是我一直覺得,她被保護得很好,對於外面的事情理解得很少,她有一種類似於無知的天真,而且想說什麼就說什麼、想幹什麼就幹什麼。但這不是說她不現實,家母特別的現實,她懂得投資,計算金錢,相形之下,我在這方面實在無能。

總之,我認識我媽快40年了,如果非要用動物來形容,她就是一隻拖韁野馬、奔跑的蹬羚,但韁繩那一頭總拴著人。

我爸還活著的時候,他扯著我媽,避免她失控亂跑;我爸過世之後,有幾年時間,我扯著我媽,結果累得半死,深深感覺到我倆根本應該對調身份,其實我才是61歲的歐巴桑,而她是只有16歲的叛逆追愛少女。

我是在無數爭吵和暴跳如雷中,慢慢學會退讓,最後放她自由。但在離開澳洲那天,聽我媽說什麼喜歡澳洲,要搬到澳洲來生活之類的話時,我還沒辦法把人生和未來想得那麼遠。 16、7歲的我,不知道有些言語即便是衝口而出,一旦化為言語,就是預兆。

我還記得我是怎麼跟她說的。我玩了17天,最後一天還為了「把握每一秒鐘」徹夜不睡,上飛機時已經累得眼睛都睜不開了。我在睡眼惺忪的狀態下聽見她大發謬論,心想:移民澳洲?怎麼可能!即使老爸退休,頂多就是移民去台東養老。

但我實在太累,懶得跟她亂扯,於是打著呵欠,含糊地說:「喔,那有辦法妳就嫁到澳洲來啊。」有些言語是預兆,有些回應是一語成讖。

20年後,我媽就把自己嫁到了澳洲,現在住在墨爾本。

作者簡介│我媽的異國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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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經授權轉載自圓神出版《我媽的異國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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